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假新闻传播特点分析
——以“2015年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为例
2016-02-28李祺祺
李祺祺
(西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网络假新闻传播特点分析
——以“2015年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为例
李祺祺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摘要:本文以人民网“2015年度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为研究样本,从新闻来源、二次传播主体、网民参与活跃平台等八方面,对网络假新闻进行分析。得出,网络假新闻具有与传统媒体假新闻不同的传播特点,其治理需要政府、媒体和民众等的多方努力。
关键词:网络假新闻;传播特点;辟谣
网络假新闻,指利用网络为载体发布、传播的不真实、伪造的新闻。网络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使信息传播的数量、速度与广度都前所未有地得以增长、提升、拓展;另一方面,信息超载、信息造假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扰。网络假新闻在近些年屡禁不止,而且具有与传统媒体的失实新闻不同的传播特点。研究网络假新闻的传播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在网络时代辨别信息真假,从而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净化网络环境。
人民网“求真”栏目与360新闻按照网友的关注热度,梳理出“2015年度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本文将以此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从新闻来源、二次传播主体、网民参与活跃平台、新闻类型、具备的新闻要素、失实动机、失实类型、辟谣主体八个方面,对网络假新闻的传播特点进行分析。
一、研究类目建构
人民网“求真”栏目总结的“2015年度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分别为:“农村嫁女收彩礼超过八万算买卖人口”、“少林寺僧人劝捐100元”、“百人团伙偷孩子”、“3岁男童遭同学奶奶剪4颗门牙”、“小伙拒绝孕妇换铺被拘”、“安徽六安某中学生网吧上网后遭割肾”、“呼伦贝尔大草原失火300牧民失联”、“沈阳废墟陈尸多具30警车到场”、“吃麻辣烫感染H799病毒”、“苏州政府发文严禁机关内部人员上班炒股”。
本文依据研究相关性设立八个一级类目。分别为:新闻来源、二次传播主体、网民参与活跃平台、新闻类型、具备的新闻要素、失实动机、失实类型、辟谣主体。
第一,“新闻来源”类目下设“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社交网络”、“社会线索”、“来源不详”五个二级类目。“传统媒体”包括境内外报纸、电台、电视台、杂志等;“网络媒体”包括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发布者为具有媒体资格的组织;社交网络包括微博、微信等,发布者为个人或非媒体的组织;“社会线索”指源于道听途说、知情者提供线索、社会自由撰稿人提供的稿件等;“来源不详”指研究员在归类过程中没有查到明确的信息源。
第二,“二次传播主体”类目下设“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网络大“V”、“利益机构”、“普通网民”五个二级类目。除信息源外,信息的二次传播主体会对信息范围的扩散和影响力起到重要的作用。网络大“V”,指在网络平台上具有较强话语权、较大影响力的个人;“利益机构”,指具有特定利益和目的的机构,如公关炒作机构;“普通网民”即在网络平台上依自己的想法意愿使用网络、参与网络事件的普通民众。
第三,“网民参与活跃平台”类目下设“微信”、“微博”、“其他社交平台”、“网络论坛”、“媒体评论区”五个二级类目。与传统新闻的传播相比,网络新闻传播有一个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受众参与的自主性和活跃性。网络假新闻在经由信息源发出并经二次传播后,最终要经网民的主动参与才能形成强大的影响力。这一类目的设立,旨在衡量网络假新闻传播效果的最终集散地。
第四,“新闻类型”类目依据新闻内容,下设“时政新闻”、“经济新闻”、“社会新闻”、“科教文卫”、“体育新闻”、“军事新闻”、“国际新闻”七个二级类目。新闻内容的特点会影响其传播特点。
第五,“具备的新闻要素”类目考察的是假新闻的完整性,类目下设“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五个二级类目,也是一条新闻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五要素。
