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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都门学的文化功能与历史误读

2016-03-15曹胜高

华中学术 2016年3期
关键词:范晔石经蔡邕

曹胜高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鸿都门学的文化功能与历史误读

曹胜高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鸿都本为东汉藏书之所,汉灵帝即位后在鸿都门设待诏,以辞赋、书画等技艺相招。后出于校订经书的需要,遂置鸿都门学。灵帝不通过东汉官吏选任机制,开卖官鬻爵之路,直接敕命鸿都门待诏、鸿都门生出任地方高官,此为后世称为鸿都门榜。蔡邕、杨赐、阳球等人上书反对的是鸿都门榜,而非鸿都及鸿都门学本身,我们有必要厘清这一历史误读。

鸿都门学;藏书;写经;鸿都门榜

对鸿都门学的讨论,往往以光禄大夫杨赐、尚书令阳球和议郎蔡邕的奏疏作为资料,对其文化作用进行辨析,涉及鸿都门学设置的政治背景、文化意图以及文学功能等。[1]从反对者的视角来看鸿都门学的性质,很容易被他们牵着鼻子先入为主地审查鸿都门学的弊端,将三人的反对意见作为证据,论点自然带有倾向性。我们只有回到历史现场,从制度渊源来考察鸿都门学设置的历史动因,才有可能对鸿都门学的性质进行客观的分析,[2]就会发现后世对鸿都门的文化功能并不否定,而反对的是鸿都门选,即汉灵帝直接敕命鸿都门待诏、鸿都门生出任高官,彻底冲毁了东汉选官制度,因而引起广泛的非议。我们有必要还原鸿都的性质、鸿都门学的功能和鸿都门选的实质,更加客观地审视鸿都门学的文化属性、历史作用及其被误读的原因。本文试论之。

一、 鸿都藏书职能考辨

通过历史资料的比对,我们大致可以确定:东汉鸿都的基本职能是藏书。按照《后汉书·儒林传》的记述,鸿都是与兰台、石室、东观等并立的藏书之所:

及董卓移都之际,吏民扰乱,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策文章,竞共剖散,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滕囊。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裁七十余乘,道路艰远,复弃其半矣。后长安之乱,一时焚荡,莫不泯尽焉。(《后汉书》卷七十九)

在范晔看来,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一样,是两汉“藏典策文章”之所。我们知道,东观、兰台、石室乃是皇室秘藏图书的场所[3]。辟雍实谓太学,蔡邕《明堂论》曾言:“取其宗祀之清貌,则曰清庙。取其正室之貌,则曰太庙。取其尊崇矣,则曰太室。取其堂向明,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四面周水圆如璧,则曰辟雍。异名而同事,其实一也。”[4]辟雍代指太学的藏书之所。宣明殿也是东汉藏书、校书之所。当年汉明帝请侍中桓郁“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反复乃行,受章录事,不离左右。明帝自制五行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中”[5],实际是皇帝的书房,集读书、校书和写书为一体。

隋朝开皇初,秘书监牛弘上表请求隋文帝开献书之路时,言及东汉藏书:“光武嗣兴,尤重经诰,未及下车,先求文雅。……肃宗亲临讲肆,和帝数幸书林,其兰台、石室、鸿都、东观,秘牒填委,更倍于前。”[6]认为自汉章帝、和帝时期,鸿都就与兰台、石室、东观并列,作为东汉的藏书、校书、写书之所。范晔、牛弘对东汉书籍聚散的描述,都提及鸿都。不同的是,范晔叙述的是全部典籍的流散,太学所藏之书乃颁行天下之作,宣明本是皇帝读书著书之所,朝臣常于此讨论政务,非专门的藏书之处。故牛弘言及的“秘牒”,只有兰台、石室、鸿都、东观四处。

鸿都所藏,资料阙如。其既与三处并列,其作用亦如之,多藏秘不示人之书。扬雄在《答刘歆书》中曾说:“令尚书赐笔墨钱六万,得观书于石室。”[7]以能观秘藏之书为荣。而班固“徵诣校书,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令卒前所续史记也”[8],入兰台方得以官方史料撰成《汉书》。黄香之所以名闻天下,在于“元和元年,肃宗诏香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9],所未见之书,乃皇宫之外不能见到之书,黄香得以阅读秘藏之书,学识自然超群。

