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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

2016-03-07王玉明王沛雯

关键词:跨国

王玉明,王沛雯

(1.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广州510053;2.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州510631)



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

王玉明1,王沛雯2

(1.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广州510053;2.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州510631)

摘 要: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全球气候治理中涌现了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它们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跨国城市网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路径是:参与全球气候议程的设置,影响全球、区域、国家、城市层面的气候政策制定与实施;推动气候治理规范的创新与扩散;开展气候治理的项目合作和服务;推广气候治理的最佳实践经验与环保技术。

关键词: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全球气候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全球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发展,城市在全球政治经济中日益崛起,城市已紧密地嵌入到国际体系之中,城市网络在全球治理结构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全球气候治理中涌现了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它们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所谓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是指通过自愿、互利、协商的方式进行合作,跨国城市间建立起一个网状的组织架构和治理平台,发挥城市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全球影响力和推动力。

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1986年,欧洲城市网络(EUROCITIES)建立,帮助成员实施气候行动计划,发挥成员方在气候、经济和包容性等议题上的能动性作用。随着全球气候问题的日益突出,面对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消极态度,欧洲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地的众多城市积极行动,应对全球气候问题。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21世纪议程》强调,地方行为者特别是城市在环境议程倡议、技术创新、行动执行中的重要性,参与减缓气候变迁行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建议各国城市建立和参加跨国城市网络,并通过网络组织交流经验,提升城市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该议程为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新高潮。进入21世纪以来,在可持续发展运动的推动下,许多大型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快速创建,开始从欧洲地区向北美、澳大利亚、亚洲和拉美地区发展。

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从网络成员的构成和活动范围来看,分为全球性网络与地区性网络。所谓全球性是指网络成员不局限于一定地区的城市,它是由来自两个以上地区或大洲的城市组成。所谓区域性是指成员城市来自某一地区的不同国家。全球性城市气候网络主要有:世界大都市气候先导集团(The C40 Cities Climate Leadership Group,C40);世界地方环境行动理事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ICLEI);城市气候保护网络(Cities for Climate Protection,CCP);气候变化世界市长委员会(World Mayors Council on Climate Change,WMCCC);国际气候组织(The Climate Group,CG);克林顿气候行动计划(Clinton Climate Initiative,CCI);市长契约计划(Compact of Mayors,CM),等等。除了全球性的城市气候网络外,目前还涌现出许多地区性或区域性的跨国城市气候网络,这些网络主要集中在欧洲与亚洲。地区性的城市网络主要有欧洲城市网络(EUROITIES,1986)、欧洲气候联盟(Climate Alliance);欧洲能源城市(Energie-cités);欧洲市长公约(European mayoral convention,EMC)。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lean Air Asia,CAA);亚洲城市气候变化应对网络(Asian Cities Climate Change Resilience Network,ACCCRN);北九州清洁环境倡议联盟(Kitakyushu Initiative for a Clean Environment,KICE),等等。这些区域性网络尽管活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但它们的视野却是全球性的。

