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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施公民教育的经验与思考
——以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为例

2016-03-02张莉莉

现代教育 2016年9期
关键词:公民学校教育

■张莉莉



小学实施公民教育的经验与思考
——以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为例

■张莉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同时也明确了当代及未来中国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什么。那就是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体系下,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基础教育是以培育国家“合格公民”为使命的。我国中小学多年来的办学思想及其课程设计缺乏鲜明的“公民意识”,其教育成效往往是被打了折扣的,“公民教育”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了。公民教育是造就合格公民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将潜在的公民培养成合格的公民或理想的公民,使得青少年能够成为承担起公民职责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由这个法律概念,可以知道学校正在培养着的对象就是国家的公民,因为公民无年龄大小之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校的公民教育其实就是“为了公民的教育”。

一、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实施公民教育的思路

公民教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级层次或类型。一是“有关公民的教育”。这类公民教育将重点放在如何做公民的知识性学习上,强调对国家历史、政体结构和政治生活过程的理解。二是“通过公民的教育”,主要是指让学生通过学会如何做公民的行动,也即通过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活动来获得公民教育。这种学习不仅有助于所学的知识性内容的强化,而且有利于学生公民行为的养成。三是“为了公民的教育”。这类公民教育除了包含上两类层次的公民教育涵义之外,还十分注重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学生的公民角色意识。相对而言,“有关公民的教育”通常是借助每周数小时的班级授课方式来进行的,较其他两种层次或类型的公民教育来说更易实施,有利于学生对公民知识的高效率的掌握,但这种在课堂上集中进行的模式也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即难以提高知识之外的公民所需的其他素质,诸如公民的态度、性向和参与精神等。这就要求“有关公民的教育”应当由大量“通过公民的教育”来补充和完善,使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学会做公民,形成全面的公民素质、公民意识和经验。有了这两个层次或类型的教育,很自然就过渡上升到第三个层次或类型的教育,即“为了公民的教育”,并且在这里,我们更多地是把“为了公民的教育”看作是整个教育活动的目的,而把前两种层次或类型则更多看成是活动的方法或手段。

基于上述统一的认识,学校有了开展公民教育的实践思路。第一,“有关公民的教育”,主要是通过挖掘现行的各科教材中能够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资源,进行知识性教育。老师们发现各科教材都有涉及公民教育的内容,只是有的涉及得多一点,有的涉及得少一点;有的内容深一点,有的内容浅一点;有的直接以公民教育为基本主题,有的隐含着公民教育的内容。第二,“通过公民的教育”,主要是让学生深入到社会、社区中,围绕与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组织学生开展走向社会、调查分析、研究问题等活动,通过学会如何做公民的行动来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以上两种教育形式的交互和重复进行,达到“为了公民的教育”,并再次强化学生的公民角色意识。

二、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实施公民教育的做法

(一)“有关公民的教育”——挖掘各科教材,注重课堂教学

现行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材,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德育课教材,里面蕴含了很多和公民教育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内容。以2011版德育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内容为例,《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50条课程内容中,直接体现公民教育内容的有25条,占比50%。语文教材中也含有较多的公民教育内容。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与内容》第一条便提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不仅品德、语文教材蕴含了大量的公民教育因素,在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等各科教材中都有可利用的公民教育内容,只是有些公民教育因素是隐性存在的。学校教师要注重发现和挖掘,利用各科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

(二)“通过公民的教育”——“学校和社区联动,行动见证成长”

学校要求各实验班以班级为单位,以“学校和社区联动,行动见证成长”为总主题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与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组织学生开展走向社会、调查分析、研究问题等活动。研究的必须是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也就是本地本社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实际问题,以及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有关政策法规。主要步骤如下:第一,观察社区中存在的公共问题及相关的公共政策;第二,由学生讨论确定班级合作研究的问题;第三,分工合作,收集所要研究问题的有关资料;第四,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第五,报告方案,展示成果,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开展听证活动,将行动方案提交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第六,总结(反思)活动过程。帮助学生认识:关注社会应该从身边的日常小事做起,逐步增加小公民意识,关注社区的公共问题,了解相关的公共政策,以自己小公民的角色立足社会,体验生活。通过他们实践的过程,传播公民知识,培育公民意识,张扬公民权利,呼唤公民责任。