记述这两则史料的是史学家和目录学家,其中,范晔“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10],翻检资料,比勘记录,其言必有据;牛弘主撰《四部目录》,对隋前藏书之流传,言必有序,故二人对于鸿都性质的确定,绝非道听途说,必有史实依据,方才确定鸿都乃东汉藏书之所[11],又称鸿都府。《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引《后汉书》言:“灵帝时,地震,海水溢,又震鸿都府门。”[12]此文今本不见,既称为“鸿都府”,其规模可以想知。

东汉秘藏之书非常丰富,且不轻易示人。李固在《对策后复对》曾提醒汉顺帝:“陛下宜开石室,陈图书,招会群儒,引问得失,指擿变象,以求天意。”[13]黄琼也曾在《灾异上疏荐黄错任棠》时说:“陛下宜开石室,案《河》《洛》,外命史官,悉条上永建以前至汉初灾异,与永建以后讫于今日,孰为多少。”[14]二人所谓的“开石室”,实际是恳求皇室能够将秘藏之书示人,让群臣得以明白灾异的成因究竟为何,以便于行政参考。这些秘藏之书一直存于皇宫之中,后曾随献帝迁徙。初平元年(190),董卓迁都关中,司徒王允“悉收敛兰台、石室图书秘纬要者以从。既至长安,皆分别条上。又集汉朝旧事所当施用者,一皆奏之”[15]。直到汉末,依然密存,并且不计代价地随皇室迁徙,范晔认为鸿都所藏之书,与其他秘藏书籍一样,在献帝迁徙途中,大多散失,故后世多无睹。

我们要考察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鸿都门位于什么地方。依李贤注,鸿都门为东汉洛阳城之内门,即皇宫之门。《汉宫殿名》亦记载:“洛阳有太夏门、阊阖门、西华门、万春门、苍龙门、长秋门、景福门、永巷门、丙舍门、鸿都门、金牙门、不老门、章台门、濯龙门、定鼎门。”[16]但具体位置尚存争议:《太平寰宇志》认为其为洛阳北宫之门[17],但顾祖禹却认为“南宫正门即端门,旁有鸿都、盛德、九龙及金商、青琐诸门。其正殿曰崇德殿,旁为嘉德殿、崇德殿,西则曰金商门也”[18]。此与《河南志》所载相同,且《后汉书》记载汉安帝时期,诸多大臣为了证明太子无过,“俱诣鸿都门证太子无过”,其中来历“独守阙,连日不肯去”[19],汉制以阙为正门,东汉洛阳宫城坐北朝南,故鸿都门当为洛阳南宫正南门端门之侧门[20]。

第三个问题是,光和元年(178),灵帝“始置鸿都门学生”是别出心裁还是制度需要?按照李贤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21]鸿都是为藏书之所,鸿都门学则是灵帝为鸿都藏书而设置的机构,位于鸿都门内,故名。

两汉藏书、校书、写书多在藏书机构之中,灵帝下令各州、郡以及三公推举所能为尺牍、辞赋,精通书法者,恰是西汉藏书、校书、写书之官的必备技能。尺牍,《说文解字》言:“牍,书版也。”尺牍为两汉公文通用格式,颜师古注言:“咫尺者,言其简牍或长咫,或长尺,喻轻率也。今俗言尺书,或言尺牍,盖其遗语耳。”[22]能为尺牍者,实乃擅长公文写作且深通公文格式者。工书法,更是两汉史官考核的必备技能。依汉制,“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23]。韦昭注:“若今尚书兰台令史也。”[24]便认为尚书兰台令史亦出于此类史官。在这其中,学童所考的“六体”,即“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25]。皆为校书所必须掌握的基本字体。缪篆,清桂馥《缪篆分韵》认为是汉魏印采用的多体篆文之统称,“工书鸟篆者”实乃要求参加课试者精通各种形体的篆文,其中就包括秦视为“八体”的鸟篆[26],是带有装饰意味的古文字,至王莽合为六体[27],由此看来,灵帝下诏选用的能为尺牍、工书鸟篆者,实乃源自西汉选举史官的必备技能。

