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内重大事故报道的新闻策划
——以《新京报》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为例
2016-02-28贺琬
贺 琬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浅析国内重大事故报道的新闻策划
——以《新京报》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为例
贺琬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南宁530022)
摘要:本文以《新京报》对“8·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的报道为切入点,浅要分析国内重大事故的报道策划,以期为事故类灾难的报道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京报》;天津港爆炸;新闻策划
2015年8月12日发生在天津港的危化品爆炸事故引得举世瞩目,这次事故对于国内媒体也是一次巨大的考验。《新京报》对此次事故的报道甚为全面、深刻,本文将分析它的报道特征,总结它的报道经验,以期为国内媒体的事故类灾难报道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新闻策划
随着国内新闻的持续发展,国内学者对“新闻策划”的认识逐步加深。尽管目前对于“新闻策划”的定义依旧众说纷纭,但它的存在已经成事实。本文采用赵振宇的定义:新闻报道策划是新闻传播的主体,遵循事物发展和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围绕一定的目标,对已占有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着眼现实,发掘已知,预测未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策略,以求最佳效果的创造性的策划活动。
二、《新京报》对“8·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的报道概述
(一)报道概况
天津港危化品爆炸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晚11时30分许,以常态来说,纸媒在此刻已经完成了第二日报纸的排版,但《新京报》连夜更改报纸头版,于第二日刊发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一事故。从13日到20日,连续8天的报纸头版都有天津港爆炸的相关消息。从14日至19日,《新京报》每天以9~12不等的版面报道此次事故。20日之后,报道数量有所下降,但涉及遇难人数或事故调查的消息,依旧会置于报纸头版。据不完全统计,从8月13日至今,《新京报》对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相关报道共105篇,其中社论4篇,来论(包括来信、评论)9篇。
(二)报道内容概述
任何一个突发性的事件对于媒体而言都是一场“战争”。尽管事件是“突然的”,但媒体的报道活动通常是“持久战”。媒体报道突发性事件时,往往会根据事件的进展采取不同的报道策略。笔者将把“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分为三个阶段,来看《新京报》在事件不同阶段的报道内容。
1.事故初期(13日~14日)。在爆炸刚刚发生的48小时里,《新京报》将报道的重点放在呈现灾难与救援上。此外,站在更为宏观与客观的角度看待此次事故。报纸上,无论是头版还是多达6个版面的“封面报道”,都刊发了多幅爆炸现场的图片,包括爆炸后的受损情况与救援现场。由于伤亡情况最严重的集中于救援消防官兵,因此报道重点也集中在消防官兵身上。《新京报》14日用一个版面的“封面报道”刊发了“火场逆行者”的报道。同时,其14日刊发的社论、时评、专栏都预测到爆炸可能带来的次生灾害,给予读者客观的报道。
2.事故中期(15日~19日)。随着救援的深入,现场原貌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随之而来的是公众对于危化品的担忧。这一阶段,救援与伤亡仍然是新闻报道的重点,但公众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与事故调查也提上了日程。这一阶段,《新京报》依旧重视救援与伤亡的报道,头版仍多为遇难者、消防救援的相关消息。同时,关于“氰化物存放”、“氰化物混乱管理”、对涉事公司“瑞海国际”的质疑、事故调查组等报道也逐渐增多。这一时期,《新京报》依旧保持了宏观的视角,刊发的评论多从城市建设、制度流程、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并于16日在B版上刊发了“国外如何管理危化品”的报道,在集中救援报道的同时保持了新闻的客观性。另有舆论热点的新闻报道,如“利用天津港爆炸诈捐者”的新闻在报上也有呈现。
3.事故后期(20日至今)。事故发展到后期,救援、伤亡、质疑、调查都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平稳的时期。从20日开始,《新京报》对事故的报道数量逐步下降,报道的重点回归到最初的“遇难者”,但并未放弃对事故原因的追踪,大量涉及事故调查的信息依旧被放在非常重要的版面位置,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环境安全问题也一直保持关注。同时,《新京报》报道了事故后的重建工作,包括爆炸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恢复、政府对爆炸中受损房屋的查勘等。目前最新一条关于天津港爆炸的相关消息是“利用天津爆炸网上骗捐,90后女生获刑3年”。
(三)新京报的报道特征概述
