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思考
2016-03-01余洁
余 洁
(乌鲁木齐市文物局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思考
余洁
(乌鲁木齐市文物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保护和利用好一个城市的文化遗产不仅是延续这个城市自身个性和特点的关键,也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文化战略。本文以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为例,旨在分析乌鲁木齐文化遗产现状及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有关乌鲁木齐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于保护城市文化特色的保护思路,即要重视东西交融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遗产“多样性”特点的保护;特别是要保护传承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维护城市的历史文脉。
乌鲁木齐 文化遗产 保护 思考
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保护和利用好一个城市的文化遗产不仅是延续这个城市自身个性和特点的关键,也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文化战略。一个城市的文化遗产能否保护、利用好,其关键不在于保护利用方法的艺术性、科学性有多高,而在于保护的目的和原则,即保护的理念、指导思想是否正确,是否切实着眼于促进城市特色的保持和发展。本文旨在立足对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通过现状分析,明确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特点,提出在文化遗产保护要重视对城市文化特色的保护和传承的发展思路。[1]
一、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乌鲁木齐所处地域具有地理优势,是沟通天山南北的交通要冲,历史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辖区内共已知不可移动文物288处,其中:古遗址37处,古墓葬161处,古建筑10处,岩画15处, 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5处。[2]
这些文化遗产中,古墓葬、古遗址年代较早,多属于战国至汉代的遗存,主要分布于乌鲁木齐以南的达坂城、乌鲁木齐县一带,博格达山、南山山前地带。古建筑多建于清代以后,集中分布在市区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大致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多为苏式建筑或仿苏建筑,主要分布在天山区、沙区等老城区。
二、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特点
乌鲁木齐自古便是个多民族聚居,融合发展的城市,其保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生活和生长在这个城市的各族人民共同创作的,受新疆历史、地缘、民族习惯和地理特征等因素影响,具有独特的特色,主要表现为近现代性、多元文化融合性(民族特色)和多样性。
一是近现代性。乌鲁木齐市内的文化遗产,特别是古建筑,如文庙、文昌阁、陕西大寺等,大多始建于晚清民国时期。建国后,乌鲁木齐作为新疆首府,文化遗产多集中于市政设施建设和大型现代工业厂房,如“八楼”昆仑宾馆、新疆人民剧场、乌拉泊水电站、七一棉纺厂等等。还有一些反映革命史内容的革命纪念建筑。这些遗产无论从建筑年代、建筑风格工艺,还是从功能用途、价值意义等,都表现出鲜明的近现代性。[3]
二是多元文化融合性。乌鲁木齐是古丝绸之路北道必经之地,自古至今,就是连接西域与中原、沟通中亚地区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的门户,是多元文化交融汇聚之地。东西交融、中西合璧的多元文化表现在文化遗产中尤为突出。如汗腾格里清真寺,其建筑形式不仅具有中亚、中东等国家的伊斯兰建筑风格,还受到维吾尔民族风格影响,具有新疆本地多元文化特色。
三是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遗产类别多样,既有乌拉泊古城等反映乌鲁木齐城市变迁的古遗址,也有乌鲁木齐文庙等凝聚多元文化的古建筑;还有乌拉泊水电站等折射出乌鲁木齐近代城市建设发展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另一方面,文物建筑风格功能多样。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例,乌鲁木齐的近现代史迹建筑涉及了宗教、工业、金融、水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诸多领域。这些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涵盖了乌鲁木齐城市发展的各个重要历史阶段。
三、乌鲁木齐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思路
乌鲁木齐城市文化遗产东西交融,类型多样,有的还是城市的“历史坐标点”。在文化遗产保护中,要重视保护好这些遗产的特色特性,从而在使人们感受文化遗产魅力的同时,激发对这座城市的热爱、认同和归属。
一是重视东西交融的文化遗产的保护。这里所说的东西交融的文化遗产主要是古建筑中融合了汉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特色的清真寺建筑,如陕西大寺、老坊寺等;以及具有苏式风格建筑特色的近现代历史建筑,如新疆人民剧场、新疆省银行旧址等。这些建筑的保护应围绕保护其多元文化特点开展,使人们通过这些文化遗产认识到乌鲁木齐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包容、开放的城市。
二是加强“多样性”特点的保护。文化遗产的魅力就在于它类型多样,底蕴丰富。乌鲁木齐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功能、不同年代的文化遗产,表现出来的不同形式和内涵,不仅给人们带来多样化的感受,同时也给乌鲁木齐这座城市增添了独特性和多样性,丰富了城市文化。因此,在文物保护中要重视对这些多样性特点的保护和展现,如根据古遗址、文物建筑的不同类型特点打造不同的文物旅游线路,充分展现遗产多样性。[4]
三是重视保存利用好城市的“历史坐标点”,维护城市的历史文脉。乌鲁木齐文化遗产中,有反映人类早期活动柴窝堡细石器遗址;有反映乌鲁木齐城市变迁的乌拉泊古城、巩宁城;还有已经成为乌鲁木齐城市坐标的红山塔。这些文化遗产是乌鲁木齐城市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的历史坐标点,更是城市文脉的载体,代表了城市文化的连续性。对这些遗产的保护重要在于发掘、研究、展示其历史价值,使人们通过走近这些遗产感受的城市的生命和发展。
四是重视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乌鲁木齐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乌鲁木齐的历史文化是各民族群众共同创造的。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尊重,也是对乌鲁木齐城市地域文化特色的展现。乌鲁木齐文化遗产的民族特色突出,不只有反映伊斯兰文化的清真寺建筑,还有反映游牧民族生活的石刻岩画等里是遗存。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保护其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传承,使其在形成民族认同,国家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04)
[2]单霁翔.关注新型文化遗产——文化线路遗产的保护[J].中国名城.2009,(05)
[3]贾秀慧.晚清民国时期乌鲁木齐城市近代化论述[J].西域研究,2007,(02).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乌鲁木齐地区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