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辩证法视角的媒介产业哲学建构研究
2016-03-07侯亚丁
侯亚丁
(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基于辩证法视角的媒介产业哲学建构研究
侯亚丁
(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媒介产业哲学是媒介哲学与产业哲学的综合反思,在维持基本概念与范畴的基础上,媒介哲学与产业哲学为媒介产业哲学提供了内涵与外延的想象空间。媒介产业是信息的集约运动形式,是信息与人的中介环节。媒介产业的自身活动完成产业与人的同化,实现其实体性目标;媒介产业内外部因子运动导致产业结构变迁,实现其现实性目标;媒介产业通过人、社群、国家进入环境,实现其普遍性目标。
媒介;媒介哲学;产业哲学;媒介产业哲学
媒介产业哲学是媒介哲学与产业哲学的综合反思,分别以媒介产业、信息和企业为研究对象。内容、信息、媒介、媒介产业是环环相扣的紧密环节,互为规定与形式,并因此构造为媒介产业哲学。内容其实是外部的规定性,因之为外部解决“不确定”问题而被称为“内容”,而这“内容”的显现形式便为信息,传达形式便为媒介,媒介哲学便是对此问题的认知和解释。企业存在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1]6-10,产业便是这一目标的延续与扩展,产业哲学于是致力于这一问题的理解与解释。媒介哲学和产业哲学分别构成媒介产业哲学的内部和外部规定性,为这一问题的综合研究提供了素材和基础。信息的存在形态与功能在媒介哲学中得以呈现,企业的存在形态与功能在产业哲学中得以呈现,而信息的生存与变化形态在媒介产业哲学中得以呈现。
一、媒介哲学的研究泛化与收敛走向
媒介哲学研究甚众,西学东渐也有时日,但究其内涵,一方面歧于文化殊异造成的误读,譬如将媒介社会学、政治学或传播学内容做媒介哲学解读;另一方面则长于人文主义关怀而致的“媒介消解论”,或是技术主义、存在主义等视角的看法,而困乏于对于媒介这一存在形式自身的辩证剖析与理解。辩证视角所能加之于媒介的显像,有助于当今社会之于媒介存在形式、内涵及结构的更多认知,并因此增强对于媒介这一工具形式的合理使用能力。
弗雷德·赛伯特(Fred Siebert)、奥多·彼德森(Theodore Peterson)等1956年出版的《报刊的四种理论》,意识到报刊这一媒介形式的社会和政治属性,致力于不同政治形态下报刊生存状态及功能的表述,虽仍为媒介社会学、政治学研究,但已然被称为“媒介哲学”(media philosophy)。这些表述为媒介哲学的进一步思考拓宽了道路,引导媒介哲学思考进入社会环境领域,带来了广阔而现实的辩证认知空间。之后拉尔夫·朗温斯坦(Ralph Lowenstein)与约翰·梅里尔(John Merrill)1971年合著的《媒介、讯息和人》对以上“四种理论”进行改造,其“双层理论”淡化了之前弗雷德·赛伯特等的阶级式表达,“苏联共产主义”改为“社会集中主义”不只是文字变幻,更使得媒介哲学思考得以进入更为中性的理论空间。威廉·哈切登(William Hachten)1981年在其著作《世界新闻面面观》中增加了革命(revolutionary)理论和发展(developmental)理沦,这一变化开始突破媒介哲学的自身审视与反思并着手于媒介作为客观存在在所处环境中所可能发生的变化与生长方式。批判主义者J.赫伯特·阿特休尔(J.Herbert Altschull)1984年出版了自己的《权力的媒介》,嘲讽了“资本主义世界的善男信女顶礼膜拜的新闻自由”,悲观地指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新闻媒介都没有展现出独立行动的图景,而是为那些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提供服务”,这些观点动摇了之前诸多媒介哲学观念得以存在的基础,却没能发掘出更为合理的道路。综合者罗伯特·毕加德(Robert Picard)试图给出自己的答案,其于1985年出版的《报刊与民主的衰落》一书提出的被“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津津乐道的“第七种理论”——“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t),“媒介被视为人民的工具”这一表述展现了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泛民众权力,为媒介哲学增添了新的内容,但其在编制和逻辑上存在的一些自相矛盾为其理想带来了些许瑕疵,也为后人的思想留下了空间。
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1964年出版的《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提出的“讯息论”“延伸论”“冷热论”和“地球村”等,究其本质仍停留于媒介功能之理解,依然归属于传播学而非哲学研究,但很明显为我们在媒介哲学层次进一步深入媒介本体、透析媒介本质铺陈了道路。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立足于“习性”(habitat)、“资本”(capital)、“场”(field)等概念,基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反思性策略所发展的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使得媒介哲学在进行自身及环境关系辩证关系思考时,有了更为丰富的题材和内容。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依其“生成、块茎、感觉”的思路,认为电子媒介以其“符码制造”完成对人的消解,以致人的“游牧”与“逃亡”,以其明显的人文主义关怀与思考进入媒介哲学领域,提醒我们在这一领域积极努力所可能发生的偏差。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1985年出版的《娱乐至死》则更进一步,“媒介即隐喻”,“我们认识到的自然、智力、人类动机或思想,并不是它们的本来面目,而是它们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我们的语言即媒介,我们的媒介即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文化的内容”,这些观点已然走向怀疑主义,但为我们过于自信的媒介哲学信仰提供了思想上的警醒。
