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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浙江毒品控制模式研究

2016-03-06

关键词:文史资料烟民戒烟

赵 华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民国时期浙江毒品控制模式研究

赵华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民国时期烟毒蔓延浙江,政府主导下形成专人专责督禁、社会舆论宣传禁毒、分期检查与限期戒毒等相结合的毒品控制工作模式。禁烟特派委员督办烟民信息调查与统计,协助省内各市县禁戒烟机构与办法的组织与制订,并且推动县长及下属基层官员与社会热心人士、民间团体参与禁毒,民众依法秘密举报烟犯也受到鼓励。

民国;浙江;毒品;控制模式;戒烟

民国时期烟毒及禁、戒问题一直受到学界的重视与研究。不少成果已经从“寓禁于征”的鸦片公卖、领照吸食与严厉禁吸自相矛盾等角度,对南京政府治理烟毒的特点与不足有所论述。但是,就浙江省具体情况来看,20世纪30年代,南京政府委任禁烟特派委员莅浙督办烟毒查缉,推动各地调整管控毒品的工作方式,使浙江成为烟毒禁绝省份之一,其做法与经验值得探讨。

一、垂直管理体系下的专人专责督禁

1912年2月,浙江省临时议会议决设立戒烟局。其后不久,政事部颁行的《浙江省府县禁烟局暂行章程》规定,“府县各设禁烟局,繁盛市镇得设分局,县局下设调查、办事等员,以府县长官为监督,各该管警察为辅助。禁烟局经费悉由各种捐款内开支。”[1]6-7由上述民国初年戒烟局与禁烟局的设立可以看出,民国肇始,浙江就有专门的禁毒机构了。1913年2月成立的浙东禁烟督办则“督率各区禁烟监督同负浙东禁绝责任”[2]173。不过,烟苗禁种任务完成之后,全省各区禁烟监督等机关被裁撤,其“运、售、吸三项善后事宜责成各县知事办理”[2]179。自此以后,短暂存在的禁毒专门机构却长期缺失。烟禁废弛情形下,“浙东温、台、处旧府属各县,从前产烟的地方,仍旧把鸦片栽种起来,临近福建江苏两省和上海地方,鸦片的贩卖吸食甚是普遍。”[2]179烟毒的死灰复燃终于再次引起政府的重视。

(一)禁烟特派委员的烟毒查缉工作

1928年8月,南京政府成立禁烟委员会。11月1日全国禁烟会议召开。就浙江禁烟工作而言,1929年到1930年,“一洗敷衍因循之弊”[1]73,陆续有《浙江省栽种罂粟地亩充公办法》(1929)《制造红丸房屋充公办法》(1929)和《浙江省肃清毒品暂行条例》(1931)等颁行。1932年8月,浙江省禁烟会议制订《浙江省禁烟方案》,“所有查禁栽种、制造、运输贩卖、吸用各项,限于1933年终禁绝,并饬各县市设置禁烟委员会,协助禁烟机关,规划禁烟方法,宣传及监察禁烟事项,成立戒烟院所。”[2]1811932年到1935年间,南京政府禁烟总监委任吴望伋、陈凌云、王惟英、陈肇丰等为浙江禁烟特派委员(以下简称“特派员”),督禁浙江烟毒。

吴望伋曾在1932年和1934年两次担任特派员,后来在1936年4月至8月还“被国民政府军委会任命为浙江省检举禁毒专员。”*东阳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一辑[M].东阳:政协东阳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1992,133.陈凌云留有在杭州、湖州、台州督禁烟毒的工作报告。王惟英在永嘉等六县查禁烟毒工作中,详细记载和分析了烟毒流行与控制情形。实地走访辖区内各县、乡镇、村,并进行相应机构、制度和做法的设立、制订与加强。

吴望伋曾指出,“县政府及各公安局所,为直接查禁烟毒之机关,人所尽知,而自治团体在禁烟法及本省禁烟方案中,亦明白规定有协助政府,办理禁烟事务之责任。顾观察所得,与事实证明,不惟各级自治人员限于环境不能奋迈从事,即各公安机关,亦多数苟且因循,敷衍塞责,诚有策之则行不督不办之现象。”[3]52可以看出,专责督禁机构与自治团体负有明确的禁烟责任,但执行不力与缺失的情况并不鲜见。吴望伋以巡视、面谈及其他方式来强化基层禁烟机构的责任意识,并督促其认真开展工作。

