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研究
2016-02-28海南省工业学校隋中合
□海南省工业学校隋中合
海南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研究
□海南省工业学校隋中合
针对海南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无认证标准、无规范培养规划和无考评管理及激励机制等现状,制定“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评级体系、准入准出和激励机制,为海南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激励机制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15年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中提出“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他们在中职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对“双师型”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系统管理、后续培养,鼓励更多的教师加入到“双师”队伍中来,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师资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海南省中职“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现状分析
1.未出台资格认证标准,“双师型”教师难落地。国家层面至今没有明确的关于中职“双师型”教师的界定,只有部分省、地区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制定了自己的“双师型”教师标准。自2012年开始,省教育厅通过立项国家级协同攻关课题《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进行我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标准及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研究并已有部分成果,但至今仍未出台“双师型”教师标准。因为缺乏统一的准入标准,无法进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双师型”教师难以真正落地。
2.无规范培养规划,“双师型”教师难成长。由于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培养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验实训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是每个中职学校面临的非常迫切和重要的任务。目前,省、市、校各级针对师资队伍建设都有一定的培训计划,但是这些培训计划没有形成系统化、长期化,培训项目彼此孤立,尤其是中职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由于缺乏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办学合作培养的机制难以很好地建立和运用,过分依赖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省级和市级培训也因受条件所限,不能做到全员培训和覆盖所有专业,导致对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落实到教师身上,没有系统地培养和提升规划,参加培训和企业实践都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盲目性。
3.缺少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教师参评“双师型”积极性不高。目前中职学校还没有将“双师型”教师培养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规划内容。学校也没有将是否是“双师型”教师作为评先评优的量化指标,在职称评审和其他考核中亦没有体现,教师“双师”化这一指挥棒还没有发挥其引领教师主动成长的积极作用。因此,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或顶岗学习等培训活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学校需要而非个人成长需要。又因为这种培训时间和周期长,对参训教师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教师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达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二、“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机制构建
1.制定管评体系及评级标准,建立“双师型”教师晋升渠道。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引领我省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正轨,要尽快制定我省“双师型”教师准入标准及管评体系,从制度上予以保障。
2004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通知》,在其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给出了认证标准,部分省市或职业院校参照该标准制定了自己的“双师型”教师准入标准。我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准入标准,可参考上述标准或已有案例,结合我省中职教育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准入标准。
为扩大参评“双师型”教师覆盖面,可制定“双师型”教师“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晋升体系,分别从理论教学水平、实践操作教学指导、企业实践经历、技术研发、课题研究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定,如关于企业实践时间要求,初、中、高三级可分别要求近5年来企业实践时间分别为1个月、3个月、6个月等。
在“双师型”教师管理上,实行省、市、校三级管理体系,中职学校作为“双师型”教师培养、考核和使用的主体,负责组织每年“双师型”教师申报和初审工作.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终审工作,评审结果分别在省、市、校三级公布备查,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供数据参考。
2.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升规划。“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点和难点是教师下企业实践,如果脱离了行业企业的支持与合作,这项工作就很难开展。当前政府关于职业学校与企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等还未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还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敞开大门办学,努力提升自身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力和能力,主动联系企业,以服务促合作,以合作促办学能力提升。
中职学校要密切联系企业,通过与企业紧密合作,建立一批校外“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和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的师傅参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学校根据自身专业建设需要,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和意愿,全校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与培训中长期规划,至少制定一个周期(五年)内每个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梯队培养方案,细化到个人,与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契合起来。
中职学校要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制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与培训规划和具体方案,省级和市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要从财力和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根据区域经济和中职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省级和市级“双师型”教师短期或中、长期培养、培训规划,中职学校将省级和市级培训规划融合到本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中,充分发挥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动性,激发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积极性,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3.发挥“双师型”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评定“双师型”教师的意义和目的是通过教师素质提升,使职业学校教师的能力与岗位需要相匹配,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亟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因此,对于中职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学校专业建设、教师以老带新、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培养、校企联合技术攻关等各个方面要优先安排,充分肯定“双师型”教师对学校的贡献。
4.制定激励机制,促进“双师型”教师自我成长。中职学校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把提升个人“双师”素质作为个人专业发展甚至是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对准入的“双师型”教师,在学校评先评优、安排培训、专业带头人培养、课题申报、绩效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省级教师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将高级“双师型”教师作为评聘高级(或正高级)讲师的必备条件。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机制,使每位“双师型”教师转变“要我提升”为“我要提升”,引导教师实现自我主动发展。要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细化为每一位“双师素质”教师的工作目标,与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融合。
5.制定准入准出机制,实行“双师型”教师动态管理。为促进“双师型”教师持续参加专业学习和企业实践锻炼的积极性,“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化管理,既有“准入”,也有“准出”,不搞终身制。在五年一个周期结束后,教师本人根据本周期内个人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上报省级“双师型”教师评审组进行终审。通过量化评分,对达到申报条件要求的给予认定,对于达不到申报级别条件要求的,可以降级评定,对于不提出申报要求的,“双师型”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三、“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原则
1.导向性原则。通过制定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给全体教师在理实一体化教学水平提升、参加行业企业顶岗实践、参加企业技术革新增强技能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明确了发展方向,引导每位教师将个人的发展和成长与整个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紧密衔接起来。
2.激励性原则。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除了可将其纳入职称评审条件,还要辅以相应的正面激励措施,如可享受一定的绩效补贴,优先安排外出学习,优先参加校企联合技术攻关等。
3.动态性原则。“双师型”教师评审应坚持过程性考核,即实行动态性原则,不搞终身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对周期内达不到“双师型”教师标准的应进行准出或降级,对达到较高级别的,可以申请晋级,以阶段性考核进行评定,督促教师通过持续不断地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跟上时代发展和职教发展的节奏。
四、小结
中职学校只有通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等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才能配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新变化,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提升中职学校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支撑的能力。
安慧心,安慧妹.旅游管理“双师型”教师考评体系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5(10)(下半月刊).
隋中合,理学硕士学位,中职数学高级讲师,省级数学骨干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