至于能为辞赋者,则出于灵帝的爱好,西汉诸帝皆曾以其所好而令士人待诏金马门,如汉武帝时公孙弘、东方朔、主父偃、严安、徐乐,宣帝时刘向、张子侨、华龙、柳褒、郑朋,元帝时贾捐之,成帝时冯商,哀帝时夏侯良等都曾待诏金马门,或容貌端正,或能调笑,或能辞赋,或能撰述,其备为皇帝顾问,随时可以入于禁中参与议论、起草诏令。东汉光武时的策士马援、名士桓谭等,章帝时制作四分历的张盛、京房、鲍业、杨岑等,和帝时的相工苏大等都曾待诏公车,待诏作为皇帝考察、选用士人的一个方式,并不局限于经术,这些士人“诸以材技征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诏”[28],其根据所表现出来的才能,由皇帝量才使用,一般多以郎官入仕,担任百石左右的低级职务。灵帝好辞赋篇章,其招能为辞赋者至鸿都门参加考试,蔡邕也承认“其本以经术相招”,是以待诏身份进行选举,合乎两汉的待诏传统[29]。

由此来看,鸿都为皇宫的藏书之所,灵帝所选用的能尺牍、善辞赋、工书法者,乃藏书、校书和写书的需要,且招用、选用这些士人,是符合两汉待诏传统的。也就是说,光和元年(178)灵帝设置鸿都门学,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二、 鸿都门学与熹平石经的刊刻

在鸿都门学设置之前,灵帝已经下诏令诸儒正定五经,鸿都门学与在此期间刊定的熹平石经有无关系呢?我们有必要理清鸿都门学熹平石经刊刻的内在关联,才能确认灵帝设置鸿都门学的意图。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灵帝熟知经学。范晔言灵帝即位之初,“先涉经术,听政余日,观省篇章”[30],一度喜欢经书,渐而喜欢文章。又言:“灵帝好学艺,每引见宽,常令讲经”[31],对经学抱有浓厚的兴趣。但此时的经学,既无家法之守,亦无师法之专,已经“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32]。之所以如此,一在于顺帝之后,博士弟子、如博士弟子扩招,自然鱼龙混杂,学门不能清静,好利之徒云集,学问不精者,必附庸风雅而信口开河,使得章句之学变为议论之所。二在于“天下豪杰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33],学无大儒,遂使庸才成名。自古好利之徒多竞进,庸俗之才好卖弄,其假经术为路径,必然有哓哓之争,若即学问而论之,则存敬畏之心。然其非学问之士,妄作辩论,不能说服对方者,遂私自改定经书而为证。熟知经学的灵帝知此弊端,遂下诏一统经学。

其次,刊订熹平石经反映了灵帝试图一统经学的努力。对于熹平石经刊定的推动者,《后汉书》有着不同的叙述,《后汉书·儒林传》言为:

党人既诛,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废,后遂至忿争,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货,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后汉书》卷七九上)

是从经书紊乱、经学混乱的角度言之,是为刊定石经的大背景。《后汉书·宦者列传》则说:

时宦者济阴丁肃、下邳徐衍、南阳郭耽、汝阳李巡、北海赵祐等五人称为清忠,皆在里巷,不争威权。巡以为诸博士试甲乙科,争弟高下,更相言告,至有行赂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乃白帝,与诸儒共刻五经文于石,于是诏蔡邕等正其文字。自后五经一定,争者用息。(《后汉书》卷七八)

由宦官李巡将太学中博士及博士弟子的弊端报告给灵帝。《后汉书·蔡邕传》记述为:

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平四年,……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册)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后汉书》卷六十下)

蔡邕提出了解决办法,主张刊定经书文字,灵帝遂召集诸儒共同校订。其中所提到的蔡邕等人“正其文字”的工作,便是前文提到的“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使得讹误多出、歧义日显的经书得以统一。卢植《始立太学石经上书》,言当时正定经书的基本做法:

臣少从通儒故南郡太守马融受古学,颇知今之《礼记》特多回冗。臣前以《周礼》诸经,发起秕谬,敢率愚浅,为之解诂,而家乏,无力供缮写上。愿得将能书生二人,共诣东观,就官财粮,专心研精,合《尚书》章句,考《礼记》失得,庶裁定圣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于为实,而厌抑流俗,降在小学。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并敦悦之。[34]

他也意识到《礼记》中讹误颇多,应比较不同的版本加以勘定,但他又觉得独自一人难以完成,希望能够寻找两个善书的助手,一起到东观核对典籍,考察相关文献的得失,比对文字,确定最后的文字,刻为碑文。

可以看出,熹平石经的正定,不仅需要儒生去校雠经义,而且需要精通书法者对经书的古文、奇字、缪篆、虫书进行核定,才能刊定正文,最后由擅长古文、篆文、隶书三种书法者,对刊定的经文进行书写,交付刻工刻成。卢植“就官财粮”的说法,也表明一经的刊刻,绝非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更何况有五经之多。学界一般认为,熹平石经从熹平四年(175)灵帝下诏正定《五经》,到光和六年(183)“凡历九年而始告成”[35],参与者人数众多,是灵帝时期一项宏大的文化工程[36]。

