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谱仪等三项仪器标准即将报批
2016-03-14
质谱仪等三项仪器标准即将报批
不久前,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4/SC6)三届一次会议暨国家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在本次会议上,SAC/ TC124/SC6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归口管理的已完成的三项国家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大会审查,并将后续修改的报批稿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上报。
此次审查的三项国家推荐标准分别为“在线分析仪器系统通用规范”、“电解法固体水分测量仪”、和“质谱仪通用规范”。
目前,我国的在线分析仪器主要应用行业包括石油化工、环境保护、天然气等。经过多次讨论,与会专家从不同的行业需求出发,对《在线分析仪器系统通用规范》(送审稿)中条款提出了建议。将“在线分析仪器”定义为用于源流体现场,对物质的成分或物性参数进行自动连续(或间隔)测量的分析仪器。对于取样探头,按过滤方式可分为直通式(敞开式)取样探头和过滤式取样探头;按防爆方式可分为防爆式取样探头和非防爆式取样探头;按温度适应范围可分为高温取样探头和常温取样探头。泄漏测试时应将样品处理系统的全部出口关死。采用仪表空气或氮气由样品入口向系统充压至额定工作压力1.5倍,封闭系统入口端,观察15 min内压力降并计算。样品流路不止一个时,应分别检查每个流路。
《质谱仪通用规范》(送审稿)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按照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修改质谱准确性单位为u,并以注形式标注可用amu。实验室质谱仪工作温度由27℃调整为25℃。
《电解法固体水分仪》(送审稿)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标准中重复性按照试验验证确定应不大于1.5%;测量误差试验方法按样品含水量1 mg以上及1 mg以下分档表述。
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上述3项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建议主要起草人按上述标准修改建议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使标准中文字更严谨,内容更精练。后续将送审稿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上报。
(仪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