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初探
2016-03-11肖永平
肖永平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 娄底市 417700)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初探
肖永平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 娄底市 417700)
文章分析双峰县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认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在职能分工方面、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方面、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双峰县 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意见和建议
双峰地处湘中娄底市,县域面积1 711 km2,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96万,其中农业人口84万。全县多年平均径流量12.19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1 300 m3,为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2 500 m3的 54%,全国人均 2 100 m3的61%。双峰县水资源总量短缺,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水质状况整体偏差,属于资源型中度缺水区。近年来,双峰县切实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水资源管理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已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1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1)机构与人员构成。
目前双峰县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置分县、乡(镇)两级。县级设独立水资源管理局,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县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办公室设县水利局,日常工作由县水资源管理局承担;全县设17个乡镇水利工作站,主要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参与乡镇各项中心工作。全县水利工作站核定人员编制82名,实际在岗60人,其中16个乡镇有相对稳定的水资源管理人员16人。乡镇水利工作站人员编制相对不足,实有人员少于核定编制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乡镇按要求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即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未单设水资源管理机构(站),水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主要由乡镇水利站承担,大部分乡镇明确了专人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当前形势发展需要,90%以上乡镇有要求设立乡镇水资源管理机构(站)的意愿。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加挂双峰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双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为县水利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2年7月筹建,同年10月底完成了人员选聘和机构组建工作,11月14日正式挂牌运行。内设综合办公室、管理股,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水质检测中心、水政监察中队;县水资源管理局初始编制5人,现有编制8名,实有人员12人(其中退伍安置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2人。
按照对口管理原则,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主要承担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水资源管理机构相对应的县级水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具体为: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以县水利局的名义征收水资源费;组织实施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节
水型社会建设,负责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负责监督实施省、市用水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组织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水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承担县域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定期检测和巡检抽检;负责对县域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双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归口县水资源管理局建设、运行和管理。检测中心严格按照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进行设备配置和建设,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县配套40万元),2015年2月26日正式建成运行。检测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40项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的水质检测能力,为全县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
(2)工作条件与经费保障。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无自有办公场地,现外租业务和办公用房共340 m2(其中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120 m2),财务独立核算,年人员和办公经费、检测中心运行经费约70万元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因公务用车改革未配备交通工具,根据水质取样及巡检需要,已批准购置流动水质检测车1台。其他办公设备相对完备,工作人员均配备全套办公用具,拥有办公电脑14台,打印机5台,GPS定位测量仪、DV摄影机、照相机等户外作业工具,组建两年多来,固定资产已达113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县财政和县水利局每年另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双峰县建立了水利工作站、水资源管理QQ群和讨论组,及时传达上级政策,传输文件资料,对乡镇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在线指导和业务联系;县水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每年轮流参加省级水资源管理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业务培训,已轮训(1~2)次/人,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2015年4月双峰县组织乡镇水利站长进行了为期1天的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
(3)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县级水资源管理专门机构及县乡两级水资源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及时制定和出台县级水资源管理配套政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建立水利与环保联席会议等部门联系制度,加强水利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财政投入保障。双峰县水资源费除上缴比例外,全部返还县水资源管理局专项用于水资源的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县财政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五是不断完善县级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双峰县已连续2年对乡镇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类评级,在全县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大会上通报考核结果,从水资源费中安排专门经费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有效提高了乡镇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4)主要经验。
双峰县在加强县级水资源管理工作从宏观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从被动管理到专业化主动管理转变等方面作了一些大胆尝试,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成熟。其主要经验是:
①领导重视是关键。双峰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水资源管理的机构设置、制度保障、财政支持、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县域水资源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②专业管理是基础。组建专门机构,配备团结务实、精干高效的专业管理队伍是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组织保障。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有了专业的管理队伍,双峰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变成了主动出击、基础工作有序推进。