从跨国城市网络活动的深入性来看,可分为倡议性网络与行动性网络。倡议性网络主要是侧重于对气候治理议题的关注或学术关注,缺少具体的行动计划。而行动性网络不仅关注气候议题,而且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如果以倡议性与行动性、全球性与区域性作为区分的维度,可以将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分为四类:一是全球倡议性网络,旨在引起全球对某一气候议题的关注和认知。这种网络的活动范围覆盖全球层面,成员数量有限、分布较散的网络,缺乏具体的气候行动计划。如气候变化世界市长委员会(WMCCC)、市长契约计划(CM)。二是地区倡议性网络,旨在呼吁和提升地区内民众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和认知,对国家、国际机构施加影响。这种网络的活动范围和成员限定在某一地区,成员数目不多。如亚洲城市发展倡议网络(CDIA)。三是全球行动性网络,指其活动范围覆盖全球层面、成员数目较多,且广泛开展气候治理行动的网络。该类网络成员多,联系紧密,有具体的指导方针和行动计划。如世界大都市气候先导集团(C40)、城市气候保护网络(CCP)、国际气候组织(CG)、克林顿气候行动计划(CCI)。四是地区行动性网络,指成员集中在某一地区的气候行动网络。该类网络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和亚洲地区。如欧洲气候联盟(CA)、欧洲能源城市(Energie-cités)、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AA)等。总的来看,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大多是行动性网络,单纯的倡议性网络较少。但这些网络的总体目标大体相同,主要是通过网络的集聚优势寻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跨国城市网络治理包括网络内部治理和网络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主要在构建合理的组织构架基础上,通过行动承诺机制、约束激励机制、交流学习机制、沟通商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来完成。而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的外部治理表现为直接参与和影响全球气候治理的实际行动。克伦斯顿·凯恩和哈雷特·布克利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城市网络对国家和超国家组织行为体的影响力,比如对政府行为体的游说,争取超国家层面的项目资助,提交地区层面的政策执行报告和政策倡议等等;二是同其他非政府组织和其他跨国城市网络的相互依赖政策,以此来发挥网络的杠杆作用[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跨国城市网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途径归纳为三个方面:提升学习过程,促进最佳实践方法和手段的推广传播,帮助地方政府制定温室气体减排战略[2]。由于跨国城市网络本身没有政策实施的强制力,跨国城市网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一是影响全球气候政策的制定,提高国际影响力;二是通过推动气候治理规范的创新与扩散;三是通过项目资助与合作来促进网络成员获得更多资金及政治资源,发挥网络的杠杆作用;四是推广传播气候治理的经验与技术,支持城市政府的气候治理行动。

一、影响全球气候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不仅影响全球层面的政策制定与实施,而且影响地区和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与实施。

(一)影响全球层面的政策制定与完善

一是参与全球气候议程的设置。议程是指诸多行为体对于它们广泛关注的问题所提出的提议或提案。斯蒂芬·利文斯通指出,议程设置是在相关的行为体群体中,将议题提升到显著性的过程[3]。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仅需要地方、国家、地区和全球不同层次的分别关注和处理,而且需要从地方到全球层面的合作治理。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是全球气候议程设置的重要参与者与议题发起者,它一般通过专家团队和学术论坛发布有科学依据的研究报告来呼吁全社会对气候治理问题的关注和争论,并佐以大量的数据信息及活生生的受害者故事,从而将全球气候问题纳入公共议题。跨国城市气候网络通过城市层面的议题整合以及最佳实践经验的提供,扩大在某些议题方面的国际话语权,影响外部公众价值观,将为全球气候的议题输入提供一种新的通路[4]40。另外,许多跨国城市网络不断地参与国际气候会议,批评不愿主动推进会议决议的政府,从而促使会议接受相关政策建议。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起,ICLEI呼吁地方政府实施气候行动并带动城市与乡镇对这个话题感兴趣。2010年9月C40提出关于“气候变化时代的三角洲地区”议题,并发表《关于水与气候的合作计划(CPWC)》,促进了三角洲环境治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二是影响全球气候制度的制定。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跨国城市网络除了直接行动,还直接间接地影响国际气候制度的制定。一方面通过制度化直接参与。目前,跨国城市间的气候合作、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气候制度体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有的跨国城市网络被赋予联合国观察员身份,有的在联合国内获得咨商地位,从而使参与组织活动制度化。它们还积极地介入国际政府间组织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洲联盟等的活动,影响全球气候治理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如ICLEI的主席有资格参加联合国大会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大会、主要政府间会议等。另一方面通过其他方式参与。跨国城市网络影响全球气候治理的更广泛途径是对话。跨国城市气候网络通过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以及其他国际活动中进行游说或施压,力求影响政策的结果,改变政策辩论的话题和性质。通过举行与大会同步的会外活动来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提升网络影响力。如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国家层面的多边谈判难以进展,而由包括跨国城市网络在内的次政府行为体和非政府组织发起的会外活动却如火如荼地进行,它们承诺一个比哥本哈根协议更为严格的行动方案。