具体来看1934年8、9、11、12四个月里吴望伋的工作。他分期巡视了富阳、嘉兴、嘉善、平湖、海盐、海宁、崇德、桐乡等地具体情形,分别与县长、公安局长、区长、水警队长、乡镇长、闾邻长谈话,指导戒烟所设立、水路禁毒方法、边界烟毒肃清办法、烟民调查等工作[3]53-54。对于交通发达,易于运输毒品的浙北地区,吴望伋推动嘉兴、嘉善、海盐、平湖、海宁五县成立毒品检查团,“在水陆要冲,车站轮埠,实施检查。”[3]56-57桐乡的青镇,崇德与桐乡两县交界处的石湾则由公安局成立检查队,针对入境货物进行毒品专项检查。这一做法是县级政府对烟毒贩售行为的主动出击,取得了较好效果。“从此业运毒品者,有所顾忌,不敢大胆输运,毒品进口遽以减少。”[3]57

陈凌云曾于1933年6月至1934年5月在台州所属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象山、南田等七县督禁烟毒查缉。他到任后先制发各项工作报告表册,责令各县按旬填报,以便掌握详细的烟毒问题情形。“将盛市穷乡亲身周历,各县多设戒烟所,筹办烟民工厂”[4]1,也是他的一条建议。特派员督禁工作以此前相关工作情况为基础,更需要全方位对烟毒情形有所了解。在巡视临海等七县过程中,陈凌云及属员还曾“缉获吸食持有烟犯2274人,烟毒品数千百两,烟具4925件。”[4]4181934年下半年,陈凌云调至杭州地区的临安、杭县、余杭、吴兴、长兴、德清、武康等地进行短期督禁工作,以“从前台属督禁成例措理”[4]285相关工作。就其帮助七县成立戒烟会与毒品检查所所拟订的《各县戒烟会应用章则》来看,与吴望伋同一时期在嘉兴地区的做法极其相似。

1937年2月至12月期间,浙江出现“产烟及烟毒贩运、吸食较为猖獗”*政协杭州市文史委.杭州文史资料:第八辑[M].杭州:杭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1987,18.状况时,禁烟总会再次委任陈凌云为浙沪禁烟公署特派员,巡视天台等地。这一次,陈凌云的工作主要是“召见警察局长,指示机宜,授以方略,令其饬属分赴城乡各地查禁烟毒。”*政协杭州市文史委.杭州文史资料:第八辑[M].杭州:杭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1987,19.当时即有评论指出,“各县所报,千篇一律,履行旧例,虚应故事。”*政协杭州市文史委.杭州文史资料:第八辑[M].杭州:杭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1987,19.但“特派员”被中央政府所倚,而体现专人专责督禁的做法,仍有其效果。

(二)地方基层官员推动下的烟毒查缉工作

县长作为最重要的基层地方官员,在辖区内如能认真负责,对有效打击烟毒蔓延和配合特派员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吴望伋1932年督禁东阳等县工作时曾对县长呈报工作报告有明确要求。1934年3月3日吴望伋签发过的一份公文显示,“呈件均悉,准予存查”*有关各种毒品月报表、报告表卷[A].东阳:东阳市档案馆.档号0-5-491:41.。这是对收到东阳县县长金瑞林上报临时戒烟所施戒情形报告的回复。金瑞林曾于2月9日向第七区区长任作相发出指令,要求其收到指令起三日内,“将设立临时戒烟所起讫日期,及戒除人数,暨烟民年龄、性别、职业、住址逐项详查列册送府。”*有关各种毒品月报表、报告表卷[A].东阳:东阳市档案馆.档号0-5-491:41.区长任作相在2月15日上报了县长指令内需要的相关信息。按照当时的信息传收条件来看,任作相应该最晚在2月12日收到县长的指令,之后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并上报的。应该说,从特派员到县长,再到区长之间,发出公文到接收反馈的过程表明三级行政机关间在工作落实上具有较高的效率。

