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孝宗朝的政治生态与周必大的政治活动
2015-04-14何忠礼
何忠礼
(浙江大学历史系,浙江 杭州 310028;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南宋史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6)
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56岁的高宗宣布禅位给36岁的养子、皇太子赵眘,是为孝宗。孝宗自绍兴二年(1132)被选育禁中,至即位时已有31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对本朝特别是南宋建立以来的政事,耳濡目染,可谓了然于胸。自绍兴十二年(1140)赵眘被封为普安郡王起,高宗就对他进行精心培养,先后或同时任命赵卫、钱周材、王墨卿、魏元若、刘章、陈诚之、林机、郑时中、赵逵、黄中、王刚中、杨邦弼、陈俊卿、史浩、魏志等15人作为他的王府教授。其中,陈诚之、刘章、赵逵三人曾考取殿试第一名(俗称状元),林机曾考取省试第一名(俗称省元)。后来成为著名抗战派大臣的黄中、王刚中分别是绍兴五年(1135)榜和绍兴十五年榜进士第二名。其余人除秦桧父子奏荐的郑时中以外,也皆为一时人选。孝宗在众多良师的教导下,不仅学业上有所长进①(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绍兴十四年六月辛卯条载:“普安郡王府学教授赵卫等言:‘王已诵《文选》,稍通经书意义,可学为文。’诏令读《左氏传》、对句及评议故事。”中华书局1988年据《国学基本丛书》本重印本,第2439页。,对如何治理国家,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想法。
孝宗即位后,一方面对太上皇赵构孝敬有加,以报答他帝位传授之恩,另一方面对高宗朝以来的内政外交,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外交上,一改以往南宋对金人一味屈辱求和的方针,决心通过用武力收复中原失地。为此,他于即位当月,将因反对和议而受到勒停的官员胡铨,官复原职,“知饶州”。次月,又下诏“追复岳飞元官,以礼改葬”[1](P618),借以振作抗战士气。 翌年,遂命枢密使张浚发动对金战争。张浚北伐虽然失败,但孝宗仍心有不甘,继续为下一次北伐作积极准备。在内政上,孝宗以为绍兴年间秦桧的长期擅权,是造成政治黑暗、腐败的根本原因,所以力防大臣结党营私,将决策之权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
但是,终孝宗之世,在军事上,由于南宋财力不足,军队战斗力薄弱,而金朝正处在“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廩有余”[2](P204),有所谓“小尧舜”之称的金世宗统治时期,加上高宗反对北伐的态度十分鲜明,故收复中原的夙愿始终没能实现。孝宗晚年,怠于政事,完全丧失了昔日的锐气,沉溺于“球马之细娱”[3](P35),彻底放弃了收复中原的志向。在内政上,孝宗在一改高宗朝积弊的同时,却因猜疑性强而动辄以“朋党”视人,实行个人“独断”后,又“矫枉过正”,信近习而不信大臣,造成政治生态的严重失衡,加剧了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
孝宗朝前期,以周必大为代表的部分大臣,秉承宋朝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4](P408-421)的传统,一方面支持孝宗的抗金事业,另一方面对其错误的统治方式进行了抗争,这对改善当时的政治生态起到了一定作用。
一、周必大入仕和孝宗对他的“相知”