胡兴荣2004年出版的《新闻哲学》将“新闻哲学”理解为新闻伦理学,认为应当进一步研究新闻从业人员在商业利益和新闻伦理之间做出选择的缘由,这才是新闻哲学所关心的课题。这一理解因局限于伦理学范围而无法一窥媒介哲学全貌。佘文斌在《网络传播的技术逻辑与人文反思》一文中所说的“当网络传播的技术逻辑成为人的认识向度时,可能带来意义世界的断裂、同一性的离散、理性的放逐和现实感的迷失等人文困境的产生”[2]126,并未能超越之前吉尔·德勒兹的观点。单小曦在《媒介存在论——新媒介文艺研究的哲学基础》一文提出“存在可以通过存在者的信息活动得到阐释。任何信息都是媒介中的信息,不存在媒介之外的自发、自在的信息”[3]178,从存在主义的角度论证“存在即信息”“媒介即信息”“媒介即存在”等观点,已毫无疑问归属媒介哲学范畴,在思想和方法上都值得参考和深入。肖峰在《信息技术哲学的兴起》一文中提出的“当代形态”“分支形态”“微观形态”和“会聚形态”在技术哲学角度提出了媒介存在可能发生的不同形态[4]45,为进一步的媒介产业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技术上的路径。
“媒介即信息”一直倍受推崇,但究极之可看出,媒介只是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介质或工具,因此媒介哲学便是对于这一中介的深入理解。信息是对其工作对象富含规定性的认知,通过人类特有文化符号予以表达。无论这一表达准确、全面与否,均需借助于媒介这一中间环节或工具才能进行传播。所谓“信息是被消除的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媒介这一中介环节所传达的信息均为正确、全面,多数情况下只意味着接收者“获得了信息”,并因此消除了“无信息”这一否定性。正是由于媒介这一中介环节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必须存在”,以及这一“必须存在”所带来的无法预料的后果,才产生了这样的必要,即通过媒介哲学的思考与探究,以期了解媒介作为信息中介环节的性质、结构、工作过程和可能结果,从而实现“无信息”至“有信息”再至“有效信息”的过程。
二、产业哲学的追踪溯源与宏大叙事
产业哲学见诸西方文献甚少,挖掘起来便多见产业经济、管理、组织、结构类文字,此类研究应用价值斐然,亦可体会作者于其言论背后产业哲学之深意。但作者既未深入,后人便可挖掘。国内学者提及西方成果囿于文献,多为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和亨利·福特(Henry Ford)二人,较为牵强。二者作为生物学家和企业家,分别站在了产业哲学的两极,提出了终极的关怀和现实应用的思考,但也仅限于此。国内研究成果,之于产业概念、内涵、结构、行为等研究均有涉及,但基本限于“宏大叙事”,亦可作为进一步研究之参照。
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分工、绝对优势、看不见的手”等重要观点,虽难归入产业哲学范畴,但在这一问题思考上实能给出很大借鉴。分工是产业内诸部门间相互关系,绝对优势是环境对产业的影响和决定作用,“看不见的手”是对产业运行规律的直观。之后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进一步发展“绝对优势”观点至“相对优势”观点,这一发展对产业竞争关系的哲学理解,已悄然从形上走向辩证,尽管其本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一重要变化。西蒙·德·西斯蒙第(Simonde de Sismon⁃di)对斯密和李嘉图的否定和倒行逆施并非没有一点道理,其关于自由竞争的罪恶和国家调控的必要性论述,隐现宏观经济学的微光,同时在产业哲学视角上促使后人重新思考产业运行规律和“看不见的手”自身存在的问题。弗里德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在其《政治经济学的国民经济体系》一书中提出的“保护幼稚产业”的政策建议,介于李嘉图和西斯蒙第之间,既看到了产业各部门间关联的重要性,也考虑了极端条件下产业生存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拓宽了产业哲学思路。
威廉·罗雪尔(Wilhelm G.F.Roscher)在其《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中提出的国民经济发展的幼年、青年、成年和老年四个阶段,这一观点突破了之前产业思考的横向习惯,提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纵向路径。约索·威廉·西尼尔(Nassau William Senior)在《政治经济学大纲》中对垄断市场价格及其形成的四种机制的分析,让我们在进行产业哲学思考时进一步意识到产业存在的不同状态间的界线、性质以及这一状态的生存脉络。而约翰·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则在其《孤立国农业及国民经济的关系》一书中决心突破这一界线并进行了天才的“杜能环”设计,为我们展示了想像中产业要素充分和谐的朴素图景。阿尔弗里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的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修正或者补充了其前辈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的观点,提出了“劳动、资本、土地、组织”四种生产要素,以及至今仍被奉为微观经济学基石的“价格均衡理论”,这些贡献对于产业哲学思考来说,无疑提供了真正进入产业存在内部、触碰产业存在因子、认知产业运行规律的道路。
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可能是当代唯一知名女性经济学家,其《不完全竞争经济学》提出的“价格歧视”“买方垄断”等观点,再次拓宽了产业哲学的视野。之前关于产品价值、价格差异的看法集中于地理、资源、劳动力等方面,而罗宾逊女士的发现启发出更为重要的另一面,即产业对象之于产业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张伯伦(Edward Hastings Chamberlin)进一步更新了我们对于产业关系的看法,其《垄断竞争理论》开始走出非此即彼的产业部门关系,走向更为全面的产业存在与关系形式,这一存在与关系形式无疑为产业哲学拓展了新的领地。“张伯伦虽然提出了垄断竞争是产品差异造成的,但他没有去比较、检验不同行业的产品竞争”,哈罗德·霍特林(Harold Hotelling)触角敏锐,很快提出了“空间竞争理论”和“线性城市模型”,其对“横向产品差异化”的理解增加了产业哲学理解的一个视角。J.M.克拉克(Clark,John M.)则进一步发掘了不同产业存在形态对所处环境的影响,其在“有效竞争理论”和“补偿平衡效应”中提出的“替代竞争”和“潜在竞争”等观念,扭转了产业思维上一以贯之的“不完全竞争导致社会福利降低”的看法,也促使了传统的机械产业哲学思维方式的人类预期转向。
