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确证的新路径:索萨的德性知识论
2016-03-06张明杰
张明杰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知识确证的新路径:索萨的德性知识论
张明杰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欧内斯特·索萨深刻地批判了当代主流知识论对知识确证不充分的问题,并将伦理学的德性概念引入知识论中,构建了德性知识论。该理论将认知主体作为关注点,在充分考虑认知主体的内部主观因素与外部客观环境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认知主体拥有理智德性与德性的视角,以引领当代知识论的合理构建。但是它也存在一些问题:过于注重可靠的认知能力;对理智德性的界定过于模糊;构建的德性视角在实际运用中根本无从达到。针对这些问题,许多学者对德性知识论进行了指责与批判。索萨坚决维护德性知识论,并对该理论诞生之后的两大分野——德性可靠主义与德性责任主义——进行有机融合,认为认知主体拥有的可靠的认知能力与良好的品质都是知识确证必不可少的条件,两者缺一不可。
德性知识论;知识论;理智德性;德性的视角
当代知识论界百花齐放、百舸争流,各家都希望解决知识确证不充分的难题。但是各家理论都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未能有效地对信念进行充分的确证,顺利到达知识的彼岸。索萨辩证地批判了内在主义、外在主义和蒯因自然化的知识论,提出德性知识论,开启了德性知识论的先河。
一 当代主流知识论的困境:存在确证的缺陷
在对知识的确证这一重要问题上,当代主流的知识论显得很无力。内在主义强调认知主体内部的主观因素,但忽视了外界的客观现实的因素;外在主义强调认知过程中的有效机制,但忽视了认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蒯因的自然化知识论强调将知识的确证归于科学的实践,但忽视了其规范因素。所以索萨对这三种主流的知识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一)内在主义存在的缺陷
索萨明确指出,内在主义对知识的确证“仅仅要求主体方面的真正恰当的思维:如果一信念者通过所有恰当的思维已经获得并且保持他的信念,则该信念者的这一信念是确证的。这里,思维的恰当性是纯粹内在于该主体的事情,并不依赖于超出它之外的东西”[1]。索萨深刻地认识到内在主义的义务论、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存在的问题,都源自他们仅仅局限在内部信念之间的确证上,没有看到在内部信念之外的客观条件。
索萨对内在主义进行了抨击。对内在主义来说,认知主体是有责任、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信念提供确证,并以思维的最大化的恰当性形成来调整自己的知识体系。首先,索萨认为,内在主义太过于强调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从而忽视了现实的客观因素,导致自身理论的困境。他认为,笛卡尔恶魔的思想实验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假设存在着一个喜欢专门捉弄人的恶魔,它对某个认知主体产生的信念进行干扰,但是该认知主体依据自身的内在义务能对其所持有的每一个信念进行充分的确证。该认知主体与我们生活在正常世界中的认知者拥有几乎一样的主观内在的确证上的属性,所以对恶魔干扰而产生的错误信念能进行明确而又充分的确证,可见内在主义确证会得出错误的信念,对此内在主义又该做如何解释呢?