(二)影响地区和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实施

一是影响地区性的气候政策。许多区域性跨国城市网络的成员来自区域内不同国家的城市,主要活动也在区域范围内,这些网络以改变区域大气质量为组织目标。其中欧洲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对欧盟机构的影响很大,通过整合网络内成员在气候治理的主张来影响欧盟决策。它们积极利用欧盟委员会所提供的政治机会和同欧盟官员接近的机会来影响欧盟层面的政策,如积极参加利益相关方的咨询协商过程[5]。通过政策咨询、政策回馈及游说等方式将会员城市在气候治理中的创新知识和实践经验反馈给欧盟委员会,促进其相应政策框架目标的修改完善[4]41。如欧洲城市气候保护网络和气候联盟积极争取欧盟会议中的观察者身份,并策划一系列会外的游说、劝说活动,还通过展示自己的治理成就来影响欧盟委员会。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AA)通过帮助政策制定者利用可靠的知识、数据和有效的管理工具来识别关键问题和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城市网络加强合作,促进多方参与有关气候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二是影响国家层面的气候政策。跨国城市网络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优势,并利用媒体的力量推动主权国家将气候议题提上日程,帮助制定和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它们有的还在成员城市的国家设置办事机构开展活动,对国家环境决策制定施加影响,如通过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建议、提交研究报告、技术支援、游说等方式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通过向政府反映公众意见,推动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例如,2012年6月,国际气候组织与中国中央财经大学合作在北京启动“完善气候融资政策,助推中国低碳转型”项目,推动中国完善气候融资政策。

二、推动气候治理规范的创新与扩散

规范是指行为者群体对于适当行为的共同预期,主要表现为一种可接受的惯例和行为准则[6]。规范具有限制性和建构性作用,国际气候规范就是在国际气候机制中行动体的身份建构、行为导向、利益塑造的约束。这些规范尽管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对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的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哈瑞特·布克里指出,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跨国城市网络发挥着“创新活动家”和“规范扩散推动者”的双重作用:网络将具有信息流、物质流和人力资源优势的城市节点连接聚合在一起,它为绿色科技的创新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还以一种灵活的方式将更多的城市纳入其弹性网络之中,进一步推动了绿色规范的扩散和一种集体身份的形成[7]。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和功能,具备倡导、传播规范的动力和能力。

首先,推动气候规范的创设。跨国城市网络利用组织平台的聚合作用和倡导功能推动规范的产生,通过承诺、劝说、施压等方式让成员城市接受新的规范。设定气候治理基准是跨国城市网络治理规范的基本表现形式。基准制定就是为气候领域相关活动确定基本的标准,通过同侪压力促使各个城市会员对标准的遵从。基准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网络内部协调性和约束性的高低。它提供测量地方政府行动进展的标准;为比较成员网络表现提供标准;有助于定期检查网络的总体目标是否进展顺利[8]。例如,2014年12月在利马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C40、ICLEI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发布了《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GPC),这是首个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用标准。该标准旨在帮助城市建立排放基线、设定减排目标、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行动计划并追踪减排进展。目前,中国广州已经采用GPC分析温室气体排放趋势,设计排放峰值路线图。2005年,国际气候组织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世界经济论坛,为全球自愿碳减排交易制定了一个全球性的质量保证标准。2006年3月启用第一版标准,2007年推出第二版标准。欧洲城市气候保护网络(CCP)非常重视治理基准的设置,如编制排放目录,设定减排目标,制订行动计划和监控行动列表,制定测量目录和气候联盟指标等。从而使气候保护行动可以具体量化和便于监督。C40和克林顿气候行动计划(CCI)致力于建筑物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联合制定了高能源效率建筑样式标准(EEBRP)。

