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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推行“百姓问廉” 治理基层腐败

2016-03-09吴兴明

廉政瞭望 2016年2期
关键词:问廉信息员百姓

吴兴明

去 年以来,大竹县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选择乌木镇、清水镇、县财政局和县工商质监局开展“百姓问廉”工作机制试点,让老百姓充分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基层干部作风转变,用惩治基层腐败的真心赢得了民心。

畅通“问廉”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一是搭建四级平台“问”。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百姓问廉”办公室,在试点乡镇和县级部门设立4个廉情汇集室,在村(社区)设立13个廉情汇集站,在社(组)及基层站所确定932名廉情信息员,形成县、县级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社(组)四级廉情收集网络,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地反映意见建议。二是畅通诉求渠道“问”。每月20日为“百姓问廉日”,主动邀请廉情信息员、群众代表集中问廉,累计收集廉情民意26条。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各试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深入到定点联系村(社区)通过民情恳谈、双向约访等方式收集廉情民意86条。三是引入公众评价“问”。将省纪委和县上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的32个问题,作为各试点单位的“问廉”内容之一,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解决,赢得民众支持和认同。乌木镇分水村至团坝镇断头路问题解决方案赢得群众一致认可。

强化干部答廉,赢得群众支持。一是简单问题当场“答”。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凡属于受理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或处理的,必须当场给予明确解答或处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出承诺答复或办结时限。不属于纪检监察组织受理范围的,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截止目前,累计当场答复80件。二是涉纪问题及时“答”。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横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规定,土地征收流转、旧村改造、农村“三资”、涉农项目、窗口服务、小官巨腐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专项巡查、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及时答复。试点以来,各试点单位累计受理6件涉及问题,约谈2人,立案查处2件,党纪处理2件。三是急难问题限时“答”。针对“民生突破年”、“十大纠风惠民行动”中出现的出行、饮水、食品、低保、就医和上学等急难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涉事代表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本单位无法解决和办理的“廉题”,汇总上报县级相关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或部门联席会讨论处理。截至目前,各试点单位累计受理急难问题35件,协调解决30件,转办5件。

注重公示亮廉,强化过程监督。一是交办情况向群众反馈。通过LED显示屏、电话、书面、当面反馈等形式,将“问廉”事项的承办责任领导、经办人员、办结时限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和质询。二是办理进度对群众公开。及时公布“问廉”事项办理进度,经办人适时将推进情况反馈当事人,各试点单位在每月底对“意见类别、拟办理意见、已办理意见和群众满意测评”4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公示。三是推进过程邀群众监督。乡镇聘请村(社区)“五老”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廉情信息员代表等95名同志为“百姓问廉”监督员;县级部门聘请管理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廉情信息员代表等92名同志为“百姓问廉”监督员,负责监督“问廉”事项办理过程。截至目前,“百姓问廉”监督员共发现问题8个,反映投诉意见6条,提出合理建议12条。

坚持群众评廉,问出新风成效。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评细则,对牵头领导、办理人员进行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各试点单位每月专题研究“问廉”事项的收集、办理情况,并对满意率不高、办结率过低的牵头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试点以来累计诫勉谈话4人次。三是建立群众测评机制。每一“问廉”事项办理完成后由当事群众进行测评,若未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则返回牵头领导重新办理,并倒查问责。试点以来全县共受理“问廉”事项155件,其中办结136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乌木镇广子村河道治理、清水镇场镇多年无绿化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百姓问廉硬是问出了新风,问出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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