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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童子法》中看王筠写作教学思想

2016-03-02耿红卫刘宁

学语文 2016年6期
关键词:童子文章作文

□耿红卫 刘宁

从《教童子法》中看王筠写作教学思想

□耿红卫 刘宁

王筠是清代杰出的文字学家,具有革新精神的教育家,其《教童子法》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写作教学思想。他结合自身多年蒙学写作教学经验,秉承“学生是人”这一核心理念,从尊重学生个性、心理、年龄特征以及写作的规律出发,提出快乐写作、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的写作教学原则,以及“先放后收”、“涵养诱掖”、从模仿中创新、“以圈为主”、重视口头作文的写作教学主张。这些写作教学思想涉及到写作教学中的根本问题,对我们当前的作文教学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去深究探讨,学习借鉴。

王筠;教童子法;写作教学

纵观我国古代的语文教育史,我们可以发现在科举大行其道的时代,读书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学作文,学写文章。写作作为识字、写字、阅读等学习形式的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历来受到古代读书人的重视,许多读书人都将其看做是生活当中的头等大事。三国时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尝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是把文章的写作抬高到了极致。隋唐以后,随着科举制的兴起,人们对文章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正所谓“一篇文章定终身”。[1]由此,写作教学也就成了古代蒙童教育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王筠作为清代杰出的文字学家和具有革新精神的教育家,也非常注重蒙童的写作教学。他在自己的蒙童教育论著《教童子法》中,系统而详细的论述了写作教学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并针对当时写作教学的状况提出了许多大有裨益的观点和主张,这对于提高当时蒙童教学质量有着进步意义,同时也对我们今天的写作教学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写作教学的原则

王筠生活在十七世纪末到十八世纪中期,这一时期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科举制度和八股取士是当时统治者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教师为了能够让“子弟为鼎甲”,登科入士,用“夏楚”二物逼蒙童苦学,根据科举的要求用八股时文来限制蒙童的写作思维,把蒙童看成可以任意驱使的猪狗。这种写作教学思想受到了王筠强烈的反对和抨击,他认为“学生是人,不是猪狗”、“教弟子如植木”,认为教师对蒙童的教育不可压制他们的天性,要尊重他们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生理发展规律,主张快乐写作、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的写作教学原则。

(一)人皆寻乐,谁肯寻苦

在王筠生活的时代,蒙学教育早已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蒙学教育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是围绕着科举功名而展开。因此蒙童在入学不久之后,蒙师便要教蒙童们学习八股文的写作,使其全副力量围绕科举苦读苦写苦练,耗神劳心,没有一点乐趣驱使学生,要尊重他们的天性和人格,正如他在《教童子法》中所倡导的“人皆寻乐,谁肯寻苦?读书虽不如嬉戏乐,然书中得有乐趣,亦相从矣。”因此,在写作教学中,王筠认为蒙童在初学作文时,教师要做到“以放为主,越多越好”、“涵养诱掖,待其自化”、“少改易之,以圈为主”等,帮助学生找到写作的乐趣,让学生认识到写作是为了表达自己,是与人交流,而不是仅仅作为博得功名的一个工具。王筠所主张的 “快乐写作”教学原则,从“学生是人”这一根本认识出发,重视学生在写作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调学生的独特生活体验、情感、思维、个性等在写作中的重要性,可谓是对当时唯科举是图的写作教学一个有力的反击和矫正,就是放到今天的写作教学中,也是难能可贵的。

(二)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

我国最早的教育教学论著《学记》中提到过一组著名的教学原则——豫时孙摩,其中“孙”即“不陵节而施之谓孙”,意思是说教学要能够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以及接受水平来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要秉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否则,可能会出现“杂乱而不孙”的后果,使得教学陷入混乱而难以获得应有的效果。这也是王筠在《教童子法》中所反对的。“识字时,专心致志于识字,不要打算读经;读经时,专心致志于读经,不要打算作文。”如果瞻前顾后,不循序渐进,势必要“欲其双美,反致两伤矣。”他主张作文教学内容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写作教学应该先从比较简单的属对开始,“读书一两年,即教以属对。初两字,三四月后三字,渐而加至四字,再至五字,便成一句诗矣。”同时在属对教学的基础上进行相对较难的作诗教学,最后才开始学习写文章。这对当时一些塾师在蒙童刚入学不久,就教其学做时文八股和排律的不当做法给予了纠正。学童只有到达一定年龄后,心智才能不断成熟,视野和见识不断开阔,才能为他们正常的读书作文奠定一定的生理基础。同时,蒙童通过对属对、作诗进行充分训练,能够掌握四声、虚实、韵部、双声叠韵等一些文言知识和一定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从而为学习写文章创造良好的知识和技能背景。而不是 “忽然十余岁,便使之作文,岂有生而知作文者乎?”这是那些庸师们把蒙童看成了“天才”,违背了知识增长的内在逻辑顺序,也容易让学生对写作产生畏难情绪。学有渐次,书分缓急,王筠能从蒙童身心发展和写作生发的规律来探讨写作教学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规律是有新意的,同样也值得我们今天学习。

