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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之争:讨要“隔代探望权”

2016-03-02阮羚

农村青年 2016年2期
关键词:轩轩隔代老伯

阮羚

亲情之争:讨要“隔代探望权”

阮羚

儿子离世后,儿媳腹中的孩子便成为两个老人的精神寄托。

盼星星盼月亮,孙子终于降生了。岂料,两个老人把儿媳告上法庭。

为什么?因为儿媳不让公公婆婆见孙子。

一场官司就这样不可避免。

2015年7月8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个老人享有“隔代探望”的权利。

这对老人喜极而泣,他们可以见孙子了……

喜讯

吴老伯住在江苏无锡,妻子姓张,人称张阿姨。

吴老伯和张阿姨身体都不错,生活也安逸,就是有一件事挺闹心:没孙子。

他们的儿子1982年出生,一晃老大不小了却仍然单身。

眼见儿子年过三十还没女朋友,吴老伯急,张阿姨也急,四处托人帮儿子找对象。

2012年6月,事情有了眉目,一个叫梅的姑娘进入他们的眼帘。自然,梅是两个老人相中的,介绍给了儿子。几番接触后,儿子居然跟梅确立了恋爱关系。

这年的年底,他们的儿子与梅登记结婚。

接着,2013年1月,梅怀孕了。

得知喜讯,张阿姨笑得合不拢嘴,天天憧憬含饴弄孙的好日子。

噩耗

天有不测风云。

2013年3月,吴老伯和张阿姨的儿子突然“坠楼身亡”。

消息传到耳朵里,两个老人惊呆了。他们想不通,30多岁的人,怎么可能自己从楼上掉下去呢?其中肯定有隐情。于是,梅便成为他们的怀疑对象。

后来,公安部门认定他们的儿子系高空坠楼而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即使这样,他们仍对梅耿耿于怀。

梅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儿子死了,儿媳也走了。两个老人忽然备感孤独。想到儿媳怀有身孕,吴老伯和张阿姨挺后悔,害怕梅把孩子打掉。那样的话,这个家庭唯一的血脉也没了。于是,他们隔几天就买些营养品给儿媳送去,觍着老脸说好话,以期改善关系,让儿媳把孩子生下来。

关系逐渐缓和。经两家协商,梅决定保住孩子。吴老伯和张阿姨笑逐颜开,给了儿媳4万元“营养费”。

产子

2013年10月底,梅生产了,是个男孩,取名轩轩。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张阿姨抱着孙子亲不够。

小生命的诞生让这个家庭的伤痛淡化了许多。张阿姨希望儿媳搬回来住,她和老伴好亲自照顾。但梅没答应。

梅说,搬回去会“睹物思人”,心里难受,不利于养身体。这个理由,吴老伯和张阿姨都能接受。儿媳向公公婆婆承诺:孙子是你们的,只要想看了,大门永远敞开。

儿媳的承诺让两个老人颇感欣慰。

为了让儿媳养好身体,吴老伯和张阿姨都很知趣,总是隔个十天半月的才去看一次孙子。但对于梅来说,即使这样她也不愿意。她希望公公婆婆能少来。

脸色

2013年12月25日,吴老伯和张阿姨带着新买的衣服去看孙子。

敲了好久的门,没人应声。隔壁的邻居出来说:“他们抱着孩子刚到家,可能在厨房没听见,你们再叫叫看。”

吴老伯和张阿姨又继续敲门。他们在外面足足等了好几分钟,终于,门开了。

梅的脸色十分难看,话也讲得不客气:“这大中午的你们怎么过来了?”

吴老伯满脸堆笑:“我跟你妈去逛街时看到几套小衣服,挺好的,就买了给孩子送来。”紧跟着,吴老伯问:“小轩轩呢?”

梅挡在门口:“轩轩感冒了,刚从医院回来。现在孩子抵抗力特别差,大人身上细菌多,要不,你们过几天再来吧。”

正说着,屋里传出孩子的哭声。梅拉着脸嘟囔:“孩子刚睡下又被吵醒了!”

吴老伯和张阿姨跟着儿媳进了屋。张阿姨心疼地抚摸着孙子的头,然后想抱抱孙子,但儿媳没同意。

梅对婆婆说:“你们手脏,还是别抱了。”

张阿姨没勉强,把新衣服递到儿媳手上。

“那我跟你爸先回了,明天再来看轩轩。”张阿姨说出这句话时,眼圈都红了。

“轩轩身体不好,我们家人都挺烦的,没有精力照应你们。你们暂时别来了!”

听儿媳的话有些生硬,吴老伯不高兴了:“我的亲孙子,我咋不能看?”

吴老伯接着说:“孩子病了,我们当爷爷奶奶的也应该照顾。不行的话,你把孩子交给我们带回家!”