其次,索萨认为,道义论作为内在主义的前提,无法解决如下问题:一是道义论不能对一些不可避免的信念或者在当下无法判断为真假的信念给予解释。比如说在数学中的“1+1=2”这类问题,这种明确而又直接的信念根本用不上道义论的确证。二是拿古代社会的人与现代社会的人做比较,在道义论看来,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认知确证义务的系统,所以对事物的认知上是没有差别的,但是这在现实生活当中明显是错误和不符合实际的。三是道义的信念的辩护问题。倘若道义的信念是源自未经确证的信念,那么对这个确证的有效性就提出了质疑。倘若道义的信念是源自得到确证的信念,那么将一直不断地追溯对其辩护的信念,直到寻找到基础信念。
复次,索萨又举了一个有很强说服力的例子:假设玛丽与简都得出了结论C,但是玛丽是以严谨的逻辑论证推导出C的,而简是由一连串错误的推理偶然地得出结论C的,再假设有关结论C的论证过程非常复杂,以至于玛丽与简在t时刻都忘记了推理的过程,她们都认为自己得出的结论是有充分依据的。但是依照内在主义的观点,由于此时两者都无法提供信念确证的充分依据,从而也就无法区分她们相同的结论在认识上的差异。索萨认为,玛丽与简的信念在认识论上的差异源于她们形成信念的原因的不同,前者是源自缜密严谨的理性思考的推理,后者是源自杂乱无章的偶然碰巧的运气。这种方式形成的信念属于道义论之外的问题,内在主义无法做出解释。
此外,索萨对内在主义中的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也进行了批判。索萨指出,基础主义为了避免无限回溯的问题,将知识的确证倚靠基础信念是不合理的。第一,假设存在基础信念且是自明的,如果基础信念是包含命题意义与内容,含有命题意义与内容的基础信念在逻辑上是可错的,这就不足以为其他信念进行确证;如果基础信念没有任何的命题意义与内容,那么这样的信念如何为其他的信念提供逻辑上的支持。第二,基础信念是否存在的问题。同时,索萨还认为,一致主义也摆脱不了无限回溯的问题。一致主义主张信念之间的确证是相互融贯和相互支持的。信念的确证就像一个立体的结构,由其中的各个组件相互支撑。试想一下,处在这个集合边缘的信念又该如何获得确证,例如像“我看到红色”这类简单的、仅仅靠感觉反射所直接获得的信念又该如何在一致主义中进行确证呢?
(二)外在主义存在的缺陷
“从基本的主张来看,外在主义与内在主义正好相反,内在主义把信念的确证看作是由人们的内在状态所决定的,并且这种状态可以由认识者直接把握;但外在主义则坚持与信念的确证相关的不只是内在状态。”[2]153外在主义有两种主要的观点:“可能主义与可信赖主义,前者主张信念的确证性在于该信念以及相关信念的可能性,后者则认为这种确证性在于产生信念的认识过程的可信赖性。”[2]153在外在主义看来,知识的确证在于认知过程的可靠机制,而人类自身对这个可靠的认知机制是无法把握和捕捉的,因而不是人类自身的理性反思所能参与的。
所以索萨主张,外在主义虽然考虑到了知识确证中客观的可靠的认知机制,但是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拥有理性的认知主体,人正是因为有着独特的对自身反思的理性,才不会沦落为动物。此外,外在主义可靠的认知机制失去了信念和外在具体环境之间的联系,这也与实际生活中的认知完全相悖。
索萨对外在主义进行了批判。他首先承认外在主义中的重要代表——可信赖主义所强调的知识的确证依靠于客观认知机制是富有启发性与创造性的,但是他指出,外在主义在两个方面存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无法解决涵盖性问题,索萨指出,可信赖主义解决不了信念输出的范围问题,即可信赖认知过程适用范围的界定是模糊的。如果将可信赖的认知过程限定得过于宽泛,比如说界定为知觉,那么知觉会产生错觉,这个界定是不成功的。如果把认知过程限定得过于狭窄,那么这个特定的、具体的认知过程仅仅就只对小范围内的认知事物有效,并不能适用于普遍的认知。所以说,仅仅凭借外在的认知过程不能对知识的确证做出正确的界定。二是无法解决笛卡尔的恶魔有关的问题。假定存在一对孪生的双胞胎兄弟,其中一个生活在正常的世界中,另一个则生活在由恶魔控制下的可能世界中。虽然他们拥有相同的生活经验和思维形成机制,但是生活在恶魔控制下的可能世界的兄弟,由于恶魔的作用,将会产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错误结论。但是依照可信赖主义,这对孪生兄弟的认知机制是一样的,生活在恶魔控制下的兄弟照理也一定能够产生正确的结论。但这种与现实不符的问题,可信赖主义怎么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呢?