在吴望伋督禁工作期间,任职基层的县长们查缉烟毒态度坚决,工作成绩也很突出。1932年6月,建德县长卢寿祺主持下,该县“将搜缴来的红丸、鸦片和鸦片枪等堆集在法院门前当众烧毁,还依法逮捕了二名贩毒犯,以开设烟铺,暗中大量贩卖毒品。”*建德县政协文史委员会.建德文史资料:第八辑[M].建德:政协建德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1991,34.判处其死刑。

兰溪实验县县长胡次威则于1933年9月6日到1937年4月15日主持县政改革,以“封、烧、戒办法禁烟毒,封掉制毒户11家和全部烟馆,严厉惩罚制造、贩卖红丸犯118人,其中判极刑11人。烧掉查获的全部红丸与原料及烟具等。开办戒烟所,抓捕吸毒者入所强迫戒烟毒。”*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兰溪文史资料:第十六辑[M].兰溪: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2005,5.由此,“危害极大的红丸终被基本禁绝”*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兰溪文史资料:第十六辑[M].兰溪: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2005,5.。胡次威还开办戒烟所与贫民习艺所,“教其从事习艺,使之成为自食其力者。”*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兰溪文史资料:第十六辑[M].兰溪: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2005,5.在1931年全国10多个试点改革县中,“浙江兰溪、江苏江宁、山东邹平、河北定县成效较为显著,兰溪则为四县之首。”*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兰溪文史资料:第十六辑[M].兰溪:政协浙江省兰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2005,2.

淳安县的禁毒工作则与四位县长的前后相继的共同努力密切相关。1912年到1915年间出任民国初年县知事的阮陶镕“封闭境内所有烟馆,收缴烟土烟具;限令烟商三天内交出一切毒品,否则货尽没官,人即正法;严禁种植罂粟,已种者一律铲拔干净”*政协淳安县文史资料组.淳安文史资料:第六辑[M].淳安:淳安县政协文史教卫文体委员会,1990,37.。1930年9月,丁琮任县长时期宣传毒品危害、强制戒烟、取消以罚代惩,推动吸毒积习和禁毒工作方式的改变。1943年6月20日,县长沈松林曾执行联保联坐切结办法*政协淳安县文史资料组.淳安文史资料:第六辑[M].淳安:淳安县政协文史教卫文体委员会,1990,39.。1945年时县长潘震球组织“巡回检查烟毒团,并遍设密告箱鼓励检举。”*政协淳安县文史资料组.淳安文史资料:第六辑[M].淳安:淳安县政协文史教卫文体委员会,1990,39.这一做法曾明确写在1934年8月31日浙江省特派禁烟委员第437号训令《奖励密告具体办法》里。就淳安情况来看,在县长推动下,烟毒查缉发展到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协助政府有效掌握烟犯信息并开展有效打击的新高度。

二、社会舆论与禁毒宣传

社会舆论与禁毒宣传是以严刑峻法查禁烟毒工作的重要补充,受到特派员们的高度重视。陈凌云就曾指出,“不教而诛,不能收根本肃清之效”。将毒品危害与违法受罚的信息向社会告知,有助于起到提前预警,减少吸贩毒情形发生的可能。吴望伋根据工作体会也指出,“过去巡视各县,所经之城镇乡村,大小社会,数以千计。举凡社会人士,能努力于烟禁,有自动的制裁力量,则毒祸无不扫除净尽。反之,无禁烟舆论的社会,即为流毒最深之地。是故欲收禁烟之全功,社会力量应占六分,政治力量四分已足。”[3]34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的比例关系正说明,政府与民众在烟毒查禁工作上必须有共同的配合。

吴望伋在其辖区内曾拟定舆论制裁具体内容,打击“制运贩吸鸦片及其他代用品者”。社会力量应当负起侦查检举送办的责任,但烟犯或烟民“不许享有社会任何事业上之权益;各宗族应停止其入祠给胙甚至革谱;各亲戚朋友不与往来;不予缔结婚姻。”[3]35上述内容相当于在个人、亲友、家族、社会四种社会伦理关系内拒绝了贩吸烟毒者的进入,不给具有涉毒行为者有存在的空间。离开法律制裁与社会舆论,没有容身之地。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强大的舆论氛围逼迫烟民入戒烟所,“藉医药之力,拔除祸根,救其余生。”[3]36

