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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皇帝缘何不能“快意做事”

2016-03-09吴钩

廉政瞭望 2016年2期
关键词:舍人孝宗神宗

吴钩

在宋朝,无论君主贤明还是昏庸,都无法由着性子行事。皇帝一旦露出滥权、专断的苗头,立即会受到官员的抗议与抵制。

史 学界普遍认为,宋朝是一个皇权专职王朝。但在了解宋朝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后,我们会发现“皇权专制”只是后人的成见。先来看几个小故事。

宋太祖时期,范质等三位宰相同一天辞职,宋太祖任命赵普为宰相。但在颁发任命诏书时却碰上了一个程序上的大麻烦。在宋朝,即使是皇帝发出的诏书,也必须有宰相的副署才能生效。但范质等宰相又已经辞职,宋太祖就想代替宰相,为之副署。赵普却说:“此有司职尔,非帝王事也。”最后,还是由领有“同平章事”衔(相当于宰相官衔)的开封府尹赵匡义副署,才签发了诏书。

宋神宗时,一次因陕西用兵失利,神宗震怒,批示将一名转运使斩了。次日,宰相蔡確奏事,神宗问那名转运使被行刑了没,蔡確回复,杀此人不妥,因为自太祖以来,不曾杀过士人,不希望神宗破例。神宗沉吟半晌,说:“那就刺面配远恶处吧。”这时,门下侍郎章惇说:“如此,不若杀之。士可杀,不可辱!”神宗声色俱厉说:“快意事做不得一件!”章惇毫不客气地回敬了皇上一句:“如此快意事,不做也好!”最后这名转运使并未被处罚。

宋孝宗是个围棋爱好者,内廷中供养着一名叫做赵鄂的国手。赵鄂自恃得宠,向皇帝跑官要官,孝宗说:“降旨不妨,恐外廷不肯放行。”大概孝宗也不忍心拒绝老棋友的请托,又问赵鄂是否认识外廷的官员。赵鄂想起葛中书曾有恩于他,可以去向他求求情。但葛中书坚持不从,并不客气地说:“伎术官向无奏荐之理。纵降旨来,定当缴了。”赵鄂又跑去向孝宗诉苦,孝宗也不敢私自给他封官,只好安慰老棋友。

南宋光宗时,皇帝的近臣、私臣向光宗请求恩赐大一点的官时,光宗总说:“朕倒好说,只怕谢给事不愿意。”谢给事是时任给事中谢深甫,曾多次抵制光宗提拔请托的私旨。楼钥当中书舍人时,也告诉光宗:对不合法度的私旨,我会直接缴了。光宗很顾忌,遇到一些不合理的请求,只能推掉,还会向请托之人说:“楼舍人朕也惮也,不如且已。”宋光宗并不是好皇帝,却不能不尊重给事中与中书舍人封驳皇帝私旨的权力。

上面列举的几名宋朝的君主,既有明君也有昏君。可见在宋朝,无论君主贤明还是昏庸,都无法由着性子行事。皇帝一旦露出滥权、专断的苗头,立即会受到官员的抗议与抵制。连宋神宗也只能感叹一声:“快意事做不得一件!”

按照宋人的理念,君主的“最高权威”是象征性的,国家是由宰相来治理。诏书虽然是以君主名义发布,但诏书起草原则上都需经宰相所辖的中书舍人之手,诏书表达的通常是政府的意见,皇帝只是照例批准而已。更重要的是,皇帝发布的诏书必须要宰相副署才具备法律效力。

那么如何防范宰相擅权、滥权?答案是:台谏。宋朝的台谏系统与政府系统是平行结构,不归宰相统率。君主与宰相颁行的诏书、法令,台谏有权追缴回来。宰相一旦受到台谏弹劾,即应暂停职权,“待罪”家中,等候裁决。而裁决的结果,很可能是宰相辞职。

宋朝政体实际上包含了双重的“二权分立”:首先是君权与相权的分立,政权归君主,治理权归宰相;其次是政府与台谏的分立。君主不要专制,作为宋朝的一项惯例传承下来。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精妙的政体结构,体现了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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