以乔·贝恩(Joe S.Bain)的《产业组织理论》和F.M.谢勒(F.M.Scherer)的《产业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为代表,哈佛学派贡献了著名的SCP(结构—行为—绩效)产业分析范式。这一范式从实证出发,较为成熟地囊括了产业成长要素(产业产品、产业对象、产业形态等)和在此基础上的产业行为选择(定价、投资、广告、竞争、并购、串谋等)及其可能产生的产业绩效(产品质量、技术进步、利润率、效率、增长、股东价值等)。这一连串明确的经济学词汇,为我们展示了产业哲学得以进一步深入的广阔视野,后来者可以更为便捷地一窥“产业”一词全貌,并以此作为产业哲学各要素思考的重要参照。同时这一范式在实证数据上的牵强和经验描述方法带来的逻辑上的或然性,也为后来研究者预留了巨大的思维空间。乔治·施蒂格勒(George J.Stigler)的《产业组织》和哈罗德·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的《经济活动的组织》提出了之后芝加哥学派的主要观点,其对于“进入壁垒”和“集中度—利润率”等的再思考,拓宽了产业哲学对于产业纵向关联和横向关联的认知;而“信息经济学”和“规制经济学”的提出,使得“信息”和“制度”真正进入产业内部,并成为产业存在与生长的重要因子。再之后萨洛普·霍特林(Salop Hotelling)、威廉·鲍莫尔(William Baumol)等提出的“环形城市”“可竞争市场”等观点,均是在以上基础上深入的成果,更为产业哲学辩证认知的进步提供了必须的素材。
李伯聪2002年出版的《工程哲学引论》中提出的“三元论”,以发现、发明、建造为核心解释人类技术、工程和产业活动,给出了一个初步的人类产业行为的意识发展链条,为之后进一步的产业哲学思考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线索。这一线索其实可以继续深化为人与技术、工程、产业的关系问题。之后2005年万长松和曾国屏的《“四元论”与产业哲学》一文增加了“科学”一项,同时把产业活动看成是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人类活动[5]43。这一改造发生在人类产业链条的两端,使得产业哲学研究可以向前深入产业起源机理,向后深入产业存在意义,也使这一链条愈加完善。2006年万长松与曾国屏的《机器、产业与人的本质力量》一文,从机器的角度对人的本质进行解读,对马克思产业哲学的主线——产业是展现人的本质力量——进行系统的阐释,认为机器展现了人的本质力量[6]74;2007年又在《亨利·福特产业哲学思想初探》一文中,万长松认为“福特制”是福特基于技术乐观主义的产业哲学的现实反映,大批量、低成本、高质量和低价格的产业理念和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应成为产业哲学分析的范畴[7]44。这些观点已然深入产业运行机制内部,对于产业内部运行因子及其与人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虽然很大程度上停留于管理学层次,但无疑为产业哲学的进一步认知和思考提供了路径。2006年樊玉红和万长松在《制度、产业与人的社会本质》一文中从制度角度对产业与人的本质进行了思考[8]25;2007年万长松在《丰田生产方式的产业哲学基础》一文中提出与福特制为代表的科学主义的产业哲学不同,以丰田制为代表的人本主义的产业哲学系自动机械和人的有机统一[9]69。这些观点开启了产业哲学的人本主义思路,为冰冷的机器带来了一丝暖意,也使我们在进行产业哲学思考时将更多的目光投身人自身。2008年万长松藉多年研究出版了国内首本产业哲学专著《产业哲学引论》,以产业和产业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延伸到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认为产业的本质就是生产的社会化,产业化就是人。这些成果为国内的产业哲学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产业内外部要素的存在方式、相互关系、运行机制等留下了空间。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张成岗2005年在《走向产业哲学——从现代性研究的视角看》一文中认为,对产业革命的哲学反思是现代性研究的重要起点,对产业活动的哲学反思是现代性研究的重要领域[10]58。这些表述似乎超出了技术哲学范畴而进入更为广泛的社会哲学领域,但同时也以不同的视角拓展了我们思考产业哲学的范围。
产业是人类特有的生活方式,是人类意识进入物质对象的普遍化过程[11]51。人类意识能力之于对象的直观表象形成人类初步认知,这一认知形成人类记忆,附加理解能力后形成概念和解释,系统的概念和解释形成人类科学,人类科学反哺于工作对象形成人类技术,人类技术的综合运用造就人类工程,人类工程的集约化造就人类产业。产业形成的各环节既独立存在又相辅相成,初步认知形成的直观表象记忆,便已摆脱质料的纠缠进入思维领域。概念和解释是对之前直观表象的再次否定过程,人类理解能力开始登上产业舞台。技术的运用是人类确证自身概念、理解的实在性而有目的的针对工作对象的价值附加过程,这一过程的规模化以及对自身合理性与现实性的更大规模的确认与优化便形成人类工程和产业,人类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自身产业意识的普遍化目标。因此,产业哲学的工作任务便是针对这一人工自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存在、发生、发展进行透析,特别是针对不同产业构成因子以及因构成因子的巨大差别而带来的运行机制的千变万化予以理解,以期寻求更为具备合理性和现实性的产业存在形式和发展道路,构造人格上更为健全的人工自然状态。
三、媒介产业哲学是媒介哲学与产业哲学的综合反思
在维持基本概念与范畴的基础上,媒介哲学与产业哲学为媒介产业哲学提供了内涵与外延的想象空间,这一空间的适应性变化构成媒介产业哲学之于其原有内涵与外延的增加与缩减,从而显现出媒介产业哲学的基本影像:媒介产业是信息与人的中介环节,媒介产业的自身活动实现其实体性目标,媒介产业的结构变迁实现其现实性目标,媒介产业的环境生存实现其普遍性目标。
(一)媒介产业是信息与人的中介环节
1.媒介产业是信息的集约运动形式
