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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谣言的危害与治理研究

2016-03-02毛艳青商丘工学院传媒与现代艺术学院河南商丘476000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治理危害

毛艳青(商丘工学院 传媒与现代艺术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微博谣言的危害与治理研究

毛艳青
(商丘工学院 传媒与现代艺术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摘 要:微博即微博客,是一种新兴的依托互联网的社交工具。谣言是人类传播活动的伴生物,谣言几乎伴随人类发展的整个历程。谣言遇到微博可谓是如虎添翼,这种畸形的信息传播已经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对微博谣言的治理刻不容缓。但治理微博谣言不能单打独斗,要从内部和外部共同着手,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构建微博自我净化系统,另一方面必须加大对微博谣言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微博谣言;危害;治理

一、谣言及微博谣言

传播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活动,传播帮助我们知晓环境、协调关系、传衍社会遗产。美国学者彼得斯告诫世人“交流即意味着冒险。”我们在享受传播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会为传播所扰,其中最令人头痛的是传播有可能出现偏差——即在传播过程中,谣言的出现。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样,有人的地方就有谣言,谣言几乎伴随人类发展的整个历程。刘建明认为谣言是众人无根之言的传播。胡钰认为谣言是对公众感兴趣的未经证明的事件、问题通过非公开或公开渠道传播的解释或说明。笔者认为谣言是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传播,集体参与建构的,非官方性的未经证实的消息。

微博(MicroBlog)是相对于博客(Blog)而言,即微博客。最早给微博下定义的是新媒体研究学者陈永东,他认为微博客是一个社交网络平台,用户主要凭借关注机制相互分享简要的实时信息。在微博上,人们可以平等地发言、评论、关注感兴趣的人或组织。微博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得益于它与生俱来的特性,即便捷性、背对脸的交流方式、碎片化、草根性和多级裂变。

真理和谬误常常比邻而居,微博也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将言论自由推到极致;另一方面微博上发表的消息内容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夹杂着大量的谣言。从日本大地震之后的“抢盐风波”到“金庸三次被死亡”到“新疆艾滋病人滴血事件”,微博已经成为“危”博,成为谣言滋生的温床。

微博谣言属于网络谣言的一种,是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的新生事物,有着特定的文化和时代背景。微博谣言的定义也不是微博和谣言两个定义的简单相加,微博谣言是以微博为传播载体,在微博用户之间经过多级裂变式地传播,未经证实的谣言形态。

二、微博谣言的危害

网络社会中,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一则小小的谣言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可以瞬间传达给数以千万计的用户,危害更大,更加难以控制。

(一)制造社会混乱,引发群众恐慌

谣言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混乱。有些谣言将矛头指向政府,煽动群众情绪,激化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引起更大程度的混乱。社会生活中民生问题是社会大众关心的头等大事,我国现阶段突出的社会矛盾如贫富悬殊、劳资纠纷、征地拆迁诱发的矛盾、数亿的流动人口与社会管理之间的矛盾、部分干部和群众的矛盾几乎都是由民生问题诱发的。民生无小事,看似无关紧要的一件小事对民众的正常生活都是意义非凡、至关重要的。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谣言最能引起民众的紧张、焦虑心理,这种心理和本身早已存在的负面情绪相碰撞,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

(二)混淆公众认知,毁坏个人名誉

1.影响公众判断。一条百余字的信息+千余粉丝=宋丹丹公开致歉+十亿元市值损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被动回应+公众恐慌……这一“逆天”的公式在微博中成立了,这就是发生在2013年1月的“优卡丹”事件。在这一事件中,众多的网友利用民众对该事件缺乏一定的专业认知,出于不同的动机起哄,不遗余力地猛推,欲求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无人负责买单。

2.左右公众行为。如2011年横扫神州,令数亿百姓人心惶惶、盐价飙升20倍的抢盐风波。由于食盐是生活必需品,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不明所以的民众恐慌性地跟风购买,引发部分商贩跟风涨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微博中抢盐的消息迅速扩散,抢盐风波从浙江扩散至湖北、河南等内陆地区。主流媒体、政府部门、相关专家及时出面辟谣,抢盐风波最终平息,人们又纷纷到超市“退盐”。