求助

梅没有把轩轩交给公公婆婆,而是交给了自己的母亲。她沉下脸,把公公婆婆往门外推:“等孩子病好了,我再给你们打电话。没接到我的电话,你们别来!”

这一下,吴老伯和张阿姨都被激怒了。吴老伯提高音调说:“我们每次来看孙子,都要瞧你的脸色。我就不懂了,当初是你说的我们想孩子可以随时来看,现在怎么就不能看了?”

梅也火了,扯着嗓子喊:“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平时带孩子已经很累了,所以根本没有力气应付你们!”

梅还说:“我看见你们就会想起轩轩他爸爸,我不愿再想过去的事了!”

梅说完后,砰的一声把公公婆婆关到门外。

两个老人气得拼命敲门,可儿媳就是不开。突然,吴老伯摸出手机,给无锡市北塘区妇联打电话求助。

事情就这样闹大了。

最终,经无锡市北塘区妇联调解,吴老伯和张阿姨与儿媳达成协议:两个老人一个月看一次孙子,时间由儿媳确定。

升级

2014年8月3日,星期天。吴老伯和张阿姨拎着才买的几罐奶粉头顶烈日去看孙子。

赶巧,刚到亲家门口,就见儿媳抱着轩轩要出去。

张阿姨连忙迎上去,想把孙子接过来,但被儿媳拒绝了。

“今天这么热,你们怎么来了?”梅问婆婆。

张阿姨笑着回答:“前段时间来,见轩轩的奶粉快喝完了,今天正好去逛超市,就和老头子买了几罐送过来,顺便看看我们的小孙子。”

听婆婆这么说,梅就把轩轩放到老人手上。可轩轩一离开妈妈就哭,梅又急忙把轩轩抱回来。

“我现在要带轩轩去婴儿游泳馆游泳,你们把奶粉放门卫那儿,我回来再拿。”梅告诉公公婆婆。

梅抱着孩子走远了,张阿姨的泪水也下来了。

吴老伯同样感到难受,但他还是克制着劝老伴:“你看,轩轩挺好的,过几天我们再来。”

张阿姨抹着眼泪,欲言又止。她似乎预感到,见轩轩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十多天后,8月20日,吴老伯和张阿姨又拎着侄子从日本代购回来的婴儿产品再次看轩轩。上次他们只见了孙子几分钟,所以打算这次能和孙子多待会儿。

敲门后,他们听见儿媳在屋里问:“谁?”

“是我……”吴老伯应道,“我和你妈来看轩轩,顺便送一些玩具和生活用品……”

“半个月前你们才见,怎么又来了?时间还没到一个月,(你们)过半个月再来吧!”

一听儿媳的口气就知道她又不让见孙子,吴老伯再次火冒三丈:“上次我们来,只见了一眼,你就把孩子抱走了,不能算一次,今天得补上!”

梅把门打开了:“轩轩认生。每次你们来,走了以后,他都要哭半天。我拜托你们,还是少来几次,就当替孙子着想吧!”

张阿姨感到很委屈,因为一个月看一次孙子是妇联帮忙协调的。时间还没过去几个月,儿媳就要食言,这哪行啊?她带着哭腔说:“孩子正在认人期,你不让我们见,以后孩子不认得我们,那(我们)活着还有啥意思啊?”

“今天我一定要见孙子!”张阿姨说着就要推开拦在门口的儿媳往屋里闯。

一个非要见,一个不让见。婆媳在门口吵了起来。推搡过程中,张阿姨身体不稳,碰到放花盆的板凳,花盆啪地摔碎在地。

响声吓着了屋里的轩轩。听到孙子哭得撕心裂肺,吴老伯心疼得松开了拉门的手。

又是砰的一声,梅再次把门重重地关上。

接下来,任凭两个老人如何敲门、呼喊,儿媳都不再应答。

道歉

回到家,张阿姨气得不吃饭,而吴老伯则默默地给儿媳发了一条道歉短信。

拉下脸主动道歉,是为了还能见孙子。

但这条短信如石沉大海。

2014年9月19日,时间过了一个月。吴老伯和张阿姨再去探孙,可再也敲不开门了。

张阿姨以为儿媳带孙子外出了,决定过些天再来。谁知,老两口接连扑空。

至此,吴老伯和张阿姨才意识到,不是儿媳家里没人,而是儿媳故意躲避他们。

道歉也没用。

9月30日,当又一次敲门无人理睬时,吴老伯拨打儿媳的手机。通了。他质问儿媳到底什么意思。那头啥也没说把电话挂断了。

见儿媳竟敢挂断电话,吴老伯只能把一肚子怒气撒在门上。咚咚咚……他把门敲得山响。邻居又被他敲出来了,区妇联的人也再次被他“敲”来了。

得知两个老人和儿媳的矛盾不断升级,区妇联的人劝梅:“你公公婆婆年纪这么大了,又失去了儿子,现在就是想多看几眼孙子。你就别跟老人怄气了,毕竟还是一家人啊!”