信息是内容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得以传达的中介环节即为媒介。信息及服务经过交换实现商业价值;独立、分散信息产品,经过企业组织化,形成生产和制作组织分工建立信息企业;大量同一属性的企业经过规模化这一阶段,发育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组织,最终形成产业[12]43,这三个环节标志了媒介产业中信息资源进行集约运动及发展变化的过程。信息是内容的初步形式,信息对象对内容的需求为信息服务提供了需求,对于这一需求的简单满足便构成了信息产业的初步形态和起初环节。这一环节对于信息资源的获取、理解、改造、传达等极为粗陋,基本停留于信息形式阶段,外部表现的文字、图像、影音等信息形式更多停留于符号本身,无法克服内容的杂多性和偶然性,精神环节无以立足,产业本身尚未意识到自身的精神存在。受众对于这一环节的简单接受极为有限,物质形式与精神价值的冲突日益显现。这一环节对于内容的简单来源和安置决定了所能提供内容的价值有效性的不足,受众对于成本附加的内容产品的识别能力的提高带来了这一环节的外部否定性,并因此产生更高的内容需求和信息市场空间,媒介产业因此得以进入第二个环节,即信息企业形态。企业形态的媒介产业是信息的集约运动形式,信息企业通过较为成熟的专业工作对于信息资源进行获取、甄别、处理、传送等,这一过程一方面努力实现获取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保持信息物质形态的同时发现并建构信息内容的精神价值。信息资源的确定性只是信息物质形态的完成,这一完成仍然富含各种单一、偶然和杂多的精神内容,这就对信息企业提出了进一步的伦理判断和伦理行为要求。信息企业意识到自身个体性中所包含的实体性,从而在具体工作中摆脱偶然性和有限性的束缚,以客观、现实的价值立场突破信息外部形态的桎梏,理解、寻求、建构工作对象的伦理存在和精神价值,以此在物质形态中展开精神环节,努力完成自身的精神使命。信息企业的个体存在形式束缚了其普遍性存在的可能性,个体经济成长和价值认知不可避免地陷于有限性状态,无论是经济立场还是价值立场都迫切需要组织形式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发展形式便是媒介产业的产业组织形态。产业组织形态既是企业形态的肯定形式,更是企业形态的否定形式。个体信息企业一方面在媒介产业中保持自身,通过信息资源获取、信息产品生产、信息目标实现等确认自身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另一方面在媒介产业生存中发现自身的单一性和偶然性,并在这一发现过程中否定自我,认识到自身合理性和现实性的有限,从而自觉融入产业实体,成为产业实体的一份子,并在这一融入中获得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媒介产业组织形态既是一个经济实体,更是一个伦理实体,对于作为其基本组成单位的个体信息企业,同时保持着经济与伦理的双重责任与要求,对于信息资源集约运动的方向与成果提出更具合理性与现实性的协作形态与路径,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精神价值在这其中得以同时展开,并在对个体信息企业的不断肯定与否定中实现信息资源集约运动的普遍与无限。
2.媒介产业作为信息与人的中介
信息作为内容的规定性,同时也便进一步成为媒介产业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作为资源性存在,仍然停留于媒介产业内部,仍然为充满偶然性的杂多。媒介产业以其信息专业能力处理这一规定性,力求构建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的信息实存,而这一努力的结果,取决于信息工作对象即受众或者说人的反应,媒介产业至此便意识到自身作为信息与人的中介的责任与义务。媒介进入人是媒介产业的主动行为,是产业之于人的肯定过程,也是媒介产业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媒介改变人是媒介产业的行为结果,是产业之于人的相互肯定过程,是媒介产业工作的第二个环节;人进入媒介是媒介产业行为结果之结果,是之前两个环节带来的人的信息醒悟,也是人对于媒介产业初步认知后的对象肯定与否定过程,构成媒介产业工作的第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媒介产业之于工作对象即人的无限往复,不断改造媒介产业自身与工作对象的存在形式与意识,从而也为媒介产业及其工作对象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媒介产业的产品一般以文字图像符号、影音符号或者多媒体集成等形式呈现,无论这些产品所提供的内容如何粗鄙或精致,在媒介进入受众的第一个产业环节上均以粗放形式存在。信息对象以其自身信息意识能力进行初步的信息识别、判断与接收,依其个体信息喜好进行选择与排斥。虽然这一过程存在培养、诱导与强制的可能性,但信息对象对于媒介产业信息的接受更多取决于信息形态与信息需求的直观契合程度。受众对于内容的初步选择停留于形式层面,信息产品所富含的精神价值环节无以展开。媒介之于人的改造是第二个环节,这一环节超越媒介进入人、肯定人这一单向度努力,实现人与媒介的相互认同与肯定。信息内容与信息对象均超越简单形式的外部表象而进入信息产品内部,精神环节得以渐次展开。信息对象以其价值意识和识别能力进行价值选择,并在这一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媒介产品的精神引导与价值影响,在对信息产品的价值认同与否定中进行自身精神价值的成长与构建,从而在对媒介产品的消费中天然地实现媒介改造人这一目标。人的信息觉醒是第三个环节,这一环节是信息对象即受众对于媒介产品进行反思的结果,人类开始摆脱单向度的信息接收、理解、选择模式,自身进入媒介,开始成为媒介的一份子或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发现自己日益转化成信息的形态,日益接近意识的技术延伸”,“人可以越来越多地把自己转换成其他的超越自我的形态”[13]93。人成为媒介是媒介产业存在及运行形态的质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介技术进步特别是媒介电子的普遍化。随着人类精神自由流动时空的极大拓展,信息受众终于能够突破传统的信息身份,不再仅为信息的接收者、理解者和选择者,转而更成为信息活动的参与者和制造者。这一转变标志着人与媒介终于取得平等地位,对于媒介的精神价值依赖方式仅仅保留了物质形态,而在内容与精神价值的判断和传播上取得了自主的权力。人进入媒介并成为媒介本身,这不仅是媒介产业与产业对象间的相互肯定与否定过程,更是媒介产业与产业对象的自身发展与否定过程,这一过程为媒介产业的无限发展和普遍存在奠定了基础。
(二)媒介产业的自身活动实现其实体性目标
1.媒介产业活动完成产业与人的同化
