简析“北宋四子”的政治理想
——以《近思录·卷八》为中心
2016-03-15罗贵绒
罗 贵 绒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简析“北宋四子”的政治理想
——以《近思录·卷八》为中心
罗 贵 绒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回向三代”美好政治秩序是孔子以来的儒学士人的长久梦想,到了北宋,由于政治相对清明,士人的政治主体意识高涨,使得这一梦想在士人的心中变得更加强烈。在“北宋四子”看来,“回向三代”理想政治的根本在于君主,但他们也承认君主并不是天生完美,而是有种种“不仁不义”的非心,于是正本清源、格君心之非势在必行,而格君心之非的人则自身须是贤人。所以理想的政治是君明臣贤的政治,然而由于现实的复杂性,“北宋四子”所期待的“回向三代”的理想政治尚未完全成真。
关键词:北宋四子;《近思录》;得君行道;正君心;共治天下;政治理想
一
早在孔子时期,就已奠定了儒者的人格特征,即经世济用的入世精神是第一义的,也是无条件的。韦政通就此指出,在“儒家传统里,一个思想性的人物,支持他生活一个最强烈的因素,不是思想本身的探索,而是历史文化的使命和社会风教的责任,如能得君行道,那才是儒者最高愿望的实现,著书立说只不过是人生余事”[1]。当然,儒家也有其独特的超越性,而这超越性就“存在于它的道德理想和它的天人合一的信念”[2]中,但在超越性的对照下,现实世界往往显得不圆满、不合理。由此,儒家士人积极入世,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善现实世界以实现其理想,这样最终还是回到了经世济用的立场上。儒家的思想最终是要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尤其是“回向三代”美好政治秩序是孔子以来的儒学士人的长久梦想。到了北宋,由于政治相对清明,士人的政治主体意识高涨,使得这一梦想在士人的心中变得更加强烈。
早在宋太宗统治前期,就已经有“国家兴儒,追风三代”的说法,此说法大盛于宋仁宗朝。宋初的古文运动与中期的改革运动以及自周敦颐开创的“道学”之间就贯穿着一条主线,即要求重建一个合理的人间秩序。古文运动首先提出了“尧、舜、三王治人之道”的理想,奠定了宋代儒学的基调,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则向前踏进了一大步,企图化理想为现实。道学家则发展了关于秩序重建的双重论证:第一,是形上学的论证,为人间秩序奠定精神的基础;第二,是历史的论证,要人相信合理的秩序确已出现过,不是后世儒者的“空言”,而是上古“圣贤君相”所已行之有效的“实事”。这两重论证都前有所承,不过在道学家手上发挥得更为渗透而有系统[3]121。
儒家所向往的政治是圣贤政治,而圣贤政治的要点是君明臣贤,君臣关系融洽,能齐心合力。在君主政治中,儒家的知识分子也意识到,圣贤政治实现的关键不在作为臣子的士人,而在掌握最终决定大权的君主。深受儒家思想浸淫的北宋士大夫也不例外,尽管他们的政治主体意识高过以往各代,但他们也深知其政治理想的实现与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也即所谓的得君才能行道,这是因为“专制的统治机制在这一时代已经根深蒂固于中国的政治文化,所以只有帝制才被认为是合法的统治方式”[4],君主是这个社会共认的最高的合法权威。尽管士人所掌握的“道”是神圣的,但如果得不到君主的承认与支持,那么“行道”也就无从谈起,也就是说,在一个帝制的国家里,“权源在皇帝手上,皇帝如果不发动政治机器的引擎,则任何更改都不可能开始,这不仅是传统中国使然,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改革家也是如此,他们都相信:如果能说服开明君主,使之转向他们的观点,然后推行种种革新措施,那么一个更完美的生活秩序便会在世界上出现”[3]424。既然得君才能行道,那么如何去影响君主、争取君主的支持,成了士大夫的关键议题。
二
在《近思录》一书中,朱熹与吕祖谦从“北宋四子”(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的著作中选取章节对如何才能得君行道这一问题进行了回答,这一回答可以说既代表了北宋士人的政治理想,也代表了南宋士人的政治理想。在“北宋四子”看来,既然权源掌握在皇帝的手中,那么为了实现“回向三代”的美好愿望就必须从皇帝着手,努力争取皇帝的支持。《近思录》第八卷“治国平天下之道”主要就是为君主出谋划策,论述君主治国平天下之道,同时也为臣僚士大夫出谋划策,论述如何去辅佐和引导君主一心向善,通过君臣的密切配合,达到君臣齐心,从而实现三代之治。
