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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2016-03-15朱建丽

关键词:创新与实践民办高校

朱建丽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



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朱建丽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

摘要:随着民办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其入学、学习、生活、就业等问题也随之引起国家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通过对一些亟待解决问题的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适合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与实践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与实践

随着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学生资助工作也相应地成为民办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源,不仅有利于维护民办高校的稳定,还对提升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有着很大的积极意义。虽然民办高校的资助体系起步较晚,但也逐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为主体的资助体系,并根据新政策的要求进行丰富和完善。由于民办高校的特殊性,资助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任务还相当艰巨。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资助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对民办高校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一、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尚未独立和完善,队伍缺乏且具不稳定性

民办高校还存在未设立独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现象,资助工作一般被设在学生处的某个部门分管,如设在学生科或者服务管理科,人力投入不足,其经办人基本是兼任,并非专职。由于资助工作政策性比较强,刚性要求比较多,许多工作都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资助经办人身兼多职,根本没有精力应对。众所周知,辅导员是资助工作的基础队伍,是一切资助工作的执行者,由于民办高校的学生工作队伍的流动性相对较大,会直接导致资助工作的不稳定以及脱节。

(二)资助对象的界定比较模糊,缺乏科学和量化的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各地,其家庭经济条件和状况差别较大。而只有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状况,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工作。但由于目前认定所依据的材料可信度不高,界定比较模糊,缺乏科学和量化的标准等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成为资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助学贷款的比例相对较低,诚信感恩教育不够重视

目前,虽然民办高校也积极响应国家“应贷尽贷”的政策。但一方面,由于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的不到位,学生和家长对助学贷款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存在着种种顾虑。另一方面,黄洪兰认为,民办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及风险补偿金大多数仍由高校自行承担,这直接影响了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权益,有些营利性的高校为谋取更多的利润,也会限制贷款人数。[1]导致民办高校助学贷款比例相对较低,仅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30%,其占主导的地位还未显现出来。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面临着“信用危机”,其中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缺乏感恩尤其要引起民办高校的密切关注。

(四)各层面的资助力度还不够,资助的金额和范围较小

部分民办高校并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学生资助经费,黄洪兰认为民办学院办学历史短、生源质量差、整体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不高等条件所限,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民办高校的却是凤毛麟角,能想受到的教育资源更是杯水车薪。[2]除了国家层面的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外,一般只设有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项目,所涉及的资助和范围也比较小,每年仅有少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奖助学金或者助学贷款获得一些基本的资助,但所获得资助都无力解决实际问题。还有社会各层面对公办高校学生的资助相对较多,但几乎忽视对民办高校学生的资助。

(五)资助对象的心理负担较大,精神和能力扶贫涉及少

民办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两级分化较为严重,有大部分学生家境十分优越,一部分学生经济十分困难,这种贫富差距,使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正确对待多方面的压力,心理负担比较重。一些学生为筹集学杂费、生活费而奔波,四处打工挣钱,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学业受到影响,再加上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社会资源可以依赖,自身能力也缺乏优势,面临的就业压力也就更大。

二、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队伍系统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专门的机构负责各项资助项目的评定、审核和发放等管理工作。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牵头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董事办等负责人组成,统筹规划和领导全校的资助工作;成立独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于学生处),作为资助工作的职能机构,全面统筹负责资助工作,协调和指导全校资助工作的开展;成立各系资助工作组以及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还应不断调整与充实。

建立层级分明、职责明确、分工有序、责任到人的资助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充分考虑资助工作队伍的职业发展问题,给与适当的指引,或者提高其工资待遇等措施来稳定队伍。倡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资助工作的理念:资助中心建立“A、B角”的工作方式,配备资助工作A、B角;院系建立资助工作经办人,并考虑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适当给予岗位补贴;各班级设指定的班级资助工作管理员;同时招聘一些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开展工作。

(二)科学甑别资格,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科学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高校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全面的评定体系。[2]首先,实行“3+1”认定方法相结合、相互补充。“3”是指:一通过学生的申请材料、贫困证明、特困证、低保证、下岗证明等材料进行比对;二通过深入与学生面谈、听取和分析,全面观察了解学生的详细情况;三通过班级评议小组深入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消费水平、生活状态,再结合学生的申请陈诉,由评议小组讨论和投票。目前高校普遍结合这“3”种方法综合认定,依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1”认定方法是结合前“3”种方法制定科学、规范、可行的量化评分体系,由学生自评后,经评议小组评分,用量化的标准去衡量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从而形成多层次,多角度、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科学认定办法。其次,辅导员和评议小组要把好入口,去伪存真。在认定的程序中,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通过电子邮箱、QQ群、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接受申诉。再次,设立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根据家庭经济变故或自身重大疾病等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更新,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保证各项资助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注重政策宣传,深化诚信感恩教育