媒介产业的活动除却一般产业意义,如器物功能、技术功能、经济功能等外,另有其特殊的产业功能和产业活动方式。媒介产业的信息资源特征和信息产品特征决定了其产业功能着重于对受众人群的信息收集与传达,并在这一收集与传达过程中相互改造与同化,具体以娱乐、资讯、诱导、教育、体察、反思等方式展开工作和实现目标。娱乐是人对信息的简单消费形式,在这一形式中个体对信息的需求,无论是数量、质量均较低。数量上允许简单地重复并不厌其烦,质量上并不追求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等基本信息属性。这一局面的形成是娱乐自身的性质决定的,消费者对于信息的消费所满足的,不是专业或新闻属性追求,而是自身脑力、体力的放松与休闲。信息与人的互动停留于表面存在形式,实际上是各自独立、极少相干的。资讯的信息追求超越娱乐,个体出于消除环境不确定性的需求和目标,对信息的接收与甄别意愿明显加强。信息产品的功能发生明显变化,着重于对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对于信息受众的有效传播,但这一传播仍然是信息的单向度运动形式,个体在这一过程中处于被动接收状态,并因此保持着独立个体形态,无法完成产业与人的同一目标,个体有限的参与性也只是对于不同来源和性质信息的接收与选择权力。资讯的信息功用对信息对象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作用,直接的诱导作用在于信息对象在消除客观不确定性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依赖,间接的诱导作用在于信息对象在消除主观不确定性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参照。前者是信息受众对于直观信息的承认和接收过程,这一过程因对象自身的经验和认知能力而产生歧异性;后者是对象对于信息所富含的精神内容或价值内容的肯定与否定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自身的精神倾向和价值选择。诱导是教育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行为特征为对于信息对象的“潜移默化”与“假装不干涉”,其进化形式便是直接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是媒介产业加之于受众的直接信息形式,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灌输式”价值附加过程。这一灌输形式在不同时间、地域和制度下可以表现为强制形式或诱导形式,但即使是选择了“诱导”形式,与之前所言的“诱导”已不尽相同。教育“诱导”形式已抛开之前仅有的“假装不干涉”,转而以“直接干涉”的方式激励教育目标。无论是强制形式还是诱导形式,教育活动的过程均是媒介产业以自我信息选择为基础,以制度保障下的教育工具为手段而努力实现教育对象与媒介信息的认同与一致,因此教育自身缺乏反思功能并很难避免对于受教育者的错误引导。无论是“诱导”还是“教育”所达成的“一致性”,因其单向度的信息机制和受众的“弱反思”情状而仅能实现信息认知与价值认同的“弱同一体”,并不能实现媒介产业与人的真正同化。媒介产业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寻求解决路径,于是“体察”功能应运而生。媒介产业的自身体察是产业对其所提供不同数量、种类信息产品的市场绩效评价,这一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息产品的受众到达率;二是信息产品的受众内化效率。信息产品不同于传统工农业产品的重要特征便在于其低成本复制特性,因此产业更为看重的不是复制成本,而是受众到达率,因为受众到达率是受众内化效率的重要前提。受众内化效率标示着媒介对象对于媒介产品的认知和肯定水平,同时也是媒介教育功能实现对象同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体察结果是媒介产业工作效率的重要参照指标,也是进一步进行产业反思的基础。媒介产业的自我反思是产业信息产品功能转向的开始,产业意识到单向度信息功能的偶然性和有限性,产业对象对于单向度信息产品的挑剔程度和拒斥态度,以及由此带来的产业与人的分离。借助媒介技术的迅速发展,媒介产业终于可以突破单向度的信息关系,促使受众进入媒介并成为媒介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重要变化不仅是技术上的突破和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重新定义了媒介产业和产业对象的关系,媒介与受众从单向度关系向双向度关系的转化标志着媒介产业与人的同化的开始。
2.媒介产业存在形态的实体性过渡
媒介产业的存在形态,依其内容间及与环境间关系的变化,可分为内容形态、容他形态、整体形态和公益形态四个阶段。媒介产业的信息资源和信息产品特征决定了这一产业是天生的内容产业,或者说内容形态是媒介产业的天生形态。媒介产业对于信息的收集、存储与处理形成产业内容,但这一内容无论对于产业本身还是对于产业对象来说都是一些杂多的堆集,处于这一时期的媒介产业本身并不具备实体性,其存在形式也同其产业内容一样充满偶然性和杂乱无章的东西,明显的外部表现就是产业内容间相互冲突、矛盾,互不兼容,互相排斥。随着产业的进化,媒介产业首先要解决的是产业内容的兼容性问题,亦即之前的“内容形态”走向“容他形态”,这一变化是媒介产业自身从个体性、偶然性走向实体性、必然性的重要一步,也是媒介产业实体性进化的第一步。内容的“容他”解决了信息产品间在内容上的显著矛盾与冲突,促使媒介产业在内容取向和细节上保持共同方向;文本格式的“容他”消除了媒介企业间的沟通交流障碍,保证了企业间共荣互补的可能性;企业的“容他”保证了媒介资本多样性投资需求的满足和实现,使得媒介产业得以形成。容他形态是产业形成基础,但并未完成产业的整体性。媒介产业进一步进化,“容他形态”向“整体形态”演化。“整体形态”是“容他形态”的有机集合体,是产业内不同媒介企业间的合作模式。这一集合体已克服“内容形态”的杂多性和“容他形态”的单一性,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自我组织、自我进化,整体结构与产业因子间相得益彰,矛盾冲突开始消解,媒介产业初现实体性形态。“整体形态”尽管已初步完成产业实体建构,但仍停留自身之中,因此仍然是充满偶然性的产业实体,与环境相处时仍时时对立、矛盾。媒介产业意识到这有限性,于是进一步走出自身,完善自身,进入环境并契合环境进化与发展,媒介产业开始进入“公益形态”。“公益形态”是媒介产业与所处环境的相互肯定与否定过程,二者在矛盾冲突与持续和解中不断发展自身,走向同一。媒介进入环境的过程,使得媒介成为环境,同时环境也成为媒介,具体表现为媒介环境化和环境媒介化。媒介环境化是信息产品从形式、内容、结构、对象、传播、影响等各方面日渐成为人的生活背景,信息对象的日常生活对于这一背景的依赖性日益加强,使得媒介成为对象的生存环境;环境媒介化是媒介对象日常所熟悉的生活背景,不知不觉间已演化成为信息传播工具和平台,信息的“随手可得”使得对象生存环境演化成为无处不在的媒介存在。“公益形态”的媒介产业在与所处环境的肯定和否定过程中不断发展自身,获得更为明确的进化路径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更为明确自身价值追求和伦理道路,在与所处环境的和谐共存、互助互动、相辅相成中实现自身的实体化目标。
