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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狄亚与细侯“弑子”行为的比较分析

2016-03-06谭晓丹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美狄亚酒神富商

谭晓丹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美狄亚与细侯“弑子”行为的比较分析

谭晓丹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古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笔下的美狄亚与中国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笔下的细侯都是卓立于世界文坛的复仇女性形象的典型。美狄亚与细侯身上的酒神精神,促使她们在巨大的仇恨面前,陷入了“酒神状态的迷狂”,用手刃亲子这种最惨烈的方式,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而美狄亚与细侯“弑子”行为背后反映的是东西方不同的价值取向,体现出东西方不同的民族性格:西方美狄亚更加追求个性的张扬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中国的细侯更多的是为了追求家庭的幸福,完善自己的伦理道德。与此同时,作品中也暗含了东西方两位作家对时代的美好希冀,即时代应还给女性作为“自主的人”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两性平等、和谐共处的人类世界。

美狄亚;细侯;复仇;弑子惩夫;女性

黑格尔在谈到对客观事物进行比较研究时说:“假如一个人能见出当下显而易见之异,譬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个骆驼,则我们不会说这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看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1]同理,细侯与美狄亚作为东西方具有叛逆精神的女性形象的典型,虽然她们“弑子”的浅层目的都在于报复丈夫,但追究其复仇背后的深层动机,则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目前,国内外的学者主要是从女性文学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并以菲勒斯中心主义为理论支撑,探讨细侯与美狄亚“弑子”行为的悲剧内涵,或是从“母亲”这一独特的身份,探讨二者母性的缺失。但从平行研究角度上来说,对二者“弑子”行为背后所蕴含的东西方文化、价值观、时代背景等异同点进行的分析研究却还存在欠缺。因此,本文将从平行研究的角度对细侯与美狄亚的“弑子”行为进行比较研究。

一 弑子的必然——酒神精神的癫狂

欧里庇得斯改编的古希腊神话《美狄亚》是“弑子惩夫”的母题原型。科尔喀斯公主美狄亚疯狂地爱上了前来盗取金羊毛的伊阿宋,在爱情的驱使下,为助伊阿宋盗取金羊毛而弑弟碎尸,并背父离家,与伊阿宋远赴希腊结婚生子。但好景不长,在权欲的鼓动下,伊阿宋背弃了曾经的爱情盟约,欲娶科任托斯公主为妻来争取王位,而美狄亚和两个孩子将被驱逐出境。美狄亚作为一位会法术、能预言的女巫岂能善罢甘休,她把对爱情背叛者的仇恨和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对家族的背叛感一并迸发了出来,转化成一个疯狂的念头:不惜一切报复伊阿宋。作为父亲生命延续的两个孩子,是最能让伊阿宋伤心的利器。因而美狄亚在盛怒之下竟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伊阿宋的后半生都在无子嗣的孤苦中度过,这比杀死伊阿宋更能让他痛苦。

无独有偶,中国作家蒲松龄笔下“细侯弑子”的故事让美狄亚“弑子惩夫”的悲剧重新上演。雏妓细侯与满生两情相悦,准备共结连理。于是,为替细侯赎身,满生远赴湖南筹资,不料筹资不成又被陷入狱。此时,某富商因爱慕细侯的容貌,便有意贿赂官员,使满生久陷于牢狱之中,为使细侯绝念,富商伪造了满生的绝命书,无奈的细侯只有嫁给富商。不久,满生在门人的协助下出狱,托人将真相告诉细侯,得知真相的细侯对爱人满生因自己而受迫害而感到内疚,同时,又对那个只顾自己利益而欺骗她、迫害她的富商充满痛恨。她无力杀死富商,于是就只能通过杀死富商的儿子来发泄满腔怒火、报复富商。