3.毁坏个人名誉。谣言对个人影响之大在于谣言一旦产生,影响就很难消除,即使得到辟谣,由于刻板作用的影响,谣言在大多数人心中形成的既定印象也难以改变。在微博中,政府官员、知名人士、演艺明星等名人最容易受到谣言中伤,有关名人的谣言总能引发大规模的讨论。面对谣言,个人的尊严、隐私、名誉受到侵害,多数人束手无策、百口莫辩,找不到有效的救济方式,无奈之下只能用“清者自清”宽慰自己。

(三)冲击传统媒体权威性

“快”是媒体永恒的追求,微博凭借着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极大地增强了新闻的即时性,传统媒体不得不和微博“联姻”,希望能够在第一时间报道新闻,争夺信息发布的制高点。在这个合作的关系中,也包含了一些有违传统媒体初衷的不和谐因素——微博中鱼目混珠的虚假消息。

在金庸先生2010年“被死亡”事件中,《中国新闻周刊》的官方微博未加验证的转发,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友表示:“作为国内知名媒体,却做出如此不负责任、不专业的行为实在是有失媒体的职业操守。”

综上,微博谣言的社会危害不容忽视,对微博谣言的治理刻不容缓!

三、微博谣言的治理

事物的发展是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微博谣言的治理也必须从内部、外部共同着手。

(一)构建微博自我净化系统

传播学者陈力丹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多元化的信息平台,虚假的信息发过来,会有人出面辟谣,即便不是有意校正,其他意见也会将其淡化,网络具有一定的自净作用,这种作用比其传播谣言的能力更加强大。

1.政务微博及时更新信息。政务微博是指政府机构或其官员开设的针对公共事务的微博。“桃源网”是我国最早的政务微博,它由湖南省桃源县在2009年下半年开通。接着,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如雨后春笋般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博调动了公众讨论国家大事的热情,政府官方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倾听民意民声,同时,开辟了更加高效的政府发布信息的渠道。

政务微博公信力强。政务微博代表政府机构或职务身份,发布的信息代表了官方的态度,信源的权威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谣言的模糊性。一个政务微博的辟谣信息发布后会带动同系统政务微博的转发,加强辟谣的力度。

政务微博在辟谣时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搪塞、不护短、不隐瞒、不推诿,迅速查清真相,第一时间告知公众。

2.媒体微博慎用话语权。媒体微博在治理微博谣言方面拥有以下优势:首先,覆盖范围广。新闻学教授喻国明讲道:“大多数媒体微博涵盖的公众特征和微博用户的整体特征基本一致,媒体微博对微博用户的综合覆盖率达到50%,这表明在所有机构的微博账号中,媒体微博占据了主导地位。”媒体微博覆盖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所属群体的意见领袖,通过意见领袖的二次转发,辟谣信息能更快、更有效地到达普通用户;其次,用户的回应度高;最后,媒体微博公信力高。媒体微博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在互联网上的分身,其公信力会自然地平移至媒体微博。媒体微博要慎用自身话语权,加强把关,进一步发挥辟谣利器的功能。

3.意见领袖即“大V”善用影响力。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即“大V”,指在腾讯、新浪、网易等多个平台上获得个人认证,具有众多粉丝的微博用户。他们的微博昵称后面都会有一个类似于“V”的图标,网民称其为“大V”。

“大V”拥有数以万计的粉丝,所发出信息的影响力远远大于普通用户。例如,2010年,韩寒在新浪开通微博,发布第一条信息“喂”,引来疯狂关注,一天内评论上万条,转帖近6000次。“大V”是微博辟谣的重要力量。作为“大V”一定要善用自己的影响力,莫当谣言扩音器。

4.微博官方辟谣平台当好谣言过滤器。用户对微博官方辟谣的信任程度仅次于政务微博,是辟谣的重要力量。微博官方辟谣平台的工作人员要在海量的信息中发现谣言、查找出处、搜集证据需要一定的时间,辟谣相对缓慢,这种辟谣方式存在被动性和滞后性,微博官方辟谣平台要努力提高辟谣时效,当好谣言过滤器。

