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及重构
2016-03-05张绍丽齐丛梅
张绍丽 郑 晓 齐丛梅
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及重构
张绍丽 郑 晓 齐丛梅
分析了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构成及其关系,认为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构成应由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四方面构成,并且相互之间关系紧密。认为在教育过程中往往出现研究生“创”的主体性缺失、导师“导”的主体性缺失、学校“管”的主体性缺失以及政府“帮”的主体性缺失现象。提出了重构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的策略,即注重学生“能力养成”主体性,发挥导师“知识传授”主体性,强化学校“环境塑造”主体性和加强政府“政策支持”主体性。
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重构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加,研究生招生规模越来越大,据统计,研究生招生录取人数从2004年的33万逐渐发展到2014年的57万,增长了将近73%[1]。然而,我国高校研究生的就业率却逐年下降。长期以来,中国研究生教育注重知识传授,忽视实践能力培养,而且不论是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学术型研究生,还是致力于专业技能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未重视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2],究其原因在于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所致。研究生创业教育是指培养研究生具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过程,目的是提高研究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能力和意识[3]。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将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充分发挥出来,方能将研究生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到新的高度。因此,分析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的表现及原因,探讨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的重构,对推动高校培养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构成及关系分析
1.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构成维度
一般地,人们理解主体性往往是从主体对客体的对象性实施活动来展开,主体性是行为对象性活动的发动者、承担者的主体的本质特性。因此,主体性体现为主体在一定的对象性活动中对客体所具有的主动态势、能动作用、积极态度和支配地位等,表现为主体的人在其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4]。
在教育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便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即师生关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动过程是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过程实现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主体—主体”的关系,即是一种主体际关系[5]。而在研究生创业教育过程中,导师和学生都是具有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主体,但表现形式有所区别。对导师而言,其主体性表现为科研教学活动中,能动地将自身内在知识、技能,通过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授“学生以渔”,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导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从研究生角度看,研究生的主体性表现为积极把导师教育的外在要求,能动地转化为自己学习的内在需要,最终形成创新创业的综合素质,这样研究生变成了主体,导师却是客体。导师和研究生双方的教育行为是同时发出的,双方的主体地位也是同时获得的,都表现出了主体性特质。
除师生关系之外,研究生创业教育活动中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学校和政府的关系。从系统观点来讲,研究生创业教育活动的整体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研究生教育的方方面面,导师和研究生只不过是其中的主体之一,因此,只谈二者关系不免过于狭隘,不合逻辑。我们应根据创业教育活动的理想与实际、理论与实践、教授与学习的不同方面进行多维考察。事实上,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除了应该包括导师和研究生外,还应该包括政府和学校两方。也就是说,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应该是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四维模式。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不仅是创业教育活动的主体,而且也是创业教育活动的客体,同时又是各自活动的主体和对方活动的客体,政府和学校有必要为导师和研究生承担创造教与学良好互动环境的职责。从主体层次构成来讲,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四维模式可分为两个层次,即研究生和导师是核心层,而学校和政府是外围层。
2.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之间关系分析
