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武退兵逞辩舌 弱国终究无外交
2016-02-27唐远廷
摘 要:对《烛之武退秦师》一文中“贰于楚”的“贰”字,应该从当时的历史大背景下着手,根据郑楚晋秦诸国之间纵横交错的关系进行剖析,才有可能明白“郑国”作为一个夹在大国之间的弱小国家的尴尬外交策略,也才有可能正确理解“贰于楚”的真正含义。
关键词:郑晋楚秦;历史背景;贰于楚
《语文教学之友》2015年第11期刊登了河南林凤华老师的《“贰于楚”再解》一文,本人读后,感觉林老师还是理解有些不到位,今写出自己的见解,就教林老师及各位方家。
对于“贰于楚”,(人教版)课文下的注释一再变化,最先是“在与晋国结盟的情况下又与楚国结盟”,后来变成“从属于晋的同时又从属于楚。贰,从属二主”。现在的解释是“依附于晋的同时又依附于楚”。但所有的这些注释,或者读起来别别扭扭,或者意思不甚明白。
第一种解释让人搞不清楚到底是“背盟”还是“两盟”。第二种注释本来最接近原意,但也语意不详,况且既然郑国“从属二主”,说 “贰于晋”不更贴切些?或者“贰于晋楚”不更清楚吗?为何要说“贰于楚”呢?第三种注释,明显是“直译”不成,干脆“意译”得了。
作为散文大家的左丘明应该是表达简洁而清楚的,但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不解之处呢?我想,恐怕还是我们对“贰于楚”的“贰”理解不深入。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历史入手。
一、郑晋楚秦四国的历史渊源
我们通过《史记》的记载来看看这几个国家的历史。
郑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
晋国:晋唐叔虞者,周武王子而成王弟……於是遂封叔虞於唐……故曰唐叔虞……唐叔子燮,是为晋侯。
楚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当周夷王之时……皆在江上楚蛮之地。
秦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赐姓嬴……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从《史记》内容看,郑和晋的祖先都是姬姓周天子的后裔,是正宗的“王室”,而秦和楚的祖先则是古代“五帝”之一“颛顼”的后代,非周王室后裔。
二、郑国所处位置的尴尬
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一直都只是一个小国,虽然曾经还打败过周天子的军队,甚至还射伤了周天子,但后来还是没落了。郑国终其一“朝”,处境十分可怜,夹在几个大国之间,四面受敌,不敢过于偏向于哪一方,只能采取左右摇摆的政策,国家几乎没能有一刻的安定,百姓连年遭受战火,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然。郑国地处“雒东”即洛阳之东,此地古时被称为“四战之地”。读清代学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一书了解到,洛阳“形胜甲于天下”,武王谓周公曰“南望三途(山),北望岳鄙(太行恒山之迹),顾瞻有河,粤瞻伊洛”。正因为地理位置重要,所以各个大国都想使郑国成为自己的盟友。如果郑国有一位有政治智慧的国君,或许能够利用这么一个有利条件。可惜,郑国一直没有出现这样一位国君。据相关学者统计,从晋楚“城濮之战”稍前一点算起,一百余年的时间里,郑国在晋国、楚国之间结盟、背盟达22次之多,可见其“难过”。于郑而言,一会儿出现“贰于楚”,一会儿出现“贰于晋”的情况也就是历史必然了,甚至有时候郑国还联合一下秦国,倒向一下已经没落的周天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贰于楚”的历史背景
《史记·郑世家》记载:
(郑文公)三十七年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郑,郑文公居王于氾。三十八年,晋文公入襄王成周。
此二事发生在晋楚“城濮之战”前三四年,从司马迁记载的这一段历史看,晋郑两国当时是盟国关系,和周天子的关系虽有些矛盾,总体还较好,晋郑能一起维护周天子的权威。
但另一方面,郑国又因为先前的一件事对晋心存畏惧:
(郑文公)三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文公弗礼。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贤,且又同姓,穷而过君,不可无礼。”文公曰:“诸侯亡公子过者多矣,安能尽礼之!”詹曰:“君如弗礼,遂杀之;弗杀,使即反国,为郑忧矣。”文公弗听。
郑国虽然与晋国既为同宗,此时又是盟友,但因为三十六年的这次“无礼于晋(文公)”,此时自然担心雄才大略的晋文公借机报复。于是,郑国为自保,便与楚国暗通款曲,这就是晋国所谓的“贰于楚”。
四、“贰于楚”的具体解说
这样的解释当然只是通过历史事实的解读来意会“贰于楚”,而不是对“贰”字进行“说文解字”。
贰:副、益也。从贝,弍声。弍,古文二。
由此可见,“贰”是一个形声字,其本意之一就是“副”。“副”自然是相对于“正”而言的,从这个意思出发,再结合郑与晋楚两国之间这段错综复杂的历史关系,去理解“贰于楚”就明白了:郑国把楚国作为“副”盟友,而把一直的盟友晋国作为“正”盟友。当然,所谓“正”不过就是明里的,“副”是暗中的而已。既然晋“正”楚“副”,自然不能说成“贰于晋”或“贰于晋楚”,只能说成“贰于楚”了。如果说“贰于晋”,那楚成了郑国“正”的盟主,晋反而是“副”的盟主了。
教材根据“贰”字这个本意,把“贰于楚”解释为“从属二主”基本恰当,但并不准确。如解释为“(明里从属晋国的情况下又暗中)副属楚国”就更加清楚明白了。
“贰于XX”表示“副属XX”意思的例子在《左传·隐公元年》中还有多处,据相关学者统计,“贰于楚”有7次。另外《郑伯克段于鄢》中,亦有“(共叔段)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左传·隐公三年》也发生一件大家称为“周郑交质”的事件,其中有“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之语,这些皆可以证之。
当然,对楚国而言,虽然有“正副”之分,但毕竟还是盟友,不是同姓,却能结为盟友,哪怕是“副”的,也至少比为敌好多了。但对于晋国而言,虽然有“正副”之分,但自己的盟友被敌人拉了过去,盟友的地理位置又如此重要,心中当然不爽,加之先前的“无礼”和扩张的需要,“围郑”也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有人根据其他地方对这件事的表达,如《史记·郑世家》“(郑文公)四十一年,助楚击晋。自晋文公之过无礼,故背晋助楚”;“(郑文公)四十三年,晋文公与秦穆公共围郑,讨其助楚攻晋者,及文公过时之无礼也”;《史记·晋世家》“初,郑助楚,楚败,惧,使人请盟晋侯”等语,把“贰”解释为“助”,从意思上看,一点没错,司马公也是这样写的,但也仅仅意思差不多,从“贰”字多引申几次,也能引出“助”这个意思,但实在没有这个必要。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校定本[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唐远廷(1964— ),男,广东省江门市外海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主要从事语文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