第六,“失实动机”和“失实类型”类目主要考察假新闻是如何产生的。“失实动机”类目下设“故意失实”、“非故意失实”、“无法判断”三个二级类目。“故意失实”,指新闻报道者事先明知报道的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却出于种种主客观原因,有意为之所导致的失实;“非故意失实”,指新闻报道者并无故意造成失实报道的动机,但由于采访不深入、原始材料失实等种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未能按客观事实本来面貌如实报道所导致的失实;“无法判断”,指研究者在归类过程中无法找到判断其失实动机的信息。
“失实类型”下设“无中生有”“添枝加叶”、“要件残缺”、“偷梁换柱”、“因果不符”五个二级类目。“无中生有”,指没有事实根据,完全虚构新闻;“添枝加叶”,指在原有事实基础上故意拔高,使脱离了实际;“要件残缺”是在一个完整的事件中抽去部分事实,而损害了事实的客观性与完整性;“偷梁换柱”,指把A的东西当做B来报道,如把过去发生的写成现在的事情,把众人的共同努力说成一个人的成绩等;“因果不符”,指新闻指出的事件发生原因不符合实际情况。
第七,“辟谣主体”类目探究的是假新闻传播效果的挽回机制,一条假新闻传播扩散后,若没有相关主体及时出来解释与澄清,该假新闻则始终会被绝大多数网民当做真新闻一样对待,辟谣主体的身份信息对辟谣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据日常经验,该类目下设“发布者本身”、“媒体”、“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新闻当事人”、“普通网络用户”、“专家学者”六个二级目录。
二、研究结果分析
研究类目建立后,笔者依据类目分别对“2015年度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进行具体分析和归类。研究结果如下:
第一,“新闻来源”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来源于传统媒体的有2篇,占样本总量的20%;来源于网络媒体的有2篇,占20%;来源于社交网络的有1篇,占10%;来源于社会线索的有0篇,占0%;来源不详的有5篇,占50%。
从统计中可以看到,在网友比较关注的网络假新闻中,新闻来源不详的占到一半的比重。这意味在网络环境下,个体身份的匿名性得以增强,信息快速复制、大面积传播成为可能,要对一条假新闻进行追根溯源,面临很大困难。而一向以权威性、准确性著称的传统媒体,在网络环境下不但不能杜绝假新闻的产生,反而促进了假新闻的制造生产,这与传统媒体在网络新媒体的冲击下所面临的生存危机相关,也对传统媒体提出了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
第二,“二次传播主体”类目样本分析结果如下:二次传播主体为传统媒体的有2篇,占样本总量的20%;主体为网络媒体的有4篇,占40%;主体为网络大“V”的有0篇,占0%;主体为利益机构的有0篇,占0%;主体为普通网民的有4篇,占40%。
从统计可以看到,在网友关注较高的网络假新闻中,网络媒体和网民自身在网络假新闻的传播扩散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网民参与活跃平台”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网民参与活跃平台为微信的有5篇、为微博的有4篇、为其他社交平台的有1篇、为网络论坛的有5篇、为媒体评论区的有5篇。
经统计可看到,在对网络假新闻的转发和讨论中,网民的活跃区域往往不是单一的,微信、微博、网络论坛以及媒体评论区这些网民能够参与的平台网民皆在积极利用。同时,网络活跃平台也与新闻源和新闻本身内容成一定相关性,经由媒体发出的假新闻,其在网络论坛和媒体评论区的受众参与也相应较多,而出处不详的假新闻则更多流传于微信平台。与此同时,一些涉及伦理道德争议的假新闻还会在一些较为小众的网络平台引起参与,如“小伙拒绝孕妇换铺被拘”一事,在问答社区“知乎”网站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参与讨论。
第四,“新闻类型”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新闻类型为社会新闻的有9篇,占样本总量的90%;时政新闻有1篇,占10%,其他类型皆为0篇。由此可见,最能引起网民关注的网络假新闻大多为社会新闻,这是由社会新闻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社会新闻是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社会事件、社会问题、社会风貌的报道,与其他类型新闻相比,具有社会性、广泛性、生动性、趣味性,富有人情味等特点。因此,噱头大的社会假新闻最容易被制造,也最容易引起广大受众的关注。
第五,“新闻要素”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五要素皆齐全的样本共7篇,占样本总量的70%;剩余3篇具备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四要素,但缺乏“原因”要素。由此可见,最受网友关注的网络假新闻,绝大多数都具备了完整的五要素,新闻要素越完备,就越能给读者以“真实”之感,,说服力也越强。而仍有部分假新闻缺乏“原因”这一新闻要素,表明了一些假新闻通常仅仅以某“事实”的面貌出现,而缺乏对其原因进行合理性论证的步骤。这也给读者提了一个醒,尽管新闻是一种寻常生活的“意外”,但面对过于违背常理的“新闻”时,不要在某种情绪的支配下盲信盲从,而应对其合理性产生基本的质疑。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网民的这种辨识能力仍然不足,这对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提出了要求。