(三)媒介产业的结构变迁实现其现实性目标
1.产业内外部因子运动导致产业结构变迁
媒介产业的信息特征和人文精神形态决定了产业结构发展变化的特殊规律,按其自身运行机制,重要内外部影响因子包括技术、资本、市场、经济环境、区域文化、政府规制等各个方面。(1)技术、资本、市场构成媒介产业发展变迁的内部影响因子。技术是信息产品的智力附加形式,支撑强度决定了媒介产业利用信息资源、发展信息产品的能力,初始信息资源只有在足备的技术改造中才得以改变其形态,附加文化理念并因此成为信息产品。资本是信息产品的物态附加形式,其中人、财、物等要素通过流动、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途径完成自身载体功能,使得技术有机会在这一过程中开展工作,实现对信息资源的收集和改造并最终形成媒介产品。市场结构亦即所有权结构,这一结构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消费者内生偏好确认信息产品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并随之实现产业内部的优胜劣汰。(2)经济环境、区域文化与政府规制均构成媒介产业生存与发展的外部条件。消费者对于精神产品的需求水平取决于其精神发展状态,而这一状态的存在与发展明显受制于自身生存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水平、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创新能力、城镇化水平、区域文化模式、消费者内生偏好、政府引导意图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一般经济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决定了消费者的产品需求层次,区域文化与内生偏好则有可能突破这一限制而产生特定的精神文化需求,而政府规制是政治层面的肯定与否定,在国家与政府层面确认媒介精神产品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包括产业进入、内容、资本、结构等方面的规制。经济环境作为文化精神需求的物质基础对消费者精神产品需求具有天然的决定权力,这一决定权力进入区域文化之中与之相生相灭而派生出经济与文化发展水平相互冲突而产生的消费者精神变迁,而这一自适应过程遭遇政府意图及干涉后再次变故,在不断地矛盾冲突与相互否定中走向稳定与成熟。(3)媒介产业内外部因子运动促成了产业结构发展与变迁,按内外部影响因子的不同运动过程和影响机制,可区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产业内部因子(技术、资本、市场等)和部分外部因子(经济环境、区域文化等)对产业行为和产品的间接否定过程,以此过程形成媒介产业诱致性变迁机制,表现为需求拉动、竞争促进、技术推动等形式;强制性变迁是国家、政府规制对媒介产业行为和产品的直接否定过程,表现为产业所处环境中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作用。需求是市场内在肯定性,这一肯定性标示着媒介受众对于某类具体媒介产品的直观认同,以及受众支付成本以换取信息价值或精神价值的强烈程度,而这一强烈程度决定了媒介产品市场需求拉动的高低水平。不同媒介产品可能产生相同或相近的信息或精神功能,这便带来了媒介产品间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替代性产品相互间的直接否定性,并因此破坏了任一媒介产品的市场或功能垄断,而被迫与同类产品进行性价比竞争,而这一竞争带来媒介产品自身的不断进化。技术是媒介产品生产的直接工具,技术进步直观上是对传统技术的否定和抛弃,本质上是对媒介产品价值链的整体性否定和再造过程,这一过程导致媒介产品在成本和功能上不断发展和变化,并通过这一变化引导媒介产业自身的不断进化。法律法规是国家、政府对于媒介产品的规定性,因此具有强制功能。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强制性指导作用带来媒介产品生产和功能上的强制性变迁,引导媒介产业的结构变迁和整体发展方向更加适应所处环境的政治、经济、文化要求。无论是诱致性变迁还是强制性变迁,媒介产业结构和产品的进化目标都是在经济价值和人文精神价值层面不断提升自身的合理性,以期通过市场、文化认同和国家、政府承认而实现自身的现实性。
2.媒介产业结构变迁实现其自身的现实性
媒介产业的现实性来源于其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合理性,而这一合理性因循产业内外部因子的运动变化而不断进化,从而不断重新定义产业自身的合理性并因此获得现实性。从媒介产业发展变化的历史角度可以看出,媒介产业的结构变迁经历了离散结构、整合结构、集约结构和协同结构等过程,产业合理性与现实性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得到升华和实现。离散结构是媒介产业出现后的最初形态,产业工作方式是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信息,包括报刊、户外、通信、广播、电视及自媒体以外的网络等传统意义上的媒介形式。这一阶段的媒介产业以独立的信息企业为主体,各企业努力在自身内实现信息产品生产的纵向一体化,亦即从信息获取、存储、处理到加工、生产等各环节均在企业内部完成。这一过程的合理性在于媒介企业对于信息资源和使用的高度垂直关联并因此力保信息的确切性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信息量的爆炸性增长,离散结构的媒介企业所面临的困境日益显现,即信息获取、处理能力的限制以及纵向一体化所带来的不同信息生产环节的高昂成本,这一困境日益否定了离散型媒介企业生存状态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媒介企业开始寻求更加合理和现实的生存状态,产业走向整合结构。媒介产业整合是不同媒介企业间的业务集中过程,包括单向整合和双向整合等不同方式,具体表现为兼并和收购形式,区别在于企业控制权的不同集中程度,路径上可区分为横向整合、纵向整合和混合整合等。