③管理能力是重点。水资源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只有通过多渠道、多途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双峰县水资源管理局通过参加专业培训、购买专业书籍自学、自编资料、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④财政支持是保障。双峰是省级财政贫困县,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年内共投入近200万元,完成了机构设置、实验室建设、水功能区划界立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县城市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功能区划等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⑤部门协作是动力。水资源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光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是无法去做好的。双峰县通过建立水利与环保联席会议、湘江保护联络员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强了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理解与协调,形成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识和工作合力。
2 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分工方面。
①涉水管理职能不顺。现阶段县级水资源管理条块分割、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等问题突出,存在“多龙管水”现象,涉水事务尚未统一管理,部门间协调任务大,不能满足新常态下对水资源管理体制提出的新要求。水利、环保、住建、国土等部门涉水事务上各自为政,存在职责交叉,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势在必行。
②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置缺乏法律支撑。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双峰县水资源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只能参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来确定,目前,从国家层面到省、市绝大部分没有设立独立运行的水资源管理机构,水资源管理机构职能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也缺乏可借鉴的运行模式。双峰县虽然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局,但其所有行政职能都依附于县水利局,开展工作只能以县水利局名义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剥离,由于单独设立水资源管理机构没有法律依据,下一步改革将面临尴尬的境况。
(2)队伍建设方面。
双峰县水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编制少、人员数量相对较多,由于相当部分是半路出家和退伍安置进入,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水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缺乏,提高现有从业人员专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
双峰县乡镇水利站人员编制3~6人不等,实际在岗人员更少,从事工作千头万绪。乡镇还没有设置水资源管理专门机构,水利站仅分工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水资源管理,不能适应现阶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村级水资源管理工作更是一片空白,县以下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基础相当薄弱。在现有乡镇水利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势在必行。
(3)保障机制方面。
目前,基层水资源管理保障体系还较单一。县、乡镇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手段落后,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水资源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等资金投入巨大,上级专项投入不足,单靠县级财政难以承担。
(4)履行职责方面。
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责任大,涉及范围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是政府,但相应责任追究最终落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机构。当前形势下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负责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承担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目前,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可以履行好的职责任务主要以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基础工作为主。由于能力建设制约,目前落实比较困难但又应该履行好的职责任务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保护、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建设、用水定额管理、技术技术产品推广、取用水计量监测、分行业用水统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方面。基层水资源管理制度暂时不宜涉及的职责任务:水权制度的组织实施。
3 意见和建议
(1)整合部门职责,组建各级水资源管理专门机构。当前体制下,水资源管理涉及部门多,工作过程中,部门、行业协调任务大,具体工作落实困难。目前,县级水务一体化仅仅停留在宣传上、方案上,有的改了机构名称工作职责依旧,操作难度非常大,没有实质性进展。因此,国家必须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整合部门职责,从顶层开始,实质性实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整合后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包括管理和
技术两重职责,即对水资源的过程管理和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评价的技术管理职责。乡镇以上设立上下对应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专门机构,定性为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县级应核定行政编制10名以上,内设的技术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定事业编制10~20名。乡镇可以设立水资源管理站,或者在现有水利站的基础上加挂牌子,明确2~3名专人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
(2)加大财政投入。财政对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投入规模应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在保障人员经费的同时,各级应加大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的专项投入;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使用,征收的水资源费全部专项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以水权转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资源管理,比如通过转让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经营权,利用所得收益投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安全等。
(3)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做好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在设立县、乡镇水资源管理机构的同时,要落实好村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村级水资源管理人员可以与现有管水员、河道保洁员、农民用水户协会、供水协会等进行整合,有效规范县、乡镇、村各级水资源管理体系和水利工程服务体系。
(4)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置、基层水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赋予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法定地位,明确权力和职责。
(5)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自主权。例如下放一定范围内的县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批权,县、乡镇水资源管理机构必要的行政执法监督权等。
(6)加大对各级水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从2013年开始,湖南省水利厅已连续两年分6期对县级以上水资源管理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效果明显。建议部、省、市、县建立各级水资源管理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县、乡(镇)水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专业管理能力。
(7)在中央和省级水资源费补助项目中,对县、乡镇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如办公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必要的交通工具、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专项资金扶持。
2015-10-28)
肖永平(1963-),男,大学专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手机:1397384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