美狄亚与细侯的故事之所以能够引起读者注意,是因为在那个将女性被玩弄、被欺骗视为常态的社会里,女性普遍成为男权社会中的附属品,在遭遇男性的抛弃与玩弄之后,她们只能选择无声的“反抗”,丝毫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尊严。但细侯与美狄亚却打破了这个不公的僵局,敢于向代表“正义”和“公理”的丈夫报仇,并一举隔断其生命的延续——子嗣。她们的报复行为已经突破了家庭悲剧的内涵,而被赋予了深刻的社会内涵。她们敢于向男权至上、父权高过一切的社会反击,这是对捍卫女性尊严的可贵觉醒,她们以飞蛾扑火的惨烈姿态对男权社会的压迫展开了愤力的一击。

同样作为“恋爱中的女人”,细侯与美狄亚在爱情受挫或被破坏时都采取了过激的反抗方式——“弑子”,这与她们身上所隐含的酒神精神有关。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提出,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

细侯自幼生活在娼楼,这一成长环境有着显著的酒神特征。人们在此寻欢作乐,尽情抒发自己的内在情绪,放纵自己的原始本能,就像酒神的信徒们“把人生当做一场世外桃源式的狂歌劲舞的欢筵”[2],尽情放纵自己的情欲。细侯生长于这样的环境,无疑会受到酒神精神的影响。作为妓女,娼楼的环境使得细侯更加渴望真挚的爱情和正常的家庭生活,所以当爱情受挫或受阻后,她的爱恨情仇较普通女子而言更加强烈,她会更加勇敢地反对仇人的伤害,反对命运的不公,这种敢于与痛苦和灾难相抗衡的精神正是酒神悲剧快感的体现。

同理,作为拥有女巫血统的“蛮族”女子,美狄亚与酒神精神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故事的一开始,美狄亚就是一个自我情绪的放纵者。为帮助伊阿宋盗取金羊毛,她不惜杀死自己的亲兄弟,抛弃自己的父亲,离开自己的故乡,而后当遭遇伊阿宋的抛弃时,她的情绪彻底被“放大”了,处于一种“激动亢奋”的酒神状态里。她时而喃喃自语,时而放声大哭,时而呼喊天上的雷火劈开她的头颅,时而大骂伊阿宋负心,她像个疯子一样展开自己的复仇计划,直至坠入毁灭性的放纵中——“弑子”。

细侯与美狄亚身上的酒神精神,促使她们在巨大的仇恨面前,陷入了“酒神状态的迷狂”,就像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约克·兰塞姆曾说过的:“女人是专为爱情而活的。……尽管作为一种生命机体更为安全,她始终坚持以她那出众的女性态度处事待人,而对于智能和理性却漠不关心。”[3]在爱情受挫的情况下,二者都将理性抛向脑后,选择了承受“弑子”之痛,向毁灭自己家庭幸福的仇人讨债。用手刃亲子这种最惨烈的方式,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正如酒神精神所喻示的那样:“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4]

二 弑子的时代——女性生存困境的突围

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美狄亚》创作于公元前431年,即使早在公元前五六世纪时期,希腊的婚姻制度就逐步确定为一夫一妻制,但婚姻制度只对女性有限制作用。就像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为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5]在一夫一妻制下,女性只能在闺阁中严守贞操,不能参与公共生活,不能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政治权利,只能是男性的附属品,成为男性的奴隶和生儿育女的工具,因此,男权主义得到了恶性发展。男性可以出轨而不受任何法律和道德行为的约束,就像《美狄亚》里的妇女歌队所歌唱:“要是他真正爱上了别人,这不过是件很平常的事。”[6]面对丈夫的恶行,美狄亚哭诉无门,这个时代并没有给女性以保护自己权利的途径,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惩罚这个负心汉。在男权社会里,子嗣是男性血统的延续,“弑子”也就意味着切断了男性的命脉,美狄亚的“弑子”行为既是对丈夫的报复也是对她所生活的时代的一种反抗。