(三)夫子教人,各因其材

王筠主张把每一位学生都看成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在写作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教法,而不是一刀切。正如《墨子》中所言“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教师根据学生的“深、浅、益、尊”来因材施教。因此,王筠提出“才高者十六岁可以学文,钝者二十岁不晚。”才能高的人,在属对、作诗训练的基础上十六岁时就可以学写文章了,而愚钝的学生在二十岁开始也不晚。对于笨拙执拗之弟子,教师还要“多方以诱之”,使其能够得其机之所在。正所谓“夫子教人,各因其材”,从而达到“其大本,可为栋梁,即其小枝,亦可为小器具”的教学效果,使得每位学生都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写作教学的内容与方法

王筠所处的明清时期,正是以八股取士的鼎盛之时,一篇文章好坏有时就可以决定一名学子的命运,决定着他是否可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因而,当时的很多蒙师对蒙童的教育都是围绕着科举考试而进行,主要让学生学习 “四书五经”和八股时文的写作。并且大部分的蒙师都不注重教育方式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一味地让蒙童去死记硬背,呆板模仿,把学生当做知识的容器,忽视他们是具有独特个性和鲜活生命力的人,不注重发挥他们自身因素在作文写作中作用,最终使得许多学生成了 “废材”、“弃材”。王筠针对这种呆板的程式化的作文教学模式给予批评,并提出了“先放后收”、“涵养诱掖”、从模仿中创新、“以圈为主”、重视口头作文的写作教学主张。

(一)放之如野马,不受羁绊

王筠认为写作之初,教师帮助学生消除对为文作诗的畏惧心理,要鼓励他们大胆尝试,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样写就怎么写,把写作的主动性交给他们,切不可一开始就用音律、谋篇、辞藻等来限制他们的思路。他主张“作诗文必须放。放之如野马,踶跳咆嗥,不受羁绊,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此时加以衔辔,其俯首乐从。”王筠在这里以“野马驯化”作喻,形象地提出了作文教学中“先放后收”的教学主张。

所谓“放”,意味着不加约束,蒙童在写作之初教师要鼓励他们驰骋自己的思维,挥洒自己的弊端,直抒胸臆,畅所欲言,张扬个性,打消他们对作文的畏难心理。而对于写作内容则要求“以写书为主,不许说空话”,写出真情实感,“自道其所得”,不讲空话、套话、现成话。而“收”,就是在蒙童懂得一定的文法知识后,给学生“加以衔辔”,引导其学习作文的规律和技法,用规范的文体来作文,最终达到精炼严谨的作文要求。“收”对于蒙童来说,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过程,是“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的必然结果,是蒙童由不主动到主动,不自觉到自觉的发展趋势,而非外加之力。

王筠并不是提出“先放后收”作文教学法的第一人。宋代诗人谢枋得《文章轨范》写道:“凡学文,初要胆大,终要小心——由粗入细,由俗入雅,由繁入简,由豪荡入纯粹。”大文豪苏轼在其《与侄简书》中也写道“凡文字,少小时须令气象峥嵘,彩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人在年少的时候,作文多意气风发,放浪形骸,不拘一格,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才华,不断尝试文章的各种写法,使文章看上去绚烂多彩。但随着年龄增长,阅历丰富了,文章技法也娴熟了,文风则往往会由“放”转为“收”,即所谓洗尽铅华,回归本真。正如《教童子法》中所举诸城王木舟先生的例子,“十四岁入学,文千余字;十八岁乡魁第四,文七百字;四十岁元,文不足六百字矣。此放极必收之验也。”

(二)涵养诱掖,待其自化

文章的写作,属于蒙童学习的高级阶段,对他们的知识储备、思想情感、思维发展、语言表达等方面有着极高的要求。王筠通过自己的语文教学实践,认识到蒙童如果想要写出比较出彩的文章,不仅需要教师给予正确的引导,也需要学生不断地涵养自身素质,煅造自身知行素养方面的硬功夫。而“涵养诱掖,待其自化”,就是王筠针对上述情形,对写作教学中的师生双方所提出的要求。

王筠在《教童子法》中写道:“且弟子将脱换时,其文必变而不佳,此时必不可督责之,但涵养诱掖,待其自化,则文境必大进。”意思是说蒙童的写作在从“放”到“收”的“脱换”过程中,他的文章必然会变得不好,这时蒙师一定不要督促责骂学生,只需要给他们以正确的点拨、引领、指导,等他们自己化育,到时文章境界必然脱胎换骨,大有长进;并以“蚕”作喻,“其初一卵而已,渐而有首有身,蠕蠕然动,此时胜于卵也;至于作茧而蛹,又复块然,此时不如蚕也;徐俟其化而为蛾,则成矣。”