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之间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主体际关系,即“主体—主体”关系。“主体—主体”关系并非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需要借助中介“行为”的一个主体是通过自身一定的行为来影响其他主体的,反之亦然,这便构成了“主体—行为—主体”关系链。研究生创业教育质量和效果,主要取决于各主体的主体行为,这不仅是导师与研究生两个主体行为的责任,而且还应该考虑到学校和政府主体行为的优劣,这说明导师、研究生、学校及政府作为主体的“行为”在“主体—行为—主体”关系链中将起到决定作用。教育主体除具有能动性、自主性、创造性等主体性外,还具有同时性、社会性、客观性、平等性和差异性等特点[6]。在研究生创业教育活动中,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主体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效好坏会关系到导师的教学科研质量、学校声誉和国家经济发展;导师的创新能力、创业经验和教学方法会对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养成、学校师资水平和国家人才储备产生直接影响;学校办学质量优劣也会影响到导师待遇福利、研究生培养质量、政府政策扶持;政府教育政策和方针是否科学合理则会影响学校发展战略、导师教书育人和研究生创新创业积极性。因此,研究生创业教育各主体只有形成交互性关系,彼此协同配合,方能“协同增效”,即整体的作用大于部分之和[7],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主体之间协同能够促进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大幅度降低教育成本。②主体之间协同能够改变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各自为战的状态,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上的功能集成和管理上的职能集成,提升教育成效。
二、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的表现及原因
1.研究生“创”的主体性缺失
研究生创业教育工作是一个由“外化”到“内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研究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创业教育目标定位是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主要是针对学校或者政府而言的。对于研究生,则期望通过创业教育增强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提高创业能力。但是在实际学习过程中,研究生往往只注重知识的掌握,不注重创新人格的塑造,没有形成专业创新能力,也没有掌握自主创业技能,因此,现实中研究生的创业能力并不能满足创业的要求。据统计,中国2012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仅为2%,而部分教育部创业教育试点院校的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甚至不足1%[8]。而美国青年多表现出强烈的创业愿望,18~29岁的青年中超过60%的人想拥有自己的企业,80%的18~34岁的青年想成为企业家,他们的创业动机中个人独立的愿望超过了对财富的追求[9]。研究生缺乏创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创新的内驱力,使得研究生自我教育的自主性缺失,这也是近几年学生创业虽然多,但失败也多的根本原因。
2.导师“导”的主体性缺失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研究生创业教育更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但是,目前我国研究生创业教育存在两个极端:①重理论、轻实践,如单纯地进行理论研究,缺少围绕创业教育进行创新创业实践;②重实践、少理论,如忙于各种课题或项目,缺少理论研究,从而造成原始创新力不强,创业能力不足。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导师主体性缺失。很多导师只是专长于理论研究,缺乏实践应用的经验和能力,因自身缺乏创业经历,因此在教学中更多倾向于理论教学,简单地照本宣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10],致使研究生学习过程也缺乏有效的实践,创业教育便流于形式。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也是以导师讲授为中心,采取单向灌输方式,忽略研究生主动性和能动性,研究生成了“留声机”和“复印机”,缺乏学习、创新的积极性,也不能很好地进行创新创业,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这是目前我国各大学创业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导师只“授之以鱼”而不“授之以渔”,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并未掌握创业要领,导师“导”的主体性并未充分发挥出来。
3.学校“管”的主体性缺失
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但在学校管理实践中,重办学规模、轻教育质量,重教育形式、轻教育内容,重学校整体性、轻学生特殊性等现象很普遍,学校主体性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创业教育管理机制未理顺。目前高校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是教务部门对创业教育的管理缺失或不及时,而非教学管理部门如学生管理部门、就业指导部门、团委等却以创业教育教学主体的身份来管理,组织开展了众多的创业授课、竞赛活动;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很少涉及创业教育,创业教育多数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或者负责;还有科技创新结果并没有跟创业教育结合起来等等。这样造成创业教育管理局面比较零乱,导致教育与教学、学科与教育、创新与创业教育两张皮,很难深入纵向开展。②课程设置问题。课程资源很有限,大部分学校为学生创业所开设的课程比较少,与国外大学相比差距很大(截至2010年,美国已有1700多所学校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11])。并且大部分高校课程由国家统一规定,学校课程设置雷同,缺乏自主性,不能根据学校各自实际进行课程体系建设。此外还存在课程质量不太高、课程总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12]。③创业教育的教材问题。教材在内容上普遍存在重复、陈旧现象,并且案例教学存在明显不足,已有的创业教育案例缺乏针对性、新颖性,可供导师使用的案例很少,这和国外的大学相比有很大差距。比如美国的哈佛商学院、肯尼迪政府学院都有自己的案例库。
4.政府“帮”的主体性缺失
创业教育在发达国家出现并能得到成熟和发展,得益于其完善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和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而国内研究生创业教育的原动力来自于就业问题,政策支持功利性较为明显,研究生创业教育普遍缺乏与创业有关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氛围,导致创业教育产生了许多问题,这主要是政府主体性缺失所致。虽然政府在创业教育本身上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但却在出台创业教育相关配套政策方面不作为或少作为,对于创业教育还没有形成一个可以整合社会力量的组织体系,创业教育基金和社会资助资金非常少,不足以支持各种创业活动的开展[13]。这反映了政府在创业教育整体建设规划上缺少前瞻性,导致创业教育效果得不到社会认可。同时,我国的创业环境是优势少、弱势多,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14]。这使得研究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率很低,无法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更深的影响。
