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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纪律层面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思考

2016-03-02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财政监督 2016年20期
关键词:党员干部监督工作

●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从纪律层面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思考

●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党员干部能否履好职尽好责,关系着工作效应和工作职能的发挥。怎样从纪律层面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笔者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一、分析表象:五类问题需要深入反思

(一)不敢担当、不敢负责

古语云:“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干部的本职就是要为民干事,敢于担当是党的优良传统。当前,在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形势下,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已经成为某些党员干部的突出问题,有些党员干部甘当“南郭先生”,以规定多、约束多为借口,对推动发展存在畏难情绪,见到难题、遇到矛盾不能主动迎上去,怕担风险、怕丢帽子;有的对新常态下的工作适应比较慢,不学科学理论,不钻研新法律、新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深入基层调研少,创新能力不足,满足现状,存在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现象。

(二)廉而不勤、勤而无效

为官之本在于廉,为政之要在于勤。廉政和勤政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然而,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却把二者对立起来,廉而不勤、勤而无效的现象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一是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不贯彻、不推动、不落实;有的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敷衍搪塞;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做事心不在焉,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二是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少数干部工作重布置、轻落实,有计划、没行动,存在“无过便是功、无怨便是德”的错误思想认识,不想为、不作为、不敢为、搞形式、走过场,期盼“平安着陆”。三是存在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现象,有的干部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不讲实效。四是存在华而不实、眼高手低的现象,少数干部工作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方式简单,存在浮躁之气,工作效果不佳。

(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

当前,有些党员干部权力观发生扭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私器”,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之便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收回扣、拿红包行为,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有时仍然存在;有的干部违反纪律,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有的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人为提高办事门槛,将公权变为“自留地”,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纪律涣散、业绩平庸

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不情愿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的监督,习惯于我行我素;有的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的“生财之道”。少数党员干部甘当“太平官”,安于现状、甘于平庸,工作不在状态,进取意识不强,工作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缺乏创先争优意识。“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时有所闻。

(五)敢踏红线、超越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然而,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收心,无视党纪国法及各种规章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采用“实用主义”,甚至敢踏红线、超越底线,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不能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一致,缺乏应有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在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上,严重违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依法实施,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搞选择性执行,有利就执行、不利就偷工减料或应付,敷衍塞责、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导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二、认识危害:四个方面值得高度警醒

(一)浪费公共资源,降低公共效率

政府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资源,党员干部身负公共事务管理的重任,少数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必然影响整个社会运行效率,造成多方面的资源浪费。

(二)破坏社会公平,影响正常秩序

为了保证市场公平有序和竞争效率的协调统一,国家和政府制定和设立了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规则,用以维护每个利益主体的应有权益,从而保证社会的运行有序和稳定。然而,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一部分人的违法侵权行为得不到制止,另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时间的不平衡,必然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一些地方由于基层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使一些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积成错综复杂的“死结”,严重影响了正常秩序。

(三)破坏发展环境,影响改革发展大局

政府环境是重要的软环境,体现着一个地方的服务意识、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观念淡薄,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不强,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严重破坏了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同时,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公共权力被肢解,影响了经济社会的运行质量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降低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严重影响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四)损害社会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当前,政府公共服务已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非常高的领域,政府公共服务每一个方面都会触动社会和人民群众敏感的神经。一些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久而久之,会给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党员干部行使着国家赋予的权力,在群众眼中,他们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他们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为群众办事,必然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疏远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有些公共利益被挤占、侵蚀,妨碍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挺纪在前:五大举措从严集中发力

(一)从强化教育入手,增强防范力

党员干部身为公职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放松对自身的教育和要求,就有可能误入歧途。要经常咬耳朵、扯袖子,强化学习教育,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党员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记在心上,把“四个坚持”作为始终不渝的信念,使“四个自觉”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自觉要求。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纪律教育的首要位置,让全体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党的“六大纪律”不可逾越的清单,清醒地认识思想行为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存对党章党纪国法的敬畏,自觉维护党规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严肃性,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通过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印在心上,渗透到骨子里,自觉把推动事业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把提高服务质量的各项任务落实在行动上。

(二)从专项整治入手,增强落实力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开展自查自纠,通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制度规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整改。持续开展整治“慵懒散”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拖拉、效率不高,敷衍塞责、相互推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大力开展整治和治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经常性开展作风纪律检查,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引导党员干部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由始至终、以身作则,不忘初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履职尽责、一心为民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

(三)从加强监督入手,增强约束力

加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规范履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从制度安排、监控手段、政策研究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避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建立健全覆盖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努力构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行、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寓监督于服务,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监督,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明确各岗位工作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以监督检查提升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

(四)从查办惩治入手,增强震慑力

查办案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惩治腐败、保持党的纯洁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坚持利剑高悬,坚决查处各种腐败行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及时收集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对出现情节较轻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不姑息、不护短,严格按规章进行处罚;对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追查到底,严厉处罚,力争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坚持正确执纪导向,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乱作为行为区分开来,激励和保护那些开拓创新、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从完善制度入手,增强执行力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内部监督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的职责、内容、程序与方法,实现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行信息化监控手段,将内部监督工作纳入信息化体系建设之中,逐步建立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二是建立社会公众举报接访制度以及案件受理调查制度和落实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加举报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大对履职行为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明确履职尽责的具体标准和规范,便于遵循和操作,增强制度刚性,推进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管理,切实规范干部的行为职责。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考核检查具体量化指标,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大各项制度执行力度,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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