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号平园老叟,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登赵逵榜进士第,授左迪功郎(从九品)、徽州司户参军,历官高、孝、光、宁4朝,淳煕十四年(1187)二月拜右丞相,十六年正月进左丞相。光宗继位,封益国公。宁宗庆元元年(1195)致仕,嘉泰四年(1204)卒,享年79岁,谥文忠。后人多尊称他为周益国。
周必大入仕后,又于绍兴二十七年(1157)考取博学宏词科,除建康府府学教授 (正九品)。时孝宗尚在藩邸,“见其所试,以为有掌诰才,大善之”[5](P2904)。所谓“掌诰才”者,是指有知制诰(南宋为中书舍人)和翰林学士的才能。知制诰的职责是替帝王起草一般诏令,称“外制”;翰林学士是替帝王起草类似宰执拜罢、册立皇后、太子等重要诏令,称“内制”。任“两制”者,既要熟悉历代的政治掌故,又要有很好的文采,因而甚受朝野重视,宋代的宰执大臣,多由“两制”升进。绍兴三十年(1160),周必大应召试馆职,除从八品的秘书省正字。正字虽然只是初等职官,但它作为帝王的文学侍从,前途远大。高宗对周必大试馆职的策文也大加赞赏,说他是“掌制手也”[6](P11965)。 “掌制手”与“掌诰才”两者的意思如同一辙,这不太会是偶然的巧合,很可能孝宗早年向高宗称赞过周必大的制诰水平,所以高宗才有同样的评价。此事充分反映出继位之前的孝宗,对周必大杰出的政治和文学才能已经有所“相知”。绍兴三十二年五月,高宗在退位前夕,又将周必大擢为从七品的监察御史。
在周必大44年的仕履生涯中,有27年是在孝宗一朝度过,这段时间,特别是前半期,可以说是他政治上最活跃的时期,也是他为纠正孝宗在政治上的失误而用力最勤的时期。
周必大出任监察御史后,开始勤恳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他针对孝宗不按制度,只凭个人好恶来对待臣僚的弊病,上疏提出批评,其谓:
……邵宏渊能还军中冒滥之恩,并录战功,而除正任观察使,此信赏也。而郭振仅一对内殿,既无旧劳,又无新功,亦以观察使与之,则重矣。陆廉以贪黩配流,此必罚也。至于张耘,贼杀士卒,干没军资,有司当以殊死,而亦与廉同罪,则轻矣。故臣愿陛下大眀赏罚,以照临百官。赏罚明则名实辨;名实辨则政事可以内修,敌人可以外攘,夫何求不获而何治不成哉。[3](P2483)
对于周必大的批评,孝宗心中虽然不快,但因为说得有理,也只得隐忍。刚好周必大此时有设左右史(指起居郎和起居舍人)的建议,便于绍兴三十二年八月,擢他为从六品的起居郎,并 “侍经筵”,不久又兼中书舍人,兼权给事中。这时候的孝宗对周必大的态度还是以笼络为主,希望通过这种不次拔擢,使他成为自己得心应手的工具。
“侍经筵”者,就是陪同帝王听讲官讲解经史。周必大得知开设经筵的时间与以往不同,便再上奏疏,以为帝王御经筵,目的不是为了学一些“分章析句”的知识,而主要是可以借此听取群臣讲论。祖宗以来,开讲时间都设在二月上旬,“今乃远用三月十一日,非独距住讲之期至近,其间复有休假及诣德寿宫日分,则是半岁之间,讲读不过十余日而已”。因而提议:“就近于二月中旬择日,庶几中外晓然,知陛下汲汲皇皇如古之圣人,且于祖宗开讲之制不悖。 ”[3](P100)但是,对于这样一条不难实行且有益于治道的建议,孝宗仍然不听。
隆兴元年(1163)三月,周必大因反对重用藩邸旧人龙大渊和曾觌(详见后述),孝宗对他的不满终于爆发,立即命他主管台州崇道观,做一名不领具体差遣的祠官。这一晾,就是5年。
乾道八年(1172)二月,周必大因反对重用皇太后姻亲张说而再次得罪孝宗,又被除为祠官(详见后述)。以上事实证明,孝宗对周必大虽然“相知”,但并不相信。
不过,到孝宗朝后期,周必大年事已高,逐渐失去了往日的锐气,特别是在政治上几经挫折以后,不得不变得“圆滑”起来,有时甚至主动迎合孝宗的一些错误主张,以获取他的信任。从此,周必大被孝宗视为心腹之臣而进一步受到重用。
二、“独断”行事,宰相权轻
宋代最高统治者为防止大臣擅权,一般不让宰相久任,更少独相,并采取“异论相搅”的策略,以互相牵制。绍兴年间,高宗为了贯彻对金屈辱妥协的路线,严厉镇压文武百官中强大的反和议势力,不得不独相秦桧达17年,并取消了以往的朝议和集议之制,从而导致秦桧擅权局面的出现。
