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临夏县生猪定点屠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6-03-10丁金霞
丁金霞
(临夏县畜牧局,甘肃 临夏 731800)
浅谈临夏县生猪定点屠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丁金霞
(临夏县畜牧局,甘肃 临夏 731800)
近年来,我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许多监管漏洞,如何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有效控制,成为各级监管部门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临夏县生猪定点屠宰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今后规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生猪定点屠宰;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
1 临夏县生猪屠宰现状
1.1 屠宰场数量及布局
该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4个,分别为临夏县新集镇生猪屠宰场、临夏县先锋乡盛远生猪定点屠宰场、临夏县为民生猪屠宰场、临夏县黄泥湾乡生猪屠宰场。其中北塬片2个,西南片2个。全部取得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
1.2 定点屠宰官方兽医派驻情况
为确保屠宰生猪的肉品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每场均派驻场检疫人员2~4人,除按时上班之外,实行节假日轮岗,对屠宰生猪严格实行入场查验、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宰后处理、瘦肉精抽检和监督无害化处理等工作。2015年全县共屠宰检疫生猪10 800头,肉品1 920 t,检疫率达百分之百;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 302头;无害化处理率为百分之百。
1.3 定点屠宰场肉品检验和检疫制度落实情况
目前,各定点屠宰场仍然执行商务局管理生猪屠宰的模式即肉品检验和检疫并行的工作机制。在生猪屠宰环节,由屠宰企业的肉品检验人员开展肉品检验,合格的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并加盖检验印章;同时,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合格的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肉品,由驻场检疫人员监督企业主实施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1.4 瘦肉精检测和抽检制度落实情况
由于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既需要一笔不少的资金,还要有一定的技术,企业不愿开展监测工作,因此,瘦肉精自检工作开展的数量很有限;另一方面,由于监测经费不足,购置的快速检测试纸不足,检疫人员开展的瘦肉精抽检也不可能全覆盖,只能定期开展。
1.5 屠宰场设施及防疫条件
目前运行的四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建于2 000年左右,建场时间早,设施简陋,绝大部分屠宰场只建设有检疫室、待宰间、屠宰间、脱毛间、肉品间;就防疫条件而言,由于建厂较早且绝大部分屠宰场建在村庄周边,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部分已被延伸的村庄所包围;同时,由于该县属国列贫困县,基础设施条件差,乡村周边均无污水管道,屠宰场污水问题很难解决。
2 生猪定点屠宰存在的问题
2.1 布局不合理
随着全县畜牧业的持续发展,该县已成为畜禽交易、屠宰、加工和贩运的集散地,每年生猪屠宰量达2万多头,但目前,全县25个乡镇中只有4个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21个乡镇没有生猪定点屠宰场,从布局设置来看,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已远远不能满足生猪屠宰需要,屠宰场布局明显不合理,导致部分乡镇存在私屠滥宰现象,给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农村猪肉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2.2 动物防疫条件无保障
现有的4家生猪屠宰场均修建于2010年以前,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大部分已不符合规定的屠宰防疫条件,主要是场所布局不合格,生活区与生产区没有分开或待宰圈、急宰间等在一起,有些是由于条件有限,没有设置必要的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检疫室等场所。个别屠宰场屠宰方式落后,屠宰场卫生条件差,没有消毒、污水设施设备,屠宰产生的粪便、废弃物随意堆放,环境污染严重,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
2.3 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不够
临夏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定点屠宰的认识不够。部分屠宰经营户受利益驱使,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存在着逃避检疫、不配合执法查处的现象;部分养猪户认为定点屠宰既不方便,又加重负担,对执法检查私屠滥宰的做法不理解,抵触情绪大。
2.4 无人员编制,生猪屠宰监管难度大
虽然该县已按照省州要求完成了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但却没有专属的人员编制,人员少,工作量越来越大,加上执法人员没有配备统一的着装和必要的取证器具,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2.5 经费投入不足
目前,定期或不定期在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瘦肉精”残留的安全检测工作,但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其检测工作开展的面和量远远不能达到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的要求。同时,由于没有执法经费,执法工作比较困难。
3 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议抽调人员成立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下达人员编制,落实管理经费,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财力保障。
3.2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充分利用逢集日向广大群众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和引导入场屠宰,进一步强化集中屠宰的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与屠宰场签订《定点屠宰场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甘肃省家畜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狠抓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经营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有效保障屠宰肉品质量安全。
3.3 优化行业布局,推行分级管理
对现有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督促帮助企业完善检验检测设施,依法关闭不达标企业,鼓励新建定点屠宰场,推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升行业集中度。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结合县上实际制定出台《生猪定点屠宰场分级管理办法》,从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疫检验、质量控制、运输条件、产品质量等方面完善配套标准。将生猪屠宰场划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和引导屠宰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要求,以实现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与品牌化经营。
3.4 建立举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违反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工作局面。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格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全县各有关单位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出发,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搞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执法顺利实施,保证上市肉品质量。
(编辑:赵鹏飞)
S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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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799X(2016)23-0031-01
丁金霞(1982-),女,甘肃临夏人,兽医师,主要从事畜牧兽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