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2016-03-15王玉慧
王玉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当前农村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王玉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要】农村稳,则天下安。自2002年公安部明确提出在全国实施社区警务改革,特别是2006年下发了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以来,农村警务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农村警务自身的特殊性,各种问题不断凸显。应积极探索农村警务新模式,合理规划社区警务,充实一线警力,创新农村警务机制,完善农村警务保障机制。
【关键词】农村警务;警务建设;社区警务;警务模式
“农村警务”即农村公安工作,是指农村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组织和公众,充分利用农村的治安资源,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区及农村安全稳定的警务模式。农村警务在当前备受关注,但农村警务战略只是刚刚起步,我们应抓住时机,加强对农村警务的研究,了解现状,分析原因,并在组织、人力、机制上寻求发展对策,以推进新时期公安工作在农村的顺利展开,维护农村的社会安全与稳定。
一、农村警务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警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派出所建设日益成熟,警务室建设强力推进,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但是,农村警务特有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也出现了一些相应的问题。
(一)农村地理环境开放,安全防范难度较大
农村地区人口密集度较城市和城镇地区低,具有村落居住环境较为开放、分散的特点,加之农村人力和财力不足,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电子监控系统覆盖率低。这种开放型的村落无法运用城市小区封闭式管理方法,防范工作较为困难。此外,农村村落间及城乡结合部的很多区域是治安盲点,新农村建设中进行撤乡并镇产生了许多治安真空区域,农村村落及乡镇之间协作较少,相互间不联防,容易给隐蔽性犯罪提供条件。
(二)治安防控任务繁重,农村警务工作量大
当前农村社会处于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由征地、拆迁、边界划分、公共收益分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此外,非法宗教势力蔓延,邪恶势力有抬头之势。在农村社会,地痞村霸横行乡里,闹得鸡犬不宁,农村黑恶势力与城镇黑恶势力互相渗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全感。由于农村生产和人员流动的季节性,农村发案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如在农忙季节及春节外出打工人员归来期间发生盗窃案的频率较高,在冬季无农活时期容易发生赌博案。农村发案的规律性和集中性,也在一定的时间段增加了农村警务的压力。
(三)村民处理矛盾能力欠缺,村民参与治安的态度冷淡
村民在生产生活的频繁接触中容易产生矛盾,但由于村民受教育程度较城镇居民低,处理矛盾的能力相对欠缺,经常把矛盾升级成暴力事件。有些村民的政治觉悟较低,且潜意识里把农村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当成是“公家”,对治安工作持观望态度,不能积极地参与到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工作中来,不利于农村警务战略的充分实施。
二、制约农村警务建设的因素分析
制约农村警务工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是工作任务重以及意识、警力、机制、保障等方面的欠缺。应认真总结分析,以增强农村警务建设的针对性。
(一)警务需求增加
在社会转型期,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大,矛盾急剧上升,类似拆迁征地补偿、争夺集体资源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逐步增多。有些农村犯罪形势严峻,治安混乱,杀人和伤害案件甚至高于城市,盗窃、抢劫案件时有发生,且因为种种原因破案率极低。治安案件接连不断,如农村混混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成为引发刑事案件的隐患。“空心村”“老人村”为犯罪提供了条件。此外,农村交通和消防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这些都对农村派出所和基层民警的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民警对社区警务认识不足,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把“严打整治”“侦破大案要案”作为主业,“重打击、轻防范”思维严重。这种大环境直接导致了民警对农村警务的不了解和不重视。基层民警没有从思想上突破农村无社区的观念,不能从长远出发构筑农村警务远景规划。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合理划分农村警务区,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脱节,警务建设跟不上农村治安发展的要求。
(三)农村警力不足,不能有效下沉
在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农村,农村公安机关的任务日渐艰巨,村民对安全期待不断提高。面对“事多人少”的局面,公安机关捉襟见肘,警力匮乏已严重困扰和制约了农村派出所及农村警务室职能的发挥。公安机关虽然推行了警力下沉措施,但农村基层一线的警力配置比例较低,致使警力不能深入基层。辖区的派出所民警忙于各类案件处理,驻村民警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
(四)农村警务机制不畅
虽然当前的农村警务机制较计划经济时期有一些改善,但是依然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农村治安要求,在勤务运作方式、农村社会防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农村出现了“警力不足悖论”,即警力不足但又无所事事。公安民警习惯于“坐堂办公”,有警就处,无警则等,机关化作风严重,常常是有民警无警情,有警情无民警。农村的家庭一般都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而派出所民警和社区民警也按照同样的节奏上下班,村民忙完农活后想咨询、办事很难直接找到民警,社区民警也很难入户走访。社区警务理论认为,仅仅依靠警察的专业力量,是难以维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当前农村没有充分调动村民的治安积极性,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亟待构建。
(五)经费保障难落实
虽然现行的公安业务经费保障体制基本上满足了公安机关各项业务的需要,但是在经费落实上仍有很大缺口,尤其是农村公安系统,日常的警务工作开支捉襟见肘。公安改革中的一系列措施及工作的落实离不开基层公安机关,然而由于现行的国库转移支付制度的弊端,使得一些地方出现了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不能及时足额的到达农村公安机关,而地方政府的经费保障也往往不能到位。由于经费的不足,农村派出所经常出现交通工具不足,通信条件不具备的问题。
三、促进农村警务建设的对策
当前农村警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以上制约因素不无关联。从观念、警力、机制、保障上进行一次战略性改进,是推进农村警务建设的首要任务。
(一)注重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发展