孝宗即位后,将“为国之要”归纳为“用人、赏功、罚罪”[7](P11784)三事。 在用人问题上,他特别强调择相,声言要做到明于择人,严刑峻法,他说:
用人之弊,人君乏知人之哲,宰相不能择人。国朝以来,过于忠厚。宰相而误国,大将而败军,未尝诛戮。要在人君必审择相,相必当为官择人,懋赏立乎前,诛戮设乎后,人才不出吾不信也。
在孝宗看来,宋朝政治失之于宽,因而提出对“误国”的宰相和败将,要加以“诛戮”。此言一出,朝论大哗。已经第二次被罢去相位的宰相史浩,也上疏提出批评,其谓:
唐、虞之世,四凶极恶,止于流窜,三考之法,不过黜陟,未尝有诛戮之科。诛戮大臣,秦、汉法也。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礼,列圣传心,迨仁宗而徳化隆洽。本朝之治,与三代同风,此祖宗家法也。圣训则曰“过于忠厚”。夫为国而底于忠厚,岂有所谓过哉?臣恐议者以陛下自欲行刻薄之政,归过祖宗,不可不审也。[8](P12068)
史浩祭起“祖宗家法”,对孝宗的不行“忠厚”之政,而欲行“刻薄之政”加以抨击,充分反映了宋代士大夫在政治上确实具有一定的发言权。不过,孝宗心底里对史浩的批评并不服气。所以在孝宗一朝,虽然没有“诛戮”宰相和大将的事情发生,但对臣下的刻薄少恩,在宋朝诸帝中却以他为甚。
孝宗为严防大臣擅权并结成朋党,采取了“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9](P12027),“勤于论相,数置而亟免”[3](P1884)等手段。 某次,孝宗自负地对身旁的宰臣说,唐文宗以为:“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此话实在可笑,如果人主能兼听独断,难道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吗?但事实证明,孝宗的兼听是假,独断是真,对群臣的意见很少加以采纳,怀疑官员结成朋党,已达到捕风捉影的程度。
孝宗实行“独断”,常与宰相意见相左,为此频频更换宰相,不予久任。孝宗一朝先后出任宰相的有陈康伯、史浩、汤思退、张浚、洪适、叶颙、魏杞、蒋芾、陈俊卿、虞允文、梁克家、曾怀、叶衡、赵雄、王淮、周必大、留正等17人。其中,史浩、陈康伯、梁克家三人,均二次任相。所有人的任相时间,长的是六年九个月,短的只有三个月,每人每次平均不到二年。淳熙二年(1175)九月,叶衡罢相,虚相位时间更长达二年半,而以参知政事龚茂良、李彦颖、王淮摄相位。这种情况,在有宋一代历史上实属罕见。
上述宰臣,虽然都是孝宗亲擢,多数人道德和才能也都不错,可是孝宗对他们始终不予信任,更听不进不同意见。如乾道四年(1168),孝宗想再次对金用兵,将参知政事蒋芾擢为右相兼枢密使,要他都督军队。 蒋芾以为“天时人事未至”[10](P11819),反对在此时出兵北伐,孝宗大为不满,立即罢去他的相位,令其出知绍兴府,寻落职建昌军居住。陈俊卿曾做过孝宗的老师,出任宰相后,以清正廉洁著称,还特别注意选拔人才,“所除吏皆一时选,奖廉退,抑奔竞。或才可用,资历浅,密荐于上,未尝语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远至,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7](P11788)。 虞允文为相也缘于他的推荐。按理说,这样的宰相完全符合孝宗心意,可是任相仅一年半,即因“奏留龚茂良”这样一件小事而“忤上意”,“震怒甚”[11](P11797),立即被罢为判福州府。
在抗金事业中,孝宗对虞允文最寄厚望,可是就在乾道八年二月擢他为左相的同时,又将“与虞允文可否相济,不苟同”[12](P11812)的参知政事梁克家任命为右相以行牵制。梁克家除相一年多,又因不同意移文金朝要求修改授书礼而被罢去相位。淳熙二年(1175),宋廷选使求河南陵寝地,宰相叶衡推荐“有口辨”的右司谏汤邦彦使金,汤邦彦怀恨叶衡置他于险地,向孝宗上疏告密,言叶衡“对客有讪上语”[12](P11812),孝宗大怒,当日罢去了叶衡相位,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今属湖南)安置。
