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力信用建设 实现电力行业新发展
2016-03-07魏昭峰
● 魏昭峰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布局“十三五”的重要之年。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消费从高速增长换挡为中速甚至中低速增长。2015年,全年新投产发电装机约1亿千瓦,总装机容量超过14.7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5.1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约35%。其中,1~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04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增速同比回落3.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工业用电量持续负增长。
本次会议既是总结回顾“十二五”时期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大会,又是展望“十三五”时期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方向的大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总要求,稳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工作,助推电力市场化改革。
1 “十二五”时期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
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于2007年,“十二五”以来,中电联连续5年将信用建设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中电联以企业信用评价为抓手,创建机制、构建平台、完善网络、深化应用,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强化支撑保障,构建信用工作推进机制。经过近9年的努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高层重视、部门牵头、各方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 “三大保障”。一是组织保障。2011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调整后,2015年根据工作需要又再次调整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审核委员会,中电联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单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各集团公司部门主任担任审核委员会委员,为信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度保障。在率先发布《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年)》的基础上,由中电联编制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全面覆盖了电力行业各类型企业,为信用评价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人才保障。2007年以来,中电联每年举办信用评价师培训班,累计培训电力信用人才1000余人,组织建设行业信用专家库,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2)深化信用结果应用,采集机制初见成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为奖惩机制运行奠定基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也加强了采信应用工作。近年来,中电联所评价的企业信用等级受到了政府各方的认可,在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的积极推动下,2015年山西省经信委下达了“关于对2014年度电力行业AAA级诚信发电企业奖励电量的通知”,对AAA级信用企业给予5000万千瓦时的计划电量奖励。该通知已由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转发学习,这为电力行业扩大采信范围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3)建设信息系统,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电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由“一网三库一平台”构成,即“信用电力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专家人才数据库、征信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逐步在治理商业贿赂、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和企业市场交易等方面发挥作用。
(4)推动试点先行,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进行。2013年,佛山市电力行业协会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信用工作机构,组织区域内40余家企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区域示范作用。山西、湖南、云南、上海、内蒙等地区电力行业协会也陆续在本地区积极推动信用建设,组织专家队伍和企业参与评价工作,其他地区也逐渐加入到信用体系建设当中,使信用工作实现由点到面的扩展。各地电力行业协会不仅紧密联系企业,还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为信用企业争取有利政策起到重要作用。
2 “十三五”时期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尚不一致;对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比较薄弱,实用性有待提高;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采信不足。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以互联网+、智能制造、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电力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
2015年11月30日,发改委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6个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了9号文有关要求,通过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竞争、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管等措施,明确市场竞争的主体、机构,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将大量增加,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市场主体需要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手段建立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使信用等级在市场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3 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行业主体的作用
中电联作为国家能源局落实9号文分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部门,将在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广大电力企业的支持下,把深入推进信用建设作为一种新常态,编制《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将电力建设、电力规划设计现有的信用体系整合纳入中电联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平台,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信息,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的工作。
(1)完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建立权威、公正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科学、公正地组织开展信用标准建设、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与拓展运用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和制度,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着眼长远,按照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涵盖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及电力供应商等电力市场参与者各方的信用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2)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中央提出创新发展的背景下,在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创新模式下,要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手段高效、准确采集电力企业信用信息,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外公开信用信息。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投入,通过大数据手段,全面提升企业信息采集、分类、公示和服务的能力,实现企业信息采集时间短、覆盖广,对销售电量、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电能质量、设备状况、招标投标、服务承诺、安全、环保、客户投诉、制度规范等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企业信用档案。
(3)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开展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创新评价模式,将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和企业信用等级有效衔接。建立电力行业信用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办法,加强对电力行业信用服务工作的社会监督,提高电力行业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加强电力行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格要求,建设具有良好社会公信力的电力行业信用服务机构,培养专业化的电力行业信用专家和企业信用管理人才队伍。
(4)加强电力行业诚信教育与宣传工作。加强电力行业诚信教育,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加大守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电力企业诚信自律;鼓励电力行业企业普及信用知识,在举办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信用电力周”宣传活动及“信用电力”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信用电力”专题知识库,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流程,增强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引导电力供应商积极参与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加工、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信用管理,积极履行商务合同,形成产品(服务)信用信息在电力行业共享机制;促进电力客户诚信建设,引导电力客户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完善自身信用档案,履行用电合同,保护电力设施,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5)推进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中电联的行业平台作用,做好与政府部门以及其他行业组织、企业的沟通,联合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中电联要加强行业内部信用等级的应用力度,对于诚信企业在行业内部各种评比评优中给予指标加分和优先,对于失信企业建立 “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沟通政府部门加强对守信行为的正面激励和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日常监督采信信用等级,引导广大电力企业在内部考核工作中进行信用考核。
“十三五”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发展也将步入新常态,中电联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创新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助推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行业品牌形象,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并将继续秉承服务宗旨,为电力行业和企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魏昭峰在“2015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