陈凌云在巡视各县时随身携带多种禁毒宣传品,广为散发,比如在台州督禁携带的标语是:“台属各县烟苗,前经铲除净尽,深恐死灰复燃,或有偷种愚民,现届下种时期,亟应严厉查禁,肃清毒品条例,种烟定处死刑,切弗偷种烟苗,因此贪利丧命,倘有烟苗发现,查铲雷厉风行,不惮谆谆告诫,务各一体懔遵。”标语明确传递出政府铲除烟苗的态度,以及偷种烟苗行为会带来处以死刑的严重后果,引领社会舆论的关切。

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自松散的民众与有组织的社团。特派员对社会舆论的关切与1929年10月7日成立的浙江省拒毒会工作内容不谋而合。1930年2月,浙江省拒毒会筹备第一期全省巡迴拒毒运动,就是以“协助政府肃清毒品,唤起民众注意”[2]182为目的。

1933年11月15日,为落实浙江省拒毒会指令,衢县教育局联合县政府、县党部、县拒毒宣传筹备会举办“各小学学生拒毒演讲竞赛会”。衢中附小何桂芳以《拒毒与救国》的演讲获得竞赛第一名*政协浙江省文史资料委员会.浙江文史集萃[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493.,提醒人们对拒绝毒品与国家兴亡的重要关系的认识。

1934年8月,浙江省拒毒会函送《乡镇巡回拒毒运动办法大纲》给在浙北地区督禁烟毒工作的特派员吴望伋,请他在辖区随时督促各县政府,会同拒毒会、禁烟会各机关法团筹备办理。特派员对此项工作非常支持。很快,桐乡即于9月10日在县中山公园举行大会,并在县城四门分组讲演拒毒意义,之后在濮院、东门外北港、青镇、石湾、屠甸等地集会宣传。有瘾烟民受其影响,当时“自首投戒者络绎不绝,成效颇佳。”[3]411934年10月10日,海宁成立巡回拒毒团,“10月21日起至月底,召开乡镇拒毒运动大会,并征求拒毒会员。10月30日在县城举行拒毒运动扩大大会,会毕列队游行,并散发传单标语,情形颇为热烈。”[3]40嘉兴则在10月21日举行扩大拒毒宣传大会,纸扎鸦片烟鬼二人,公布烟犯姓名,举行全体宣誓[3]43,并通过对中央禁烟委员会、江苏省、上海市、铁路管理局的提案,建议加强联合禁毒。县城在监烟犯及在所施戒烟民也列队参加会后的游行,还有毒品展览。海盐县在各乡镇中心区域“贴标语图画,引起农民深切注意。”[3]44富阳县11月12日上午9时开始城区巡回拒毒运动。“县长报告烟禁情形、宣传运动计划,次由各代表讲演毒物贻害,听众深为感动,散会后由各机关团体组织宣传队,分头宣传讲演,张贴拒毒标语,毒物图画。”[3]169“公安局督饬城区茶坊说书,加列拒毒事项,唤起茶客注意,一面由教育局督饬中心小学编排拒毒表演,以期感化一般乡民。”[3]169嘉善县巡回拒毒运动在召开宣传大会的乡镇举行化装表演。“所经乡镇均演讲烟毒祸害,并劝导至戒烟所施戒,听众颇多感动,一时自动投戒者为数不少。”[3]46

上述拒毒活动的具体内容让我们发现,特派员与拒毒会之间开展的良好合作,使民众较为深切地了解了毒品危害,促使一些烟民自愿戒烟,也传递了前面吴望伋舆论制裁中社会伦理关系对涉毒人员心灵的震动。此外,宣传的形式也有很多类型,如小学生的演讲竞赛、茶坊说书、化装表演、毒品展览等。因此,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也就顺理成章了。特派员的督禁烟毒工作也获得了地方基层官员、社会团体的配合,在完成相应查禁任务上,也有非常好的收获。吴望伋自己在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拒毒运动使“过去各县禁烟拒毒团体,在一切烟政上设施,如调查,宣传,戒烟,烟民习艺等问题,殊鲜有计划有步骤之事实表现。”[3]50有了很大改观。

