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比对资金摆布的影响
2016-02-28南京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
南京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
存贷比对资金摆布的影响
南京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
“存贷比”作为金融机构考核机制的一项主要指标,曾有效帮助银行检验自身的流动性。较长一段时间内,存贷比代表了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的强弱。但是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业务日益增加,银行业普遍认为“存贷比”限制了其贷款扩张的速度,减少其盈利,提高甚至取消“存贷比”的呼声日益高涨。“存贷比”是否适合继续存在,值得进一步研究。
一、文献综述
谢志平,杨瑾(2007)提出商业银行的存贷比越低则其流动性越好。赖志坚(2010)认为与信贷规模控制相比,存贷比能更科学地体现存款状况对贷款规模的内在约束,是更为公平和市场化的监管手段。存贷比的作用显而易见。丁倩(2013)通过面板数据的计量模型对存贷比限制以及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存贷比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而且无法有效的调控信贷。因此,很多人呼吁要调整存贷比指标。廉薇,罗曼(2012)呼吁存贷比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时,就应宜紧、宜松,随经济变动而调整,不能多年确定不变。
二、存贷比考核机制
(一)国内存贷比考核机制的变迁。
上世纪九十年代,商业化改革的热潮在国有银行全面展开,改革开放的春风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迅猛发展,众多企业强烈的贷款需求使得国有银行贷款远超存款,不得不向中央银行再贷款以弥补存款资金的空缺。为加强管理,防范信贷投放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提高银行资金的利用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随后出台的《商业银行法》中,以法律形式对存贷比作了明文规定。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在2000年前一直高于80%。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成立银监会,存贷比成为银监会对银行监管的一项主要指标。银监会为了防范套利风险,于2011年开始以日均数值作为衡量存贷比的标准。
(二)国外存贷比考核机制。
国外商业银行并未使用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其中包含多方面的原因。如美国实施利率市场化,利差空间很小,贷款不是银行主要盈利点,所以美国银行不会肆意放贷,且国外商业银行多通过票据、债权等实现主动负债。此外,存贷比主要防范银行信用崩溃,造成兑付压力。美国的储蓄率很低,信用机制较完善,兑付压力相对较小。《巴塞尔协议》是第一个完整的、被国际社会认可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和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以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到2006年的三十年中,该协议经过不断的修改与补充,进一步深化了监管思想,有效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三)存贷比考核机制优劣。
易操作、可行性高是存贷比指标在监管过程中的优势,信贷规模无法有效衡量银行的资金流动风险,而存贷比则推动了资产负债为主的管理方式在银行业的应用。在维持银行的存贷差、抑制过度扩张等方面,存贷比指标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中国金融机构体系中,信贷规模独占鳌头,因此存贷比管理更容易对经济产生调控。
现代社会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商业银行据此进行货币借贷,高负债是商业银行的一大特征。为了避免银行或者个人盲目追逐眼前利益,过度放贷等行为,实施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必不可少。存贷比正是一种既适用于外部监控又方便内部监控的指标。虽然加大了银行的管理成本,甚至会影响银行的利润,但是可以避免很多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同时,存贷比易获取,失真可能性较小,对于组织监管必不可少。
但是,中小银行限于数量、发展程度、规模等方面的原因,吸收存款的能力较大型国有银行差距较大,因此限制其投放贷款的规模,将严重影响其利润收益。此外,存贷比指标建立在银行传统的贷款与存款作为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而近年来,中国信贷占比下降,债券、信托等金融工具迅猛发展。特别是银行同业业务以及未计入信贷规模的贷款的扩张,更使存贷比难以适应现代银行全面监管的要求。同时存贷比一刀切的特点,使其监管难以全面、科学。
三、存贷比对资金摆布的影响
(一)资金的定义。
存贷比监控指标涉及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吸收的资金以及银行贷款放出的资金。存贷比规定出台时,银行资金主要依靠存款,虽然现在有众多筹集资金的方式,但是当时股票、金融债券、基金等尚未成熟,甚至还没有出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尤其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获取存款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本文所研究的正是银行吸收的资金以及银行可放贷的资金。
(二)存贷比对资金摆布的影响。
1.存贷比对存款的摆布。为了满足存贷比监控指标,增加分母数额,各大银行争相上演“拉存”大战,存款是银行最大的负债,往往对银行规模、实力有着决定性作用。还有中小型银行为应对考核发生买存款的行为。存款的剧烈波动以及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均会影响银行经营的健康与稳定性。激烈的“拉存”大战导致货币流动性不足,出现银行间的同业拆借行为。这种私下交易、买卖的行为,实现了短期调整银行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考核的要求,与企业经营法则相背离。
目前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等大多上市,为了财务报表数据更加完美,需要增加存款规模以粉饰报表数据。因此银行推出了一系列考核机制以推动分支机构存款规模的增长,尤其越到基层的营业机构,更加注重对存款业务的考核,考核力度也相应加大。
2.存贷比对贷款的摆布。银行为最大化实现利润,增加贷款的发放是其必然选择。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吸收存款越加困难,各大银行之间的“拉存”大战不断增加银行的营业成本,因此银行更乐意发放贷款,而非吸收存款。信贷规模管理的实施,使信贷资源显得尤为稀缺,存贷比监控指标的存在使得银行难以大量投放贷款。商业银行一般会优先与大中型企业确定信贷关系,很多中小微企业无法以合适的利率得到资金补充。
四、结语
可以看出,存贷比指标极大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企业定位目标,使其成本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利润难以最大化。而且,中小微企业难以取得银行贷款资金,变相压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制约,给就业等问题带来重大影响。从监督的角度出发,存贷比确实无法很好的实现其控制目标。银行存在很大的操纵空间。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存贷比监管指标设置并不合理,内部控制难以合理的发挥其作用。
但是,这些并不意味着存贷比应该被取消,至少存贷比的监管意义不应该被取消,存贷比有控制风险的作用,尽可能避免了投资机会主义的出现,避免了被委托人对委托人的资金高风险使用的危机。如果放任银行无限投放贷款,必将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存贷比应该适当的放开或者更大程度的调整,但是监管不能放松。
期待存贷比指标更新甚至取消的同时,更应该创新银行业务,增加银行吸收资金的能力,包括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盈利方法。提高资金使用率,不仅仅要考虑收益率,还应该适当考虑社会效益性。
[1]谢志华,杨瑾.商业银行动态流动性管理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7,(9)
[2]赖志坚.外资银行存贷比现状、问题及监管建议[J].上海金融,2010,(9)
[3]丁倩.存贷比限制对央行货币调控的影响分析[J].上海金融,2013,(2)
[4]廉薇,罗蔓.“存贷比”去留
(执笔:徐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