同时,王筠也针对当时的庸师、父兄们,“督责以时文、排律”而不早教学生古文的世风进行了大胆的批评。王筠指出“佳弟子多有说不出口底苦”,蒙童的老师、父兄,对他们的教育大都是围绕着八股文这根“指挥棒”转,以至于他们在功成名就之后,向君上陈述奏进时,“奏事不能达其所见,”只能按照八股文的写法,不能很好地去表达自己的看法;等到和众人一起宴游赋诗时,只能做一些“排律嗫嚅之词”,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情感;更有甚者,“不知诗、经文,或作赋,或作四六,皆才人之笔,而以为文体不正。”

学生作为作文写作的主体,要想写出流光溢彩的文章,除了有老师的正确指导外,还要自己能够融会贯通,深刻理会。如王阳明所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者,自一了百了。不然,亦点化许多不得。”[2]意思是说学生做学问需要教师的启发诱导,引领点拨,但更为重要的是学生自身要能在教师指导的基础上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学生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培养自身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发现真理的能力,才可以“一了百了”,无须事事都要老师“点化”,而实际上教师也不可能事事都点化学生,给以指导。这和王筠所说的“涵养诱掖,待其自化”,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拾人牙慧,学时文皮毛

古人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来把握汉语言的规律和技巧。多读多练多写的开始,就是一种模仿,习字时需要临摹名家,作诗文亦要模仿名家。而且,小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在其开始学习写作之初,有一范式供其模仿,对习得诗文的章法,可有事半功倍之效。王筠作为清代有名的文字学家和教育家,当然也认识到模仿在学生写作中所起到的重大作用,他在其著作《教童子法》中写道:“初学文者,大题当读小名家,……小题则必读大家,省了诸般丑态,又不可用此法也。”王筠认为模仿就要注意挑选于己有益的名家,挑选科学的选本,认为此理与习字同。挑选模仿的文选时,王筠指出应选泾谓分明之本。好的模仿范本可以让学生从中受益匪浅,“虽不能学,然亦必无肤泛语矣。”

但模仿最重要的是能推陈出新,要从“无我”走向“有我”,在模仿借鉴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东西,不能只是拾人牙慧,学人皮毛。范式只是一种规矩和模式,并不意味着模式化。王筠在《教童子法》中举例说,泰安的赵仁甫和济宁知州徐树人刊印时文以备学子宗法,泰安人以其为式,“以致数十年无捷南宫者。”这个刊本都是成宏体,成宏体“文无支蔓,规矩易见”,赵、徐二人本想“使弟子知题有种族,即各有作法,不致临时惶恐。”然乡中弟子习此,竟数十年无一人能科举得意。“得规矩而失其巧,”“可谓痴绝。”王筠说:“规矩者,巧之所从出也。”提供范式作为规矩,“欲其穷思毕精,驰骋于规矩之中,非欲其憔悴枯槁,窘束于规矩之中也。”蒙童读书作文应能从规矩中学,亦要从规矩中出巧,推陈出新,不能为范式所累,即要从模仿中学习、从模仿中创新。

(四)少改易之,以圈为主

王筠作为清代杰出的文字学家和具有革新精神的教育家,他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对蒙童进行“传道、授业、解惑”,也要关注蒙童人格、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王筠在《教童子法》一书中阐述作文教学理念时,提出“少改易之,以圈为主”的观点,他认为对蒙童作文的批改,要以鼓励为主,即尽可能保留学生所写文字,以鼓励性的评价来激起学生对文章写作的兴趣,提升他们在这方面的自信心。王筠的这一教学理念充分考虑到了蒙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心理诉求,打消了蒙童初学作文的畏惧心态,尊重学生的写作成果,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同时,也可谓是对当时一些贻误学生的“无知之师”从侧面提出了严厉批判,这些“庸师”只会“执夏楚而命之”,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学生, 使学生写作的积极性和兴趣受挫,逐渐使得学生丧失了写作中应有的思考和锐气,只会写一些在科举考试中才会用到的八股文,最终培养出来的大都是“弃才”和“废才”。

(五)讲说思维,令有条贯

口头作文训练,是王筠作文教学理念中又一独到之处。“拟题目若干道,贴于书签上,贮之于筒,每日食后,拈十签,讲说思维,令有条贯,逮作文时,遂可不劳余力。”[3]王筠认为口头作文既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使其表达具有条理性,同时也可为学生的写作积累素材和思路,是提高学生写作水平一种有益的尝试。

王筠针对当时写作教学中唯科举是从、呆板模式化的现状,结合自身多年蒙学写作教学经验,立足“学生是人”这一教学理念,在《教童子法》中提出了自己的写作教学主张。他从尊重学生个性、心理、年龄特征以及写作的规律出发,提出快乐写作、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的写作教学原则,还总结出 “先放后收”、“涵养诱掖”、从模仿中创新、“以圈为主”、重视口头作文的教学主张。这为当时的写作教学如何摆脱科举的束缚、走上科学健康的道路做了有益尝试,同时也为我们当今的写作教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1]贺晓刚:《论新课程背景下作文教学若干课型》,《中学语文》2010年第7期。

[2]肖旻:《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初探》,《船山学刊》2006年第1期。

[3]侯春梅:《王筠〈教童子法〉与语文教育实践研究》,《河南大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作者单位:耿红卫,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刘宁,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教育系)

[责编 夏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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