(三)蒯因的自然化知识论存在的缺陷
蒯因在《自然化的知识论》中提出了自然化知识论的主张:“知识论不过是自然科学、特别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的激进观点,这种观点也称为‘替代论’,即用心理学来替代传统的知识论。”[2]268自然化的知识论不再关注知识确证的规范性问题,而是结合心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知识来探究一个人的感官经验的输入与结果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蒯因将传统知识论的规范性概念舍去,这在普特南看来是有问题的,知识论的位置处在自然科学之先,因为科学探究不可避免地与价值和规范纠缠在一起,在知识论中不可能简单地把认知规范还原为科学知识。索萨极为赞同普特南的见解,他认为普特南的批评准确地揭示了自然化知识论的恶性循环论:“如果实在和知识论都参照科学而被界定,那么现在参照实在或知识论就将成为恶性的循环。”[3]5
索萨强调,知识论必须是也必定是与规范性的证据或者理由相关的确证问题,而不是将知识置于简单的因果序列的描述性命题上,所以自然化的知识论在严格的意义上与知识论中的确证无法存有重叠的话语。索萨进一步表示,自然化的知识论也不是一无是处。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作为知识论中信念理论的两大重要分支,它们存在的共同问题是过分重视信念之间借助于逻辑进行的相互确证,从而忽略了信念以外的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和认知主体所处的外部环境在知识确证中的重要性。而这个盲点,蒯因提出的自然化知识论准确地意识到了,他试图通过借助自然科学来探究被信念理论忽视的认知主体和认知条件的主客观因素,但是自然化知识论因忽视乃至放弃了知识论的规范性概念而陷入理论的恶性循环。此外,索萨还认为,普特南在对自然化知识论的批判中提出,将用于规范认知的理性理解为“理想认知条件下合理的可接受性”这一观点,把知识论以外的道德、政治、哲学和其他人文学科的评价视角纳入研究视野,这大大增添了知识论的活力。
二 索萨的解决之道——德性知识论
索萨德性知识论中的“德性”一词来源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从宏观上讲是使人成为善的品质,从微观上讲是在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事件中做出适当的行为。因而德性是一个目的论的概念,人们通过对它的拥有与运作就能够实现某些目的。索萨将伦理学中德性概念与传统古典知识论相结合,旨在解决当代主流知识论中的知识确证存在缺陷的问题。
索萨坚信德性知识论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有两个原因。第一,当代的主流知识论都忽视了认知主体在知识确证中的主要地位,内在主义只是仅仅关注内部信念之间的逻辑确证关系,外在主义则只是重视可靠的认知机制,自然主义则更为激进,干脆直接放弃知识的规范性,只注重外在的事实性与描述性的经验确证,所以都没找到知识确证的根源。索萨将认知主体本身所具有的“理智德性”确定为知识确证的根源。第二,当代主流的知识论在解决知识确证的充分性问题时走入理论的困境,是由于他们没有对知识进行有效的区分。索萨基于亚里士多德将德性划分为道德德性与理智德性①,也将知识划分为动物性知识与反思性知识。动物性知识是指动物或者是某些理性不完备的人,不是通过逻辑论证的理性确证,而只是通过感官本能拥有的知识。相比较而言,反思性知识的要求则更加苛刻,它是指理性的人对感官本能获得的知识进行有效且深入的反思所获得的知识,是经过逻辑论证的理性确证。因此,索萨把德性知识论分解为两个核心概念,旨在解决对这两类知识的确证,一是理智德性,二是德性的视角。所以,他有时也将自己的知识论称为“德性的视角主义”。
(一)理智德性
理智德性是索萨建构德性知识论的重要基石,这一基础在索萨对知识的定义中可以发现。索萨用“知识是德性的真信念”来取代“知识是确证的真信念”的传统定义。索萨在《今日知识论:一种回顾的视角》中指出:“理智德性是辩护理论的根本源泉。”[3]84-85在《德性知识论》中,他认为:“一信念B是确证的,仅当信念B来自于一个或多个理智德性的实践。”[4]这都显示出理智德性在索萨的德性知识论中居于首要的地位。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理智德性包括为智慧、理智与谨慎。但索萨创新性地给予其新的内容,将理智德性界定为“power”“ability”“competence”与“disposition”,译过来是“能力”或者“倾向”。首先,索萨指出,对于认知主体来说,理智德性是一种产生真理的倾向。他也强调理智德性与能产生真信念倾向的官能(记忆、推理以及可以单独胜任形成真信念的感官)有着密切联系。但是必须指明的是:认知主体能获得真理,必须是在理智德性所能应用的相对特定的环境之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脱离了具体的环境来探讨认知官能的可靠性,只有在相对特定的环境下才能探究官能产生真信念的效率。对认知的环境条件的关注,可以有效地避免笛卡尔的恶魔难题。因此,索萨说:“让我们把理智德性定为这么一种能力,它在某些命题域F里,在一定的条件C下,大都能够获得真理与避免错误。”[3]138也就是说理智德性不是普遍有效的能力,必须要有相对的认知条件。
