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6-03-07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研究了“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北京市“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紧紧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一)“十二五”时期北京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打响治理“大城市病”攻坚战,圆满完成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成功举办2015年世界田径锦标赛,携手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谱写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我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9%以上,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现了“江水进京”,完成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实施水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次调整社保待遇标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治理和中心城棚户区改造,下大力气治理交通拥堵、违法建设、环境脏乱,城市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五年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更加深入,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目标即将胜利完成,北京综合经济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了新台阶。
尤为重要的是,在北京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对做好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首都工作方向。中央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确立为重大国家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实施,为北京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各方面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面临的形势。从国际环境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我国发展具有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从国内大势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改革开放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为北京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支撑。从自身发展看,北京已经是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优势更加明显、前景更加广阔,转型升级发展的潜力巨大。特别是中央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部署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推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办好世界园艺博览会等,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提升北京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复苏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更加深刻的结构调整,倒逼我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北京自身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困难,特别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出现了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房价高涨、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文化创新优势发挥不够,城市文明程度和服务管理水平还不高,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综合分析判断,北京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艰巨任务,又有许多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北京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紧抓住和用好重大历史机遇,继续集中力量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更大成效,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奋勇前进,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三)“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重点任务,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上取得重大进展,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等重大原则;必须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努力走出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基本要求是:
——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把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作为衡量发展的根本标尺,着力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在服务国家大局中提高发展水平,使产业布局和发展与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相一致、相协调。
——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紧紧把握北京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发挥比较优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合作模式,加快推动错位发展与融合发展,实现区域良性互动。
——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力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使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设和管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与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紧密衔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果:
——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调整退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序疏解迁出。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首都核心功能显著增强。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础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劳动生产率和地均产出率大幅提高。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更加稳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教育实现现代化,群众健康水平普遍提升,“住有所居”水平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更加深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率先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彰显。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城乡建设用地负增长,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污水全处理,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成为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协同发展、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治理“大城市病”的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更好地坚持和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不断提升“四个服务”水平。
(一)全面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引导和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部分第三产业整体迁出,推动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向京外发展,有序疏解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制定行政引导、市场调节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健全倒逼和激励机制,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统筹利用疏解腾退出来的空间,主要用于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与承接地对接机制,积极推进曹妃甸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承生态功能区、滨海新区等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建设,推动形成“多点一城”疏解格局。推进实施老城重组,强化中心城区政治活动、科技创新、文化交流和国际交往等高端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综合承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按照就地改造、适当疏解、逐步改善、保护风貌的思路,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基本完成中心城棚户区改造。
(二)集中力量在通州建设市行政副中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突出行政办公职能,配套发展文化旅游和商务服务。抓紧行政办公区建设,确保到2017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迁入取得实质性进展,带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功能转移。坚持把基础设施、水生态廊道和大尺度生态空间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加快配置教育、医疗、文化、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互联互通的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组团式布局,避免过多功能聚集。持续做好城市更新改造、功能疏解、城中村整治等工作,调整退出低端制造业、物流业,加快形成内涵集约的发展模式,构建城市综合服务体系。加强与周边地区功能统筹,建立健全协同管控机制,避免无序建设和盲目开发。
(三)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的牵引作用,总结推广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人口规模。强化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坚持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双调控”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确保人口规模不突破“天花板”。实施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建立住宅出租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老城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中心城区商业门店、餐馆经营的标准和规范,依法治理“开墙打洞”和店外摆摊经营,严格控制低端业态无序聚人。完善促进人口转移机制,研究户随人走的迁出政策和鼓励户籍外迁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加快治理交通拥堵。在完善治理交通拥堵总体方案基础上,分阶段、分年度推出重大治理举措。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系统,促进地面地下交通线路有效衔接和便捷换乘,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持续改造中心城区拥堵节点,改善街坊路及居住区内道路系统,畅通道路微循环。加快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实施更有力度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适时出台拥堵收费政策及其他管理措施,切实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和中心城区交通流量。从严加强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培育交通文明。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推动首都外环线、北京新机场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协同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
(五)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统筹处理好市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局部与整体、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着力构建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完善地下管网统筹建设机制。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健全“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的城市防洪体系,加强河道系统整治,研究部分修复中心城区水系,加快建设雨洪水收集利用设施。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重点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宽带上网服务。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完善城市智能化运行体系,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智能化应用服务。加强城市设计,努力增加城市开放空间,打造首都建设的精品力作。