君主的治国平天下之道,“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是治天下观于家,治家观身而已矣。身端,心诚之谓也;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故《无妄》次《复》,而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深哉”[5]190。在周敦颐看来,身是治理天下的根本,而家是治理天下的法则,治理天下的顺序就是先诚心、正身,这是本,然后和亲、善家,这是法则。修身齐家有一个由内向外推的过程,通过内在的修养完善自己,完善了自己才能以身作则治理好家,进而以治家的法则去治理天下,由此就达到天下平的最终目的,这也就是说,君主治国平天下之道的根本在于心诚无妄。
根据当时的政治现状,程颐对君主的治国平天下之道进行了更加详细的阐述:“当世之务,所尤先者有三:一曰立志,二曰责任,三曰求贤。今虽纳嘉谋,陈善算,非君志先立,其能听而用之乎?君欲用之,非责任宰辅,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协心,非贤者任职,其能施于天下乎?此三者,本也;制于事者,用也。三者之中,复以立志为本。所谓立志者,至诚一心,以道自任,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先王之治为可必行,不狃滞于近规,不迁惑于众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5]191-192在程颐看来,君主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在于立志,而立志也就是要一心至诚、以道自任、重用贤臣、信仰圣人的垂训和践行先王的治绩。圣人的垂训就是要选择推行“王道”,切勿实行“霸道”,只有真诚无妄地推行“王道”才是由仁义行的圣人之道。对此,程颐认为:“得天理之正,极人伦之至者,尧舜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霸者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而卒不可与入尧舜之道。”[5]191君王推行王道其实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按照自己的诚心来做,王道就像走在宽广的大路上一样简单,但在现实中,君主可能推行王道也可能推行霸道,且往往是推行霸道多于王道。对于君主到底是推行王道还是霸道,关键在于君主是否有诚心选择王道,而君主如何具有推行王道的诚心,程颢认为就在于“稽先圣之言,察人事之理,知尧舜之道备于己,反身而诚之,推之以及四海,则万世幸甚”[5]191。这也就是说,君主要时时悉心学习先圣的教导与对人事之理的考察,进而就会醒悟尧舜之道其实是自身所具备的,然后诚心守之并在现实政治中推行,由此就能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伟业了。
那何谓王道?张载指出王道就是“大都君相以父母天下为王道,不能推父母之心于百姓,谓之王道,可乎?所谓父母之心,非徒见于言,必须视四海之民如己之子。设使四海之内皆为己之子,则讲治之术,必不为秦汉之少恩,必不为五伯之假名”[5]205。王道就是君主要像父母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关爱自己的臣民,即爱民如子。但爱民如子并不是一句虚言,要以爱民如子之心行爱民如子之政,而爱民如子主要体现为养民且爱惜民力,只有具备了爱民如子的诚心,才会实行爱民如子之政。“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民力足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罪也。虽时且义,必书,见劳民为重事也。后之人君知此义,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5]199。
除了养民、爱惜民力之外,君主还要教化百姓。“教人者,养其善心而恶自消。治民者,导之敬让而争自息”[5]203。教化百姓首要在于涵育熏陶其固有的善心,稳固住善心,恶就会自然消退,同时君主也要以身作则,为万民之表率,使人人谦敬礼让,这样争端就会息止。在“北宋四子”看来,君主的表率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好比“草上之风”。“《传》曰:君子居上,为天下之表仪。必极其庄敬,如始盥之初。勿使诚意少散,如既荐之后。则天下莫不尽其孚诚,颙然瞻仰之矣”[5]195。这也就是说,如果君主做到正心、诚意、修身和齐家,为万民树立起一个学习榜样,那么万民就会效法君主的德行,这样也就使得各种纷争息止,进而达到天下太平。归根到底,君主治国平天下之道的根本还是在于君主自身是否心正意诚、是否一心持守尧舜之道。