史浩自隆兴元年(1163)第一次被罢相后,自是不召者13年。淳熙五年(1178)三月,复召为右相,时年已73岁。史浩知道孝宗常以朋党疑人,故特意向他表明心迹:“蒙恩再相,唯尽公道,庶无朋党之弊。”孝宗听出史浩话中有话,当即辩解说:“宰相岂当有党,人主亦不当以朋党名臣下。朕但取贤者用之,否则去之。”即认为凡是被他解除相位之人,皆因不称职,否认以朋党疑人。史浩对孝宗而言,本有师保之谊,其才德也属上乘,可是孝宗对他还是很不信任。淳煕五年 (1178)十一月,殿前司捕市人当兵,与市人发生冲突,史浩不同意以军法来处置参与冲突的市民,认为民若不得其平,人言亦可畏,甚至会说出“等死,死国可乎”[8](P12067-12068)这样的话。 孝宗认为这是将自己比作秦二世,于是立即罢去了史浩的相位。
孝宗事事“独断”,不给宰相以应有的职权,使宰相沦为“不过奉行文书条理而已矣”。[3](P670)
孝宗也频繁地调换三省和地方的其他主要军政长官。孝宗一朝,先后出任参知政事者竟达34人之多。为显示自己的权力和“英明”,孝宗还随心所欲地任命或罢去地方守臣和前方将帅,这样既影响了中央和地方的治理,也给军队造成了混乱。
再说周必大,前文提到,他在隆兴元年(1163)三月因反对孝宗重用藩邸旧人龙大渊和曾觌,被孝宗罢为祠官后,到乾道六年(1170)七月才得以复出,除秘书少监(从五品)兼直学士院。尔后,又兼任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从上述一系列除命中可以看出,孝宗起用周必大,无非是看中了他的文学才能,让他老死于文字之间而已。不料周必大依然十分留意政治,继续上疏纠正孝宗统治之失误。
乾道七年(1171),孝宗以自己在位已十年,而功效未成,命近臣极陈其中缘由。时任权礼部侍郎的周必大针对孝宗用人不专的弊病,趁机连上三疏,其第一疏谓:
……以今准古,图治固难。然而练兵以图恢复,而用将之道或未尽,择人以守郡国,而责实之方或未至。今之急务,无乃在此乎。臣不敢汎引古事,姑以近事言之。夫若内若外,屯兵百万,其卒伍之勇怯、器甲之利钝、教习之精粗,人主安得尽知?不过责成大将而已。所谓大将,又不过数人,其择之也当审,其任之也当久。今颇不然。进或失之太简,退或失之太遽。彼既未尝为暖席计,则其下视之亦将如转石矣。号令何由而可信?纪律何由而可明乎……
又诸州长吏,倐来忽去,迎送靡定。且以二浙言之,婺州四年之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之间,易守者四。又其甚则秀州,一年而四易守矣。用度何为而不窘?吏奸何为而不滋?民瘼何由而可苏?陛下欲安养黎元,俾遂生业,臣所以疑责实之方未至者此也。[3](P667-668)
周必大在奏疏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孝宗用人不专是造成号令不行,纪律难明,用度窘乏,吏奸不察,民瘼难苏的重要原因。
接着,周必大上第二疏,提出纠正用人不专之法,大略谓:“一曰重侍从以储将相”,“二曰增台谏以广耳目”,“三曰择曾任监司、郡守人补郎员之缺”,“四曰久任监司郡守责事功之成”。[3](P669-671)
稍后,周必大再上第三疏,他将政事比作“农功”,有一定的规律性,春耕、夏耘、秋收、冬享,本末先后,不可倒置。“故一日则有一日之效,一时则有一时之功,虽勤劳于前而享富实于后,理之必至,无可疑者。 ”[3](P672)以此告诉孝宗,治理国家,犹如农民种地一样,只有通过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与此同时,参知政事叶衡也告诉孝宗:“牧守、将帅必择才以称其职,必久任以尽其才。 ”[13](P11823)叶、周两人在奏疏中皆不言及孝宗任相不专、宰相权轻的弊病,其中原因无他,都是害怕孝宗怀疑他们与当今宰相有结成朋党之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
孝宗作为一个有为之君,在他统治前期,尽管勤政、节俭,志向高远,其人主审择宰相,宰相当为官择人,对臣下要奖罚分明的观点皆有一定道理,但由于性格上的弱点和统治手法的笨拙,造成政治生态的严重失衡,这样便挫伤了官员们的主观能动作用,达不到富国强兵、澄清吏治的目的。