同样遭遇不幸的还有“生活”在中国清代的细侯。当时,儒家学说成为不可抗拒的教条统治着清朝,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封建礼法禁锢着人们尤其是女性的言行,她们被要求三从四德,这些封建的统治思想经过几千年的沿袭,已经渗透到人们的一言一行之中。细侯就是这样一位遵循着封建宗法道德观的女子。当细侯准备与满生私定终身之时,她便准备按照时代的要求使自己从一而终。所以当她已嫁为商人妇,且产有一子之时,满生的归来,真相的大白,使她无所适从。为了把自己还原成初见满生时的样子,彻底洗掉她不忠的污渍,并且避免日后满生对仇人之子的厌恶以及其它与之相关的不幸之事,细侯用“弑子”这一行为掩盖自己的不贞,来实现对丈夫的从一而终。

由此可见,美狄亚和细侯的“弑子”行为都与当时的时代教化有关,但美狄亚是在无处伸冤的时代逼迫下用“弑子”来报复丈夫,反抗社会,是时代真正的反抗者,而细侯“弑子”是为了回归封建礼教,她的反抗精神较美狄亚而言显得逊色。

由两位处于时代漩涡中的女性来反观中西方女性的价值追求,我们将得出截然不同的东西方民族性格。

美狄亚所生活的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也是“个体主义”文化植根的地方。贫瘠的土地使得海洋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依靠。大海的喜怒无常和难以驾驭使得西方人民重视个人智慧和体魄,与大海的搏斗培养了他们崇尚自由、热爱征服的性格。这一切造就了他们对个体的重视,把自我的尊严与价值看得高于一切。成长在这片土地之上的美狄亚,当她遭受背叛,自我利益被损害时,她“女性个体”的地位便凸显出来,她不能忍受丈夫的伤害与欺骗,也不允许丈夫对自己尊严与价值的践踏,因而“弑子”既是对丈夫的打击报复,也是维护自我个体价值与尊严的方式。她以“弑子”这种疯狂的、偏执的行为给了伊阿宋重重的一击,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与美狄亚不同,细侯是在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与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下成长的女性,她作为女性的个体意识早已被扼杀在庞大的封建制度与思想专制之下,她的一生可以是孝顺父母的女儿,可以是体恤丈夫的妻子,也可以是爱护儿女的母亲,唯独不可以是拥有自我思想的女性。因而她“弑子”的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惩罚恶商,回归家庭。如果没有满生的再次出现,她恐怕只会与富商平静地生活一辈子,因而作为中国的“美狄亚”,细侯还缺乏独立为“人”的观念,她只是封建礼教的归顺者。

由此可见,美狄亚与细侯“弑子”行为背后反映的是东西方不同的价值取向。西方美狄亚更加追求个性的张扬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中国的细侯更多的是为了追求家庭的幸福,完善自己的伦理道德,二者体现了东西方不同的民族性格。

三 弑子的主谋——创作者价值观的凸显

美狄亚与细侯,虽然她们的“弑子”行为在某些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差异,我们不应忽视这一行为背后真正的始作俑者——欧里庇得斯和蒲松龄。可以说,正是受到了两位作者的“操纵”,细侯与美狄亚才做出了有违人性的“弑子”行为。

命运观是古希腊悲剧的根本,是三大悲剧作家创作的主题。“照埃斯库罗斯的看法,命运接近于神性,照索福克勒斯的看法,命运是存在于人类之外的抽象概念,然而,照欧里庇得斯的看法,命运就在人自己的身上。”[7]欧里庇得斯的这一命运观与他所生活的时代密不可分。欧里庇得斯的时代,是雅典知识界关于本性与法规争论的时代,是诡辩论提倡个人意志和思想自由的时代,深受其影响的欧里庇得斯对神意的正确性提出了大胆的质疑。他开始否定神话不合理的成分,尤其对命运观提出了独到见解。欧里庇得斯将神圣命运的主宰者定位于人,表现了人的自我意识觉醒。神不再拥有高高在上的决定地位,人的命运也不再是命中注定的,个人的作用举足轻重,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存方式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正是在对“神”的否定和对“人”的肯定中,欧里庇得斯没有让美狄亚轻易地服从命运安排,而是坚持自我地向丈夫复仇。她的“弑子”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的复仇计划完成于她逐渐觉醒的“人”的意志,以及其对自我命运的把握。作者着力塑造了美狄亚在“弑子”前内心的矛盾、痛苦,目的在于彰显其作为个体的“人”内心深处的灵魂冲突,从而证明美狄亚最终成为了自己命运的主人。