三、分期检查与戒治烟民

分期检查与戒治烟民是浙江查禁烟毒工作的关键步骤。前者包括总检查、抽查、复查和公查四个环节。公查环节特别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并监督,最大限度地将烟毒查禁置于法律制裁与社会舆论的双重监督下。戒治烟民则由戒烟所、烟民习艺所等开展烟民断瘾与技能培训工作。

(一)分期检查

特派员督禁烟毒的成绩最终由总检查、抽查、复查和公查等环节来检验。以1934年陈凌云督禁辖区内的临海县为例,我们可以了解这项系列检查工作的整体情形。1934年1月1日到10日,由临海县各区长督同各乡镇长进行总检查。此项工作的前提是烟民戒断烟瘾,待总检查结束后民众还需签订“不再种制贩运吸用毒品之切结”[4]13。各乡镇长要在1月11日完成肃清烟毒报告并递交区公所。各乡镇递交的报告与民众所签切结汇齐后,由各区长根据总体情况,不晚于1月20日完成对各乡镇的抽查工作。“确无烟毒发现,即作全区肃清烟毒报告呈报县政府备案并出具切结。”[4]131月21日至27日,由县长、公安局长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告与切结分别向上级呈报。禁绝烟毒贩运及制造,“贵在举行总检查”[4]5。总检查的关键在于劝诫民众拒绝毒品。《各乡镇肃清烟毒举行总检查办法》其实也是给予烟犯自新的机会。所以,“总检查应由各县长先行布告吸户自行呈缴毒品、毒具,并由各区长先时依照道路顺序配定检查日期。”[4]6

公查是特派员吴望伋在辖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的环节。陈凌云了解到吴望伋的做法后很赞同,因为“该项办法,与前台属呈准公勘烟苗办法*公勘工作是陈凌云查勘烟苗的做法。1935年3月24日至4月1日,临海县进行公勘,各界参加公查人员签字证明,全县烟苗绝无发现。见陈凌云:《浙江省杭湖台属禁烟总报告》,著者1935年自刊,第363页。1935年3月25日,温岭县各界公勘烟苗人员第一次会议上县农会、工会、县党部、拒毒宣传会、拒毒会、东城镇、西城镇、北城镇等均派出代表出席。各团体公推参与公勘代表中有来自农会、工会与自治团体的人员。见陈凌云:《浙江省杭湖台各属禁烟总报告》,著者1935年自刊,第387页。,效用相同,经电省恳予通令施行在案。”[4]180两位特派员都强调应有社会团体和民众参与烟毒查禁与检查工作,加强公众监督力度,以得到社会舆论的赞同和理解。

分期检查既是对已有工作成绩的检验,同时也发现并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烟犯,对基层官员禁毒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和指导。富阳县查禁烟毒工作“成效甚著”[5]170。县长在复查时发现问题,即召集县党部、禁烟委员会、拒毒宣传会代表举行联席会议,订定联保切结式及烟民册。1934年12月20日到29日的十天复查工作完毕时,“所有在外未归者,已饬其家属补具限结,将人唤回,依限戒除。”[3]171鸦片流毒弥漫之富阳正是“政府机关以法律严厉之制裁,地方团体之协助,惩戒兼施,劝禁并行,有今日之种制禁绝,运售灭迹。”[3]171

(二)烟民施戒与技能培训

戒绝烟瘾是禁毒工作取得实效并得以巩固的重要保障。金瑞林曾先后出任东阳县与海盐县县长。他指出,“禁烟之道莫善于治本,治本维何,即绝其来源,戒其已吸……故欲肃清烟毒,莫若于起运地严加查禁,使来源尽绝,再于各戒烟所延长施戒时期,从严拿戒,似此烟民既感绝粮,不期戒而自戒,已戒之后又无重吸之虞,否则烟禁此张彼弛,烟民此拿彼窜,浙省虽属严禁,犹恐不易肃清耳。”[3]177金瑞林的认识反映出对戒烟工作面对问题的担忧。因此,他认为戒绝烟瘾是禁烟的治本之策。有序扩办戒烟所并开展有效的施戒,筹设烟民工厂或习艺所,正是重要的应对举措。