其次,索萨认为,理智德性也是认知主体的思想品格。他认为认知主体致力于求真和自我超越的思想品格,诸如“思想的创造性、创作性、灵活性、机动性、细致性、坚定性,乃至另有‘勇气’等等”[5],对认知主体在认知上取得的成就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因为在索萨看来,如果认知主体单单依靠掌握认知的方法,没有开放的态度与责任心等良好的理智德性,可能会对认知的确证陷入自身封闭的困境或者敷衍了事,将无法到达真理的目的地;如果没有足够的认知勇气,那么认知获得的知识将会停留于死板的理论的困境,对世界的认知和探索会停顿不前,这会影响文化与社会的发展。
基于索萨对理智德性的理解,德性知识论可以解决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确证不充分的问题,也解决了自然化知识论确证的恶性循环问题。德性知识论不像内在主义只关注知识确证的主观状态,也不像外在主义只关注将单一的可信赖的认知过程作为普遍的认知过程,而是结合具体的、特定的认知环境,并不断面向客观经验开放自身的内在心灵,旨在追求最大效率的真理。在索萨看来,德性知识论中真理是多于错误的,是一条通往真理的康庄大道。
(二)德性的视角
将知识划分为动物性知识与理性知识,只凭理智德性是不能有如此“魔力”解决知识确证充分性的问题。索萨辩证地吸收了内在主义的认知主体对自身内在状态的把握,提出了能够解决理智德性所不能应付的问题的法宝——德性的视角。首先,德性的视角是理智德性不可或缺的诉求。理智德性是指认知主体获得真理的一种倾向或者能力,认知主体倚靠理智德性为知识进行确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是难以避免存在因为运气或者偶然的因素而获得真信念的情况。比如小甲根本没有学过打靶射击的技能,但是在一次纯偶然射击中竟然击中靶心。这不能说小甲拥有射击的技能,只是偶然的运气让他击中了靶心。以此来类比知识的确证,“根据德性视角主义,由某种认知能力所产生的信念的更为深刻的反思性辩护,来自于一种说明性的推论,这种说明性的推论将这些信念归因于产生它们的这种认知能力。”[3]280这里的说明性的推论是索萨吸收了一致主义中的信念之间的融贯论,基于德性的视角对信念之间的融贯性进行把握。
其次,德性的视角通过对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进行恰当的捕捉,有助于解决外在主义无法解决的涵盖性问题。在涉及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时,第一,应当考虑到F与C不能过于具体,否则所有的信念都能成为真理,这违背了理智德性只是一种达到真理的能力或者倾向;第二,也不能过于模糊,否则同一个理智德性会得出多个不同的结果,真理泛化后也就无真理可言。所以索萨借用德性的视角这一概念为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界定合理的范围。索萨的解决方案是,通过依据主体所处的具体社会状况来确定。这也为传统知识论转向社会群体知识论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复次,德性的视角与知识确证的理解密切相关。索萨认为,人类对知识与确证的理解与其所处的社会生活背景密切相关。知识的确证带有价值色彩,不单单是真的意义,而且对人类来说是有用的。确证的意义在于,表明认知主体对当前社会的有利状态。这种状态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内的是可靠的信息。可靠的信息是明白了的,而且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在社会共同体中能被理性的正常人把握,但必须倚靠德性的视角来进行。
三 反驳与辩护:德性知识论引起的论辩
(一)对索萨的德性知识论的反驳
1.寇德和扎泽博斯基对索萨的反驳
寇德对索萨将人道主义的理念引入到知识论的理智德性之中表示赞成。但是对索萨的德性知识论所呈现出的可信赖主义的倾向持反对的意见。寇德认为,理智德性表示的是主体创造性地、主动地对信念进行确证,在这之中各自将会带有一定的目的,对认识具有选择的作用。如此,才能说配得上理智德性中所具有的思维品质。