(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清晰、服务为先、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目标、方法和模式的现代化。加大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城市重点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构建“大城管”体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实现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一体化运行、城乡全覆盖。坚持人民主体、政府主责,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用,构建依法管理、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城市运行环境。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法规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健全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服务保障机制。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加快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推动发展,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服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树立全球视野,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创新战略高地,成为国家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构建更加高效的现代科研体系。创新政府科技服务方式,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推动央地、高校院所、企业协同创新,深化军民融合创新,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学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建立面向全球的重大技术培育发现引进机制,争取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并继续推出鼓励创新的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构建普惠性政策支持体系,显著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科研人员专职办企业,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科技金融中心建设,壮大“新三板”、“四板”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面向全球整合创新资源和创新链条,加强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中关村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品牌,加快融入国际创新网络。坚持把中关村核心区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改造提升区域功能,强化高端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完善“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探索园区新型管理运营模式。
积极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开放共享,共同培育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协同突破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区域科技功能分工明确、产业链与创新链高效衔接、创新要素有序流动与共享的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二)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强化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建立反映提高产出效率、增强创新驱动能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的综合评价体系,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人才、金融、公共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完善创新创业空间布局和保障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发挥消费促进增长的基础作用,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继续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六大领域促消费行动,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圈,面向居民需求培育消费热点,发挥首都优势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发挥投资促进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多种合作模式,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鼓励“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继续办好“京交会”,完善支持政策,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增强对外投资与扩大出口结合度。
(三)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提升总部经济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扩大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优势,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壮大会展经济。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壮大,促进非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化发展,提升农村商业流通现代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转换制造业发展领域、空间与动能,聚焦创新前沿、关键核心、集成服务、设计创意以及名优民生等高精尖产品,实现“在北京制造”到“由北京创造”的转型。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引导推动高耗水农业生产功能外迁。
(四)激发经济增长新潜力。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快信息技术向传统产业的融合渗透,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等创新,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信息服务、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业态发展,培育产业智能化发展优势。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在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新能源、高效节能等领域形成一批新增长点。完善以服务促发展的体系,深入做好在京中央单位和企业的服务,积极吸引知名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及研发、运营、采购、结算中心落户,加强对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服务。坚持提升与疏解并重,促进“六高四新”高端产业功能区内涵式发展,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支持新城承接重点产业功能区溢出功能,形成对接联动发展格局。
(五)推动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认真落实京津冀产业指导目录,加强与天津、河北产业发展规划衔接,依托重点企业搭建对接协作平台,促进区域间、产业间循环式布局。完善产业园区共建机制,加强现代制造业产业和价值链条对接协同。推动形成覆盖区域的生产性服务业辐射圈,加强金融业分工协作,建立京津冀大旅游格局,促进物流一体化发展。积极构建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区和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立区域性农产品监测结果互认和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是当前人民群众的最大关切。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青山绿水蓝天常在。
(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认真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严格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管理,持续完善治理措施。强化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治理,加快淘汰和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清洁优质能源替代,实现农村地区优质燃煤全覆盖。执行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淘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使用比重。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对各类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减少空气重污染天数,确保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减少农业用水量,扩大再生水利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研究推动海水淡化入京,多渠道保障水资源供给。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模式创新,强化并落实政府管网建设管理的主导责任,放开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市场。
加强垃圾污染治理。坚持减量优先,深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焚烧处理比重,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政策和机制,着力解决垃圾处理设施落地难问题。建立健全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推进重金属、噪声污染等治理,强化土壤环境治理修复。
(二)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的生态格局,形成连接城乡、覆盖平原的绿色生态网络。推动中心城区疏解腾退建绿、拆违还绿、多元增绿,加大绿化隔离地区拆迁腾退、绿化建设力度,推进大尺度城市森林、健康绿道、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继续推进平原地区造林,实现村庄周围森林化、河渠道路风景化、基本农田林网化。巩固完善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浅山休闲游憩景观带。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全力办好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
(三)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坚持节约优先,强化约束指标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与综合利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生态文明意识。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并落实最严格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落实国家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的可持续运转机制和绿色就业富民的促进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加大环保市场培育力度,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和平台建设。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五)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推动建立一体化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协同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规划、标准、评价、监测、执法体系。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机制,推进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和循环利用。开展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试点,增强北部和西部山区生态涵养功能,共同推动京东南大型生态林带、大外环城市森林圈和环首都国家公园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水源保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区域生态保护项目,完善区域生态协同保护体系。支持生态涵养区与张家口、承德共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五、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空间管控,提升城市整体效能和宜居性。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立足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强与津冀规划对接,强化京津双城联动,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综合调控各种空间需求,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规划布局总图,使符合首都需要的各项城市功能落实到空间布局上。实施全域空间管控,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增长边界,制定“两线三区”管控办法,严控全市开发强度,坚决遏制“摊大饼”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预警、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规划的刚性约束力。
(二)坚持按功能分区引导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核心功能区、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调整各区县发展方向及重点产业,推动形成各区县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建设秩序规范的发展格局。建立各区县差异化发展的统筹机制,完善区级事权、财权配置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落地市级统筹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落实区县功能定位、承接中心城区疏解功能、实施人口调控挂钩机制。
加大生态涵养区支持力度。坚持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取消山区乡镇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全面退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建立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缩小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推进山区搬迁工程。
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规划实施单元进行区域统筹的机制。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完善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建设的多种创新模式,加快旧村和“工业大院”改造,抓好绿化隔离地区改革,促进减人增绿、用地集约、产业升级、环境改善、农民增收。
(三)构建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推动城市发展建设重心向“多点一城”转移,形成城市功能由中心城和新城共同支撑的格局。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提升新城综合服务功能,吸引高端要素聚集和中心城区人口迁住。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企业落户小城镇,打造功能性特色小城镇,促进教育、医疗、旅游休闲、农产品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聚集发展。统筹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和政府建设资金,统筹推动区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城和小城镇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水平。
(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加快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障集体土地平等参与权益。分类实施有针对性的社保政策,加快农转居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民增收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稳步增加农民收入。强化精准帮扶、定点帮扶,探索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制度,建立帮扶工作责任制,确保低收入村、低收入户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快供电、供水、污水收集、垃圾清运、信息、村庄道路、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建设、运营、管护机制。提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全覆盖水平,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鼓励农户兴办高品质的农家乐。支持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文化记忆,保持山水风光和田园特色。