熹平四年(175)灵帝下令刊刻石经,卢植上书要求参与《礼记》的刊刻;熹平六年(177),亲自视察太学,体现出这段时期灵帝对正定五经工作的重视。光和元年(178),灵帝设置鸿都门学,其最初用意正在提倡经学。《后汉书·蔡邕传》明确说:

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后汉书》卷六十下)

又载为:

光和元年,遂置鸿都门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后汉书》卷六十下)

范晔认为灵帝设置鸿都门学的最初目的,是出于经学考量(“本颇以经学相招”),并在学内由画工刘旦、杨鲁等“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表明鸿都门学的宗旨在于尊儒校经。尽管范晔在《后汉书》记载诸多反对鸿都门选的奏疏,但皆未否认鸿都门学校订经书的功用。

再次,鸿都门学为熹平石经选拔了书写者,为书写者提供了书法训练。据唐张彦远所辑录《法书要录》记载,鸿都门学内集聚了当时最优秀的书法家。其中,师宜官被认为是鸿都门学中书法成就最高者:“灵帝好书,征天下工书于鸿都门,至数百人,八分称宜官为最。大则一字径丈,小乃方寸千言,甚矜其能。”[37]关于八分书,卫恒《四体书势》言:“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汉因用之,独符、印玺、幡信、题署用篆。隶书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至灵帝好书,时多能者,而师宜官为最。”[38]八分书是隶书的前身,在灵帝时习者最广。师宜官的弟子梁鹄,“受法于师宜官,以善八分知名。举孝廉为郎,灵帝重之,亦在鸿都门下”[39]。这些知名的书法家云集一堂,相互切磋,为熹平石经的书丹做了技术上的滋养。

作为熹平石经的撰写者,蔡邕正是得力于鸿都门学的训练,才得以卓然自立。《笔阵图》言:“昔秦承相斯见周穆王书,七日兴叹,患其无骨;蔡尚书入鸿都观碣,十旬不返,嗟其出群。”[40]依《后汉书·窦宪传》注:“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蔡邕入鸿都观碑百余日,可见鸿都所藏碑碣之丰富。蔡邕在鸿都门中见识了当时一流的书法作品,成为其撰写石经的参照。后魏江式《论书》言:“左中郎将陈留蔡邕,采李斯、曹喜之法,为古今杂形,诏于太学立石碑,刊载五经,题书楷法,多是邕书也。”[41]可知当时鸿都珍藏了许多前代书刻,蔡邕才能够博采众长,形成独特的楷法,作为熹平石经的字体。泽被后世深远的飞白,正是得益于蔡邕在鸿都门学的揣摩:“时方修饰鸿都门,伯喈待诏门下,见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之书。”[42]这一字体经蔡邕之手,成为后世书家常用的技巧。

最后,熹平石经书写于鸿都门学之中。熹平石经最后树立于太学,此无异议。然自古却有“鸿都石经”的说法,按照宋娄机《汉盘字源·序》的理解,将“熹平石经”说成“鸿都石经”,“误始于唐张怀瓘《书断》,而宋黄伯思《东观余论》、晁公武《石经考异》等书因之”,并由此得出结论:“蔡邕以劾鸿都学生被谴,尤不可以邕正字书丹之碑归之鸿都。”[43]后代研究者多由此认为“鸿都石经”为“熹平石经”的误读[44]。此乃就经学史言之,看的是石经树立的最终位置在太学。假如我们从工程史的角度来思考:历时九年而完成的熹平石经,其文字刊定工作在东观、兰台等地进行,其书写和刻碑当在何地进行?

前文所引资料鸿都门学本是为校订经书而设置,集中了灵帝时期最好的书法家、画工的鸿都,有理由成为书丹、刻碑的工作场所。后世书法史论者,多称将石经称为“鸿都石经”,当是着眼于石经的书丹之所。《太平广记》卷二百零九《书四·潞州卢》:“东都顷年创造防秋馆,穿掘多蔡邕鸿都学所书石经。后洛中人家往往有之。”[45]认为洛阳出土的石经,乃出自蔡邕在鸿都门学所书。后董逌《广川书跋·蔡邕石经》仍之,陶宗仪《书史会要》、顾炎武《石经考》、朱彝尊《西岳华山庙碑跋》、倪涛《六艺之一录》等皆以“鸿都石经”称之,正出于认定石经刊刻之于鸿都而名之。

