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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网络舆情管控的思考

2016-02-28缪金祥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网民

缪金祥

(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江苏南京2210031)

【公安理论与实践】

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网络舆情管控的思考

缪金祥

(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江苏南京2210031)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人类社会步入了一个大数据时代,特别是被称为第四大媒体的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给大众带来无限信息享受的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的网络舆情管控带来了舆情苗头发现难、舆情分析难和舆情应对难的挑战。公安机关应将“大数据”运用于舆情发现,实现网上源头发现和现实治理相结合;将“大数据”运用于舆情掌控,适时转换议题,实现日常监管和专项跟踪相结合;将“大数据”运用于舆论引导,实现理性引导和依法处置相结合。

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网络舆情管控

【doi】10.3969/j.issn.1672-1195.2016.02.004

面对瞬息万变的“大数据”时代,顺应变革,准确认识舆情内在的特征规律,同步调整和提升网络舆情管理能力,是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全球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各个行业带来了巨大改变,如何在这场技术革命浪潮中把握主动,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能力,是各级公安机关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准确把握舆情发展规律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对于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大数据时代舆情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信息量巨大,舆情苗头发现难

“数量巨大的网络用户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产生和传播海量信息及观点,要实时、精准地发现网络上出现的指向性信息,已成为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从舆情信息监测发现的实践来看,论坛、新闻和一般网页、博客、微博等,还比较容易通过搜索引擎或专业监测系统查找和获取,但相对隐蔽的即时通讯QQ群、网民评论、微信及网络视频中的信息,则难以用数据挖掘技术发现和获取。“深航不雅照事件”等舆情,就是一日之间在微信朋友圈爆发并迅速发酵的,这种爆发速度始料不及,给及时发现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压力。广州市公安局近期发生“8·11广州电视台G4工作人员到增城卫山派出所采访”舆情事件中,虽然传统媒体掌握公共话语权,利用其掌握的阵地对其有利于该方的信息作了片面的报道,但正是由于自媒体渠道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带有非常强烈的主体倾向性及感情色彩,消解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新媒体反而压制传统媒体,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扭转了整个舆论导向。该起舆情的发展形势完全超出了传统媒体从业者的想象。

(二)信息形态复杂,舆情分析难度大

“大数据”时代,信息资源海量,信息形式不一致,难以辨别真假,网络舆论难以消化和统一处理,甚至难以从大量纷繁复杂的信息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并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分析。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敏感关键词”进行选择分析,但目前大多数网络事件传播中,网民往往回避这些“敏感关键词”,用各种另类话语来隐晦地表达原本想传递出去的意义或内涵,以避开网络监控、达到最大的传播效果。譬如,网民议论宁波镇海、江苏启东等环保项目舆情事件中,用“散步”代替“游行”;十八大期间,网民用“康师傅”代替“周永康”等。针对这种分众的、个性化凸显的传播情况,很难发掘出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真实信息,必须靠人工深度干预来分析传播过程中的舆情真实情况。但面对海量信息,人工分析极可能出现各种差错或疏漏,因为信息更新速度太快,往往容易被分析人员所遗漏。因此,如何科学分析舆情动态,准确判断舆情走势是我们面临的又一大难题。

(三)爆发周期缩短,舆情应对难度大

舆情管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控、预测、分析、研判、预警的时间大大缩短,往往还来不及发出预警,舆情态势就迅速爆发、扩散并在短时间内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舆情热点接二连三,因之引发的各种舆论风暴此消彼长,且愈演愈烈,使很多政府部门应接不暇、疲于应对,给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给政府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2013年,中国红十字会深陷“郭美美”舆情风暴后,任何一个动作都会引起网上一边倒的负面热议。2014年7月,中青网舆情监测室曾抽样统计一天内网民有关红会的2000条评论显示,超过90%为负面评论。红会每次正面回应的扩散速度、广度均落后于前一天的负面新闻。两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反复遭遇“标签化”舆情危机,公信力难以修复。

二、正确认识和掌握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运行规律

面对网络舆论,有些当事方如临大敌,茫然不知所措;有些消极回避、慌乱以对,反而使之不断升级。只有正确认识“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规律,彻底解决好应对舆情的“本领恐慌”问题,才能从容面对危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