各班级接到活动任务后,迅速组织学生深入各个社区,探讨公共问题,思考个人研究的想法,并集体开展选题的筛选与重组,形成研究的专题,设计研究方案并展开研究。

(三)“为了公民的教育”——两种类型公民教育的交互与强化

通过“有关公民的教育”——挖掘各科教材,注重课堂教学和“通过公民的教育”——“学校和社区联动,行动见证成长”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以及这两种类型的教育在交互和重复运用中相互补充,不断完善,学生在知识与理解、技能与态度、价值与性向等各个方面得到培养,使学生在未来的成人生活中能够真正行使公民的职责。

三、学校实施公民教育的思考

(一)公民教育目标的确定与细化要可行

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或塑造合格的社会公民,但如果以此作为公民教育的实施目标,无疑存在着泛化和不可操作性。在民主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国情决定下,公民教育的具体目标和侧重点应是有所不同的,但不管最终确定的目标是什么,这个目标应该是大众化的,是人人稍加学习即可掌握、都可做到的。从我国道德教育的层次上来讲,培养公民是下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上限。我们可以期望把所有生于斯、长于斯的国民都培养成为合格公民,但无法奢望在现阶段条件下把所有国民都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它应是一个导向作用,但不是作为具体教育目标。在设计公民教育目标时还存在一个细化问题,即针对个体成长过程中不同的个性心理特征设计不同的教育内容,即使是同一时期,在各个层次环境中也应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二)公民教育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对本国优秀传统的继承

一般来说,公民教育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任何公民社会的国家和民族都适用的,如独立自由的人格、诚实守信的品德、团结合作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等;而另一部分则属于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所特有的,如中华民族的尊老爱幼、勤劳朴实、吃苦耐劳等。这些特有的精神和传统支撑着各民族的文化之根。丢了这个根,国家和人民就会迷失方向,难以得到别国的承认和尊敬,难以永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时,对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宣讲,也有助于确立民族自信心与自主、自我的民族意识,培养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维护和忠诚,培养顾全大局、奋斗不息的国民精神。在当前人类普遍存在精神信仰危机的时代,加强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培养独特的民族性格,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当然,弘扬包括国民精神在内的固有文化传统,并不意味着民族主义,而意味着在此基础上站在世界公民的角度支配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富有宽广的胸襟和国际化的视野。这二者不仅不矛盾,并且相互促进。

(三)以公民教育促进创造性人才的培养

人才是国家最宝贵的资源,创造型人才的培养直接关系到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和国家的发展。一般认为,创造性才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一定的内外部环境,即独立自由的人格和独立自由人格所需的民主平等的社会环境。民主的社会环境、独立的主体性人格是产生人才的重要基础之一,进而也是一个民族保持活力的条件之一。纵观人类历史,政治上相对比较自由、人民公民意识强烈的时代正是人类思想文化繁荣、各类人才辈出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个人有较大的自由空间去思考、去实践,从而发展出丰满的个性和富有创造性的思维。因此,应注重培育完善的公民意识,使公民具备独立民主、自尊自信的特征,具有大胆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从而为创造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有效的内、外部环境。

(四)创设有公民社会特质的校园生活

进行公民教育,一定要从校长到教师都有公民意识的自觉。只有造就一个有公民社会特质的校园生活,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培养公民。在校园生活中,校长、教师与学生都应作为公民存在,大家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讲制度、讲权利的平等、讲义务的分担、讲积极理性的公共生活的参与、讲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相互包容,生成自主自律、平等互利、民主参与、开放沟通、自由创造和有较高公共精神的公民文化,用学校这个局部社会的民主化发展推动这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另外,学校的公共生活是学生理解社会,掌握适应社会、解决社会问题能力的桥梁。从内容看,学校公共生活包括公益活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冲突解决、公共文体活动、公共舆论、典礼集会和学生社团活动等。学校通过这些活动对学生进行公共生活教育。同时,学校也要经常关注现实社会中的公共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并尽可能了解政府是如何处理这些公共问题的。重建学校公共生活,意味着必须改变传统的说教、灌输的教育方式,而将认知、情意与行为目标统一起来,将参与公共生活的技能培养放在重要地位,通过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践活动,培育小学生参与、解决公共问题的品德与技能,促进其人生智慧的生成。

[1] 钟启泉.公民教育与社会和谐[J].上海教育科研,2010,(7).

[2] 龚群.公民与公民教育[N].光明日报,2013—12—07.

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江苏宿迁 238000)(责任编辑:孙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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