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着力建设全国文化中心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和软实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创新活力,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一)建设先进文化引领高地。健全常态化思想理论教育引导机制,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首都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制定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办法,创新文化产品生产机制,营造有利于打造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的政策环境。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宣传平台和渠道建设,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
(二)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实施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推进文物院落的腾退搬迁,加大文物保护单位、胡同四合院保护修缮力度,保护好古都风貌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深化对北京各类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利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博物馆、纪念馆。制定实施北部长城文化带、东部运河文化带、西部西山文化带保护利用规划,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创新传统文化弘扬机制,强化国民教育、民间传承、史志编修、经典普及力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优秀民族和民俗文化,推动戏曲艺术发展,振兴传统工艺,落实好中华典籍整理工程。推动建立京津冀三地历史文化遗产共同保护利用机制。
(三)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探索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分类监管。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抓好特殊管理股、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等改革试点,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加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企业。扩大国际文化体育交流,办好重大品牌活动。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深度融合,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抓好以文明礼仪养成和法治思维培养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北京榜样”、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崇德向善。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模式。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倡导全民阅读,加强科普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市民文化素养。大力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市民身体素质。
(五)全面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备工作。坚持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重点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和普及,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加强与国际奥委会及各单项冰雪协会的沟通联系,深化体育国际合作和交流,促进东西文明交融。加强与河北省的协调配合,推动冬奥会筹备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全社会支持筹备冬奥会的良好氛围,努力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
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基本思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让广大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一)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坚持普惠性、可持续、均等化原则,在保基本、兜底线基础上,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共享水平。创新供给方式,政府不再直接承办通过购买服务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社会事业管办分离改革。积极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对接。
(二)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针对学龄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适应生育政策调整,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引导素质教育落实,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终身学习通道。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实施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推动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完善教育督导。引导支持社会高水平特色办学。
(三)努力促进就业增收。完善就业促进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高质量就业。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就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构建人力资源二次开发体系,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技能。完善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
(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病和困难人群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综合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残障人员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住房制度和保障房供应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围绕产业功能区有序开发房地产,坚持和完善房价调控政策与机制,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向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倾斜,有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非营利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形成专业化运营的社会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五)深入推动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划分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调整利益形成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社会办医水平,提供非基本医疗需求的服务。加大中医药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更好地为市民健康服务。加强疾病防控和急救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视和加强妇幼保健、市民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建立全面覆盖、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做强做实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建立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健全维护群众权益长效机制,完善民意反映和回应机制,重视网络民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综合机制,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维护首都政治安全。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发现、打击、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地下管线、危险化学品、公共交通、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协同联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改革开放是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推动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重大改革,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建立和完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资。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抓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促进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公共服务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方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疏解与承接相协调的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优化市属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探索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公平竞争保障制度,破除行业垄断,促进有序竞争。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继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全面提升服务国际交往的软硬件水平,吸引国际组织总部落户北京,增强在京举办重要外事外交、体育赛事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国际城市。服务高端国际交流平台,培育重大国际会议和国际影响力强的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品牌,积极吸引国内外会展落户。建设国际性智库集聚地。优化国际化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服务标准、规则、法规与国际接轨。深化城市间国际合作和友城交流,支持民间社会团体开展对外交流。
(六)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统筹贸易与投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进、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与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平台的对接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关键通道建设,加强科技和人文交流,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扎实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管模式改革,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着力营造优良的国际服务环境,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走出去”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企业跨国并购、股权投资,培育本土国际品牌企业和跨国集团。拓展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深化与台湾地区的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等领域的交流。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创新南水北调水源地对口协作方式。落实好京津冀对口帮扶任务。深化与环渤海区域的交流合作。
九、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领导是实现发展目标的关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握大势,遵循发展规律,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改革、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的统筹,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整体功能,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首都发展。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的重要作用,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全市人民建设北京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凝聚起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巩固全市各族人民大团结。支持驻京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搞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制定更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政策,继续实施“海聚工程”、“高创计划”,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有序参与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建设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消除人才流动障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四)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执政,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全市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切实保证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体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提出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各区县要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专项规划要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明确体现疏功能、控人口、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责任重大。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