由此来看,鸿都门学是灵帝为刊刻石经而设置的训练书法的场所,承担着文字校订、书法训练和书碑撰写的功能,蔡邕、师宜官、梁鹄等人对隶书、楷书的改造,得益于鸿都门学对书法技巧的训练,大量云集的书法家相互切磋,提升了书法的技巧[46],其所培训的书工,协助勘定五经文字,其所滋养的书法家蔡邕,最终书丹刻石而成为熹平石经[47]。

三、 鸿都门选对东汉选官制度的冲击

现存对鸿都门激烈批评的三篇奏疏,分别出自光禄大夫杨赐、尚书令阳球和议郎蔡邕,如果我们对其综合考察,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反对鸿都门生的辞赋、书画创作,甚至不反对鸿都门学,而是反对灵帝对鸿都门待诏、鸿都门生的超拔而形成的鸿都门榜,彻底扰乱了东汉的选官制度。

蔡邕《上封事》谏阻的理由很明确,是灵帝选拔鸿都门待诏至于高官,不符合传统:

……当代博弈,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臣每受诏于盛化门,差次录第,其未及者,亦复随辈皆见拜擢。既加之恩,难复收改,但守奉禄,于义已弘,不可复使理人及仕州郡。[48]

蔡邕看到诏鸿都门者,非以经学入仕,而以小艺加官,认为此种做法极不合适。他强调汉武帝时以射策选拔,文学之士的选拔,本重策论;汉明帝审之以明经为甲乙科考,文学的选拔更尚经学。范晔为了证明蔡邕此文的一针见血,还专门记载灵帝用待诏鸿都门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喜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49]本想招致经学之士,但由于灵帝好文辞、喜技艺,此类人士转相援引,以致诸多民间辞赋、书画之士蜂拥而入鸿都门,被超拔任用。蔡邕认为文学之选,应该首先注重经术,即便重视能为辞赋、文章之士,可以给他们以官禄,已经算是超迁,不能给予这类辞赋、技艺之士以实职。可见蔡邕反对的并不是文辞、书画之士的选拔,而是反对对这些人士的任职,尤其是给予刺史、郡守等“不次之位”。王夫之曾言:“夫蔡邕者,亦尝从事矣,而斥之为优俳,将无过乎!……而以之取士于始进,导幼学以浮华,内遗德行,外略经术,则以导天下之淫而有余。故邕可自为也,而不乐松等之辄为之,且以戒灵帝之以拔人才于不次也。”[50]王夫之认为蔡邕的辞赋创作与鸿都门生的辞赋创作同向,其之所以如此反对,是告诫汉灵帝不可以此选官。

光和元年(178)七月,杨赐也上书反对,理由是鸿都门选扰乱了汉官的选用机制:

今妾媵嬖人阉尹之徒,共专国朝,欺罔日月。又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如驩兜、共工更相荐说,旬月之间,并各拔擢,乐松处常伯,任芝居纳言。郄俭、梁鹄俱以便辟之性,佞辩之心,各受丰爵不次之宠,而令搢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俗之行,弃捐沟壑,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从小人之邪意,顺无知之私欲,不念《板》、《荡》之作,虺蜴之诫。殆哉之危,莫过于今。[51]

光禄大夫看鸿都门选,关注的是合理不合理。杨赐认为灵帝时期有两个弊政:一是宦官专权,使得正直之士在朝廷无法立身,行政秩序紊乱;二是鸿都门选,小人以小技而身居高位,使得饱学之士在社会无以立足,选举秩序崩溃。二者共同作用,使得东汉政局一如周幽王、周夷王时期乌烟瘴气。

光和元年(178)十二月,尚书令阳球在《奏罢鸿都文学》中反对的也是鸿都门选:

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免眉承睫,徼进明时。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亦有笔不点牍,辞不辩心,假手请字,妖伪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蝉蜕滓浊。是以有识掩口,天下嗟叹。臣闻图象之设,以昭劝戒。欲令人君劝鉴得失。未闻竖子小人,诈作文颂,而可妄窃天官,垂象图素者也。今太学、东观足以宣明圣化。愿罢鸿都之选,以消天下之谤。[52]