三、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重构策略
研究生创业教育过程既是一般的认识活动过程,也是特殊的实践活动过程。在整个过程中,研究生、导师、学校和政府都需扮演不同角色,彼此配合,才能唱好创业教育这出大戏。因此,弥补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缺失的根本途径是进行主体性重构,并使之协调统一,这是研究生创业教育主体性作用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1.注重学生“能力养成”的主体性
(1)树立创业观念,增强创业主体意识。创业观念转变有助于创业主体意识的形成。作为研究生来讲,首先应解决对创业的认识问题,要正确对待并勇于创业。这需积极转变自身观念,摈弃墨守成规思想,克服眼高手低的习惯,主动培养自身的冒险和开拓精神,加深了解成功人士的创业事迹和创业经验,体会创业价值所在,从而激发创业欲望和创业热情,增强创业的信心。同时,研究生要有创业主体意识,主动学习并掌握自主创业知识和技能,并结合专业专长,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研制创新成果,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只有当研究生由知识的拥有者变为社会价值的创造者时,他们才真正拥有了创业的主体意识。
(2)增强创新能力,养成创业主体人格。创新能力是创业人格形成的必备条件。创业能力应该包括产生新设想的创新思维能力和产生新成果的创业实践能力。研究生在学习初始阶段,最主要应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它是影响创业能力的首要因素。创新思维能力主要表现为独立思考并独立解决问题的主体性意识和能力,这需要研究生具有很强的独立自主个性,善于求新求变。在学习中期,研究生更应注重锻炼自身的创业实践能力,它是创业能力的必要因素,主要表现为创业成果的新颖程度及实践行动的执行力,同时应具有敏感的市场感应能力和较强的需求发现能力。学习后期,研究生具备了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为主体创业人格形成奠定了基础,但需要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养成创业性格、形成创业品格及具备创业资格,以实现完善的创业人格。
(3)主动投身实践,丰富创业主体体验。学生应将创业实践作为丰富创业经验的载体和有效途径。创业是一项开拓性、创造性很复杂的劳动,除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了解创业相关知识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方能成功。一般地,创业实践可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对于校内实践,是社会实践的有效模拟过程,研究生应主动积极参加创新竞赛、创业成果大赛等,将自身的创新能力转化为创新成果,同时研究生可凭借知识优势和科研资源,自发建立“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新论坛”“创业咖啡”“创业社区”“创业联盟”等众创模式,积累创业体验;对于校外实践,研究生可选择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创业项目进行创业体验,如将创新产品申请为专利并向市场加以推广,成立小公司进行自主创业,开办网络商店进行线上营销,利用所学知识参加社会企业科研项目等方式,来增强研究生创业自主性,丰富创业经历。在创业实践活动过程中,研究生会遇到种种无法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地面对并加以解决的过程本身也是创业锻炼的过程。
2.发挥导师“知识传授”的主体性
(1)优化创业教育“主体际”观念。导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代接轨,自觉地将创业教育所要求的应然素质转化为实然素质。通过自我专业结构剖析、自我专业发展设计与计划的拟订、自我专业发展计划实施和自我专业发展方向调控等[15],建立并优化主体际观念。这意味着要改变传统的以导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的单向式教育模式,而要强调由单向式变为互动式,建立“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主体—主体”关系模式。
(2)提高自身的创业主体素质。导师个体主动发展的关键是自主发展意识和自主发展能力,只有在自主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提高导师的主体意识和自身的素质结构,真正成为创业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一方面,导师要主动出击,多接触社会,到企业参加科研生产实践,提高教学科研实践能力,才能有效指导研究生创业实践。另一方面,导师要加强与企业技术、管理专家的交流研讨,如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知识生产等,同时也可有针对性地以创新创业为主题,开展多样课题研究,提升导师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此外,也要有意识地参加创业知识培训和实践培训,如团中央的KAB讲师培训、人社部SIYB培训、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创业指导师培训等[16],取得相应的资质。
(3)利用好创业教育的载体和手段。载体和手段是联系主体与客体的一种物质存在方式和外在表现形态,泛指教育传播的介质和方式方法。要实现研究生创业教育目的,依赖于导师主体性的发挥,而主体性发挥的成效则取决于载体和手段的灵活运用,因此,载体和手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导师应积极、主动地根据创业教育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所提供的教学计划、科研项目、课程教材等不能生搬硬套普通专业教育,而是要有所侧重。
3.强化学校“环境塑造”的主体性
研究生创业教育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校中完成的,并且贯穿于学校培养人才的全过程,因此学校与导师、研究生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学校创业环境塑造的主体性对发挥导师创业知识传授主体性、研究生创业能力养成的主体性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建立健全创业教育教学管理体系。①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专门的校级领导机构,专门负责本校研究生创业教育的组织和开展工作,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有的学校已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如吉林大学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担任主任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成员大都包括了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以及相关学院的负责人员[17]。②为保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必要建立研究生创业教育执行机构,或者常设机构,具体协调研究生创业教育日常事务。③学校将研究生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将研究生创业教育贯穿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实现研究生创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课程教学、成绩学分相统一。
