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看病,官再大也不该硬撑
2016-03-10胡印斌
胡印斌
以往我们评价一个人时,多以“有病不下火线”来褒奖,但在现代行政伦理中,“带病工作”未必值得鼓励,还可能影响公共事务开展。
1月22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珠宝关于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而有媒体披露,徐辞去副省长职务,系因隐瞒病情。知情人士称,早在2014年11月擢升山东省副省长之前,“徐珠宝已经知道自己患病,但未向上级部门汇报。”
徐珠宝辞职究竟是为何,还需权威信息确证,但官场“带病工作”现象却值得说道。事实上,若如报道所说,隐瞒病情而获得组织提拔,大概算是另一种“带病提拔”了。尽管此病非彼“病”,但终归是病,这也决定了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公共事务。及时决断,辞了,于公于私,都未尝不是个好事。
于私而言,干部“抱病在身”,难免影响正常工作。不要说继续加班加点,即便是正常的八小时工作时间恐怕都不舒适,即便勉强开足工,恐怕也左支右绌。于公而言,身为副部级官员肩负重大责任,承担重要的公共事务,若以多病之身勉力为之,也很难完成任务。据媒体检索,与此前多有媒体报道不同,徐珠宝升任副省長后,在2015年大部分时间内,其活动一直未见诸公开报道。作为分管公安的副省长,这样的“低调”显然不合正常逻辑。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要件就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当其身有“恙”却隐瞒不报,直至顺利升至高位,这样的行为也不能简单地以“抱病在公”来解释。这可能还是种公共行政伦理的撕扯,须知,“勤勉负责”乃是公务员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懒惰拖沓、玩忽职守。
以往我们评价一个人时,多以“有病不下火线”来褒奖,类似的“感动人物”也所在多多,“带病工作”也被视作有奉献精神。但现在看来,这里边已经有些不合时宜的成分。官员也是人,也会生病,生病了也需要诊治休养,何必一定要“夺情”,鼓励其无视病情投身工作呢?
尽管说,身在官场,“上升的台阶”往往拥挤,面临提拔的关键一步,因病而退有些可惜。但与个人的荣辱相比,公共利益并非可被忽略乃至牺牲的。若一个官员任职时间总是卧于病榻间,奔波于疗养院,又怎么可能夙夜在公、服务民众?这也构成了一种非主观意愿上的“在其位不谋其政”,由此给国家、民众带来的“机会成本”损耗也不小。
正因如此,已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就提到,家庭重大变故要报告,“不是说非要家里出了命案才需要报告。有的同志有重病不报,对所有人都隐瞒了,最后病危了组织还不知道,场面上的工作都干不了了,但就是不说,最后命都给耽误没了。”
所以,诸如“带病工作”这样的观念不妨改改了。从个人身体健康讲,生命宝贵,有病就得看病,官再大也不该硬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