不过,周必大等大臣对孝宗用人不专的批评,多少还是起到一点作用。如果我们以乾道九年(1173)为界,将孝宗一朝分为前后两个时期,那么可以发现,后期宰相的在位时间明显要比前期长得多。
三、宠信近习,近习弄权
所谓近习,是指供帝王奔走驱使的宦官和藩邸旧人,以及与帝王关系密切的一些外戚、嫔妃之类。这些人因为常在帝王身边,易于借势作威福,人们便指斥他们为“近习”。宋代吸取前朝教训,严禁近习干预朝政。但是,由于帝王对大臣的不信任感以及个人腐朽生活的需要,总要借助此辈执行一些一般臣僚所不能做或不便做的事。一些乖巧的近习,便百般讨好帝王,以获取对他们的欢心和信任,借机弄权作恶。
在宋代,近习每时期都有,但以孝宗朝为最多,其中原因有两个:一是孝宗在藩邸久,近习多。二是为了严密控制朝政,实行“独断”行事,以防止类似秦桧集团的出现,必须有一批腹心爪牙为之奔走驱使,“近习得以乘间而议政”[3](P670), 这是孝宗朝政治生态上的又一个弊病。于是以周必大为首的部分士大夫,为反对孝宗宠信近习和近习弄权,展开了另一场错综复杂的斗争。
在《宋史·佞幸传》中,记载了两宋各朝最有名的近习12人,其中孝宗一朝有曾觌、龙大渊、张说、王抃4人。在内侍中,又有李珂、甘昪两个重要的近习。
曾觌,开封人,以父荫补官,绍兴三十年(1160)与龙大渊同为建王内知客,属孝宗藩邸旧人。孝宗即位不久,即将曾觌由武翼郎(从七品)擢为主管侦察臣民动静的带御器械,干办皇城司(从七品);龙大渊由左武大夫(正六品)擢为掌管枢密院内部事务的枢密副都承旨(正六品)。两人的官品虽不变,但所掌权力却大为提高。谏议大夫刘度、中书舍人张震和其他多名台谏官上疏指出,任用藩邸旧人不可无节度,但孝宗不听。
隆兴元年(1163)三月,孝宗再擢龙大渊为知门合门事、曾觌为同知门合门事。知门合门事的职责为“掌朝会、宴幸、供奉、赞相礼仪之事”,“文武官自宰臣、宗室自亲王、外国自契丹使(按南宋为金使)以下朝见谢辞皆掌之”[14](P3936)。 由此可见,知门合门事是帝王与外臣沟通的主要管道,也是内廷中最能亲近帝王的官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孝宗这一举动,遭到更多官员的反对,时任权给事中的周必大和中书舍人金安节,都拒绝“书黄”(录圣旨交门下省审议),周必大还上奏道:“陛下于政府侍从,欲罢则罢,欲贬则贬,独于二人委曲迁就,恐人言纷纷未止也。”孝宗闻奏,连想到日前发生的一件事:他想破格拔擢一名翟姓嫔妃的官品,但周必大认为这有碍官员止法而表示反对,“争之力”。这次要改除曾、龙两人的官职,又遭到周必大等人的阻挠。再想到周必大以前对自己的几次批评,终于沉不住气,次日宣手诏谓:“给舍为人鼓扇,太上时小事,安敢尔!”并莫明其妙地以“破朋党,明纪纲”[6](P11966)为由,加以压制。 但周必大仍不为所动,“格不行”。于是孝宗采取强硬手段,罢去他的中书舍人官职。这便是周必大第一次罢去官职,长期去做祠官的原因。
曾觌、龙大渊受孝宗宠信,后来累迁至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少保、醴泉观使,地位与宰相埒。“觌前虽预事,未敢肆,至是,责逐大臣,士始侧目重足矣”。乾道四年(1168)龙大渊病死,曾觌又与另一近习王抃和入内押班甘昪相勾结,他们公开招权纳贿,“其门如市”,文武要职多出三人之门。
张说,其父本是一个省吏,后以父荫入仕,娶高宗吴皇后之妹,从此备受重用,累迁知门合门事兼枢密副都承旨(正六品)。乾道初,为都承旨(从五品)。乾道七年(1171),升任签书枢密院事(从二品)。后因朝臣反对,改除安庆军节度使,暂时让他奉祠归第。
王抃,初为国信所小吏,金人求海、泗、唐、邓、商、秦等地,议久不能决,孝宗遣王抃使金,许以地易“岁贡”为“岁币”而还,孝宗以为能,于是日见信任。乾道中,积官至知门合门事,淳煕中,再兼枢密都承旨。
李珂和甘昪,原来都是高宗朝的大宦官,深受高宗宠信,后入孝宗潜邸,成为最受孝宗器重的两个内侍。隆兴二年(1164),李珂病死,孝宗竟为他“赠节度,谥靖恭”,恩数之重,超过了赵鼎和韩世忠,在有宋一代历史上也实属罕见。只是由于李珂死得早,恶闻尚未显现。甘昪后来也累迁为入内内侍省押班。右正言龚茂良曾上疏言甘昪与龙大渊用事,“害政甚(李)珂百倍”。孝宗为他们辩解道:“(两人)皆潜邸旧,非他近习比,且俱有文学,敢谏争,未尝预外事。 ”[15](P11843)于是甘昪等人更加有恃无恐,他们相互勾结,“士大夫无耻者争附之”。[16](P13673)