如果君主心诚并持守尧舜之道、践行尧舜之道,那么也就国治而后天下平了。但在现实中,君主并不恪守尧舜之道,那么作为臣子的士大夫们就必须对君主进行辅佐使其正心诚意,恪守并实践尧舜之道。在“北宋四子”看来,为了君主能实行尧舜之道,首先必须正君之心,格君心之非。“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5]202。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格君心之非,能格君心之非的人必须是“大人”,“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6]。即君主心正意诚推行王道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而君主是否能心正意诚推行王道则在于是否存在有修养的大臣、士大夫的辅佐,这也就对辅佐君主的大臣、士大夫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只有先自正其心,才能正君之心,格君心之非。治理天下不是君王一个人的事,只有君臣齐心合力,才能造就一个太平盛世,从而反映出北宋士人的政治主体意识的攀升。
在现实中,北宋士人也是以此来要求自己的,他们把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的理想作为一种一脉相承的实践性学问,且他们所接受的儒家文化教育思想最终也是要将他们塑造成为一个“内圣外王”之人,内圣是外王的前提,修身是治国平天下的起点。牟宗三指出:“吾人须知若是真想要求事功、要求外王,唯有根据内圣之学往前进,才有可能;只根据墨子,实讲不出事功,依陈同甫的英雄主义亦开不出真事功。”[7]修己不仅仅是为了成就自我,而是在成就自我的基础上进而向外推,来成就他人,“立人”“达人”以至“安百姓”“博施济众”,最终建立起合理的人间秩序。当然所谓的外王并不是说士人要成为君王,而是一个既具有着完美道德人格又掌握了治国平天下之道的圣贤,由这样的人去辅佐君王,就可以正君之心,格君心之非,进而使得君主心正意诚推行王道,实现三代之治。
三
既然治国平天下的实现根本在于君主的心正意诚,只要君主悉心学习先圣之德,一心恪守尧舜之道并推行之,那么就能“回向三代”。“‘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仁不仁耳”[5]204。那么君主推行尧舜之道具体的措施有哪些呢?
首先,君主要使臣民一心向德,不能向利。因为只要一心向德,人们就会以德居位,恪守本分,这样就不会有纷争,天下也就太平了。而逐利的话,则会导致人心的争夺,进而乱之所由生。“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德,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预于己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至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5]193。换言之,在三代的时候,君主以德来引导臣民,人们各居其位,社会安宁祥和。而如今,臣民都不顾礼义廉耻而争相逐利,结果导致了社会的混乱。为了社会的和谐有序,君主就得从根本上倡导三代的德治,引导臣民以德为本。
其次,君主要不尚威刑,勤修政教。在“北宋四子”看来,一个社会中出现的种种恶,并不会因为刑法严密就会消失,一个善于治理天下的君主也不会通过严刑峻法来威慑与降服臣民,而是以勤修养之政使民不饥不寒、勤修礼之教使民知礼义廉耻,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遏制恶的出现,从而使得百姓安居乐业,也就不会作奸犯科,社会也就安定了。“君子法豮豕之义,知天下之恶不可以力制也,则察其机,持其要,塞绝其本原,故不假刑法严峻,而恶自止也。且如止盗,民有欲心,见利则动,苟不知教,而迫于饥寒,虽刑杀日施,其能胜亿兆利欲之心乎?圣人则知所以止之之道,不尚威刑,而修政教,使之有农桑之业,知廉耻之道,虽赏之,不窃矣”[5]196。严峻刑法只能治标,使“民免而无耻”,不能根除恶,而只有勤修政教,以礼教化百姓,使民“有耻且格”,这样就可以根治恶的产生。
再次,君主要祛除私心、馋邪,远离郑声、佞人。“凡天下至于一国一家,至于万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间也,无间则合矣。以至天地之生,万物之成,皆合而后能遂,凡未合者,皆为有间也。若君臣、父子、亲戚、朋友之间,有离贰怨隙者,盖馋邪间于其间也。去其间隔而合之,则无不和且洽矣”[5]195。即君臣、父子、朋友之间的和谐不仅可以使得人际关系、家庭关系顺畅有序,乃至可以使一国安宁稳定。但在现实中,君臣父子朋友之间也会出现不和,而不和的原因就在于有馋邪间隔,那么祛除馋邪就可以使得君臣父子朋友相和,以致天下和合。除此,“为政须要有纪纲文章,先有司、乡官读法、平价、谨权量,皆不可阙也。人各亲其亲,然后能不独亲其亲。仲弓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推此义,则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5]201。