第六,“失实动机”和“失实类型”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失实动机为故意失实的样本为2篇,占样本总量的20%;非故意失实为2篇,占20%;无法判断为6篇,占60%;失实类型为“无中生有”的为7篇,占样本总量的70%;为“要件残缺”、“偷梁换柱”、“因果不符”的各1篇,各占样本总量的10%;为“添枝加叶”的为0篇。
可以看到,假新闻的制造动因中,既有故意性失实,也有因采编者把关不慎而造成的非故意性失实,而“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假新闻占据绝大多数。故意捏造假新闻的背后,牵扯的是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值得更进一步研究,不过这已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在此不做赘述。
第七,“辟谣主体”类目样本分析统计结果如下:辟谣主体为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的有7篇,占样本总量的70%;为媒体或新闻当事人或专家学者的各有1篇,分别占10%;为发布者本身或普通网民用户的皆为0篇。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多数时政假新闻和社会假新闻中的辟谣主体仍多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如“少林寺劝捐”这类事件中,新闻当事人本身为恢复其形象,会首先出面进行澄清;在”男童被剪牙“这类反常性较强,本身是由媒体报道失误造成的,同行媒体会对其进行二次采访求证;而在如“吃麻辣烫感染H799病毒”这类需要相关专业知识的假新闻的辟谣中,专家的出面更具说服力。
三、总结与思考
通过以上对2015年十条最受网友关注的假新闻进行内容分析后,笔者有如下几点总结与思考:
第一,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是当下假新闻传播扩散的重要渠道。与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相比,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更具自主性、互动性,且多为熟人、同类人之间进行传播,人们对熟人、同类人传播过来的信息潜意识里降低了对其的质疑性,不假思索的转发大大促进了假新闻的扩散。此外,与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相比,社交媒体具有专业素养的把关人是相对缺席,或者被边缘化的。因此,造成“传谣”速度和广度远远胜于“辟谣”的局面。
第二,假新闻的传播扩散是多级的,假新闻从信息源处发出,经由二次传播的助推,在广大网友之中迅速扩散流传,最终形成强大的声势效果。许多假新闻的出处无踪可查,其本意可能是有所企图的,而一旦被具有权威性的媒体不经求证的当做真新闻报道、扩散出去,其负面的社会影响将很难消除,同时也会损害媒体自身的形象。因此,在网络传播中,传统媒体的把关作用不可缺失,且更需加强,不能因为自身的短期利益而忽略新闻专业主义精神。
第三,假新闻通常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或触及社会敏感问题,一旦出现,就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广泛传播的局面。由于网络上的信息更新速度十分快,倘若辟谣不及时,辟谣信息传播范围不够广泛的话,假新闻的社会危害则很难被消除。因此,辟谣需快,且辟谣主体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是辟谣得以成功的保障。但尽管网络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笔者在搜索中仍能看到假新闻本身,而非对其的辟谣。这也就意味着,仍有一部分网民对假新闻所涉及的事情的观念将停留在假新闻本身而非事实本身,这是假新闻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性。
第四,假新闻的杜绝和治理,需要政府、媒体和民众的多方努力。假新闻的产生折射的是当下社会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是遏制假新闻传播的关键之举,而提升整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妥善化解社会各种矛盾、为民众提供一个安稳、有保障的生存、生活环境,则是杜绝假新闻产生的根本之举,这将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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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1-0038-02
作者简介:李祺祺,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