近习势力的膨胀,既破坏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对政治带来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一般官员的利益,因而遭到众多官员的强烈反对,可是孝宗往往站在近习一边。
乾道三年(1167),参知政事陈俊卿抓住曾觌、龙大渊不法事,劾两人怙旧恩,窃威权。孝宗被迫黜两人于外,一任福建副总管,一任浙东总管。六年,陈俊卿出为观文殿大学士、帅福州;曾觌又被孝宗召回临安,加以重用,于是权势更加显赫。
乾道八年(1172)二月,张说再除为签书枢密院事(从二品),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吕相继论奏,起居郎莫济不肯书录黄(按:记载皇帝的口头诏令称录黄)。此时的周必大已由主持宫观后召回二年,出任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实录院同修撰。周必大对张说的任命,同样采取抵制的态度,他上疏言:“昨举朝以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误而止之矣。曾未周岁,此命复出。贵戚预政,公私两失,臣不敢具草。”孝宗不为所动,改命权给事中姚宪书读行下,翰林学士王曮答诏。不久,姚宪、王曮因能承旨都升了官,而李衡、王希吕、莫济、周必大等人皆被罢官,与在外宫观。张说为收买人心,向孝宗荐周必大知建宁府。周必大借口有病,“三请祠,以此名益重”。[6](P11967-11968)
次年正月,孝宗再擢张说为知枢密院事(正二品),让他掌握军政大权。“于是说势赫然,无敢撄之者”。[17](P13693)直到淳熙元年(1174),孝宗发觉张说的不法事,才将他斥逐到地方安置。
王抃、曾觌、甘昪相互勾结,恃恩专恣,买官营私者争登其门,以致其门庭若市。此后,校书郎郑鉴、宗正丞袁枢、吏部侍郎赵汝愚等相继力疏王抃之罪,但孝宗皆置若罔闻。原因无他,皆因“独断”之需。
淳熙六年(1179),陈俊卿返京时两次面见孝宗,一再指出近习的危害,并警告说:“向来士大夫奔觌、抃之门,十才一二,尚畏人知;今则公然趋附,十已八九,大非朝廷美事也。 ”[17](P13691)孝宗最担心的是官员结党营私,经陈俊卿提醒,才对曾觌等人有所疏远。
淳熙七年(1180),曾觌、张说相继病死。次年,金使到临安,王抃秉承太上皇赵构旨意,要孝宗依旧仪接受金朝国书,引起孝宗不悦。赵汝愚抓住这一机会,“亟攻抃”[17](P13694)。 于是孝宗将他放逐到地方做祠官,数年后王抃病死于福州。宦官甘昪随之亦以罪罢废,文臣官僚和近习的斗争,至此才告一段落。
周必大等朝中大臣反对孝宗重用“近习”的斗争,虽然没有取得大的成功,但在限制“近习”弄权方面还是起到一定作用,这有利于改善当时不正常的政治生态。
四、孝宗朝后期的周必大
周必大自第二次主持宫观到再次复出,又经历了大约近三年时间,直到淳熙二年(1175)三月,才被召至临安府,授予敷文阁待制 (从四品)、侍讲。六月,兼权兵部侍郎(从三品)。八月,兼直学士院。九月,除兵部侍郎(从三品)。淳煕三年(1176)十月,除吏部侍郎(从三品)。淳煕四年(1177)五月,除翰林学士(正三品)。淳煕五年(1178)十一月,除礼部尚书(从二品)兼翰林学士承旨。淳熙七年(1180),除参知政事(正二品)。
这时的周必大仕途之所以如此通畅,原因在于他年事渐高,处官场日久,难免染上明哲保身的习气。特别是吸取了以往因对孝宗提出不同意见而几经挫折以后,摸透了孝宗“多疑”、“独断”、“自以为是”的性格,深知若要对孝宗提出尖锐的批评或反对意见,既于政事无补,也会影响自己的仕途,故在淳煕二年以后,周必大在政治上不得不表现得“圆滑”起来。兹略举数例以作证明。