阳球认为灵帝私设鸿都门学,极不合法,并指出开鸿都门榜,有两点扰乱了汉制:一是鸿都门学的士人,不是经过传统的察举得以入职,而是经过外戚、权贵的推荐而得到皇帝的重用,入仕途径不正,扰乱了传统的选举秩序;二是自汉立国,得以图像传赞者,非功臣即鸿儒,而此类艺文之士,凭借与灵帝同好而得以图赞,彻底打破“立德、立功、立言”而不朽的文化传统。因而,阳球认为鸿都所承担的藏书、校书职能,东观足以实现,而鸿都门学对艺文之士的培养职能,太学亦足以承担;灵帝设鸿都门学,属于重屋叠构,应立即撤销。

由此可见,蔡邕、阳球、杨赐的批评,主要集中于灵帝对一艺之士超出常规的提拔,即鸿都门选。《后汉书·蔡邕传》记述了引起三位集中批评的原因:

……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后汉书》卷六十)

灵帝对鸿都门生的使用,是采用诏书令州郡、三公直接选用,其中有些还直接外任为州之刺史、郡之太守,或者任用为尚书、侍中,甚至还有直接封为关内爵位的。这与汉选官制度截然对立。在他看来,自古买官者,一无才学,不能通过正常的科考途径入仕;二无德行,不能安贫乐道以求自足。此等无才无德之人,循此途径飞黄腾达者,一必聚敛再鬻新职,二必招摇以充饱学,其既以此获利,必定另售所掌之职于他人获利,则官场遂为一生意场。选举制度毁则官吏乱,官吏乱则社会正义亡。长此以往,君子道消而小人道长,皇帝、三公、官员皆徇私而罔顾汉家之公,东汉政治的崩塌指日可待。

我们知道,汉制选官,有严格的程序:一是丞相四科取士,即通过郡国、二千石察举经射策察举的方正、孝廉,任用为议郎、博士等职务,任用之后,再出任外职,这是五百石左右的中层官吏的来源。二是由太常主持的甲乙科考,对博士弟子、如博士弟子者进行考核,分甲乙科录取为郎中、舍人、文学,这是一二百石左右低层卒吏的来源。自汉武帝之后,二者为汉官选举的基本途径。此即马端临所言“汉制郡国举士,其目大概有三:曰贤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53]。其中贤良方正、孝廉参与的是四科取士,博士弟子参与的是甲乙科考。除此之外,西汉也有待诏选官,但这些官吏的身份多为“宦皇帝”者,即作为皇帝的私人侍从,多以比秩出现,而不直接担任外朝之职,如霍光以“大将军”秉政,而外朝则由丞相、御史大夫及九卿管理。皇帝任命待诏官员,亦多从较低职务做起,累功而渐转为外朝官吏,经察举之后,才能出任州郡长官。[54]灵帝任命鸿都门生,若合乎待诏之制,则不能超迁至数百石之上;若合乎四科、甲乙科考,则必须经过丞相、太常公选。马端临认为灵帝任用鸿都门生,引起朝臣愤慨,主要在于私自任命:

太学,公学也;鸿都学,私学也。学乃天下公,而以为人主私,可乎?是以士君子之欲与为列者则以为耻,公卿州郡之举辟也,必敕书强之。人心之公,岂可诬也。[55]

明代的礼部尚书于慎行进一步解释说:

此等小人,虽有文技而不本于经训,其进身之途多出私门,不由公辟,故经生文士耻为伍耳。[56]

马端临、于慎行指出了鸿都门生,既不通经学、又不懂经训,本被排除在四科取士、甲乙科考之外,但却通过走皇帝的私门,得以成为朝廷官员,因其不是通过丞相府、太常府的科考而入职,徇皇帝之私而为高官,与唐时斜封官性质相同[57],自然引起经学之士、文学之士的抵触。

那么,灵帝为何要重用鸿都之选呢?《后汉书·崔骃列传》记述后期的鸿都门,成为灵帝卖官鬻爵的机构:

灵帝时,开鸿都门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其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后倍输,或因常侍、阿保别自通达。是时,段颎、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先输货财而后登公位。(《后汉书》卷五十二)

范晔点明了灵帝开鸿都门榜的实质,是以对官位明码标价,富足者可以先付款,贫穷者可以先赊账,顿时使那些不能通过正常察举、科考者蜂拥而至,他们通过宦官侍从、近习之臣的推荐保举,得以接近灵帝,缴纳钱财,换取灵帝的直接任命。中平二年(189)三月崔寔的从兄崔烈买官而为司徒,此已在灵帝开鸿都门榜之后数年,崔烈仍为士林所不齿,其儿子崔钧亦对此不屑一顾,但并不妨碍崔烈以无耻而高升。《晋书·食货志》记载灵帝卖官鬻爵的动机,不是受到蒙蔽,而是主动为之:

