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罪恶
2016-03-11乌耕
乌耕
读大学时,读过一短篇小说,作者似乎是高尔基。三十年过去了,篇名已经忘记,但故事梗概依旧印象深刻:在一个无名的小火车站上,鲜有火车通过,穷极无聊的人们为了打发时间,竟玩起了“捉奸”。结果不是喜剧性的——那位善良而无辜的姑娘,因不堪羞辱而自杀。
自杀,当然与尊严有关。正常的两情相悦,会成为众人打发时间甚至是发泄兽性的对象。没有任何抗争能力的姑娘,最后的支付手段是生命。
近二十年前,读过学兄杨争光的一个短篇,他以一种近乎喜剧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深邃而悲怆的拷问:人的基本生存与尊严。故事很简单:麦收结束后,一大帮西北汉子交完公粮,到最低等的路边店吃饭,当然喝了很多廉价的酒。一位年轻人因为酒精的作用,言语未免夸张甚至有些张狂,被父亲于大庭广众之下大声辱骂。年轻人没有顶撞父亲,而是默默地回到家并计划自杀。但自杀前他要做两件事情,一是看望一下最疼爱自己的姐姐,二是亲近一下女人。第二个目标,实现起来难度很大,于是他选择了村里一位口碑不太好的女人。女人正在推碾,年轻人其实不会求爱,只反复说他要死了,最后说到了他曾经偷窥的一次女人的“野合”。女人对他婉言相劝,表现了一个劳动妇女所特有的质朴与善良,甚至是贞节。整个故事是冷的,但最后的部分很温暖。
以上所言,都是文学虚构,而文学源于生活,曾是我们信奉的金科玉律。另外一个孪生的金科玉律是,文学还要高于生活。至于文学是否高于又如何高于生活,我拿了一生的时间来思考,目前尚未找到答案。
“大木料”的故事,当然不是文学虚构,但贴近了同样的主题——基本的生存与尊严。贫瘠的生活,荒芜的生命,扭曲并挣扎着的兽性与人性——给“大木料”的命运打下一个死结。一个偶然出现的同病相怜的小女孩,曾给他绝望的生存投下了一抹模糊的绿荫,但对沙漠而言它分明太奢侈了。于是无数双或熟悉或陌生的手,纷纷向他伸来并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于是老实人选择了最“老实”的解决之道——共同毁灭。
再讲一个真实的血案。
在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一位农妇下工时从苹果园里走,顺手捡了一个落果,看园的家伙立刻赶来并强奸了她。显然,如果他张扬出去,农妇起码要背上不道德的恶名;又如果她出身不够好的话,这甚至会成为一个政治事件。几十年后,农妇已经去世,那位看园的家伙居然在农妇丈夫面前重提当年的“风流韵事”。毫无疑问,屈辱与仇恨的种子,在丈夫的心中沉睡了数十年后,这会儿给唤醒了,于是这位已经垂垂老矣的丈夫,伺机杀死了那位自鸣得意的风流鬼。
告子说,食色性也。先贤的观察是犀利的,看动物世界,我们知道动物只为两样东西争斗——食物与交配。人有动物性,所以食色成为人类的母题之一,很多人一生其实只为这两样东西忙活。但人所以为人,还有超越动物性的东西,比如爱情、悲悯、尊严与高贵。那些高于动物性的品质,才是人性甚至是神性,是人类安身立命的灵魂,也是人类永恒而美丽的居所。然而,当对人的剥夺深入到生物层面后,人就变得不像人,甚至不及野兽。比如动物懂得如何求爱,但在鲁迅先生笔下,一向快乐的阿Q,有了性的冲动与苦闷后,他先是在小尼姑的脸上摸了一把,继而守着众人跪在了吴妈面前,来了一句“我想和你困觉”。求爱的结果是灾难性的,阿Q从此走向末路。
关于《阿Q正传》的主题,论者往往贴上“国民性”的标签,在我看来未免失之泛泛。鲁迅先生表达的,在哲学意义上不仅是人的破产,甚至是生物性的破产。
“平庸的罪恶”这一概念,是犹太裔思想家阿伦特首创的。在某种意义上,它与“国民性”相近,但更具哲学意味。阿伦特要拷问的,是纳粹所制造的滔天罪恶下面,那些浩如烟海的碎屑般的罪恶。主机与齿轮,地基与建筑,有着本是同根生的血缘关系,如果每一个齿轮都自认为很清洁很无辜,则巨大的罪恶与灾难,便没有了依附与肉身。
人类的全部文明史,可以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告别丛林。如果太多的人深陷丛林并陶醉于丛林且自以为聪明得计的话,则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快乐的阿Q或者苦闷的“大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