(2)打造“专职+兼职”互补型师资团队。重点关注两个方向:既要培养精通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复合型导师,同时也要聘请有创业经历、管理经验的成功创业者、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创业成功人士做兼职导师,从而充实和优化师资队伍。具体实施三种做法:①学校根据研究生创业教育开展的实际,选派知识基础好、创新能力较强的创业导师到企业进修学习,熟悉企业生产创新方式、研发运行模式,提高创业感知和实践知识。②学校引进和聘任一批创业经验丰富的兼职导师,将创业经验和创新启示分享与学生,弥补研究生专业知识实践性的不足。例如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开设的“创业机会识别”课程和工学院开设的“技术创业”课程均由三位有丰富创业和企业管理经验的客座教师共同开设[18]。③学校成立专门的创业导师管理机构,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储备库”,将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纳入其中,发挥各自优势。
(3)构建“理论+实践”结合型课程体系。①增加创新创业课程的比重。在研究生专业教育基础上,逐步开展深层次的创业教育,特别是增加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比重。②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课程结构。研究生创业教育课程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学科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三类,并针对不同类型设计不同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另一类是实践课程,主要以活动与情境教学模式为主,为广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③建立并完善创业案例库建设,将那些符合创业教学目的、特点及规律的案例纳入案例库中,同时将国外先进的、优秀的创业案例进行再优化并收入其中。
(4)建设创新创业成果的产业化平台。学校要发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产业创新中的协同互动作用,推动协同创新绩效的提升[19],凭借自身的教学、学术和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学校、研究机构、企业联合,建立大学生创新中心、创客空间、研究生创业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推动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4.加强政府“政策支持”主体性
政府既是研究生创业教育的规范主体,又是研究生创业教育的受益客体。政府政策支持的主体性发挥应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政策法规保障。在研究生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中,政府作为支持者,要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协调督办的优势,在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推动创业教育发展。政府应从扶持政策、工商税收、创业资金、技术产品、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创业教育、经营管理、心理疏导直至创业文化等全过程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20]。同时,政府还应为学校和研究生创业提供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扩大创业专项基金扶持,建立创业信用体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专家服务团和创业指导队伍等。
(2)创设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是研究生创业教育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不断优化研究生创业教育环境,才能确保研究生创业教育的顺利推进。这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简化学生创办企业流程,设立一站式办事窗口,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另一方面,降低创办公司的准入成本,推动研究生创业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2014年美国人均国民收入总值为50120美元,注册一个新企业仅需750美元[21]。
(3)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由政府牵头,联合各风险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建设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积极推动“政+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实现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与此同时,以创业平台为载体,谋求建立研究生创业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大创业人才的培训,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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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玉清)
10.16750/j.adge.2016.12.013
张绍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191;郑晓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北京 100191;丛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