帝出自侯门,居贫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无私蓄。”故于西园造万金堂,以为私藏。复寄小黄门私钱,家至巨亿。于是悬鸿都之榜,开卖官之路,公卿以降,悉有等差。廷尉崔烈入钱五百万以买司徒,刺史二千石迁除,皆责助治宫室钱,大郡至二千万钱,不毕者或至自杀。(《晋书》卷二十六)

灵帝卖官鬻爵的目的,是聚敛金钱。至光和、中平年间,鬻官变本加厉,一般按照司徒五百万的价格出售,刺史升迁需要二千万,灵帝卖官不是暗地受贿,而是公开索贿。他曾对亲幸者言司徒应该卖一千万,可见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对拟升职的刺史们,更是以维修宫室的名义要求直接赞助,逼得有些官员走投无路而自杀。光和元年(178)七月,蔡邕认为这种请托之门,会动摇国本,便对灵帝谏阻:

又尚方工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可且消息,以示惟忧。……宰府孝廉,士之高选。近者以避召不慎,切责三公,而今并以小文超取选举,开请托之门,违明王之典,众心不厌,莫之敢言。[58]

这段话尽管语气委婉,但已经点明了鸿都门选已成为小人进身的通道,所以他恳请灵帝能够停止鸿都门榜。但这不仅不能让灵帝觉醒,反而令其更加愤怒,直接将蔡邕贬至朔方。

灵帝即位之初,“以经学相召”,后因其书法爱好而多招能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入宫,内嬖投其所好,转相请托,则使得以一艺而超迁,不再通过正途选官,渐成卖官之路,是为鸿都门榜。后光和元年所设的“鸿都门学”,本为仿照太学之制,意在培养能书之士。然此类士人对经学并不了解,不能通过察举、科考进入选官,只能凭借这些技艺进身,经书勘定之后,私下相托,献以财货,获得灵帝任用,成为灵帝卖官鬻爵的一个通道。司马彪曾评论说:“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59]此风一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南宋叶时毫不客气地指出:“桓灵之君,每叹天子无私财,而开鸿都卖爵以为私藏矣。”[60]这类不经过丞相、太常公选,而自行以诏令任命的官员,很容易超越平常的官员,以致“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61],久而久之,他们相互招摇,彼此援引,成为汉末吏治腐败的一个渊源。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秦汉国家建构与中国文学格局之初成”【12BZW059】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建构与两汉文学格局的形成”【12YJC751005】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孙明君:《第三种势力:政治视角中的鸿都门学》,《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2期;曾维华、孙刚华:《东汉“鸿都门学”设置原由探析》,《东岳论丛》2010年第1期;陈君:《鸿都门学之兴衰及其历史启示》,《中国典籍与文化》2007年第2期;王永平:《汉灵帝之置“鸿都门学”及其原因考论》,《扬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2] 司马光曾言:“熹平中,诏引诸生能文赋者,待制鸿都门下。蔡邕力争,以为辞赋小才,无益于治,不如经术。自魏、晋以降,始贵文章,而贱经术,以词人为英俊,以儒生为鄙朴。下至隋、唐,虽设明经、进士两科,进士日隆,而明经日替矣。”(宋)司马光:《起请科场札子》,《司马温公文集》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05页。

[3] 司马迁有言:“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汉)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史记》卷一百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19页;班固也曰:“御史大夫……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汉)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汉书》卷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25页。

[4]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祀志中》,《后汉书》卷九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178页。

[5] (西晋)华峤:《后汉书·桓荣传》,引自周天游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545页。

[6] (唐)魏征:《隋书·牛弘传》,《隋书》卷四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298页。

[7] (汉)扬雄:《答刘歆书》,(清)严可均辑:《全汉文》卷五十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34页。

[8] 吴树平:《东观汉纪校注》卷十六,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56页。

[9]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文苑列传·黄香传》,《后汉书》卷八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614页。

[10] (南朝梁)沈约:《宋书·范晔传》,《宋书》卷六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20页。

[11] 按:南朝陈徐陵《玉台新咏序》言:“但往世名篇,当今巧制,分诸麟阁,散在鸿都,不藉篇章,无由披览。于是,燃脂暝写,弄笔晨书,撰录艳歌,凡为十卷。”后世遂以鸿都代指藏书机构。参见穆克宏点校:《玉台新咏笺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3页。

