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维度
2016-03-14林德浩
林德浩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维度
林德浩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十三五”目标任务实现的重要措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握内在约束和外在制约两个重要维度。两个重要维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和关键,其构成要素不可能自发形成,它必须通过科学建构,即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内规章制度建设,才能以“自律”和“他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内在约束维度;外在制约维度;思想建设;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准确把握内在约束和外在制约两个重要维度,以保证“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两个重要维度
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有很多维度,如思想建设维度、组织建设维度、作风建设维度和制度建设维度等,最根本的是思想建设维度和制度建设维度。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制度是行为的调节器,有什么样的制度也会引导什么样的行为。如果思想和制度不严,偏离管党治党轨道,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就会受到影响,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就会出现问题。相反,如果思想和制度从严,就能最大限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正确,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如果思想建党是根本的话,制度治党就是保障。”[1]基于思想和制度分别具有内在约束和外在制约功能,能够使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朝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发生发展”,因此,思想建设维度称为内在约束维度,制度建设维度称为外在制约维度。内在约束维度能够使党员领导干部“内疚神明”,外在约束能够使党员领导干部“外惮法纪”。一个政党或党员只有做到既“内疚神明”又“外惮法纪”,才能成为“合格党员”及严格意义上的全面从严治党。
内在约束维度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道德取向等思想要素。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就是要求这些思想要素积极属性发挥的过程,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道德取向的过程。内在约束维度的思想要素可以自发形成并能够深深根植于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之中,形成一种惯性思维,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内发力。但问题是,这些思想要素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取向,能够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内在思想,使党员领导干部表现出良好行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相反,则会使党员领导干部表现出不良的思想和行为。再者,现在思想要素正确,不等于思想要素永远正确,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也需要经常打扫。因此,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道德取向等,除了自身的先知先觉外,必须依靠一种外在推力,即通过教育或者学习的途径,源源不断地将主流意识作用于他们的思想。这样,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才能存在大量的“正确思想因子”,确保他们在面对大是大非或巨大利益诱惑时,根植于头脑中的“正确思想因子”成为软约束力量,自动约束不良思想,表现出良好行为,以“自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外在制约维度主要包括党章、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等制度要素。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制度的“严”,使制度治党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特征,能够很好地制约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使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朝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发生发展”。“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2]鉴于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十八大之后,他更是多次强调党的制度建设对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规章、准则、规定等制度要素,存在于党内生活各个角落,以规范的条文形式告诉党员领导干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如何做,设定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边界,制约和规范每个人的行为。这些制度要素之间不是彼此分割、彼此独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以整体的合力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这种整体合力大小取决于制度要素积极属性的有效发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制度要有效管用。如果这些制度积极属性发挥不畅,不仅很大程度上制约整体合力,而且还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产生消极阻碍作用。同样,外在制约要素不可能自发形成,或者一旦形成就一劳永逸,它必须通过科学建构,即不断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建设,才能使科学制度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硬制约”力量。因此,在“十三五”期间必须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外部“干预”和“建构”,激活制度要素的积极属性,以更加系统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以“他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二、两个重要维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和关键
全面从严治党所蕴含的高标准、严要求,既要有内在约束维度的高度自觉去落实,更要有外在制约维度的严格规范来保证,两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内在约束维度是外在制约维度的前提,外在制约维度是内在约束维度的保障。两者作为思想防线和行为准则体现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方面,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等思想要素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和经受住各种考验的精神利器,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也决定着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制度建设的成效,因为制度建设如果不辅以有效的思想建设,就会失去根本、迷失方向。再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思想认识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也至关重要。另一方面,思想要素作用力要转化为刚性的约束力,也必须靠制度来实现,离开制度治党,思想建党就会软弱乏力、难有成效。而且,制度治党对思想建党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制度建设成果可以巩固思想建设成果,能使党员领导干部具有强烈的规章制度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