无论何种整合过程,突出特征均在于不同媒介企业间业务的整体重组,这一重组将有效扩展媒介企业产品边际和数量,有效转化内外部交易,从而有效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提升企业与市场契合程度和自身生产效率,破解之前因规模和能力限制而产生的市场否定性,从而有效提升新环境下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整合结构的媒介产业能够一定程度克服离散结构下的市场否定性,但整体重组的结构变迁方式决定了这一结构下媒介产业的粗放性质,各生产要素间在追求规模及市场竞争地位的同时面临内部冲突及矛盾,表现在资产、债务、股权、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相互冲突以及因此产生的产业内部否定性,产业在完成粗放型整合、确立市场地位后很快意识到这一限制和因此带来的产业现实性威胁,寻求出路并走向集约结构。媒介产业的集约结构是之前整合结构的详细化和内部否定过程,是整合对象在各个不同产业环节上寻求良性契合的过程,表现在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业务流程再造等各个方面。范围经济表现为并购者与目标公司核心能力的交互延伸,这一过程带来产业能力和交易成本的现实性进化;规模经济表现为合并后产品单位成本随着采购、生产、营销等规模的扩大而下降,这一过程带来生产效率和财务成本的现实性进化;业务流程再造表现为流程、业务、结构等的优化或重组,这一过程带来管理效率和运营成本的现实性进化。集约结构是媒介整合对象间的生产要素契合与优化过程,这一过程进一步生长,各类生产要素进一步融合,媒介企业整合与集约从有限整合对象走向整个媒介产业,便发展为媒介产业的协同结构。协同结构相比之前的离散结构、整合结构和集约结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对媒介企业抽象法权之于资源占有、产品生产和市场行为约束的突破和否定,这一变化的重要始因是信息资源的可重复利用特性和技术进步带来的信息资源的快速增长和迅速演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媒介企业的能力限制、协同需要和协作可能性。媒介产品的生产与传播开始突破旧有的分散与集群模式走向网络化协同的道路,各类生产、管理及传播资源全面融合、协作共生,媒介产业从离散、集群形态走向媒介生态化生存方式,个体媒介企业成为这一生态系统的有机分子和组成部分,在独立生存的同时更加承担起整个产业的使命,并与整个产业共同进化与发展。如果说产业集群与分散标志空间物理形态的产业协调,那么媒介融合则深入技术与资本内部完成产业整体的否定与进化。产业集群与分散是产业对个体企业存在形式的肯定与否定形态,媒介融合则呼应或逼迫于技术进步而不断完成产业自身生存样态的变迁和进步,从而在新的形态上建构自身的合理性和现实性。
(四)媒介产业的环境生存实现其普遍性目标
1.媒介产业进入环境
媒介产业普遍性的实现,依托于精神产品与产业对象间的契合与肯定程度,产业对象即人构成产业环境的基本原子,而人的社群生存和国家属性进一步提供了产业普遍性的合法性基础。人、社群、国家在媒介产业环境中居于认知、价值和伦理的不同层次,因此,媒介产业进入环境的基本路径便为:人的认知引导、社群价值重构和国家伦理进化。(1)人的认知引导经历了任性、约束和重塑三个阶段,分别标示为产业信息的简单扩散、信息对象的行为绑定和个体价值观念的初步形成。媒介信息产品的初期扩散追求覆盖面,信息内容传播和价值引导表现为任性状态,对信息受众的信息需求及反应缺乏确切了解,产业与对象相分离,无法保证信息传播效率和效果,人的认知引导停留于主观臆测与理想追求阶段,无法稳定影响受众思维及行为。任性状态的媒介信息传播经历受众筛选后,部分信息产品的知识与价值传播开始获得受众认同,这一认同的反复强化使其能够逐步进入对象行为环节并日渐成为行为约束,信息对象在未形成明确价值观念的初级阶段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认同信息内容为其行为原因或依据,自觉遵行并拒绝“越界”,这一“行为绑定”形态是媒介产业对人的认知引导的自然发生过程,为进一步完成信息对象的价值塑造奠定了基础。重塑阶段是信息受众在经历信息任性和行为绑定阶段后的自我反思,个体在进行信息筛选和行为约定后开始寻找信息资源及其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以此建立自身行为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价值基础,而这一基础的建立标志着受众个体基础价值观的初步形成,也标示着媒介产业进入环境的初步实现,对于人的认知引导阶段初步完成并在之后的反复强化与适应性变迁中不断演化与融合。(2)社群价值重构包括附庸、歧出和倒置三个阶段,分别标示为媒介产业之于社群价值的低姿态依附、边界溢出和主客体倒置。对于媒介信息价值引导的个人认同形成社群,但社群形成将反思其价值基础而开始寻求社群内个体的价值再同一,这一过程的完成形成社群的起初价值形态。媒介产业因其产业性质寻求更为快捷、广泛的受众环境,因此在面对社群初期以附庸者姿态出现,产品设计者低姿态依附社群价值取向并因此取得价值认同和市场机会。随着这一过程的完成和媒介初期价值对于社群的稳定进入,媒介产业开始彰显其产业固有的信息资源获取和信息产品生产优势,其知识和价值生产能力迅速超越社群既有水平而发生边界溢出,这一溢出首先带来社群价值困惑、价值恐慌与价值抵制,但随之而来的是社群成员的价值兴奋。一旦文化过滤机制不堪重负,文化控制体系随之破损甚至崩溃,社群价值重构立即开始,但这一重构的结果并非原有社群价值的复归,而是媒介价值对于社群的全面占领,从而不断完成媒介与其社群载体的价值倒置,这一倒置便构成媒介进入环境的第二个环节。(3)国家伦理进化经历了分形、裂变和衍定的过程,分别标示为媒介价值之于国家伦理的柔顺渗透、裂变进化和冲突妥协。社群的集约生存形成国家形态,但这一形态已超越社群的准组织形态和准伦理存在,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控制结构和伦理实体,其控制能力的极大增强和伦理实体的实现迫使媒介产业在进入国家时只能选择更具现实性的方式和途径。柔顺渗透是媒介产业遭遇国家形态的必然选择,媒介价值选择只能采取分形的方式降低或隐藏自身而获取国家控制力之下的生存机会,在国家价值选择和价值过滤机制中逢迎生长或夹缝生存。随着对生存环境的日益熟知和适应,媒介产业的信息生长本能开始显现本性,不断寻求更大的生存和生长空间壮大自身,于是在外观上显示出不断裂变进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又不可避免地与国家文化控制机制发生矛盾冲突而遭受打压和扭曲。国家出于稳定和发展的双重需求,一方面力保文化过滤机制的有效工作,避免自身价值实体崩溃;另一方面亦需借助媒介产业的信息产品功能以促成自身的不断伦理进化,因此在与媒介产业的博弈过程中不断进行着符合国家伦理精神发展需求的冲突与妥协,二者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媒介价值与国家价值的不断同一与衍生,并最终走向一定时期的价值衡定,这一衍生与衡定过程可简化表达为衍定的过程,而这一衍定结果的最终形成是媒介产业进入环境的第三个环节。