[12] (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909页。

[13] (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四十八,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484页。

[14] (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四十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425页。

[15]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王允传》,《后汉书》卷六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74页。

[16] (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一百八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889页。

[17] 乐史《太平寰宇记·河南道三·河南府一》载:“鸿都门,洛阳北宫门也。”(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0页。

[18]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234页。

[19]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来历传》,《后汉书》卷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591~592页。

[20] 杨继刚:《汉鸿都门学地理位置与政治斗争考论》,《暨南学报》2014年第2期;张军威:《鸿都门学探究》,《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21]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后汉书》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41页。

[22] (汉)班固:《汉书·韩信传》,《汉书》卷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872页。

[23]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21页。

[24]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22页。

[25]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21页。

[26] 容庚:《鸟书考》,《中山大学学报》1964年第1期。

[27] 许慎云:“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四曰左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参见(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说文解字》卷十五上,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15页。

[28] (汉)班固:《汉书·哀帝纪》注引,《汉书》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40页。

[29] 马端临曰:“盖以言语文字被顾问,以翰墨技艺侍中、侍诏,则汉武帝所以处邹、枚、严、徐,灵帝所以招鸿都文学之类是也。至于出入禁闼,特被亲遇,参谋军国,号称内相,则汉、魏以来侍中、领尚书事、秘书监、中书监之类是也。若代言典诰之任,则武帝所以命司马相如,历代所以置中书舍人是也。”(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八》,《文献通考》卷五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92页。

[30]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卷六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96页。

[31]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后汉书》卷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887页。

[32] 桓谭说:“秦近君能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谊,至十万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汉)桓谭:《正经》,《新论》卷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35页。

[33]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后汉书》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30~331页。

[34]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卢植传》,《后汉书》卷六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16页。

[35] 马衡《从实验上窥见汉石经之一斑》:“此巨大之工作,起于熹平四年,讫于光和六年(《水经注》言光和六年,当有所据,疑是刻成之年载在碑文者),凡历九年而始告成。”转引自傅杰:《二十世纪中国文史考据文录》,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2页。

[36] 杨九诠:《东汉熹平石经平议》,《文史哲》2000年第1期。

[37] (唐)张怀瓘《书断》,引自(唐)张彦远辑录:《法书要录》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89页。

[38] (清)严可均辑:《全晋文》卷三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96页。

[39] (唐)张怀瓘:《书断》,引自(唐)张彦远辑录:《法书要录》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89页。

[40] (唐)张彦远辑录,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页。

[41] (后魏)江式:《论书》,引自(唐)张彦远辑录:《法书要录》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53~54页。

[42] (唐)张怀瓘:《书断》,引自(唐)张彦远辑录:《法书要录》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70页。

[43] (清)王太岳,等纂辑:《四库全书考证》卷十九,上海:商务印书馆,1941年,第738页。

[44] 杨继刚:《汉鸿都门学地理位置与政治斗争考论》,《暨南学报》2014年第2期。

[45] (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600页。

[46] 宋人谢采伯认为:“魏晋以来,楷书日盛,皆鸿都门学之余,习正书,遂为后世不刊之法,与李斯之篆、程邈之隶同科。”(宋)谢采伯:《密斋笔记续记》卷三,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4页。

[47] 郑樵《通志·艺文略第一》言:“按石经之学,始于蔡邕。始也,秦火之后,经籍初出,诸家所藏,传写或异;笺传之儒,皆凭所见,更不论文字之讹谬。邕校书东观,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乃自为书,而刻石于太学门外。后儒晚学,咸以取正。”(宋)郑樵:《通志》卷六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55页。

[48]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卷六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96页。

[49]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卷六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91~1992页。

[50]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4页。

[51]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赐传》,《后汉书》卷五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780页。

[52]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阳球传》,《后汉书》卷七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499页。

[53]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一·举士》,《文献通考》卷二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64页。

[54] 参见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55]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学校一·鸿都门学》,《文献通考》卷四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87页。

[56] (明)于慎行:《谷山笔麈·经子》,《谷山笔麈》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81页。

[57] 《宋史·任伯雨传》载:“汉之鸿都卖爵,唐之墨敕斜封,此近监也。”(元)脱脱:《宋史》卷三百四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966页。

[58]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卷六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99页。

[59]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五行志二》,《后汉书》卷一百一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297页。

[60] (宋)叶时:《礼经会元》卷二,《四库全书》本。

[61]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五行志一》,《后汉书》卷一百一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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