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声、情、美、韵”谈民族声乐艺术
2016-03-11赵晓梅洮南市文化馆137100
赵晓梅 (洮南市文化馆 137100)
基于“声、情、美、韵”谈民族声乐艺术
赵晓梅 (洮南市文化馆 137100)
在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所具有的丰富语言的历史为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艺术特点,尤其是在“声、情、美、韵”基本特征方面,通过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的语言艺术准则,更加深化了声乐艺术的魅力。并通过在这四者结合之后的民族声乐艺术的表达,让艺术与现实的贴合度更高,并能与观众的思想情感达到一个共鸣。为了更加深刻的将这种“声、情、美、韵”融合汇聚到我国民族声乐的艺术之美,本文将重点岁这四种基本特征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中的联系进行更进步一步的探究。
民族声乐;声情美韵;分析
中华民族在民族语言上有着非常悠久和丰富的文化底蕴,并在这个基础上,孕育了闪烁着中国音乐智慧和人文精神的艺术品种——中国民族声乐。中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起源,要根于汉语言,并逐渐延伸出戏曲、曲艺、民歌的艺术发展,其以民族情感为主,以字领腔,字正腔圆,以情带声,声情与韵味同存,并表达出演唱者个人在神情与情感上的表达。作为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美学理论,与“声、情、美、韵”的基本特征有着必然的联系,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及其审美风貌和精神。
一、民族声乐艺术之“声”与“情”
1.“声”是民族声乐的基础
民族声乐艺术的存在主要是通过演唱形态为主,并在演唱者通过歌声的流露来表达出思想上和情感上的内涵与精神。这也是民族声乐艺术能经历不断传承与发扬的原因所在,并不断让这种民族声乐艺术通过歌唱表演来表达情感。在歌唱的表现中,音乐作品的情感表达与听众之间的沟通体验等都是在声音作为桥梁和纽带的基础上来实现的,并延伸发展处民族声乐艺术。声乐技巧的运用方式非常广泛而多样化,在演唱者进行歌唱表演时,会因为对声音在音量大小、响亮度等多方面的过分重视,而对歌唱的技巧有所忽略,并没有对歌曲中情感的定位尤其是歌曲表达的情感是喜是悲或者是倾诉、叹息都忽略了,而是更侧重于声音的高度、亮度,导致声音并缺乏艺术的优美效果。这是种无效的声音,缺乏在声乐艺术表达中通过对声音技巧的掌握来进行艺术的表达是无效的。在演唱中,声音轻并不代表没有穿透力和情感的传达,响亮声也绝对就一定动听。民族声乐更加注重声音的震耳而不是音乐在声音上的刺耳,要求对精神内容进行美的响亮的传达,留给观众在情感上的印象与艺术效果。所以,民族声乐的技巧在于对歌曲情感的表达,那么其根本是对发声方法和技巧上的把握,并把它灵活有效的运用于歌唱的各个技术环节中,才能通过科学合理的发声技巧来诠释作品,并展现自己的演唱艺术水平。
2.“情”是民族声乐的核心
民族声乐艺术的魅的产生源于多种因素,但从根本上而言,主要是声与情这两方面。“声”,也即是在歌唱时的发声,通过演唱者对发声技巧的掌握来实现;“情”,即是通过演唱歌曲来对声乐作品中的思想感情的内涵的理解与认知,来在歌声中传达表现出来的一种情感能力。对于歌曲是否动听,人们通常的评价标准是声音是否美,而情感的诠释却要用心去感受。但是,演唱的过程是一种情感体验,是演唱者对音乐作品在情感上的感受和认识的体验过程,同时也是演唱者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得感情相互交融,产生共鸣的过程。“情”在民族声乐表演中,是一种主客体相互统一存在的因素,也是民族声乐作品表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因素,关系到歌唱者与观众之间是否能够建立情感上的关联性的重要因素。但当前还有部分演唱者过分追求气息而忘了对情感的深入表达,出现演唱时缺乏与歌曲作品相对应的表情和情感内涵的表现,不能真切打动和感染听众。
二、字清声美
1.以字带声,美声传义
以字带声重点突出演唱者唱清字头并对音调韵律进行节奏快慢、长短抑扬顿挫各种变化的完成。美声传义要求演唱者要注重对所要演唱的歌唱作品的歌词、情感、节奏、语调以及语气等多方面进行体会和把握,在演唱时将其都整合协调统一起来进行歌声的传达。从而通过歌唱者演唱的歌词字句发声,并并从发声中感受到所要传达的声音情感,达到字、声、曲得以完美统一,并能让观众在赏听中感受到歌唱者所要传达的思想和精神共鸣,并从歌词中体会到故事与情感的交叉,达到审美享受的艺术效果。
2.字声流动,巧唱在心
民族声乐艺术的表现中,演唱中通过歌词与声音的流露表达强调演唱中要加强气息的流动性,并达到歌词中字与声音之间的流动协调性。而演唱者的唱的技巧则在于其本身在音乐上的综合素养,以及对演唱作品在旋律轻重、缓急以及高低等的变化规律的掌握,发挥想象,来把自己的想法和情感认知融入结合歌词韵律与流动旋律,把音乐旋律美感的流动性扩展得更宽阔。所以这就要求歌唱者必须不断对多种民族声乐艺术在唱法和技巧上进行不断学习,才能将中国声乐作品自如地行腔、润腔。
三、“韵”味十足
从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过程中来看,对于“韵”也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民族音乐的特点。而且中国讲究美学概念,这是根源于我国在文艺作品上所讲究的境界之美,并达到审美观在主体与客体上一致的效果,意即为含蓄、深远而有意味的,给人带来情感上的共鸣的艺术效果,并能真切从情感体验中获取美的感受。所以这种“韵”是一种风格,更是一种色彩,在民族声乐艺术中通过“韵”来凸显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独特的美学品格,并传承发扬中国民族声乐文化的灵魂,给人审美的享受。在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中,“韵”是对演唱者在歌唱水平上的最高标准和要求,也是体现一个歌者是否具备美学概念的一个标准,只有通过歌唱家在掌握了这种神韵之后,才能创造性的产生富有特殊感染力的意境和装饰性润腔的歌唱艺术效果。歌唱者要通过对音乐唱法技巧上的掌握来实现动人的唱腔,并表达出发声与咬字的行腔过程中的饱满神韵,达到作品在字与情之间的协调流畅,形成浓郁的行腔韵味。在中国民族声乐演唱中,“韵味”的实现离不开“润腔”,而这种“润腔”需要歌者通过在音上面来体现,比如颤音、摇音、提音、跳音、等。
结语
综上所述,在民族声乐艺术中,“声、情、美、韵”四者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并贯穿于声乐艺术表达的每一个环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民族声乐表演体系。在进行民族声乐的演唱中,要注重将四者进行融合统一起来,才能充分体现民族声乐的最高境界,并达到一种艺术形态的艺术合力,从而不断发挥我国民族特色的声乐神韵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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