首先,广泛宣传助学贷款政策。随着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的不断推进,助学贷款已逐步成为高校资助最重要的资助方式。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民办高校高额的学住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是资助金额最高的项目,高校应加大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家门到校门的对接。即在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内装入宣传手册,让学生在家门就了解政策;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助学贷款专区,及时解答学生、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在学生申请贷款期间,帮助新生了解贷款流程和申请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加深学生及家长对助学贷款政策的了解,消除顾虑,大胆提出申请。

其次,贯穿诚信感恩·励志成长教育。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持续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降低国家助学贷款的呆坏账率。要降低这两个指标,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很关键。[3]针对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的特点,民办高校要自始至终注重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感恩教育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中。采取校园广播、班会、标语横幅、宣传单、校报、校园网、视屏、宣传栏、电影展板等多种载体,开展诚信感恩教育、金融知识普及与法制教育活动,让助学贷款学生树立牢固的诚信感恩意识。

(四)拓展勤工助学,提高就业综合素质

民办高校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多元化途径,提供更加广阔的进社会平台。建立勤工助学拓展团队,负责联合校企合作、就业单位及社会服务学院等资源拓展勤工助学岗位。同时随着物价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也应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把勤工助学作为大学生进社会实践的多元化育人平台。不断磨练意志,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社会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强化服务理念,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理论融于实践,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社会实践的专业技能。不断丰富内涵和拓展载体,坚持助困与育人相结合,加强个性化的、专业的技能指导,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不同的方面、层次得到锻炼,提前接触社会,积累经验,提高能力,激发潜能,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社会就业的综合素质,着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五)加大资助力度,拓展资助多样化渠道

民办高校层面,应开辟“绿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入学后再核实情况,采取相应的资助方式。允许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之初缴纳一定的学费,剩下的部分暂缓一段时间再缴纳。设立或者加大的校内助学金作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补充。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在关键时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爱心包,爱心物品领用等。

国家与社会层面,一方面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额度还应继续增大。虽然国家提高了助学贷款的金额,但是也只能解决学生一半的学住费,根本不能满足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民办高校学生的基本生活标准在700 元/月左右,而每月300元的国家助学金也根本解决不了其最基本的生活。另一方面,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捐资与学校的办学质量、社会声誉等有着密切联系,办学质量越好、社会认可度越高,就越能够吸引到更多社会各界的捐资。目前民办高校的办学历史短、办学实力低,整体声誉还较低,这就需要国家与政府出面更进一步整合各政府部门的政策、资金等方面强而有力的资源力量,来撬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民办高校学生资助中来,形成整体合力。

同时民办高校也应积极服务于社会,根据自身的特点、条件大力开拓社会助学渠道,如创办校友会,建立稳定的捐资主体,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民办高校的助学事业中。

(六)树立榜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由于民办高校的性质和特殊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卑、焦虑、抑郁、不安和心理负担过重的现象”在民办高校中较为普遍,卢希芬认为“奖、贷、助、勤、补、保、免、偿”八位一体资助保障体系过分倚重物质扶持,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成才的精神支持。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经济困难会引发他们的心理问题。[4]所以民办高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一是要树立榜样教育,加强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对自强不息、励志成长的优秀典型进行宣传,并在元旦晚会、科技文化节、社团嘉年华等大型活动隆重表彰。这些优秀典型都是来自家庭经济困难群体,能够引起强烈的共鸣,在情感上形成依托,增强自信心,找到奋斗的目标。二是通过小组讨论、专题讲座、个别面谈咨询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三是创新性地寻找多种途径,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一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他们在各种文体活动中抛开一切压力,自我调节,释放身心,促进身心健康,从而达到心理脱贫。

三、结语

总之,创新民办高校资助工作,高校本身是主体,但单单靠民办高校并不能解决存在的所有问题。更需要的是国家政策、社会各界、民办高校的通力合作来解决学生资助工作的难题,促进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洪兰.民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基于公共财政运行规则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2,(11):29-33.

[2]魏俊玲.刘佳.新形势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6):48-49.

[3]颜李.李小龙.小议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基础的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J].品牌(理论月刊),2010,(11):143-146.

[4]卢希芬.黄琴.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l”资助保障体系的构建研究[J].教育探索,2014,(2):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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