其次,促进规范的传播扩散。规则扩散是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参与全球治理的一种主要方式。不同城市在跨国城市网络的伙伴压力下,城市开始模仿学习,从而推进了规范的扩散。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主要通过社会化过程将国际气候规范传授给成员城市和其他国际行为体,从而形成气候规范的扩散。社会化是国际规范扩散的主导机制[9]。跨国城市网络作为一种规范扩散的推动者在通过网络内部的学习机制,以及外部影响力来推动规范的扩散。跨国城市气候网络通过重新诠释先前关于气候变化的认识和知识,通过动员成员城市或国家对规范的支持,推进新规范认同的扩散和其实施的有效化。由于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不具备强制力,主要采用利益激励性扩散和说服性扩散方式,推动全球气候规范传播扩散。前者主要指通过物质援助激励对方做出符合自身期望的改变。规范性说服是指试图说服或使目标国相信按规范行动是适当的行为,尽管行为体过去并不这样认为[10]。国际会议或论坛是规范扩散的重要渠道,相关国际会议为跨国气候网络传播信息、发挥影响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例如,2008年,ICLEI-USA与WRI/ WBCSD、加利福尼亚气候行动注册登记处(CCAR)、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合作制定了一套地方层面使用的排放报告协议——《地方政府运营(LGO)协议》。这个协议为地方政府制定了气候行动导则。目前,已有200多城市签署这一协议,并按照该协议规定的地方政府运营排放水平开展工作。2009年,欧洲气候保护网络(CCP)开发了里程碑式的减排框架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核算软件——清洁大气与气候保护系统(CACP),取代之前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所设定的国家排放清单方法。CACP方法体系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已经有69个国家的1048个城市采用该方法编制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目前有102个欧洲城市使用该软件,其中30多个城市已经达到了阶段目标。CCP软件方便了排放分析过程,评估了降低排放措施的潜在好处,并且跟踪评估城市在温室气体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降低、成本节省的共同利益。这个软件可以将能源和废物数据转换为GHG和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开展气候治理的项目合作与服务

跨国城市间的项目合作是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最为常见的一种治理方式。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主要通过区域乃至全球性的城市合作行动来组织跨国合作。不同城市之间通过合作交流实践经验、互换资源、提升能力。这种不仅体现在网络参与全球气候政策、规范的制定和扩散上,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让更多国际行动体直接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来,以项目合作为标志的集体行动去实现网络的目标。目前,以城市间合作为主体的合作领域很多,如新能源开发、技术开发与转让、节能减排等领域。同时,跨国城市气候网络通过制度化的平台为国际成员城市和国际社会提供有关气候治理方面的服务。