(一)客观看待网络舆情,认识其发生的必然性

网上网下关联密切,网上舆情危机往往事出有因,在问题多发、矛盾凸显的现实环境和传播渠道空前丰富的媒介环境中,越来越多的公众借助网络平台表达诉求、宣泄情绪、反映问题、针砭时弊。网上频繁出现各种险情、呈现危机常态化已属正常的事情。在“大数据”时代,如果舆情传播范围不大、涉及主题关注度低、与网民利害关系小,其影响及危害也会相对降低。随着信息代谢加速,舆情事件很快会被新的热点所替代并快速淘汰。因此,对待网上“问题”和网络舆情危机,一方面,要保持平和从容的心态,不能大惊小怪。如在某个关注度不高的小论坛出现一条涉领导的信息,原本未必能掀起多大的涟漪,若干天就会被新的信息挤压而下沉到“海底”,但如过度应对反而容易刺激网民的逆反心理,激起他们的“喷水”“拍砖”,变得适得其反。另一方面,也不要自乱阵脚,没有底线和尺度地慌乱应对。2013年8月,“浙江余姚官员穿高档鞋视察灾区,由村支书背进灾民家”的舆情事件中,当地政府面对“背干部”这个次生舆情灾害,为平息舆论,未作深入调查就直接免去发烧带病抗灾的镇干部王某的职务,并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这种应对最终被舆论评价为操之过急,央视对此评论称“对于当地政府部门而言,首先应基于事实,要敬畏舆论但不屈服于舆论”。再有,面对舆论带来的压力,试图以妥协退让的方式快速“断腕切割”,或划清界线,或推卸责任,刻意纵容、讨好媒体和舆论,也会损害自己的形象和利益。2015年5月27日,烟台刑警沈某抓捕盗贼牺牲,兰州媒体资深记者赵某在其微博发表不当言论,引起网民愤慨、谴责并被举报。同日,南充市公安局交警秦某通过微博反击赵某,使用了不文明语言被媒体大V质疑。5月29日,“南充交警”官微回应大V称“经上级同意,对秦某做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这种过度讨好媒体质疑的举措,反而引起网民争议和激辩,并被网民评为迫于大V舆论压力,急于撇清干系、息事宁人,应对生硬得没有余地,未起到丝毫积极的效果。在近期多起舆情事件中,当事单位为了切割责任而通报为“临时工”所为,“临时工”已成为多起舆情事件中网民嘲讽的专用词。因此,畏惧害怕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抛弃胆怯心理,淡定地接受现实,勇敢地面对,才有助于理性客观地化解舆情。

(二)坦然面对舆论监督,包容网民非理性情绪

网络舆情突发后,媒体记者蜂拥而动,“意见领袖”八面云集,网民质疑铺天盖地,有些虚假小道消息或情绪化色彩浓厚的流言蜚语相伴而生,所有舆论堂而皇之地对当事者进行网络监督。面对这种情况,如果认为是网民专门针对党和政府部门“找茬、挑刺”,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并大动肝火,非要揪出某些发帖人或与夸张偏颇之词争高低、讨说法,不仅容易激化矛盾,更易引爆新的舆论热点。因此,面对舆论场中出现的尖锐、偏激、虚夸和较为情绪化的言辞,对于宣泄性、非理性的网络情绪,要多一点耐心、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坦然从容地面对舆论监督。如果对不当表达非要“以牙还牙”,采取强硬措施打压,非但不能疏导不满情绪,反而容易刺激舆论对抗、加深危机程度。

(三)绝不姑息网络暴力,坚决打击网络戾气

当今网上舆论众声哗然,恶意制造噪音、杂音者俯拾皆是,反政府的情绪潜滋暗长。有人经常恶炒突发事件、渲染社会矛盾、捏造政治谣言、抹黑党和政府形象。有些甚至采用非法公关手段,兴风作浪,操纵舆论,制造虚假民意,裹挟政府决策。依法处置是我们不受媒体和舆论裹挟的根本,彰显法治和公平公正是我们不被少数人制造的舆论假象所迷惑、避免沦为网络暴力帮凶的正确选择。所以,面对网络谣言、网络戾气和暴力,决不能姑息纵容,要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打击处理,有效净化网络舆论空间,打造理性的网络传播秩序。2015年6月5日,“广州网警巡查执法”微博接到网民举报,反映微信公众号“番禺通”发布番禺发生挖脏抛尸案的谣言信息后,广州网警支队立即协同番禺分局调查取证,依法对涉嫌造谣人员陈某、徐某、冯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联合市区两级公安宣传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和广州网警网上巡查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宣传,呼吁网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相关信息被国内主要新闻媒体广泛转载,广州警方的做法得到网民的一致好评。2015年6月,“广州交委部门查处私家车过程引纠纷”的舆情事件中,针对微博网民泄露涉事执法者及其家人信息的情况,“广州网警巡查执法”微博以“拍肩膀”的方式,提醒相关网民泄露公民隐私涉嫌违法,对在大舆情事件中滋生的网络暴力现象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运用“大数据”把握网络舆情动向实施有效管控