同时,扎泽博斯基也对索萨知识论的可信赖主义的倾向表示坚决反对,认为:“可信赖主义无法开发德性论的最有价值的源泉,因为从根本上说,知识是评价性的,正是知识的这种评价性质以及信念的确证的、合理的状态,使得道德与知识话语具有类似的性质。”[5]可信赖主义只不过依据结果的正确来断定知识的确证,这和伦理学中用幸福与痛苦之比最大化的功利主义有异曲同工之意。这样未能显示出认知主体的德性,索萨所说的人具有超越性的思维品质就无法体现。此外,扎泽博斯基又敏锐地批评道:“关于索萨的理智德性是能力(诸如视力和记忆力)的例子,在传统德性理论中这些能力根本就不是德性。那么,这最终表明他转向理智德性概念的借口实际上同作为一种古典意义上德性的理智德性概念没有什么关系。”[6]在扎泽博斯基眼中,知识是认知主体所拥有的认知成就,而归于能力所得的知识成了一种与人无关的价值,这明显与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认知不相符。
2.福利对索萨的反驳
福利从两个方面对索萨进行批判。第一,质问德性知识论的合法性问题。因为索萨是将知识论类比伦理学后,再将德性引入知识论中的。而伦理学可以划分为很多种,如德性伦理学、结果伦理学等。而且,德性一词的意义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地被诠释,在荷马时代,德性是一种能使个人负起他或者她社会角色的品质;在中世纪时,德性是一种接近人的特有目的的品质;在近代以来,德性是一种在获得尘世和天堂的成功方面的功用性品质。知识论与模糊的伦理学相类比已经是一个问题,而且德性的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变化。那么,德性知识论的合法性就有待商榷了。第二,对知识与确证的关注与它们的定义相混淆。索萨认为,对知识与确证的关注,在于它们对社会的有用性。福利认为,由于索萨将知识与确证的定义同对知识与确证的关注之间相混淆,以至于错误地将知识与确证带上较浓的实用主义色彩。
3.克雷科对索萨的反驳
首先,克雷科对索萨的德性的视角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德性的视角是不可能达到的。倘若存在德性的视角的话,那么必须对命题域F与认知条件C进行把握,而这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人可以做得到。要对每一个事物的认知都要先界定命题域F与认知条件C,敢问这在现实生活中能实现吗?此外,德性视角的存在与否并不可知,这只不过是索萨为支撑德性知识论所假设的,根本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进行充分的证明。其次,克雷科对索萨的理智德性是认知的基础表示不同意。他认为,理智德性界定为认知主体获得真理的能力是不充分的。他拿投篮机与篮球运动员作为典型例子,指出投篮机命中篮筐是由于其具有本身的属性,但是篮球运动员具有投中篮筐的内在的能力也就是索萨所说的理智德性则不一定可以命中篮筐,投篮能否命中关键还要看该篮球运动员是否遵守投篮的规范。克雷科以此来类比知识论,在他看来,信念能否确证成为知识关键在于有了认知能力后是否符合认知上的规范。
(二)索萨面对反驳所作的辩护
索萨开创的德性知识论,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个分支,即以主体认知能力为核心的德性可靠主义和以主体认知责任为核心的德性责任主义。在前期,索萨的理论色彩也是偏向德性可靠主义。因此,索萨遭到了以扎泽博斯基为代表的德性责任主义毫不客气的批判。事物是在矛盾之中发展起来的,2014年,索萨发表《德性知识论:品质与能力》[7],以独特的眼光看待德性可靠主义与德性责任主义并对它们进行调和,来缓和德性知识论中认知能力与认知责任之间的张力。
与扎泽博斯基持高调而又激进的德性责任主义相比,索萨认为,德性可靠主义的认知能力是处于第一的位置。在他的眼中,认知责任中的思维与价值都只是对知识确证起到辅助的作用,关键还是要依靠主体的认知能力发挥作用。比如要打开一个锁着的匣子看看里面是什么,用什么方式打开最佳、怎么打开最简便与安全等等,这些还是次要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要有打开匣子的能力,这样才能最直接地了解里面是什么。当然也有人立马会指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文艺术的进步不得不诉诸于德性责任主义中认知主体拥有的品质,试想如没有思想的开放性,怎能拓展科学研究的视阈;没有心性的敏感性,怎能步入艺术瑰丽的殿堂呢。所以,尽管德性责任主义者囿于认知主体的品质,但也看到了认知主体的价值品质在知识的确证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索萨郑重地声明,认知的能力与品质绝不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方面,它们是辩证统一地发挥作用的。没有认知能力,主体的认知品质该如何体现?没有认知品质,认知能力的准确性与正确性如何得到一定的保证?