为政者不可有私心,要大公无私,如果为政者贪念一己之私,将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灭亡。张载进一步指出“法立而能守,则德可久、业可大。郑声佞人,能使为邦者丧其所以守,故放远之”[5]201。礼法建立之后而能恪守,则帝王的德业就可以长久。而淫靡邪僻的郑声、巧言令色阿谀奉承的佞人则会使为政者违理败法,丧失其所应恪守的诚意仁心,所以君主必须远离,不可亲近。综上可以看出,祛除私心、馋邪,远离郑声、佞人是君主治国平天下的不可或缺的面向,“祛除馋邪间隔以保和合,祛除小私之心以保大公之心,祛除淫声佞人以守法保德,则国治业大天下平”[8]。
最后,君主要爱民,使民以时。“道千乘之国,不及礼乐刑政,而云‘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言能如是,则法行。不能如是,则法不徒行。礼乐刑政,亦制数而已耳”[5]205。在张载看来,君主治理国家首先应该侧重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原因在于民乃一国之邦本,本固而邦宁。君主如果有爱民之心,就会有所节制,自会爱护百姓,不会违背农时而滥役使民力,同时君主要制定礼乐刑政,对百姓进行教化,使其向善,这样百姓才会心悦诚服地按照礼乐刑政的规定而行事。如果君主没有爱民之心,企图依靠外在的法令来使百姓屈服,结果只是“民免而无耻”,作奸犯科之事将禁止不绝。总而言之,爱民才是为政之先,只有爱民,政令才会得以实行。
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北宋四子”的思想中,一个理想的政治关键在于君主,“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仁不仁耳。离是而非,则‘生于其心,必害于其政’,岂待乎作之于外哉?昔者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然后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5]204。君主一心可以兴邦,也可以丧邦,这也就承认君主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而是一个有着私心、欲心、吝心、骄心、怠心和忌心等“不仁不义”之心的人,为了使君主能正心诚意恪守尧舜之道,就必须正君之心,格君心之非。
而格君心之非的任务为大臣士大夫所承担,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自我认识,北宋士大夫的政治主体意识高过以往任何朝代,提出了与君主共治天下的要求。随着以范仲淹为代表所倡导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的逐渐深化,士阶层中先觉者的“承担”精神便落实在推动改革来重建秩序的具体任务上面,他们以政治主体自居,不再安于秦、汉以来“士贱君肆”的成局,抱着这种意态走上朝廷,他们更进一步提出了与君主“共治天下”①的要求。以宰相为首的执政大臣可以与皇权在一定程度上抗争,有时为了纠正皇帝的错误行径,士大夫们往往敢“犯天颜”“批龙鳞”,而皇帝也往往不得不接受士大夫的批评。
但这是否就能说一个理想的政治就此实现了呢?从现实来看,“北宋四子”心目中所谓的君明臣贤、君臣关系融洽和君臣齐心合力的理想政治还只是一个美好的理想。能格君心之非、正君之心的“大人”往往是不得其位,或是不被君主所重用,要与君主共治天下的诉求更是难以实现。因为皇权专制最忌分权与人,君主并不想把自己的权力分割出去。同时,皇权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政治资源,士人的经济、政治利益及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都必须依赖王权,所以他们对君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忠于君主。但他们并不甘愿作为皇权专制下缺少阳刚之气的驯服工具,有意识地抵制着皇权的专制,敢于对君主的过失和缺点提出严厉的批评,表现出了过人的勇气与独立性。
除此,士大夫之间也并不团结,内部斗争激烈。沈松勤指出宋代士人是整个中国封建士人中的典型代表,在他们身上,既体现了华夏文化的精华也体现了华夏文化的劣根性,北宋党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9]。党争确实具有相当的政见之争的成分,但却导致了士大夫群体内部分裂、冲突不断、隔阂日深,以压制政敌取胜为满足。同时北宋统治者玩弄“异论相搅”的统治术,为了便于集权和控制,蓄意在臣僚中制造和扩大矛盾,乐观士大夫之间的党争。党争使士大夫的仕途起落无常,几乎没有一个仕途顺畅、宦海无恙的,处于党争漩涡中的士大夫都有“流贬镌废,略无虚日”的经历,常常是“志未伸,行未果,谋未定,而位已离矣”。