1912年4月,浙江省民政司曾规定,“府县禁烟局经费,如有盈余,多备戒烟丸药,或添设戒烟局,以惠穷苦烟民。”*请见《浙江省禁烟成绩书·第二编·禁令类》,第3页。相关数据显示,1912年、1913年、1914年在浙江*1914年10月,浙江巡按使下令,烟禁期限至“明岁(1915年)二月止”。此期限外的投戒人员较多,至原有戒烟处不能容纳,则可以推广筹办戒烟处,但“所有戒烟机构一律改名为戒烟处,以前局所各名称除省立戒烟局外均应遵照更正”。见《浙江省禁烟成绩书·第二编·禁令类》,第10页。分别有41,972人、9,577人、2,613人,共计54,242人*相关数据见《浙江省禁烟成绩书·第五编·图表类》,第37-42页。戒断烟瘾。这些成绩表明戒烟机构的开办非常必要。吴望伋更以设立戒烟所为“禁绝烟毒首要之图”[5]166,推动医院和社会热心人士创办戒烟所,加强乡镇肃清烟毒工作的力度。

1934年8月到10月间,吴望伋在富阳等县分别召开禁烟委员会会议,指导医院附设戒烟所工作,有“扩大禁烟宣传,继续调查烟民,推广戒烟所,严密检查毒品。”[3]50-51等具体做法。据1935年1月嘉兴、嘉善、海盐、海宁、桐乡、崇德、富阳、平湖等地的统计,2年多时间有6,251人戒绝毒瘾[3]73。

民众力量的参与以东阳县托塘乡某宗族创办临时戒烟所最为典型。该戒烟所简章显示,“经费除有能力自供医药膳食杂费者外,余概由张大宗祠及四六两宗负责筹给;仅收容内外托塘子弟及附近区域内居民吸食鸦片红丸者为限;本所为协助政府肃清烟毒起见,即日会同正副乡镇长及乡警前往平时吸食鸦片及有贩卖嫌疑各家,详细检查并行劝禁,如其中查有现行贩卖,得有证据者,即行送县究办,以申烟禁而资肃清。本所设立期限暂定为四十日,如有特别情形得酌量延长之。”[5]239本地烟民可就近接受戒毒治疗,是对“各县疆域广阔,少数戒烟所往往不能容此多量之烟犯,施戒不能普遍,受益者仍属少数。”[3]36状况的积极回应。

陈凌云则在临海等七县依据《各县设立戒烟会办法》设立区戒烟会,乡镇戒烟分会,设置常务干事、稽察干事、经济干事、劝戒干事以负责日常事务、烟民投戒和戒断与否、筹募经费与管理、选购药品及劝导烟民入会投戒等事宜。烟瘾戒绝者“由分会报告区戒烟会,转报县政府,妥派医师会同县禁烟委员测验真确后,发给戒绝证书,以资证明。”[4]9确保戒绝的真实性,也是为以后定期检查烟民是否复吸提供可供对比的依据。戒烟工作走上合法、严格、有序开展的路子,就可以为有效禁毒提供有力保障。