四 结语
从当代知识论的视角来看,“索萨的德性知识论是一种可靠主义的外在主义,但是作为其基础概念的理论德性却明显具有内在主义的倾向,因此它能够有效地规避当代知识论关于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激烈争论”[8]。所以德性知识论扩大了对知识论分析探究的视野,给枯燥而乏味的知识论注入了新鲜的生命活力。但是索萨的理论还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在基本概念上,索萨对理智德性的界定过于模糊。他刚开始将理智德性界定为能力或倾向,后来又将其界定为超越的思维品质。这两者在同一层次上是否可以并列,显然还有待于商榷。其次,理智德性是后天习得的还是先天所具有的并没有清楚指明。因为理智德性如果是先天所具有的,那么古人与现代人即使社会环境背景不同,也会有相同的认知能力,但是这在现实生活当中明显是错误和不符合实际的;理智德性如果是后天习得的,那么要学习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是拥有了这种理智德性?索萨之所以不给出明确的答案,并不是无意之中忽略了,而是因为他明白这个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而不得不回避。
第二,在实际的运用中,理智德性倚靠的德性视角是现实的。索萨认为,理智德性要对信念进行确证不得不诉诸于德性的视角。但是要拥有德性的视角,要求认知主体界定认知条件C与命题域F,这是否对认知主体来说过于苛刻?人不是一台精密的机械仪器,在现实的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做到如此精确的界定。那么,认知主体的理智德性在理论上也就不存在任何意义。
第三,仍存在知识确证不充分的问题,索萨的德性知识论最终未逃脱外在主义的命运。他的理论从对外在主义的批判开始,最后以归于外在主义而告终。其设定的德性的视角,正如外在主义的可信赖主义的可靠的认知过程,虽在名称上不相同,但其实质相差不远。所以,索萨的德性知识论在理论内部还是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虽然存在这些不足,但是索萨的德性知识论发展中形成的德性可靠主义与德性责任主义两个分支,双方精彩的论辩,推进了传统知识论向前迈进,同时也开启了向社会知识论转型的大门。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把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理智德性是指通过教导而得的科学和技艺等,道德德性是指通过习惯养成的勇敢、节制等。
[1]SOSA E.Skepticism and the internal/external drive[J]In The Blackwell Guide to Epistemology,1999(1):145-157.
[2]陈嘉明.知识与确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SOSA E.Knowledge in perspective:selected essays in epistemolog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4]BONJOUR L,SOSA E.Epistemic justification:internalism vs externalism,foundation vs virtue[M].Oxford:Blackwell Pub,2003:156.
[5]陈嘉明.德性知识论[J].东南学术,2003(1):116-123.
[6]ZAGZEBSKI L.Virtues of the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8.
[7]索萨.德性知识论:品质与能力[J].郑伟平,曹剑波,译.世界哲学,2014(5):5-20.
[8]方红庆.索萨的德性知识论:问题与前景[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3(1):8-13.
(责任编校:舒阳晔)
Sosa′s Virtue Epistemology:A New Approach to Epistemic Justification
ZHANGMing-jie
(College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321004, China)
Ernest Sosa criticized profoundly the contemporary mainstream epistemology because of its insufficient epistemic justification.He then introduced the notion of virtue from the ethics into epistemology and established Virtue Epistemology (VE).VE placed emphasis on the cognitive subject.Having fully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the internal subjective factors and the external objective environment, Sosa proposed that the cognitive subject had both intellectual virtue and virtue perspective, thus leading the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emporary epistemology.But this theory was never found to be perfect.Problems of VE include an overemphasis on reliable cognitive abilities, a vague definition of intellectual virtue, and the inaccessibility of the virtue perspective in reality.Many scholars therefore found faults with VE, but Sosa defended it resolutely.He integrated the two branches of VE - virtue reliabilism and virtue responsibility, and believed that both reliable cognitive ability and good character of the cognitive subject are equally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conditions for epistemic justification.
Virtue Epistemology; Epistemology; intellectual virtue; virtue perspective
2016-06-16.
张明杰(1991—),男,浙江桐乡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B017
A
1673-0712(2016)05-0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