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与监管对策
2016-03-11庾珍珍
庾珍珍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天水 741000)
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与监管对策
庾珍珍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天水741000)
近年来,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让人们对畜产品质量的安全更为关注,因此极有必要对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针对现状问题提出应对监管对策。
畜牧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
甘肃省秦州区地处黄土梁峁沟壑带,属秦巴山区西秦岭北缘,大陆性半高寒半湿润气候。地势呈西高东低,海拔1 130~2 700 m不等,年平均降雨量531 mm,年均气温10.72℃,无霜期170 d左右。全区土地面积2 442平方公里,辖10镇6乡,420个行政村,全区土地面积2 44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1.7万亩,农业人口45.6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1.5%,秦州区是一个畜牧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全区畜牧养殖龙头企业累计19家,规模养殖场达到226个,共发展各类规模养殖户6 554户。2015年,畜禽养殖总量超过276.28万头(只),其中猪、牛、羊、鸡存栏分别是14.1万头、6.02万头、5.96万头、130.1万只,出栏分别为17.5万头、2.13万头、2.8万头、97.6万只、肉蛋奶总产量23 851 t,完成畜牧业总产值5.97亿元,实现人均牧业收入1 280元,在农民收入中占很大的比例。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畜产品的防疫、药物残留及人为添加违禁药物等质量安全问题,已逐渐成为消费者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高畜产品质量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是优化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1 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1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程度不足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对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认识不够,投入力度不强。另外,对安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不到位,部分企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模糊,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1.2养殖标准不规范
近些年,实施畜产品规模养殖,并且取得一定进展,可散户养殖仍然占有很大比例,组织化的程度较低,圈舍的设施非常简陋,环境治理不到位,有关养殖技术不是很规范,存在畜禽病死与粪污处理不能达标的问题,生产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即使规模较大养殖场,其饲养技术不到标、消毒免疫不合格、档案记录缺少及制度规章不健全等问题,在动物饲养过程,可能就会因这些疏漏及不规范引发质量问题,从而带来较大畜产品质量隐患问题。
1.3屠宰厂建设滞后
屠宰厂规章制度陈旧,卫生条件不达标,污水污物等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全,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差,屠宰人员流动性大,做不到持证上岗。长途运输的生猪未按规定充分休息即屠宰,肉质可能出现白肌肉。除生猪外其它动物如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私屠乱宰时有发生,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多。
1.4兽药饲料经营单位不规范
对经营单位检查,发现部分单位缺少食品质量安全认识,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购销记录不规范,规章制度和禁用药物名单未上墙,仓储设施不建全,卫生1.5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不健全
条件差。
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正在构建当中,农贸市场、生产企业、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的没有产品自检体系、检验管理、高素质的监测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不完善。
2 主要监管措施
2.1抓好源头管理,强化养殖监管措施
2.1.1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从免疫程序、法律法规、标准化生产、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等入手,在对养殖场进行监管的同时,严格进行防疫条件审查,并对防疫条件不合格的规模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内必须整改,对未作出整改的养殖场依法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1.2兽药饲料使用承诺制与规模养殖场签订了《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调运及兽药饲料安全使用责任书》与GSP认证的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饲料经营质量承诺书》。定期到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督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项制度。全年随机不定期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瘦肉精”检测。
2.2抓好动物屠宰监管工作
严格实行驻厂检疫制度,按照屠宰检疫的要求,把好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入库查验和出厂检查关。严禁无证、无耳标、无消毒的车辆及畜禽入场屠宰,坚决杜绝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环节,确保畜禽产品检疫率达到100%。
2.3狠抓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结合农资打假,创新监管模式,实行定人、定场、定企业(门店)监管制度和台账式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书面告知,限期整改。
2.4加大执法力度
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当即立案,并实行行政案件处罚。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最终建立严格的畜产品安全监督体系。
2.5落实工作责任
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与各站、所检疫监管人员以及监管的饲养基地、屠宰加工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整改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人。
2.6建立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
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可靠的检疫环境、严格的检验管理和高素质的监测技术人员,实施科学、公正、高效的监测、鉴定、评价做保障。目前,监测现状不容乐观,与畜牧发展形势需要相差甚远。为此,必须尽快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设置机构,增加编制,购置仪器,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做到市级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区级有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通过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畜产品实施有效地监测检验,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实现畜产品优质优价,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加速畜产品出口进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编辑:高真贞)
S872
A
1006-799X(2016)15-0036-01
庾珍珍(1981-),女,甘肃天水人,助理畜牧师,主要从事动物检疫和畜牧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