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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树一帜的音乐舞蹈表演艺术
——“吹笙挞鼓”艺术的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016-02-28陈鹏

学术论坛 2016年11期
关键词:盘王瑶族民俗文化

陈鹏

独树一帜的音乐舞蹈表演艺术
——“吹笙挞鼓”艺术的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陈鹏

“吹笙挞鼓”是我国稀有的音乐舞蹈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吹笙挞鼓”,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以广西恭城平地瑶为研究案例,通过对“吹笙挞鼓”的价值意义、面临困境、建言献策等方面的分析和论述,从文化保护与传承这两个角度进行重点探讨,研究“吹笙挞鼓”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独特的重要性,以及对其进行传承与创新的积极意义。

“吹笙挞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吹笙挞鼓”是广西恭城平地瑶一项具有浓郁少数民族特色的传统民间音乐舞蹈艺术。学界通常认为,“吹笙挞鼓”最早由湖南省千家峒的瑶族一脉移居到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水滨村而后传入的。相传,盘瓠又被称为盘王或是盘古王,瑶民们相信盘王是自己的祖先,也是开天辟地的神,所以将其视作为信仰的图腾。瑶民传说中的先祖“瑶族十二兄妹”被官府拆散,由千家峒出发逃离家乡,而在逃离的路上要渡过一片海洋,但在航海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了惊涛骇浪,几乎要将小船掀翻。这时十二兄妹中的其中一人在船头下跪磕头,祈祷瑶族祖先盘王保佑,并立下誓言:只要十二兄妹渡过了这一关,今后必然会每年都祭祀盘王。许下誓言后不久,风浪便平静下来,瑶族十二兄妹成功渡海。所以还盘王愿便成为了瑶族的传统,代代相传。据考证,“吹笙挞鼓”就发源于瑶民对瑶族先祖“盘王”的祭祀。并围绕祭祀活动开展了大量艺术表演活动以及传统手工技能活动,通过不断发展、完善,为后世保存、流传下了极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恭城逐渐发展形成一种相对成熟的艺术形式,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无论世事如何变迁,这一文化形式的传承历经风雨一直未曾断代。

时至今日,“吹笙挞鼓”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之下逐渐式微,成为了一种“弱文化”,有了传承断代之忧。作为瑶族独树一帜的传统民俗文化遗产,“吹笙挞鼓”无疑是我国传统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将在本文中以恭城平池瑶为案例,进一步探讨“吹笙挞鼓”在现代社会中独具一格的特色和价值,并试图为“吹笙挞鼓”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吹笙挞鼓”的价值

界定文化内涵是研究价值意义的前提。“吹笙挞鼓”亦是如此。“吹笙挞鼓”是一门综合性的文化艺术,发源于祭祀,艺术手段多样,主要依赖音乐和舞蹈的形式,笙、鼓等器乐是不可或缺的道具,过程中也不乏文学意义上的唱词的参与和呼应。相应,其价值也是多元的,既有民族、文化的,也有文学、艺术的,其当代意义,更有经济和社会的。

(一)“吹笙挞鼓”的社会价值

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吹笙挞鼓”能够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进入21世纪以来,学术界针对“吹笙挞鼓”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都获得了较多成果,无不认为“吹笙挞鼓”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以鲜明的民族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中华民俗文化的瑰宝。“吹笙挞鼓”同时涵盖了表演文化、教育文化、民间祭祀文化等多种艺术元素,通过这一载体,还可以深入了解瑶族民众的生活现状、传统习俗、民族特色等等。“吹笙挞鼓”被认为是一个价值多元的艺术形式,首先在于综合的社会价值。

(二)“吹笙挞鼓”的文化价值

每一种艺术形式的从无到有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生成过程。“吹笙挞鼓”同样也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古代瑶族人民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乐器从粗糙到精致,舞蹈从粗放到繁复,唱词从短篇到长篇,其艺术形式的发展、繁衍进程和瑶族文化的发展以及瑶族人民的繁衍相辅相成、一脉相承。当然,其间“吹笙挞鼓”的文化功能也有些许细微的变迁,比如,在时间的推移变化过程中,“吹笙挞鼓”原本的祭司、推崇祖先的意义不断弱化,逐渐演变成如今的以娱乐、颂神为目的,“吹笙挞鼓”已成为瑶族人民敬奉神灵、愉悦生活的主要方式与途径。其中,“吹笙挞鼓”的经典曲目《盘王歌》,以及“还盘王愿节”至今仍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重要文本和对象。