5.自净化系统的第三方力量——民间辟谣组织。民间辟谣是微博自净化系统中重要的第三方力量。“辟谣联盟”是互联网上第一个民间辟谣组织,于2011年5月18日成立,其部分成员为新华社记者,它以“戳穿谣言,为真相服务”为目的,共发表辟谣微博199篇。“谣言粉碎机”是科学网站果壳网的微博账号,果壳网CEO姬十三表示:科普的一个最大的诉求就是反谣言,面对现在网络上层出不穷的谣言,科技工作者应该挺身而出。“谣言粉碎机”的组成成员大多有国外留学经历和较高的学历,涵盖生物、物理、数学、电子、植物等领域。民间专业辟谣微博为网民提供了一个非官方的平台,弥补了纯官方信息的缺陷。

(二)提高微博准入门槛,提高网民素养

对微博谣言的治理归根结底要从用户素养入手,微博用户身兼传播者和受众双重角色,如果每一个微博用户都具备较高的信息生产、选择、加工和利用的能力,谣言便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无立足之地了。

1.提高微博准入门槛。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的微博都于2012年3月16日以“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方式实行实名制,但是实名制已经不能完全有效地治理微博谣言,利用技术手段不用身份证申请微博、盗取他人身份申请微博账号、盗取他人账号等现象普遍存在,所以要加入新的条款提高微博准入门槛。

2.提高网民的信息判断能力。信息能力指收集、判断、表现、处理、创造、发布与传递信息的能力及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网民可以通过出处鉴别真伪,辨别是转发微博还是原微博,要警惕带有煽动性语言的微博,另外,突发事件后,非官方渠道传播的信息通常是假消息。

3.增强责任感,消除“看客心理”。很多微博用户包括某些“大V”在微博中传播信息是基于一种“看客心理”,很少或根本不考虑信息的真实性,发布一些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的信息博取受众注意,为谣言的进一步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微博用户要规范自身的行为,不信谣,不传谣。

(三)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谣言止于公开。很多情况下,谣言的产生源于权威部门的沉默,别有用心者趁虚而入,迅速地填补信息真空,在首因效应的作用下,虚假信息先入为主地取信于公众。所以,政府部门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至关重要。

政府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权威、完整、准确的信息,让公众充分、全面地了解相关信息,抢占社会舆论的高地,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的生存空间。

政府的情况通报和澄清文本是用来消除信息的模糊性和人们的恐慌心理,遏制谣言滋生的,因此政府发布的文本要提高解释力,保证事实的完整性。

转变沟通姿态,实现从“俯视”到“平视”的转变。在微博时代,政府不可能是仅有的正确意见的表达者,发布信息时,不能再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瞰民众,必须放下身段倾听民意民声。

(四)完善互联网立法,加大惩处力度

谣言止于真相,更止于法律。治理网络谣言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支持。通过法律手段惩治造谣、传谣者,增加其造谣、传谣成本是治理谣言的必要措施。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对传播谣言的惩处办法。

尹鸿教授分析到,“目前,我国法治建设还不完善,尤其是针对互联网管理的,这给造谣者以可乘之机”,打击网络传谣造谣,要用“看得见”的正义取信于公众,走法制道路。如明确微博谣言的定性与惩处;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微博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将言论自由推到极致;另一方面微博上发表的消息内容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夹杂着大量的谣言。微博谣言这种畸形的传播形态对个人和社会的破坏力极大。这是一个谣言最容易产生的时代,这是一个谣言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传播的时代。辨识、揭穿、阻挡谣言已经不单单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全民的、全社会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M].何道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23-125.

[2] 刘建明.舆论传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162-165.

[3] 胡钰.大众传播效果[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87-89.

[4] 晋雅芳,赵新乐.《2011-2012年媒体微博运维白皮书》[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2-04.

作者简介:毛艳青(1982—),女,河南开封人,讲师,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3-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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