一是逐渐丧失了昔日敢说敢做的锐气,即使对时政有所批评,也是小心翼翼,尽可能不得罪孝宗。如孝宗早年为普安郡王时,就沉溺于“鞠戏”,时任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的陈俊卿 “因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7](P11783),直接对他提出批评。 孝宗即位后,对鞠戏的玩兴更浓,乃至荒废政事。一日,孝宗去蹴鞠,周必大便委婉地对他进行劝告:“固知陛下不忘阅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属在圣躬,愿自爱。”“蹴鞠”固然可以锻炼身体,但对孝宗而言,不过是“球马之细娱”,与帝王的“阅武”根本搭不上边。但周必大故意将逸乐说成“阅武”,似乎是在颂扬孝宗不忘武事,故孝宗听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说“卿言甚忠”,同时又起到了劝阻孝宗不可过分嬉戏之目的。
二是对孝宗的重用近习,严防所谓朋党等弊病,一改早年初衷,不仅不反对,还有所迎合。淳熙六年(1179),孝宗加曾觌少保(正一品)、醴泉观使,可以说对近习的升迁已经到了极致。其时周必大为翰林学士,奉命草制(起草诰命)。人们原以为“其必不肯从”。不料周必大不仅同意草制,还有“敬故在尊贤之上”的褒词。其他大臣见了,无不为周必大失身于近习的这一举动感到可惜。
三是周必大除参知政事后,孝宗故意对他考问:“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前次宰相议事,执政更无语,何也?”周必大听懂孝宗问话的用意,就是要他成为宰相赵雄的反对派,以防止宰执结成朋党,威胁皇权。尽管周必大了解最高统治集团的“异论相搅”,是造成有宋一代政治混乱的原因之一,但还是违心地回答道:“大臣自应互相可否。自秦桧当国,执政不敢措一辞,后遂以为当然。陛下虚心无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此言一出,正中孝宗下怀,故史言孝宗“深然之”。[6](P11968-P11969)
更有意思的一件事发生在此后不久。某嫔妃为其一亲故向孝宗求除郎官,孝宗不愿意,但又不便当面拒绝,于是就命周必大转告给事中和中书舍人,要他们接到草制后,进行“缴驳”。周必大回答道:“台谏、给舍与三省相维持,岂可谕意?不从失体,从则坏法。命下之日,臣等自当执奏。”孝宗大喜道:“肯如此任怨耶?”周必大曰:“当予而不予则有怨,不当予而不予何怨之有! ”[6](P11968-11969)人们从这出君臣所演的双簧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首先,当时出任宰执的尚有赵雄、钱良臣、王淮等多人,孝宗却独与周必大商量此事,足以看出他对周必大的信任。其次,在周必大看来,三省长官与台谏、给舍是一种互相牵制的关系,否则就是坏法,而这一点正是孝宗所希望的。第三,如果在往昔,周必大对孝宗的这个除命一定会直接加以反对,这次却为之出谋划策,主动“任怨”。这样做,既坚持了原则,又取悦了孝宗,可说两全其美。第四,一旦该人的除命下达,朝中大臣很可能只有周必大一人提出反对,这还能给自己造成一个刚正不阿的形象。周必大的“圆滑”于此可见一斑。不久,周必大又被升任为知枢密院事(正二品)。
周必大深知孝宗最害怕大臣久任,因而他每于升官不久,就向孝宗提出“乞补外”、“乞外祠”、“乞降官”、“乞行黜责”、“乞罢政”、“乞辞免”、“乞解机政”等请求。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自淳煕四年(1177)到十六年的12年间,周必大提出的这类请求达16次之多①参见《周必大年谱》,附于《文忠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孝宗对他的猜疑之心。
由于周必大为官清正廉洁,从不结党营私,又有卓越的文学才能,加上他在处理政事时,不再去“逆龙鳞”,所以越来越受到孝宗的信任。淳煕十一年(1184)正月,被除为枢密使(从一品)。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正一品),终于位极人臣。