梅说:“孩子没有爸爸,胆子本来就小,现在又是认人期,受一点惊吓好几天才能缓过来。而且,他们来得也太频繁了。我又要工作,又要照顾轩轩,他们也该为我考虑考虑……”

当着区妇联工作人员的面,梅越说越激动:“以后,我希望他们不要再来,让我和孩子彻底告别过去,开始重新生活。如果孩子想爷爷奶奶,我会带他去看看!”

沟通

2014年11月。

转眼到年底。好几个月没见孙子了,张阿姨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星期。

吴老伯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凡事都得讲个道理,爷爷奶奶想见孙子是人之常情,这个权利谁也剥夺不了,何况轩轩是他们唯一的孙子。儿媳阻拦他和老伴看孙子,是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可是,应该怎么维权呢?

思前想后,吴老伯搀扶着老伴,两人颤巍巍地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

接待他们的律师叫张静雨。

张律师告诉两个老人:探望权一般基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对于未成年人的隔代长辈是否享有“隔代探望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要打官司,是否能赢没个底。

张阿姨哭道:“我们想打这场官司,不只是为了多看几眼孙子,而是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儿子没了,再失去孙子,我们真的不知道日子还怎么过!”

看到两个老人泪水涟涟,张律师一边安慰,一边表示先和轩轩的妈妈进行沟通。

几天后,张律师联系上梅,希望跟她聊聊。梅的态度很坚决:“即使打官司,我也不会再让他们见孙子。不是我不讲情面,而是为孩子着想,我必须这么做。我只想让孩子单纯地生活,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他们是我最大的痛苦源,只要看见他们,我就能想起轩轩的爸爸,我的心就痛。为了孩子,我得往前看……”

沟通失败。

诉讼

2014年11月6日,吴老伯和张阿姨将儿媳梅告到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要求每个月探望孙子三次。

2015年1月23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吴老伯和张阿姨一再强调,只要被告同意让他们每个月都能去看望孙子,他们愿意承担更多孙子的生活费用。

两个老人的要求被轩轩妈妈拒绝。

梅在法庭上说:“我自己有工作。我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不需要别人承担任何费用。”

她告诉公公婆婆:“我只是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搅我们母子的生活了,这样做只会给我和孩子,还有我的家人、邻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双方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

2015年7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张阿姨在庭上哭着说:“我们已经半年没见孙子,不知道孩子长成啥样了。我们老两口的愿望很简单,只要能看上孙子几眼,哪怕远远地看,也满足了!”

谁也没想到,听到这句话,梅的眼泪夺眶而出……

判决

就在这天,2015年7月8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吴老伯和张阿姨每月可以探望孙子一次,探望时间以6小时为限。

法院认为,我国的婚姻法虽然确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探望的权利,但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也享有探望孙子女的权利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尽管如此,法律法规并未排斥或禁止“隔代探望”。原告和被告均系孩子的直系血亲长辈,双方之间存在着特定身份的亲属关系,而特定身份的家庭成员之间,也产生如相互抚养、继承、照顾、扶助等法定权利与义务。被爷爷奶奶所关爱的权利,对孩子来说,既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合乎自然法则。

正是基于此种认识,法院最终判决吴老伯和张阿姨在孙子轩轩10周岁之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6小时为限。这也成为江苏省首例胜诉的“隔代探望权”案。

记者采访时,律师张静雨说:吴老伯和张阿姨是一对失独老人,每逢年节,他们无法像其他家庭的老人一样期待自己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因此孙子成为他们最大的感情寄托。如果剥夺他们探望孙子的权利,无疑会让他们在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痛苦之后再次受到伤害。

张律师指出:对孩子而言,自幼因失去父亲而无法感受到父爱的他,如果能得到祖父母的照顾,会更有利于身心的健康成长。

“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而言,‘隔代探望权’都应该得到理解与尊重。”

需要

在我国,失独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内心的苦楚谁能理解和慰藉?

普遍认为,确认“隔代探望权”是特殊家庭(包括离婚、失独家庭)中祖孙辈的共同需要。这种权利的确认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破裂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祖父母一辈也可以从与孙子女们的交往中得到心理慰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这种权利不仅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同与支持,也应该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应该通过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以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隔代探望权利。

修复

记者完稿前曾再次致电张静雨律师,询问法院判决后的情况。张律师说,到目前为止,两个老人依然没有看到孙子。她表示:“也许,破碎的亲情需要时间慢慢修复……”

(责任编辑:红孩)

Liuzy.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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