(三)“吹笙挞鼓”的经济价值

“吹笙挞鼓”的经济价值不容忽视。当代中国的发展,旅游和经济的互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吹笙挞鼓”作为一种文化样式,历史源远流长,形式丰富多彩,无论是瑶族民间服饰,还是表演使用的民间乐器,乃至表演场地都极富瑶族民俗特色,对非本民族的外地游客有很强的文化吸引力。除此之外,近年来不断创新丰富的民俗文化表演特色与现代艺术相融合的新艺术形式,不断将民俗文化融入艺术与旅游产业之中,比如,以“吹笙挞鼓”文化为主题的地方旅游节,通过建设民俗文化旅游线路,让游客观察、品味、聆听、体验、感受“吹笙挞鼓”文化的特色,招徕大量外地游客前来旅游,既大力弘扬了“吹笙挞鼓”文化,使更多人感受到“吹笙挞鼓”文化的魅力,也以发展的思维保护了“吹笙挞鼓”文化,从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四)“吹笙挞鼓”的文学价值

“吹笙挞鼓”中不乏唱词的参与,这给“吹笙挞鼓”打上了浓重的文学色彩。《盘王大歌》是“吹笙挞鼓”的重要文本,其唱词大都是以古诗体写成的,比如:“王朝奇女多好看,手拿银珠颈挂链,柳眉细眼(罗哩)细弯弯,好比日头初上山。青丝头巾蓝腰带,又添金带缠腰间,一般打扮(罗哩)像官人,谁信她是女钗裙。”[1]除了古体诗以外,还有的通过散文体、自由体以及词牌名写就的唱词,除了文学手段的多样化,唱词的长度也不一致,有长有短,各有千秋。长的挥挥洒洒,抑扬顿挫,不绝于耳,比如《盘王大歌》就近三千字;短的短小精悍,疾风骤雨,嘎然而止,比如《青山》只有三十多字。这些唱词韵律不一,有的很有节奏感,有固定程式,比如《盘王大歌》,就必须要以《齐声唱》作为盘王节的还愿歌曲开始,以《归去歌》作为全曲收尾。有的则比较自由,唱词并不固定,按照活动的不同时间来决定不同的唱词,体现了“吹笙挞鼓”浓郁的文学性。

二、“吹笙挞鼓”保护传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民间艺术与民俗活动之间紧密关联、相互依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都随着时代的演进不断发生变化。同样,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文化日益丰富的今天,人类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也日趋开放,同样面临城乡人口流动、经济差距扩大,对民俗文化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当前,“吹笙挞鼓”的保护传承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综上所述,文章对研究组实施了心理护理,建立了良好的护患关心,并定期对患者实施心理疏导,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治疗效果,并降低了患者负面情绪,同时,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所改善。

(一)政策法规不够健全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与传承有了原则性、纲领性的法律法规。之前的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5年第18号)。同年四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出台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也是广西第一个关于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上述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的出台,表明了我国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承工作都十分重视,提供了法律与制度基础。但在实施环节上依然不够完善,这是当前包括“吹笙挞鼓”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重要障碍,还需要各地方出台一些实施细则与地方性法规。

(二)群众保护意识淡薄

经济、科技、文化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播、电视、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等等,对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的文化影响不容小觑,民族民间特色文化感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冲击。“吹笙挞鼓”自然也感同身受。从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的情况看,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乡村涌入城市,当他们在城市中接触到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时,自然会受到流行的城市生活方式和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农村青年眼中,“吹笙挞鼓”的文化、民族色彩日渐褪色,逐渐演变为一种活跃节庆氛围的工具,不需要再对其投入拜祭、还愿的信仰。除此之外,因为这些农村青年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市中工作生活,接触“吹笙挞鼓”的机会日渐稀少,所以他们对“吹笙挞鼓”的情感认同也并不深刻,即便对于他们的民族而言,“吹笙挞鼓”文化曾经是一种信仰、一种地位崇高的祭祀形式,眼下,对他们而言,“吹笙挞鼓”更多的是一种节庆娱乐。