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太上皇帝赵构病死;十一月,孝宗手诏,令皇太子赵惇参决政务,以作好“禅位”准备。淳煕十六年正月,孝宗正式向近臣谕以“欲禅位皇太子,退就休养,以毕高宗三年之制”的决定。与此同时,他在人事上作了精心布局:首先是让心腹之臣周必大由右相进位左相,封许国公,使他在新朝中能继续贯彻自己的意志。接着将与周必大“议论素不相合”的光宗潜邸旧臣留正,由参知政事“越次拜右丞相”[18](P8-10),以达到市恩和让左、右相互相牵制的双重目的。
淳熙十六年(1189)三月,43岁的太子赵惇受禅,是为光宗。光宗即位后,为了摆脱孝宗对他的控制,虽然由于礼貌大臣的关系,进封周必大为益国公,但不到三个月,就罢去了他的相位,让他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潭州。从此,周必大逐渐淡出南宋的权力中心,并于宁宗庆元元年(1195)70岁时致仕。
[1] [元]脱脱,等.宋史:卷 33[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 [元]脱脱,等.金史:卷 8[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 [明]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第五章[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6.
[5][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十七年二月丁末条[M].北京:中华书局,1988.
[6] [元]脱脱,等.周必大传[A].宋史:卷 391[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 [元]脱脱,等.陈俊卿传[A].宋史:卷 383[M].北京:中华书局,1977.
[8] [元]脱脱,等.史浩传[A].宋史:卷 396[M].北京:中华书局,1977.
[9] [元]脱脱,等.林栗传[A].宋史:卷 394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0] [元]脱脱,等.蒋芾传[A].宋史:卷 384[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1] [元]脱脱,等.虞允文传[A].宋史:卷 383[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2] [元]脱脱,等.梁克家传[A].宋史:卷 384[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3] [元]脱脱,等.叶衡传[A].宋史:卷 384[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4] [元]脱脱,等.职官六[A].宋史:卷 166[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5] [元]脱脱,等.龚茂良传[A].宋史:卷 385[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6] [元]脱脱,等.宦者四·甘昪传[A].宋史:卷 469[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7] [元]脱脱,等.佞幸[A].宋史:卷 470[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8] [宋]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 1[M].北京:中华书局,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