(一)将“大数据”运用于舆情发现,实现网上源头发现和现实治理相结合

网络舆情信息往往是现实活动展开的前提,是社情民意的体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舆情发现虽说仍然面临许多技术难题,但如果合理运用“大数据”强大的“关联分析”能力,构建网络舆情数据“立方体”,把网上网下的海量信息整合起来,深度分析网络舆情和社会动态背后的深层次关系,强化网上网下辩证统一理念,一定能逐步实现网络信息源头发现和现实社会问题治理的紧密结合。如在“9·16南田路警方抓获毒贩发生枪战”中的处置策略,警方的警力部署、突击行动等,更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现场直播,一举一动展现在公众、媒体面前。事件经微博等渠道呈扩散性传播后,立即成为社会焦点所在,谣言及不实信息混杂、充斥、发酵,发布权威、准确信息为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工作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已迫不及待。此时,过去所谓“媒体应对黄金4小时”法则已不再适用,而是应该主动抢占舆情先机,密切关注舆情的温度和风向,按照“速报情况、慎报原因”主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首次发布应该立足客观事实、迅速公布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警方得当的处置措施,着重告诉公众“何时、何地、发生了何事”,并表明公安机关的态度、已采取和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措施。在没查明事实前,不作定性、不下结论,不透露案(事)件的具体细节。

(二)将“大数据”运用于舆情掌控,适时转换议题,实现日常监管和专项跟踪相结合

在网络舆情管理领域,“大数据”就是推动舆情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技术路径。有效利用“大数据”,可以催生舆情监管创新模式,给网络舆情治理带来清新空气和崭新气象。如运用“大数据”突破传统舆情管理的陈旧方式,实时记录网络舆情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的基础台账,积累舆情传播动态变化图形,从瞬息万变的舆情数据中找准管理重点、合理配置资源,以提高管理效能。网民在网络上的一些负面观点应当被公安机关理解和接受,公安机关一味地抵制和控制只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而且,网络舆论有“易碎性”的特点,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巧妙地进行议题置换分散网民的注意力,且有利于合理避免与网民的正面对抗。公安机关可以汇总网民的建设性意见,围绕这些意见设置议题,在警方与网民的互动中,增进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可以针对网民的关注点,通过图文、超链接、专家在线等方式,围绕国外警察的做法设置议题,与网民进行互动,用“网言网语”说情理之事,间接地表达警察的困境;转发网友中一些积极的言论,网民根据“从众心理”会渐渐转变内心看法;针对公安机关的补救措施、诚恳态度设置议题,或是将正面典型、服务群众先进做法设置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或者鼓励网民通过微博热议话题“#话题#”的方式进行讨论,且加快更新速度,既满足了网民的感官刺激和心理需求,又能自然而然地覆盖原有信息,通过周而复始、形式多样地强调所置换议题,使符合公安机关意愿的舆情得以强化。

(三)将“大数据”运用于舆论引导,实现理性引导和依法处置相结合

网络舆情主管部门要契合国情、结合实际,运用“大数据”管理思维、技术方法,有效利用好微博、微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引领作用,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避免“总是跟着问题转”“出了问题才出手”的现象,引导公众树立理性思维。此外,在网络舆情引导过程中,既要依法依规、妥把尺度,对于恶意滋事行为,既要依法处置,又要善于融法、理、情于一体,倡导公众依法、理性维权,化解网民偏激情绪,切实为广大公众构建一个开放活跃而又颇有法度的公共舆论空间,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网络突发案(事)件的显著特点是事发突然、猝不及防,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全面、完整、准确的信息。敢于面对、勇于正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第一时间抢占话语权,迅速、全面占领宣传阵地,是处置涉警舆情的重要手段之一。主动应对、把握节奏、阶梯式滚动发布,既能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能制止谣言揣测,稳定人心,是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有效方式。以微博平台滚动发布信息,既保证实事求是,又力求权威公开,起到了极好的媒体引导作用。随着事件调查、处置进展,按照“适时适度”的原则,同步进行动态跟踪发布,不仅让媒体可以第一时间从公安机关权威渠道获知信息,不必通过旁门左道获取小道消息,而且确保了警方案件侦破和调查不受干扰,又充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并成功地抢占了舆论先机,牢牢把握住了舆论导向,将一起敏感案件可能引发的舆论危机化解于无形。

[1][英]维克多·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

[2]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3]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4]高红玲.网络舆情与社会稳定[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

[5]张克生.国家决策:机制与舆情[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

[6]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4.

On 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s Controlling on Network Public Opinion under Age of Big Data

Miu Jin-xiang
(Modern Policing Reform Research Center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Nanjing 2210031,China)

Advanc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kes the human society stepp into an era of big data,especially the so called the fourth largest media,Internet,develops fast.The Internet brings infinite information to the public to enjoy, but it also brings the challenge to 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 on controlling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for it is diffi⁃cult to find,analyze and solve.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 should put the big data into the discovery of public opin⁃ion,and realize the combination of discovery of Internet source and achievement of real governance.We should apply the big data to public opinion control,and realize the combination of daily supervision and special tracking.Besides, We should apply the media guidance,and realize the combination of rational guidance and lawful management.

Age of Big Data;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network public opinion controlling

D631.1

B

1672-1195(2016)02-0020-(04)

2016-09-30

该文系2015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背景下江苏社会舆情的决策与应对”(15TQD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缪金祥(1974-),男,江苏姜堰人,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保卫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公安管理。

责任编辑: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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