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的日报,《新京报》将传统党报高级、严肃的风格与人文关怀融合在了一起。在对“天津港”爆炸的报道中,除了部分采用新华通讯社的稿件,大多数由新京报记者自行采写。由新京报记者采写的报道有非常明确的风格,多篇对消防员的消息与通讯都非常注重写作的故事性,使用较多对话、内心独白、人物叙述,语言风格比起新闻报道更像是一则短篇小说,文中没有高调的赞扬,而是将对消防员的敬佩融入了字里行间,让读者读后自然从心底升起对消防员的敬重。相关报道有“火场逆行者”“不求你有好大作为,只想你回来”“答应给女儿辅导作业”“战斗之迹,生命之痕”等。类似的手法同样用在对事故受损现场的报道中,如“滨海伤痕”“回不去的家”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报道都力求煽情,置于头版的消息写作更偏向“平铺直叙”,涉及法律层面的如事故调查、受损补偿等报道也更为平白。
新京报刊发大量的社论、来论、来信、专家“专栏”等,解读事故原因,提醒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关注事故中的伤亡等,内容非常全面,以不同的视角和口吻向读者多维地传达事故的相关消息。
(四)小结
总体而言,《新京报》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经历了“震惊—难过—感动—追责—后续的过程,以“人情味”为切入点,以人物报道为主要内容,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又不失人文关怀,整个报道呈现的是“灾难中存续希望”的状态。经过了前期感性文字的铺垫,后期官方对事故的追责类报道也更显说服力。至此,《新京报》完成了对整个事故的全面报道。
三、《新京报》对“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对国内重大责任事故类报道的启示
(一)全方位、及时报道
在互联网时代下,想要掩盖一场已经发生的灾难不太可能。尤其是非自然的灾难,更容易引发公众的关注。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将它报道出来是所有媒体必须坚持的原则。媒体对“事故灾难”要有全局的认知,报道的视角应放眼救援、事故原因、问责、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等各方面。消息、通讯、专栏、评论都是媒体能够采用的方式,要做有意义的报道。信息的来源可以是官方发布,也要有学者、专家,还可以是普通民众。多视角、多思维的新闻报道,才能更为读者(用户)所接受。
(二)寻找合适的新闻报道角度
事故类灾难的发生往往出乎公众意料,且公众必会对事故保持高度的关注。新闻媒体在报道时要考虑到展示新闻事实后可能引发的公众反馈,尽量避免由媒体报道引发的不合理的“群情激愤”。于事故而言,不可避免的是事故罹难者或受害者的报道,媒体从这样的角度入手时,要平衡受害者心理与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做有人情味的客观报道。在做灾难报道时,尤其要斟字酌句,避免过多情绪化的用词,即使是人物特写或通讯,也不可脱离“新闻客观性”的基本原则。
(三)抓住舆论热点
一场事故灾难往往会滋生一波舆论。舆论中有些是对事故的关切,还有不少是谣言。媒体在做事故类灾难报道时,要及时跟进舆论进展,回应公众的关注点,辟谣不实的言论。舆论热点的选择要有原则:一是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二是与事故相关;三是对推动公共事务发展。抓住舆论热点,一方面可以为媒体的下一步报道提供指导,另一方面也是媒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四)持续关注
事故灾难在一段时间之后会被其他更新鲜的事冲出公众视野,但它不应该走出媒体的视野。对于事故灾难,媒体应持续报道,这是媒体社会责任强有力的证明。从长远的角度看,媒体对事故灾难的持续报道有助于媒体公信力的建立,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助推公共话语领域的构建。
(五)可以适当主观感性,但不能失掉客观理性
灾难的严重后果就是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媒体在报道事故灾难时,要将人文关怀贯穿始终。事故灾难中多数会有受害者,因此媒体的报道不能“冷冰冰”,要使用更温和、更感性的描述。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受害者的痛苦情绪,也不会使新闻报道失去感染力。但要注意,不能忘却媒体的客观理性。理性并不等同于冷漠,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对公共事务表达关切。媒体在进行感性报道的同时,要以不失去客观公正为前提。感性与理性是可以结合的。
四、结语
事故灾难发生时已经造成了一次伤害,而不尽职的媒体刊发的报道很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因此,规划事故灾难的报道策略在当代中国是十分必要的。规划好报道的方向,选择好报道的角度,媒体才能在面对突发报道时做到心中有数。呈现事实是必要的,但新闻媒体也要充分考虑报道后可能引发的舆情,这是媒体应当承担的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
参考文献:
[1] 李良荣.新闻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346-349
[2] 赵振宇.新闻报道策划[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7-8.
[3] 刘其中.诤语良言:与青年记者谈新闻写作[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273.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0-0095-01
作者简介:贺琬,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