而蒲松龄塑造的“弑子”形象细侯,她的“弑子”目的与欧里庇得斯笔下的美狄亚相差甚远。细侯“弑子”体现的是蒲松龄对惩善扬恶的道德观的宣扬,这种行为本为封建道德观所不容,但蒲松龄却为其安排了一个美好的结局,不但使官府的官员对这一残忍的“弑子”血案网开一面,更是将其看作“至情至义”的代表。在蒲松龄眼中,细侯不贪图富商的财富,执着于与满生之间的爱情,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侠女子”。此外,细侯与满生的爱情故事也体现了作者“重寒士,轻富商”的爱情婚姻观。蒲松龄一生坎坷不顺,生活孤苦,仅有三间老屋,20亩薄田,以教书为生,因而长期处于孤独压抑的生活状态之中,他笔下的落魄书生都有着几分自己的幻影,满生也不例外。文中的满生只有半顷薄田,几间破草房,是一位落魄的教书先生,这和蒲松龄的处境是如此相似,因而,这也可以说是他在现实的万般无奈中寻求艺术世界的安慰。细侯原为杭州名妓,偏偏爱上了舍帐余杭的穷书生满生,而对富甲一方的商人不屑一顾,而后在一系列的谎言下被迫嫁给富商,但当谎言被揭穿时,细侯毅然决然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逃离富商的“黄金屋”,奔赴满生的“茅草屋”,这正体现了作者对嫌贫爱富观念的批判和对寒士的偏爱,更表现了他对现实世界的不满。在艺术世界里,寒士对理想命运的追求也多少给了现实中困顿的自己以抚慰。

所以说,两位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东西方作家,虽然都以女性“弑子”为着眼点,但他们写作的初衷或者说创作的深层动机截然不同。为了描写人的自我意识觉醒、摆脱命运观念的束缚,欧里庇得斯让美狄亚的母性退居第二位,让女性自我的个体站了出来;而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道德理想,蒲松龄让细侯的“侠义”凸现出来。二位作家都无情地牺牲了作品中的“孩子”,才成就了中西文学史上流传千古的“弑子惩夫”的女性复仇形象。

综上所述,我们在思索女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身份之前,应归还女性作为自我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两性平等、和谐共处的人类世界。

[1]黑格尔.小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62.

[2]程孟辉.西方悲剧学说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36.

[3]埃默里·埃利奥特.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M].朱伯通,译.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8:691.

[4]周国平.译序[M]//周国平.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北京:三联书店,1986:7.

[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北京出版社,1954:98.

[6]埃斯库罗斯.古希腊戏剧选[M].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109.

[7]陈洪文,水建馥.古希腊三大悲剧家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325.

(责任编校:彭巍颐)

Killing Children to Reveng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Medea and Xihou

TANXiao-dan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266100,China)

Medea, the heroine in Medea, a tragedy Euripides wrote based on the ancient Greek Mythology; and Xihou, a character created by Pu Songling, a writer who was regarded as the father of Chinese fiction, were two representatives of women seeking revenge in world literature. The Dionysian spirit in Medea and Xihou was the reason they went into a state of ecstasy and madness when feeling an intense hatred. Both of the two women had to prove the significance of their existence by killing their children brutally. However, what′s behind the brutality of the killing are the different value orientations as well as national characters of the Eastern and the Western world. Medea killed her children to revenge her husband and defend her individuality and self-esteem, whereas China′s Xihou killed her children to revenge the evil merchant so that she could return to her family and be a woman of higher morality. Meanwhile, the writers′ good wishes for women are implied in the works. Both Euripides and Pu Songling believed that only when women regained the power to decide their own fate could the world become a better one where an equal and harmonious relation between men and women was possible.

Medea; Xihou; revenge; revenge the husband by killing the children; female

2016-03-19.

谭晓丹(1992—),女,山东威海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世界文学。

I06

A

1673-0712(2016)04-0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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