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旧王朝税收制度对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启示
2016-03-01王青青
王青青
法国旧王朝税收制度对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启示
王青青
摘要:托克维尔在所著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详细地阐述了法国大革命的起因,王权专制下各阶层的相互分离是大革命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当时的法国社会与现今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社会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文章试从法国旧王朝的税收制度,浅谈对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启示。在构建和谐社会时我们必须建立平等的税收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注重公平正义,促进阶层之间和谐共处,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关键词:旧制度与大革命;阶层分离;和谐社会
法国大革命,是1789年在法国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君主制封建制度在三年内土崩瓦解。专制王权下税收的不平等,导致的各阶层相互分离、对立是大革命爆发的重要原因,这启示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必须注重税收平等、贫富差距,统筹城乡、区域社会发展,促进阶层和谐共处。
一、税收不平等,引发阶层对立
著名学者高毅先生在《<旧制度与大革命>探析(上)》中认为,“《旧制度与大革命》中的‘旧制度’主要指的是1789年大革命前法国一种存在了两三百年的号称‘绝对君主制’的政治体制。所谓‘绝对君主制’,是一种类似于秦始皇废分封设郡县的中央集权制度,它兴起于15世纪末的西欧各国,并在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1643-1715)达到了巅峰形态。”
法国王朝政府实施的这种中央集权化的“绝对君主制”,剥夺了大部分地方贵族行政管理权的同时又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它将全体社会成员划分为教士、骑士和平民三个阶层。这其中,王朝出于对交出政权的贵族阶层的“补偿”,贵族享有免税权和其他封建权利。因此,实质上这种三等级划分制就是特权等级和无特权等级的划分:第一、第二等级属于特权等级,他们仅占人口的不足2%,但享受的特权除了各种残留的封建特权之外,还包括拥有大规模地产而不用缴纳财产税以及国家高官显爵的垄断权等等,剥削压迫着其余占人口98%以上的广大无特权的平民。
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我敢断言:自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导致国家长期混乱、国民疲惫不堪而允许国王不经国民同意就创征普遍税之日起,自贵族以自己享有免税权为条件而卑鄙地任由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之日起,就播下了困扰旧王朝后期生命而致其骤然死亡的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种子。” 国王的肆意征税,各阶层捐税程度的严重不平等早已为日后的社会祸乱埋下了伏笔,引发了法国旧社会阶层间的互相对立和仇恨,阶层间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了旧王朝的倾覆。
国王第一次自行决定收取捐税时,为避免来自当时仍是王权对手的贵族阶层的反对,保证其利益,国王选择了军役税,一种贵族享有免税权的捐税。贵族无偿服兵役的义务,享有免交军役税的特权,军役税只向平民征收。从15世纪一直到法国大革命,国家开支迅速增长,免税特权也随之不断增长。从查理七世到路易十六,军役税从120万里佛增加到了8000万里佛,免军役税的情形也不断增加。
但贵族的免税并不意味着税收总量的减少,为了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政府极力加大直接税的征收力度,税额每年都在增加,而纳税人事先却毫不知情,农民甚至前一年根本无法知道下一年应付多少,“军役税和许多附带的捐税总额以及摊派给各行省的数额,每年均由御前会议秘密决定。如此这般,军役税逐年增长,而人们事先根本无法得到任何消息。” 对于税收的决定,国王可以绕过三级会议,由遵从国王意愿的御前会议直接决定,这种肆意妄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与旧中国封建皇帝并无两异。沉重的税收负担和阶层的不平等差遇令人窒息,民众迫切呼吁要求变革,但这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第一第二等级享受免税特权,且拥有政治话语权,至少可以评论国王的政策;第三等级沉沦于严重的税收之中,却没有发言和反抗的权利。
同时,国王不想接受来自他人的指手画脚,始终在避免三级会议的召开。从1614年到路易十六时期,在这三级会议暂停的175年时间里,民众的政治自由被残忍剥夺,投诉无门,承担着国王骄奢淫逸生活的成本,忍受着各种名目的征税,终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的生活最不可保障,但却承受着最大的重担。这些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导致阶层仇恨日益加深,一个王朝即将倾覆时,苛捐杂税的名目总是繁多,人民的积怨一旦有个触发点,必然爆发激烈的社会革命,要求摆脱长久以来背负的沉重枷锁。
二、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启示
法国王朝政府始终漠视人民的诉求,社会政策不公平合理,民众话语权被残酷切断。这启示现今我们的政府应注重税收平等,稳定社会阶层,建立并维护平等与公正的良好社会秩序,消弥因利益分殊导致的社会断裂,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注重税收制度平等,统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我国今日的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经济发展带来的是一些人的富裕,但更多人仍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近些年来各种“仇富”心理、“仇富”现象都说明了社会分层问题的严重性。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过去强调的“发展就是硬道理”,实际上过于夸大了发展的作用,我们忽略了它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并且缺乏对这些问题的预警和处理。
我国的社会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应重税收平等,加大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并加快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决不能把一部分人的发展建立在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基础上,而是充分发挥公共权力的职能和作用,加大各阶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良性互动,在保证效率的同时,确保公正、公平和正义。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更应该重视对阶层关系的宏观调控和全面统筹,合理地规范和调节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实现阶层间的和谐共进。注重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力度,实现共同富裕,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增强人民幸福感,促进社会稳定。
(二)让各阶层共享社会发展果实,奠定和谐社会基础
和谐社会应当在人与人即社会关系的层面上表现为阶层间的和睦相处,没有这种和睦相处就无所谓和谐社会。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提示我们,“阶层间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这种矛盾冲突控制在社会即各阶层都能承受的水平上。” 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西方政治学理论几乎都认为,阶层间冲突和矛盾的根源主要在于经济利益冲突,而经济利益的矛盾冲突又主要产生于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分配不公。
因此,保证阶层和谐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利益分配的和谐,对于现今的我们而言,不能简单地抛弃阶级阶层社会冲突斗争论,和谐社会是一个需要长期为之努力奋斗的过程,而不是社会现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承认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并尽可能地协调好各阶层利益,实现分配和谐。
对于先富起来的阶层,应引导其树立“先富带动后富,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意识,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于中等收入阶层,要壮大发展之,使之发挥稳定社会的作用;对于低收入阶层,政府要加大帮扶力度,重视解决城市化进程下农村农民边缘化的问题,加快农村经济文化发展,引导其消除“仇富”心理。积极推进各阶层间正常合理的交流互动,促进阶层间的互信互助和包容,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参考文献:
[1]高毅.《旧制度与大革命》探析(上)[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1).
[2]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3:66.
[3]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3:30.
[4]曹伟.法国大革命与我国和谐社会之构建——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有感[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6)
作者简介:王青青(1991-),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