2.媒介产业的环境生存实现其自身普遍性
人、社群、国家构成媒介产业的生存环境,媒介产业的普遍性目标实现便依托于个体认知引导、社群价值重构与国家伦理进化三个环节。(1)“个体认知引导”经历任性、约束、重塑三个阶段,是个体逐步摆脱任性与否定状态,走向实定与肯定的过程,也是个体逐步摆脱偶然性和个体性,走向必然性和普遍性的过程。媒介产业初期性状只认知自身实存与受众实存,这一性状以任性姿态蔓延,无论是媒介还是受众人群均处于随机的偶然性之中,普遍性只作为媒介及受众的必然性目标隐藏其中缓慢发展,区别只在于媒介产业具备更强的理性成长机制而散漫作用于个人。个体行为绑定与行为约束是受众个体对于繁多信息的筛选、接受和同化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媒介产业对于普遍性目标的逐步清晰和受众个体对于自身普遍性追求的模糊认知,个体行为的自觉便是媒介价值引导作用和这一模糊认知的初步显现。媒介信息引导带来的个体价值观念的初步成型是媒介产业彰显其普遍性的最初基地,也是媒介信息对象借助信息价值引导而产生的行为选择反思,这一反思开始超越行为层面探寻个体自身精神建构和价值基础,虽然这一进步仍处于个体价值任性阶段,但亦已初步摆脱最初的行为偶然性而进入精神层面,媒介产业普遍性在此得到更多生长机会,并在受众个体的普遍性发现中日益得到进展和承认。(2)“社群价值重构”经历了附庸、歧出和倒置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媒介产业价值进入社群并与之冲突与同化的结果,普遍性目标开始产生,而产生的结果却是价值倒置,停留于技术伦理层次而无法到达国家伦理要求。附庸是媒介价值对于社群价值的技术性选择与承认,缘由是社群作为媒介产业生存基地而明显超越于个体价值的地位,媒介产业在完成个体同一的基础上仍将面对社群的进入阻力,个体普遍性意识的觉醒和提高仍需进一步确立其意识形态在社群中的合法性,因此媒介产业在此只表现为社群附庸的无自我,普遍性隐藏于偶然性中难于展现。价值歧出是媒介产业获得社群这一生存基地后的必然发展,媒介产业自身的信息与价值生长优势以及社群这一生态在其文化过滤机制上的简约化使得媒介产业能够迅速摆脱自身的偶然性而向普遍性寻求发展,这一发展一旦超越社群价值边界便形成对于其生存基地的价值溢出与否定,并以价值歧出的形态展现出来。价值倒置是社群价值的重构过程,这一过程标志着社群价值有限性的自我发现与进化,也标志着媒介产业对于自身普遍性追求的再次实现,媒介产业由否定自身逐步走向肯定自身并引导其生存基地的价值进化与同一,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扬弃双方偶然性而使得双方更加接近普遍性目标。(3)国家是最高的伦理实体,因此“国家伦理进化”便成为媒介产业普遍性实现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又经历了分形、裂变和衍定的过程,媒介产业在这一过程中最终实现自身的普遍性。分形是媒介产业价值外在的否定形式和内在的肯定坚持,外在的否定形式是媒介产业对于国家伦理实体所具普遍性的认同并以柔顺姿态展现出来,内在的肯定坚持是媒介产业之于社群价值重构所形成的自身普遍性确认,二者统一于媒介产业对于偶然性的自觉和普遍性的不懈追求。国家伦理形态稳定而成熟,但无时不处于运动之中,以确保自身肌体的不断进化,这就为分形存在的媒介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应变和发展空间,而这一发展的外在表现形式便是媒介产业的裂变式进化与生存,这一进化与生存既是媒介产业普遍性的抵达路径,又是国家伦理实体的伦理进化过程。衍定是媒介产业价值的衍生和衡定过程,衍生的基础是国家伦理价值之于媒介产业价值的选择性认同,衡定的基础是媒介产业价值与国家伦理价值的最终融合,在这一博弈与同一的过程中,媒介产业最终得以摆脱自身的单一性与偶然性,走向与国家伦理实体的普遍性同一,并在这一同一中不断发现和实现自身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同时也为国家伦理实体的最终实现和不断进化提供了信息和价值基础。
[1]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盛洪,陈郁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
[2]佘文斌.网络传播的技术逻辑与人文反思[J].现代传播,2008(2).
[3]单小曦.媒介存在论——新媒介文艺研究的哲学基础[J].文艺理论研究,2013(2).
[4]肖峰.信息技术哲学的兴起[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4(3).
[5]万长松,曾国屏.“四元论”与产业哲学[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10).
[6]万长松,曾国屏.机器、产业与人的本质力量[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6(2).
[7]万长松.亨利·福特产业哲学思想初探[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7).
[8]樊玉红,万长松.制度、产业与人的社会本质[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9]万长松.丰田生产方式的产业哲学基础[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12).
[10]张成岗.走向产业哲学——从现代性研究的视角看[J].晋阳学刊,2005(6).
[11]侯亚丁.媒介产业的价值生态[J].出版科学,2015(1).
[12]张辉锋.传媒经济学[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6.
[13]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 许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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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511X(2016)06-0040-11
2016-09-06
国家社科基金“基于辩证法视角的媒介产业哲学建构研究”(16BZX030)阶段性研究成果。
侯亚丁(1970—),江苏徐州人,管理学博士、哲学博士后,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产业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