民国时期浙江也受到上级管理机构下达的限期肃清烟毒任务。因此,民国初年以来,浙江境内戒烟所往往具有时间短的特点,一俟所内烟民戒绝毒瘾即停办。在吴望伋与陈凌云督禁工作中,抽查与复查环节都曾查获烟民。这是毒瘾顽固性的表现之一。因此,戒烟所工作应长期开展,有效监管,以收实效。这一认识体现在吴望伋订立的《公查各县烟毒办法》中。戒烟所“须视未戒烟民之多寡,斟酌财力,继续延长或推广缩小,其无力延长者,亦应指定就地医院,或诊疗所兼理施戒事宜。各县应一致设立调验所,实行依照《厉禁吸食红丸办法》,调验烟民烟犯。”[5]199这是吴望伋辖区内公查环节结束后对戒烟工作做出的新安排,强调应延续并细化戒烟所的功能,将对复吸现象的监管和统计新发现烟民的情况纳入工作任务中。具体而言,“凡已成立调验所之县份应将调验所改为调验室,并依法将全县已戒烟民,分批调验;凡未成立调验所之各县,即由戒烟所兼理调验;戒烟所已结束之各县,应指定就地医院或诊疗所,另辟调验室,兼理调验;无医院或诊疗所之县,亦应在县政府内辟室调验。”[5]208这一安排保留了戒烟所的调验功能,改变了以往戒烟工作结束后,烟毒吸食即重入真空无控的状态。

烟民工厂或习艺所提供的工作机会,是为帮助戒绝烟瘾后的烟民掌握重返社会后的生存技能。这是对烟民的社会救助,其重要意义还在于使烟民更好地远离毒品,巩固烟毒查禁工作的效果。陈凌云对此非常重视。他认为,“各县戒绝烟民,或则荡家失产,穷无所归,或则境过情迁,故态复萌,故各县于办理戒烟机关施戒以后,急须兴办烟民习艺所,或将原有习艺厂设法推广,将已戒绝贫苦烟民,悉数入所工作,俾失业者仍复其业,并以避免戒绝再犯之弊,实为办理烟禁唯一善后要着。”[4]351“临海烟民工厂规模颇大,设备较为完全,可收容600多人,黄岩、宁海两县,均可收容100多人,天台、温岭两县可收容120人至150人,仙居烟民习艺所亦常有数十人收容施戒作业,倘俱能认真整顿,严密查拘,肃清之期固在指顾间耳。”[4]393“丽水县决定在原设燧昌火柴公司内划一部分收容烟民作工。”[5]209海盐县县长金瑞林提供的培训则针对在监羁押的烟民。“除年老者外,皆教以结头网小工艺,或原习裁衣者,即令其为缝纫工作。”[3]144对成功施戒后烟民生计的关注,是为彻底肃清烟毒危害,保证烟毒查禁长期有效的目标的完成,是戒烟所任务的重要补充。

四、余论

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是有效控制烟毒蔓延的关键。对毒品源头的管控被看作是禁烟治本之策的中重要组成部分。管控力量的形成与有效发挥作用更是重中之重。20世纪30年代,以吴望伋和陈凌云为代表,禁烟特派委员推动浙江禁毒工作取得重要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并不代表肃清烟毒工作可以一蹴而就。1947年2月3日,平湖县召开的各界肃清烟毒座谈会上,依据《本省肃清烟毒补充计划纲要》,对还未戒断烟瘾的烟民提供了从1947年1月开始到3月底结束的,最后一次自动投戒的机会。这次会议还确定了加强禁烟宣传、复查烟毒联保连坐切结、筹设戒烟所*A加强禁烟宣传1定本月十日起举行禁烟宣传周2宣传方法:a宣传周内各报章出特刊宣传戒烟;b组织鸣锣晨呼队,巡迴晨呼;c各乡镇鸣锣劝戒;d其他壁报、标语及化装鸣锣宣传B本县前有之烟毒联保连坐切结由县府会同禁烟协会实行复查C筹设戒烟所1设立戒烟所,经费由禁烟协会劝募国币900万元,款未募起前先在本县省拨公粮变价款(即架设平嘉电话线经费)项下拨垫购买戒烟药剂。3由县府会同医师公会洽定本县私立医院办理烟民施戒4戒烟药费收取标准由卫生院会同医师公会拟订。见平湖市档案馆藏:档号298-10-218,第11-12页。等工作。这些做法可以看作是对禁毒经验的传承,但也意味着烟毒问题依旧存在。