(一)开展气候治理的项目合作

从合作的主体构成来看,气候治理领域的项目合作主要体现在网络成员城市之间、不同网络之间,以及与其他国际行动体之间的合作。通过项目合作,不仅能加强会员城市的密切联系,而且能强化会员城市与跨国城市网络的联系。跨国城市网络常常通过相应措施促使成员城市共同竞标项目资助,或者是同其会员城市一起提交竞标方案,争取更多外部资源。跨城市网络之间的合作有助于自身目标的达成,有利于组织间的资源整合,从而促使共同目标的实现。一是成员城市间或网络间的合作。以北九州倡议网络为例,中国大连与日本北九州环境合作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环境综合治理、环保技术开发、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和环境宣传教育等许多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96年到2000年实施的“大连环境示范区规划”项目[11]。两地就大连钢铁厂电炉污染治理、盐岛化学工业区热电厂建设、春海热电厂扩建、水泥厂粉尘处理等9个子项目进行了合作。在2001年大连市环保局与北九州国际技术协会签署了“清洁生产调查”的合作协议,并于2002年完成此项合作调查项目[12]。北九州与中国的合作项目还有与昆明市和呼和浩特市开展排水处理技术项目,与青岛市、天津市共建循环型社会项目等。城市网络间的合作以克林顿气候行动计划(CCI)与C40合作较为典型,2006年8月CCI与C40建立合作伙伴关系。CCI与C40联合制定了高能源效率建筑样式标准(EEBRP)。两个网络组织为减少全球碳排放、提高大城市能源效率提供帮助,并鼓励C40联盟成员参与CCI的碳减排项目[13]。二是与外部其他行动体间的合作。跨国城市网络还加强同其他国际行动体的合作。例如,国际气候组织与地球监察组织、史密斯索尼安热带研究所和世界自然基金会、汇丰银行创立了气候伙伴项目。该项目的执行期是从2007至2011年,这些组织将人、水、森林及城市作为重点关注对象[14]。2013年国际气候组织与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启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的解决方案,通过城市调研、专家、企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研讨等方式,探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领域的挑战,提出政策建议。又如,欧洲气候联盟重视与环境非政府组织和各种跨国倡议网络的合作。欧洲能源城市网络也重视与企业、商会、消费者组织等外部行为体的伙伴关系。三是发起跨国性的气候治理行动。跨国性的气候治理运动以ICLEI发起的三个运动最为典型。第一,城市气候保护运动。1991年,ICLEI发起这个城市气候保护(CCP)运动,目的是帮助城市、县、城镇及其他地方当局应付全球变暖,这是全球第一个及最大的地方政府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推广活动。目前参加这个运动的43个国家的386个地方政府正在采取实质性的步骤改善能源管理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5]。第二,21世纪地方议程(LA21)运动。1992年,ICLEI发起21世纪地方议程运动,这是一个以社区为基础的气候治理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有3000多个社区参与了这个运动。第三,水运动。ICLEI为了帮助解决最近的全球性水危机,发起水运动,提出了独特的地方水管理方案。2012年12月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起了鼻毛运动。鼻毛运动旨在用幽默的方式向大家传递与空气污染相抗争的信息。

(二)提供气候治理的相关服务

一是提供权威研究报告。跨国城市网络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对相关气候问题进行研究,有的还创办专门性杂志公开研究成果,为成员城市或国际社会提供权威性的研究报告,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解决方案和决策参考。例如,2007年12月联合国巴厘气候变化大会以及2008年6月海利根达姆的G8会议上,C40都提交相关的报告,力劝多边国际组织以及国家政府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为城市层面的减排行动提供更多有利的政策支持。2014年,第五届C40峰会发布第二份《大城市的气候行动》报告。报告总结展示了过去3年来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将发挥重要引领作用。2010年7月,国际气候组织发布中国碳捕集与封存的分析报告——《CCS在中国:现状、挑战与机遇》,该报告为中国发展碳捕集与封存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2013年3月,发布中国气候融资政策体系研究报告,为政府、学术和金融机构的研究和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2015年,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研究报告——《中国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2015)》。本白皮书为关注船舶和港口废气排放的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方提供相关的背景知识、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案。二是指导城市能力建设。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帮助成员城市及一些非成员城市提高气候治理能力。它们通过提供知识管理成果、培训和自我研发的空气质量管理工具等为城市提供支持。例如,近十多年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中国办公室一直与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促进绿色交通,提升中国空气质量管理能力。2005年,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在中国建立了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网络,与中国环保部合作举办了十届年度研讨会和五次主题培训,每年都对约1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管理官员和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培训,共计超过90个城市参加。不定期为环境领域的NGO提供了培训。在2008年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组织编写《大型活动组织的空气质量管理指南》,为主办城市提供技术指导。2005年以来C40召开了8次专题会议以及组织了6次研讨培训班,涉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立新的建筑节能标准、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城市等。三是研发低碳管理工具。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积极支持地方层面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减缓行动,为成员城市提供各类管理工具和专业技术。例如,CLEI开发了《ICLEI指南》,帮助很多城市科学地低碳发展,制定低碳行动的有效工具。亚洲城市清洁空气行动中心已经研发6个城市应用清洁空气管理评估工具(Clean Air Management Assessment Tool,CAMAT),为3个城市和1个省份编制清洁空气报告。其中清洁空气管理评估工具(CAMAT)是用于帮助城市综合评估其空气质量与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现状与能力。已在中国杭州、济南、广州、佛山、肇庆和重庆6个城市应用。交通项目排放评估模型(TEEMP)已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的20多个城市的项目中得到应用,2013年哈尔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设计阶段中应用了该模型。城市排放快速评估模型(RACE)用于评估城市不同发展情境下交通和建筑电力利用排放。目前已经在越南的Ho Chi Minh市,斯里兰卡的Colombo市,印度的Ahmedabad市和菲律宾的Batangas市应用。

