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准则》《条例》的思考与建议
2016-02-27◆向阳
◆向 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新《准则》《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笔者建议从意义、内涵、践行等方面去学习与贯彻。
一、充分认识新《准则》《条例》出台的意义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其出台意义主要体现在 “三个方面”;其一,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忧患。另外,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所以必须加以修订、完善。其二,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篱笆”,体现了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三,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两者相互促进、相互结合,让每一名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新《准则》《条例》的精神内涵
其一,体系上分立德与立规。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确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正是这一正一反、一内一外、一高一低,织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其二,方式上重全面与从严。“全面”从《准则》名称的修改上看,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 “中国共产党”,由“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即可体现。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实现规范领域的“全覆盖”。“从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二是强化违纪查处,处分“加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例如,新《条例》第19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全面”是扩大范围,“从严”是彰显态度,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其三,对象上由少数到全体。时至今日,中国共产党成立已近95周年。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之初的几十人发展壮大到如今的8700万,中共党员人数超过英国法国人口总和,与德国人口相当。然而有的党员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为党,有的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有的阳奉阴违、口无遮拦……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党的事业、破坏党的形象。新《准则》改变了原来仅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含普通党员的弊端,将全体党员纳入规范对象。
其四,内容上做加法与减法。新《条例》《准则》与原来的相比,内容上既做了“加法”,也做了“减法”,篇幅更加简短、内容更简洁。“减法”表现在;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281字,篇幅减少了90%以上。原《条例》共 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 《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修改比例高达90%以上。例如,原《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10类,而新《条例》将违纪行为整合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加法”主要体现在;新《条例》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进行细化。例如,作为“六大纪律”打头、管总的“政治纪律”,其中新规定达10条之多。
其五,效力上坚持纪严于法。原《条例》10类纪律中有相当部分内容与法律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读职行为等。纪法不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新《条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行“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新《条例》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其“制度成色”有了质的飞跃。
三、积极争做新《准则》《条例》践行的表率
其一,当好“六大纪律”的坚定执行者。严格按照新《条例》“六大纪律”的要求去执行、去落实、去遵从,绝不能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更不能存在侥幸、回避、触碰的心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铸实道德高线,分清交友界线,死守纪律底线。
其二,当好“八个规范”的坚定自律者。“八个规范”是《准则》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层面提出的一个道德规范。通过学习宣传、典型引领、以案说法等形式,瞄准《准则》道德高线,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人民的人。
其三,当好《准则》《条例》的坚定引领者。新《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