(三)资金保障不到位

保障资金的匮乏是当前威胁“吹笙挞鼓”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吹笙挞鼓”的保护传承工作,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拨出专项工作经费,但在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仅仅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对“吹笙挞鼓”的保护与传承也捉襟见肘,日趋紧张,很难完全保障“吹笙挞鼓”文化所需的资金。另一方面,社会多元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来自社会与企业的筹资手段尚未完善,当前的资金预算难以完全保证服装与乐器的修复,更加难以支付新乐手、新歌手的培训费用与老乐手、老歌手的薪金,“吹笙挞鼓”节目的策划及推广费用更是无从谈起。此外,保障不足还导致对“吹笙挞鼓”的保护种类过少。当前“吹笙挞鼓”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只有《盘王大歌》一个剧目,由于带入了官方色彩,原本由民间自主发展的“吹笙挞鼓”文化形式也逐渐萎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吹笙挞鼓”种类的多样化。

(四)人才队伍建设后继乏人

“吹笙挞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样式,最终要靠人才的表演才能完成。人才队伍建设对对“吹笙挞鼓”的保护与传承至关重要。当前,由于对“吹笙挞鼓”缺乏了解,保护意识薄弱,学习积极性较低,从事“吹笙挞鼓”的人数逐年减少,熟谙笙鼓文化的老艺人逐渐减少。可以说,老艺人逐渐凋零,新艺人青黄不接,部分笙鼓文化面临灭绝的境地。据统计,如今掌握笙鼓文化内容与动作的艺人仅有三人,且都是七十多高龄的老人。其中,影响较大的“神鼓”目前掌握这门技艺的只有一位妇人。我国著名民间文艺家冯骥才认为,人类活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联系是极其紧密的,继承文化的主体是人类,学习与掌握文化记忆的艺人减少了,文化传播的范围与内容就会随之缩小,那就是名副其实的“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2]对“吹笙挞鼓”来说,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三、“吹笙挞鼓”保护传承的对策

在上述对“吹笙挞鼓”价值意义、面临困境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上,可见“吹笙挞鼓”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独特的重要性,以及对其进行传承与创新的积极意义。对“吹笙挞鼓”如何加以保护与传承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本文尝试建言如下。

(一)建立健全法规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及其配套措施。通过法律法规建设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上最流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也是最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否则,传承保护寸步难行。

“吹笙挞鼓”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应该学习海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在自然环境不断被人类社会挤压、缩小的今天,世界各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始越来越重视,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学术界也开始踊跃响应世界潮流,倡议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但相关的实施细则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就“吹笙挞鼓”的保护与传承而言,有关部门要制定出细致的、可操作性强的“吹笙挞鼓”保护传承的实施办法,建立一系列有总纲、有分支、有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吹笙挞鼓”的保护与传承有法可依、有法能依。有关市县以及乡镇和部门也应按照法律法规体系精神,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吹笙挞鼓”传承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有关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吹笙挞鼓”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好公共行政资源与公共财政资源来推动“吹笙挞鼓”的传承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申报国家级乃至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本身就是提高认识的过程,申报过程就是宣传、保护“吹笙挞鼓”的过程。有关乡镇要充分认识到“吹笙挞鼓”对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不能够从纯粹的、短期的经济层面来衡量投入与产出,不能够将民俗文化的价值简单理解为经济价值,更不能够将少数民俗文化粗暴地认定为“落后封建迷信遗毒”[3]。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来开展保护工作。组织专业的民俗文化工作者整理“吹笙挞鼓”文化,将“吹笙挞鼓”书面化、数据化保存、系统化发展;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察点,通过文化活动宣传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吹笙挞鼓”的理解,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认可乃至主动支持“吹笙挞鼓”保护与传承工作。要开展“吹笙挞鼓”非物质文化生态村建设工作。不但能够真正保护好“吹笙挞鼓”,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吹笙挞鼓”的民俗特色,在“吹笙挞鼓”文化表现力较强、民众接受程度较高的社区、乡镇举办“吹笙挞鼓”文化节等等,使其保持生态与生机。