吴望伋在督禁工作中的很多思考直指管控力量的形成与发挥作用,颇值得我们深思。他指出,浙江全省“自经设置特派禁烟委员分区督禁以还,虽成效渐著,终以此项制度委员仅处指导督促地位,办理之实权仍操于各县局长之手,力量既嫌单薄,事权殊欠集中,且所管区域庞大,人力财力均多未逮,加以军事的、司法的烟禁见解不同,牵制既在所难免,困难亦因而从生,果欲澈底澄清全省烟毒,非从改变制度、充实组织、集中权力着手不可。”[3]108从特派员的角度来看,强调事权集中的意义非常重要,而如何统一各级管理者的认识亦非常重要。我们必须承认,特派员主导下的烟毒查禁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因此,烟犯接触毒品的历史,涉毒类型、缘由与特点等,是加强管控毒品力度和工作必须深入研究的内容。

1935年到1940年,南京国民政府曾在全国实施“六年禁烟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甘肃省在执行中分期查禁种烟苗,此外还有“登记烟民、颁发戒烟执照;成立戒烟院所,传戒烟民;设立土膏行店,登记存土;设立禁烟检查团。”[6]等一系列做法。同一时期的河南省,据霍佳佳的研究可知,有开办戒烟院所,颁布法令确定人民密告给奖,以及对戒绝烟毒民众进行抽查等做法,也分期查禁种烟苗。两省相同的做法是,分期检查禁种均布置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查禁种工作[7]。此外,河南省开设了烟犯劳工队与强民工厂,给烟民与烟贩增加劳动体力和技能的机会。

与上述两省,以及全国其他各省比较来看,浙江省毒品控制模式中的做法紧密地形成特派员负责督禁烟毒的工作体制。分期检查并非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来安排,而是对烟毒限期查禁工作进行反复的地毯式查缉。烟民工厂和习艺所与河南的做法殊途同归,但仍与特派员的主持有重要关系。社会舆论与法律制裁力量的相互配合非常重要,正是吴望伋对二者关系进行了精准而深入的阐述,并贯彻到宣传、舆论的具体工作中。浙江省的相关探索,就是特派禁烟委员主导下开展系列工作。就本文所列三方面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对烟毒吸食与贩卖的打击,但每一环节存在的不足仍有待深入探讨,最终对特派禁烟委员主导的烟毒查禁工作作出更深刻的经验总结。

[1]辜孝宽.浙江省禁烟史略[M].杭州:青白印刷公司,1931.

[2]辜孝宽.禁烟[M].杭州:浙江省地方行政人员讲习所,1939.

[3]吴望伋.巡回督禁嘉兴平湖崇德海盐嘉善桐乡富阳海宁八县烟毒报告[M].杭州:浙江省图书馆古籍部藏,1935.

[4]陈凌云.浙江省杭湖台属禁烟总报告:民国二十二年八月至二十四年六月[M].北京:全国图书文献缩微中心,2010.

[5]吴望伋.东阳永康缙云丽水青田宣平龙泉松阳八县禁烟概况[M].杭州:浙江省图书馆古籍部藏,1933.

[6]尚季芳.民国时期甘肃毒品危害与禁毒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7.

[7]霍佳佳.1935年至1940年河南省的禁烟运动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0.

A Study on Zhejiang Drug Control Mode in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

ZHAO Hua

(SchoolofMarxism,HangzhouDianzi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310018,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 the opium-smoking spread in Zhejiang, therefore, the opium control mode, combined with the person with specific responsibilities specially-assigned by the government, supervizing and banning on opium-smoking and the opium-trade, the public opinion against the opium-smoking, the phased inspection, and the drug treatment within limited period of time was formed.The commissioner in charge of banning on opium-smoking and the opium-trade supervised the work of investigating and counting the number of opium-smoker, helped the organizations and institutions at different levels of the province to organize and work out their methods of banning on opium-smoking and the opium-trade, and then drove the county magistrates, their subordinates and the active public figures, including the civil bodies to participate in banning on opium-smoking and the opium-trade.The public were encouraged to report the drug traffickers according to law.

Republic of China;Zhejiang;drug;control mode;smoking cessation

10.13954/j.cnki.hduss.2016.04.008

2015-10-19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B14LS01)

赵华(1978-),男,山西太原人,博士,讲师,中国近现代社会史、毒品史.

K263

B

1001-9146(2016)04-00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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