但是,从北宋的政治结构来看,君主处于权利的顶端,君主的一言一行对社会的治乱兴衰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北宋四子”以君主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思想是没有问题的,通过正君心、格君心之非来确保君主心正意诚实行王道这也是值得肯定的。“哲学家成为君主或君主诉诸哲学,这样的奇迹都不会发生”[10],尽管他们并不想要成为君主只是想要君主诉诸他们的思想,但现实不会按照他们所规划的那样一一展现出来,因为提出一种理想的政治模式是一回事,而能不能实现则是另外一回事。
注释:
①士大夫与君主共治天下的这一表述是经过长期发展的结果,《汉书·宣帝纪》中就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的表达。《隋书·炀帝纪》录有大业三年诏书,称“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能”“冀与群才共康庶绩”。《帝范》中记载唐太宗曾曰“旷道不可以偏制,故与人共理之;重任不可以独居,故与人共守之”,唐太宗还曾对官僚们声明:“与公辈共理天下。”北宋初年,宋太祖谈到设科取士目的的时候说,“本欲得贤以共治天下”。宋太宗即位后,也对臣僚表示:“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北宋前期的士大夫,也常有“共治”的说法。夏竦《议选调》策云“国家膺天成命,司牧元元,分命庶官,共治天下”等。但从汉唐到宋初的所谓“共治”“共理”,无论是从帝王口中居高临下地说出,或是在官员著述奏疏中谨慎地表达,都不是强调士大夫作为决策施政的主体力量,而多是指通过士大夫,借助于士大夫的人手、能力来治理天下,亦即原则上将士大夫的作用定位为听命于帝王、替帝王治理天下的工具。到了北宋中期,士大夫从被命执行发展到参政议政,在“尊王”的同时,他们亦以天下自任,帝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方式亦有所改变。到了宋仁宗朝,“以天下为己任”不仅是士大夫理念的号召,也成为其先进者践履的信条,“以道事君”“从义而不从君”的观念,在这一时期真正长养起来。士大夫对于自身的定位相比以前更为积极,也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更加理直气壮地讨论与君主“共治天下”的话题。参见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416-420页)。
参考文献
[1]韦政通.中国思想史方法论文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58.
[2]张灏.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74.
[3]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
[4]杜维明.儒教[M].陈静,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48.
[5]朱高正.近思录通解[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6]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136.
[7]牟宗三.政道与治道[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10.
[8]姜锡东.《近思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26.
[9]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中国士大夫群体研究之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7.
[10]马克·里拉.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M].邓晓菁,王笑红,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188.
[责任编辑周莉]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99(2016)01-0062-05
作者简介:罗贵绒,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2014113010202).
收稿日期:201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