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措施
2016-03-11吕竑海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050000
吕竑海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50000)
试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措施
吕竑海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5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结晶,保护和传承它有助于凝聚民族情感,能够提升人民的民族团结意识,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以及促进人类的文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和研究有效的策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促使其获得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精华,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常见的有民族民间音乐和舞蹈、民间手工艺、传统医学、口头文学,以及各地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礼仪文化、标志建筑,等等。这些都是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是研究一个民族的重要文化资料。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毁,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应当肩负起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和历史使命,探索更多更有效的保护措施,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
一、全面了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重要的文化信息和资源,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因此,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和精神、培养人们的文化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又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前人智慧的结晶,能激起当代人的民族自豪感,对团结各个民族、维护国家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基础,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促进国家和民族发展重要手段。
其次,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文化结晶,凝聚了先辈们的智慧和创造力,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同时它承载了厚重的历史,记录了各个朝代的兴衰,因此,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国家发展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可以体现“以史为鉴”的作用,对于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综上,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项工作,能够引发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符合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求,也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不管是我国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还是其他国家的保护措施,都可以看出,在这项工作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保护的主体——人。具体来说,就是人的素质的高低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得到了高质量的保护。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国民的知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仍然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不少人为了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忽视了对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还有的人一味模仿西方,尤其是年轻人非常推崇西方节日和文化,导致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道德品质、民族意识、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不足。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我们应当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传统的节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开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参观、讲座等多种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城市居民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此外,基层文化部门可以在农村开展“传统音乐舞蹈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比赛”等贴近农民生活的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也开展了教育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总之,我们要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多元化地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广大群众普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使他们提高保护意识,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积极的的、良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长效的保护机制
首先,文化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在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其次,文化部门应当加强各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深入研究保护方法和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对于具有市场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合理开发利用,在生产中加以保护。
再次,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健全针对民间工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激励措施,特别是重视对年事已高的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的收集,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
最后,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要加强合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融合与发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旅游产业中,前提是要对其有充分的保护,在此基础上找到二者的结合点,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品牌,努力建设和发展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旅游事业。
四、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的来源渠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公益性工作,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足够的经费,但是,地方政府的精力、财力有限,很难长期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因此,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资金投入机制,不管是省市级,还是县乡级部门,都要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渠道,建立一个相互补充的资金投入机制,这样既能够解决政府部门财政投入紧张的问题,而且会集合多方面的社会力量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使这项工作能够持续发展。其一,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起明确的、量化的从省级政府到地市、县三级地方经费投入配套机制。其二,各级政府要采取优惠的经济和税收政策,鼓励社区、企业、群体或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建立地方博物馆或进行文化旅游开发,充分调动市场的力量推动保护项目的实施。其三,引入市场机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部门可以发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彩票募集资金,各地区则可以对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行招商引资,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活的文化,成为促进地域经济、文化发展的软实力,就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任重而道远的工程。文化部门和工作者应当对这项工作有足够的重视,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探究正确的保护措施和方法,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唤起全民的保护意识,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进而使中华民族璀璨的文明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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