两个重要维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车之两轮”和“鸟之两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抓住了这两个重要维度,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和关键。当前,党内一些不良行为的产生,绝大多数都是由这两个维度衍生出来的。从内在约束维度看,习近平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1]尽管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了一些党员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但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滑坡、道德取向错位、宗旨意识薄弱等现象仍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部门“四风”积弊较重,政治生态和为政环境受到污染,特别是党内出现的一些腐败问题,更加凸显了思想建设的不足。有的地方党委和领导长期忽视、漠视思想理论武装,思想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种状况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涣散党心民心。从外在制约维度看,习近平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1]不能纯粹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要结合问题导向和实际情况,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目前,党内规章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的党内规章制度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多头悖力”和权责不清等问题;有的地方党委和领导干部目中无纪,制度执行力不强,使很多理应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的规章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让那些心怀“小九九”的人更是肆无忌惮;有些制度不切实际,操作性不强。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激活思想要素和制度要素的积极属性,形成不想腐的约束思维、不能腐的制约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3]同样,我们这么大的党,8779万名党员,436万个基层组织,怎么样才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呢?一靠内在约束维度,二靠外在制约维度,两大重要维度齐头并重、相互配合,才能使我们党更好地经受住“四种考验”,更好地战胜“四种危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两个重要维度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
内在约束维度不是万能的,外在制约维度也不是万能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把两个重要维度紧密结合起来,两于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能重视一个维度,忽视另外一个维度。“要坚持两者同步谋划、整体部署、一体实施,找准结合点、切入点,使之同频共振、相得益彰。”[4]因为,两个重要维度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无形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内在结构张力,共同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如果其中一个维度消失,那么这种结构张力就会消失,全面从严治党总体作用和结果就会弱化。因此,要同向发力,才能形成最大的“双向合力”,才能形成刚柔相济、合力驱动的管党治党新常态。
首先,激活内在要素积极属性。已有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道德取向等内在思想要素不会一劳永逸,就像人体中的“钙”一样,也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挥发。因此,激化内在要素积极属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天天“补钙”。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这是激活内在要素积极属性的重点。正如列宁所说,工人阶级的政治意识不可能自发产生,而只能从外面进行灌输。当前,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此外,还要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拧紧“总开关”,自觉约束不良思想和意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这是激活内在要素积极属性的基础。不管任何时候,外在教育作为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只是事物的外因,永远代替不了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理论学习获得的思想认知和思维自觉,即自我教育这个内因。没有理论上的成熟,就不会有政治上的坚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培植精神家园[5],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通过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深刻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刻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深刻理解为官从政的道德知识和道德理念,形成良好的道德人格和道德智慧,并把这种内化的道德人格和智慧外化为良好的道德行为。没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就谈不上具有正确的内在思想要素。通过理论学习,党员干部还可以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在关键时刻明辨是非、头脑清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典型引领,这是激活内在要素积极属性的动力。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先进典型或反面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一本非常直观的、现实的教材,它无形的教育效果能够激发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要素的积极属性。在当前,我们既要树立像“焦裕禄”这样“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正面典型,又要揭露批判像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周本顺等这样的反面教材,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正面典型树立奋斗方向,通过反面教材吸取教训,避免犯同样错误。
其次,激活外在要素积极属性。党章、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等外在制度要素必须通过科学建构,才能激活制度要素积极属性,使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制约”力量。一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废止不适应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解决过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牛栏关猫”以及碎片化现象等突出问题。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没有把党组织和普通党员列入其中,这不利于塌方式腐败、小官巨腐、苍蝇式腐败等问题的解决,而且这个《准则》也没有把高校领导这个群体作为规范的对象。因此,要加紧进行整合、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威力全覆盖、不留死角。二要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和衔接性,编密扎紧制度“笼子”。规章制度制订既要注重单项制度,也要注重制度的整体配套和规划,使各项制度能够彼此衔接、环环相扣,最大限度发挥整体合力。例如,党内法规建没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三要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能因为资历深而姑息、违者众而纵容,真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四要加强制度的执行性。制度治党,关键在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让制度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硬约束。党内一些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既与制度不完善有关,更与制度执行力不强有关。“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成为摆设。因此,在“十三五”期间要增强制度执行力,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真正能够“管得住、用得好”,以制度的威慑力保证“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的完成。
[1]历史使命越光荣 奋斗目标越宏伟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N].人民日报,2014-10-09(01).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8.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1.
[4]周银芳.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J].求是,2015 (12).
[5]凝聚在共同理想的旗帜下——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精神[N].人民日报,2013-08-25(01).
责任编辑:王佳玲
学员论文摘登
D261
A
1671-1262(2016)01-0039-04
2015-12-18
林德浩,男,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