1.正确把握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只有正确把握了社区警务的内涵,才能把打击犯罪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推行农村警务战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社区警务的本质是警察立足社区,通过有效的警务活动取得群众的支持,改善警民关系,充分调动群众治安积极性,以达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农村社区在管理上要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变管理为服务,更加注重功能性、服务性社区的建设;在规划、户籍、换位等方面推进城乡管理一体化。服务群众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中,要努力通过社区警务活动逐步改变一些民警只当“侦查员”、不当“服务员”的思想。
2.抓好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社区民警工作职责。要在新农村建设中进行合理的社区警务室规划和建设,洞悉其中的规律,通过农村社区警务室的规划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找到比较适合本辖区的社区警务模式。农村警务室建设要尽可能与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相邻,建立在村民较为密集的地方,在保障农村警务室硬件条件的同时,注重警务信息化建设;在农村主要道路和厂区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以促进农村社区警务发展;要规范社区民警工作的具体内容,当前主要是依托社区采集信息和组织社区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二)有效解决农村警力下沉和警力不足问题
1.合理配置警力,推动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要加大警务改革力度,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编制,将多余警力下沉到农村派出所及农村社区,最大限度充实驻村民警队伍。同时,要保持驻村民警的相对稳定,努力改善驻村民警生活工作条件。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科学合理定位驻村民警的职责与权限,充分发挥驻村民警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巡逻查看、情报收集、访贫问苦、纠纷调解等方式,提高对农村治安案件及犯罪的超前预警能力,切实做到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2.壮大辅警力量,开拓民力。要把农村警务工作延伸到社区的各个层面,做到防范全覆盖,就必须壮大各种辅警力量。首先,招录一定数量的协警队伍,接受法律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培训后,协助民警开展日常警务工作。其次,以有限的警力凝聚无限的民力。调动相关社区管理资源和村民力量,围绕社区民警这一核心开展打击犯罪、安全防范、维护稳定工作,借助民力维护治安。
(三)创新农村警务机制,全面实施农村警务战略
1.创新农村警务工作机制。要主动推进农村执勤勤务制度的改革,以适应农村警务的独特性。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性,例如,夜间往往是违法犯罪活动的易发时段,如果晚上社区警务室没有民警,会戏剧性地出现“小偷上岗民警下班、小偷休息民警上岗”的现象。所以,通过调查研究,科学实行“错时工作制度”“弹性工作制度”,让社区民警融入社区、融入群众之中开展工作;通过建立社区民警就近接处警制度,充分发挥派出所的作用,将相应的处警指令直接下达给对应的社区民警,及时化解处置各类警情纠纷。
2.建立农村群防群治的社会防控机制。要从战略的高度树立全民皆警,农村安全问题源于农村、也必须依靠农村的力量共同治理的理念。首先,农村警务工作要注意培育、引导村民的治安参与热情,变动员式参与为自主式参与。其次,村干部是村民与驻村民警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要利用村干部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农村警务宣传教育。最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积极分子的作用,成立农村治安巡防队、农村义务巡逻队、保安队、十户一长巡逻小组等,以共同维系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四)建立完善农村警务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收支并未实现完全脱钩,应彻底斩断公安机关的开支与罚没收入的联系,切实保障农村公安机关的经费需要。县级财政分拨远远不足,最重要的是变经费预算单一制为经费预算多源制。对农村警务经费,乡、县、省、中央财政都应给予支持。此外,农村警务工作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大胆尝试治安承包等新方式、新思维,积极破解困扰警务工作发挥的保障瓶颈。
2.制度保障。在农村警务的规划和实施中,通过制度化体系,保证警务推进和发展的监督、考核与激励。其具体内容包括:健全农村警务规划与实施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如建立健全督办、民警报告工作制度等;健全农村警务的考核制度和机制,如对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做到流程化管理,自动化考核,保证考核奖励等;健全农村社区民警工作的激励制度和机制,在制度方面保证民警职业能力的提升和职业机会的均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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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子丰.平安农村建设下的警务改革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9(2).
【责任编校:边草】
Restricting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about Constructions on Police Affairs of Rural Area
Wang Yuhui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38, China)
Abstract:The stability of the rural area is the peace of the country.In 2002,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clearly came up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s of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Especially since 2006 due to the strategy of the community and rural police affairs, the rural constructions of police affairs have made some achievements.Nevertheless, because of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ruralpolice affairs,all sortsof problems continuously emerge.Weshould actively explore new models of rural police affairs, plan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reasonably, enrich front police force, innovate rural police mechanism, and improve the rural police affairs security mechanism.
Key words:rural police affairs; construction of police affairs;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police affairs mode
【作者简介】王玉慧(1989—),女,山东临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学。
【收稿日期】2015-09-23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6)01―00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