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对“吹笙挞鼓”的保护传承的认识。“吹笙挞鼓”保护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群众不了解,群众显然不可能在对某件事物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就去保护它。要在社会上加强对“吹笙挞鼓”的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吹笙挞鼓”文化,将“吹笙挞鼓”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来抓。组织民俗专家撰写关于“吹笙挞鼓”的读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吹笙挞鼓”,使群众更加了解“吹笙挞鼓”文化,主动保护“吹笙挞鼓”文化[4]。

(三)多元投入,强化保障

首先,有关部门要针对“吹笙挞鼓”的保护传承设置专项预算。“吹笙挞鼓”文化保护与传承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综合资源的系统工程,要彻底改变“吹笙挞鼓”文化保护传承无力的局面,就要为这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资金保障。同时,还要强化预算的执行,通过制度手段确保专款专用。

其次,要利用“吹笙挞鼓”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要确保“吹笙挞鼓”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物质基础,仅仅依赖公共财政是不够的,公共财政只能够重点支持,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自筹经费。要结合地方的山水风光资源,在旅游产业中注入“吹笙挞鼓”的文化元素,积极利用这一民族文化瑰宝开发旅游项目,进而反哺“吹笙挞鼓”的传承保护。

最后,要寻求社会多元投资。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资本和成功的企业家开始关注民间民族文化。特别是在当前瑶族传统民俗文化“吹笙挞鼓”面临传承断代的危机,更要注重通过多元投资引进资本扶持。政府也要出台相应减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激发社会资本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流动[4]。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要抢救“吹笙挞鼓”的文化艺人。“吹笙挞鼓”的民间艺人数量寥寥,但对于瑶民而言,这些民间艺人在表演“吹笙挞鼓”的过程中给神灵呈上了颂祷,给瑶民带来了娱乐。“吹笙挞鼓”艺人一头连着盘王,一头连着瑶民,是人和神灵之间沟通的纽带。每遇到重大节日,瑶民往往都要邀请艺人表演“吹笙挞鼓”。瑶民往往对“吹笙挞鼓”艺人又敬又畏,这使他们在瑶民中的影响力十分巨大。要引导“吹笙挞鼓”艺人充分认识到传承保护“吹笙挞鼓”文化重要性,发挥传承保护的主人翁作用。

其次,要组织“吹笙挞鼓”艺人将手艺有计划地传承给下一代。青年是传承的主体。当前,青年往往对“吹笙挞鼓”的学习有抵触,除了因为这项技艺确实复杂枯燥,还因为这些青年认为“吹笙挞鼓”艺人的社会地位太低。要大力营造“民间艺人值得尊重”“民间艺术家光荣”的氛围,使得更多年轻一代能够在传承“吹笙挞鼓”文化的过程中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与较为可观的经济收入。

最后,要加快“吹笙挞鼓”文化继承人的培育工作。“吹笙挞鼓”文化的传承保护,最终还是要通过新一代艺人来实现。不但要从经济上给予传承人一定的扶持,更要从政治上加以关心。要对传承人进行档案式管理,在认定传承者身份后登记造册,给予其一定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资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使其在传承“吹笙挞鼓”文化中收到实效。

[1]唐玉泉.论湖南江华瑶族《盘王大歌》的价值[J].价值工程,2011(21).

[2]陈建栋,冯骥才.每分钟都有民间文化消失[N].光明日报,2002-03-05.

[3]庞英姿,刘云.云南少数民族鼓文化的传承与保护[J].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

[4]玉时阶,杨军.因地制宜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广西恭城观音水乡滨村平地瑶“吹笙挞鼓”为例[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

[责任编辑:刘烜显]

陈鹏,郑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南郑州450044

J722.22

A

1004-4434(2016)11-0167-04

河南省2016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对策研究——以‘慕课’为视角”(16240041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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