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时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2016-03-04张凤丽郑昆亮
张凤丽 郑昆亮
(石河子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疆石河子 832003)
浅议新时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张凤丽 郑昆亮
(石河子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疆石河子 832003)
中小学校是培养高规格人才的重要基地,实行校长负责制以来,提高了校长的专业化水平和领导水平。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校长负责制逐渐显现一些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文针对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希望能为校长负责制的更新、完善服务。
校长负责制 党支部 教代会
一所学校办学效益的好坏和学校的领导体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推进,国家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投入比重逐步加大。中小学作为我国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本文依据自身工作六年的学校和目前石河子市学校为背景,通过实地调研和走访,较为全面的了解了校长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是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所在,及时准确的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利于校长负责制健康运行,从根本上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
一、校长负责制的内涵
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在法律文本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国家相关部门也从未颁发过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学者们对校长负责制概念的表述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萧宗六教授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上级宏观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1]即“四合一”, 这一解释在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接受。第二种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学校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2]即“一长制”校长是老大,一切听校长的,这种体制把权利集中在校长一人身上。第三种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领导全校工作,有管理自主权。”[3]第四种认为,“校长负责制是指由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完整新颖的、结构式的学校领导制度,它使学校成为独立的办学实体,也是现代学校行政管理的一种岗位责任制。”[4]
二、校长负责制实施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回顾校长负责制实施的三十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效率,校长充满激情工作自信,管理能力也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突飞猛进,给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但由于缺乏经验,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有利于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的国家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校长权利过于集中
作为一种新制度,校长负责制解决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混乱的管理模式。随着30年来发展,这一制度也得到了不断的补充和完善。这一制度在一些地区被设计成三个方面的组合,即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掌管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领导的核心,起到监督保证和政治引领作用;教代会是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校长负责制变成了校长全负责,成了“一长制” 党支部、教代会的监督流于形式,很难参与学校重大事务决策与管理,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变成了“讲政治”的代名词;教代会也只是“走过场”。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校长在学校管理过程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他们独断专行、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等,极易滋生教育腐败。英国近代思想家阿克顿曾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斯鸠也说过,“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利必然腐败”。可见,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设置时就埋下了隐患。权力的集中违背了校长负责制的初始宗旨,损害了学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国家教育事业健康的运行发展。
2.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
校长负责制明确提出,校长全面负责要同党组织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因此,在学校内部管理中,党组织和教代会是校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书记手中并没有实权,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教代会的职能如何行驶?法律法规条文中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的、抽象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措施,可操作性差,导致教代会民主监督无从下手。作为小小的教师,又怎能参与到学校的决策与管理呢?
3.校长自身素质不高
陶行知说:“校长是学校的灵魂!”,“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6]由此可见,校长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校长的成败。然而,当前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主要是由上级党委政府的任命,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人士、社会各部门无权干预。简单草率的上级委任很难保证校长的“高质量”。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对校长的培训不足,仅有的一些培训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校长的思想迂腐、不思进取、理论不足、经验匮乏不能胜任学校工作。个别校长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滥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顾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自己的升迁大搞形象工程致使资源严重浪费。
三、完善学校长负责制的对策
1.构建完备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实现“以法治教”
我国目前实施的校长负责制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乏,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一不良现象,首先,相关部门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条例。针对校长能行驶那些权利?如何行驶?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应给予详细的说明。使校长的权利在“法律下行走”,以法律为准绳。其次,将校长和教代会的用权的程序法定化,明确党支部的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细化教职工民主管理方法、形式等,使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发挥应有的监督、审议和保证作用。再次,引入校长问责制,李树峰在《校长问责制:校长权力的制衡与监督》一文中指出,“为了确保校长权力的正确恰当地行使,必须对校长的权力进行制衡,实行校长问责制。”[7]引入校长问责制,校长工作受到全面监督,“警钟长鸣”使校长时刻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严于律己,做好人民的“公仆”,为教育事业的发展鞠躬尽瘁。
2.实现学校管理的社会化
教育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好的教育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我国学校教育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为了顺利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社会各部门代表也应该积极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当中。我们要重视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应该对社会开放,允许学生及家长和社会人士的代表共同商讨和决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家校联谊活动、增强家校合作,让家长能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学校可以组成有教师、家长、社会代表的校监会,参与学校的管理,赋予校监会弹劾或罢免校长的权力。做到校务公开,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3.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建设
(1)改革中小学校长的委任制度,
“校长是学校的灵魂”一个卓越的校长不仅是教学的能手,也应该是管理方面的专家。当前我国实行的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委任校长这种方式,教职工和社会人事缺少应有的知情权。因此,改革中小学校长的委任方式势在必行。首先,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明确细化成为校长任职资格,包括学历、教育教学能力、管理经验、上岗证书、身体和心理健康等,应将校长的任职资格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其次,可以实行“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中小学校长选任制度,针对以上的选拔方式,应做到程序法定化,需要相关部门做出明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选拔过程做到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校长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着手,随着校长管理制度的日渐丰富,原有的评价标准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应当从考核校长的基本素质、管理能力、办学水平、履行职责情况、附加内容等方面入手。考核方法上可以实行卷面考核、民主评议、个人答辩等方法。卷面考核应注意将理论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实际经验相结合;民主评议应注意代表的选择,可以有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组成;答辩环节应邀请教育专家、优秀的老校长和教师、学生家长、教代会从不同的方面对校长进行问答考核。考核中,避免校长委任的决策部门参与考核评价。
(3)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
我国的校长普遍存在着“先上岗、后持证”的现象,造成了校长理论素质低、学习动力不足,所谓的培训也只是流于形式。解决这一现状,首先,应加强中小学校长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工作,严守“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开放校长资格证书培训,凡是符合校长任职基本条件的社会人士,都可以参加培训,这样就扩大了校长的“后备资源池”。其次,培训内容和形式应该多样化,可以网络学习、实地考察、集中授课、远程培训等。培训内容要实时更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校长的切身需求,进行课程分类,课程内容设置应做到灵活多样且具有针对性,这样校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课程。再次,加强培训机构的建设,选择专业性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学者、或优秀校长作为培训师资。
总之,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效果,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它产生的一些弊端。加快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完需要我们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1]阎德明:《要正确理解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含义》《中小学管理》1998(9).
[2]萧宗六:《学校管理》修订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第 2版
[3]余白:《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全面负责》《中小学管理》2000.(7-8).4.
[4]张志峰《校长负责制发展历程与问题剖析》,《中小学学校管理》2007 年第 1 期
[5]宋冠英.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