四、推广传播全球气候治理的经验和技术

城市参加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是希望能够相互学习、资源共享、彼此受益。它们共享先进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进步,共享网络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中,创新性的最优实践可以通过网络在全球范围内交流和扩散[4]42。

首先,推广最佳实践经验。在气候治理实践中,许多城市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这些经验通过网络这个开放性平台能得到迅速推广传播。例如,在第二届C40峰会上,山东省日照市太阳能利用的成功经验曾在峰会上被重点介绍。在第三届C40峰会上,介绍了伦敦市长推行家庭减排领域的“标准绿色家庭服务”方案。在第五届C40峰会上专门介绍了深圳市普遍推行电动公交车的先进经验,深圳市并获得C40全球城市联盟气候领袖奖[16]。C40还将武汉百步亭花园纳入C40低碳社区项目,并推广该社区的先进经验。另外C40还将各个城市在建筑、能源、可再生能源、交通、水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创新性实践和相关倡议报告加以整理,制成C40网站上最优实践的专栏。2012年,在ICLEI首尔会议上,专门介绍了韩国首尔的低碳城市、不丹首都廷布的幸福城市、南非德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计划、法国南特市的减排计划,以及美国、澳大利亚、菲律宾、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绿色城市的大量实践,使与会者获益匪浅。在亚洲城市清洁空气行动中心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主办的2014年国际研讨会上,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环保局交流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面的经验。

其次,推广气候治理技术。近十多年来,许多跨国城市网络的成员城市围绕大气变暖等突出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在一些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并推广一批大气污染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同时,通过完善管理技术为大气治理提供服务。很多城市推出了提高能源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的低碳战略,如创建建筑规范和标准,进行能源审计和改善建筑的能源效益等。这些管理技术通过跨国城市网络的平台向其他城市推广。例如,C40成员输出多伦多深水制冷技术,湖泊水底的温度是相对低的,即使在炎热的夏天。深水冷却技术,就是将湖底的冷水抽上岸取代耗电空调制冷。目前有60座办公建筑运用这项技术制冷,减少能源消耗90%,几乎实现了零排放,并开始出口该技术[17]。2015年第九次ICLEI首尔会议上,为出口首尔优秀环保政策和技术签署环境领域的谅解备忘录(MOU)。会议期间举办环保绿色技术的韩国企业间的“气候变化项目出口洽谈会”,出口洽谈领域包括能源效率、垃圾处理、大气管理、水处理等整个环境产业。共邀请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余名世界上购买力较高的客户。韩国国内民间企业携手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哥伦比亚等世界11座城市出口首尔优秀绿色政策和技术。这些技术涉及太阳能、风力等再生能源技术、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技术、垃圾能源化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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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春]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1971(2016)03-0114-07

收稿日期:2016-02-2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生态城市群构想的城际环境合作治理研究”(13BZZ057)

作者简介:王玉明(1964—),男,湖南邵阳人,教授,从事地方与区域治理、生态政治学研究;王沛雯(1990—),女,广东广州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国际政治研究。

Research on the Approaches of Transnational Municipal Climate Networks in the 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WANG Yu-ming1,WANG Pei-wen2
(1. Research Department of Administration,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angzhou 510053,China;2.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31,China)

Abstract:Since the late 1980s,many transnational municipal climate networks have been founded in global or regional scope.They take an active part in 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action,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The approaches of the 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includes four basic aspects: getting involved in global climate agenda-setting to affect the climate policy-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in global,regional,national and city action;promoting norms innovation and diffusion of climate governance;carrying out project cooperation and service provision of climate governance,and spreading the best practices 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for climate governance.

Key words:transnational;municipal climate networks;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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