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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志愿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2016-02-26董芳源

新疆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志愿志愿者新疆

陶 倩 曾 琰 董芳源

新疆志愿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陶 倩 曾 琰 董芳源

文章从志愿文化的三个层面出发,围绕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思考,即契合新疆精神内核,凝练新疆志愿文化的精神要素;注重志愿服务痕迹存留,夯实新疆志愿文化的物质基础;强化志愿服务规范体系构建,优化新疆志愿文化的制度设计,以期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志愿文化 新疆精神 痕迹留存 制度设计

新疆志愿文化作为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值得我们很好地对其加强研究,从而发挥其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社会力量、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志愿文化可以分为精神、物质和制度三层面,本文主要围绕志愿文化的上述三层面,试图对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提出对策。

一、契合新疆精神内核,凝练新疆志愿文化的精神要素

1.以爱国爱疆为引领,提升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高度

新疆精神并非是抽象的理念,它是普遍性的区域文化和特殊性的个体意识相结合的产物,即每位新疆人的个体意识要建立在对国家、对新疆这一普遍性的实体的认同基础上,因此爱国爱疆必然成为每位新疆人贯彻和落实新疆精神的出发点。黑格尔曾说:“精神的本质就是个体对于它的共体的皈依,是自我意识与它的公共本质的同一。”*樊浩:《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327页。所以,对“共体”的国家和新疆的价值认同是新疆精神的核心和本质要求。

从现实层面来看,爱国爱疆要求每位新疆人应该将维护祖国统一和新疆繁荣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其实,爱国爱疆一直是新疆人民永恒、可贵的传统精神,千百年来,新疆各族人民抗击外敌入侵、为维护祖国统一所做出的贡献不可磨灭。今天,爱国爱疆,揭示了新疆发展稳定必需的情感纽带,正是这条纽带使新疆与祖国大家庭融为一体;同时,它也意味着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等诸多内涵。2009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新疆大地上,天山雪松、绿洲白杨、戈壁红柳、沙漠胡杨都代表着一种特殊的风骨和精神。”*孙承斌、邹声文:《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加快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社会主义新疆》,《人民日报》2009年8月26日。“希望新疆各族干部像天山雪松、绿洲白杨、戈壁红柳、沙漠胡杨一样植根和挺立于新疆大地,热爱新疆山山水水,热爱新疆各族人民,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以造福各族群众为己任,不断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张春贤:《变化改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奋斗——张春贤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1-10-29)xj.people.com.cn/GB/188750/231697/16036101.html。

新疆志愿文化的长足发展必须要以爱国爱疆为引领。从逻辑上看,爱国爱疆提高了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高度。“被认同”“被肯定”是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前提,而这种被认同的精神文化必须落实到实体的普遍性和个体意识的特殊性这二者关系的同一性上,表现为个体价值和共同体价值的融合。从现实而言,爱国爱疆诠释了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伦理向度。例如,作为个体的新疆人为何要参与志愿服务,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的意义何在?爱国爱疆揭示出这一问题的根本所在,即个体参与志愿服务是因为我们大家都是中国人,我们都是新疆人;个体参与志愿服务都是为了祖国和新疆的繁荣富强。

另外,以爱国爱疆引导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可以将其纳入公民责任这一根本向度中。爱国爱疆其实就是个体与国家、区域伦理关系的产物,以爱国爱疆引领新疆志愿服务的发展,其实是在公民责任这一伦理视角上奠定了志愿服务发展的方向和伦理价值。志愿文化在这个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新疆的志愿服务行动在配合党和政府做好维稳和新疆安全的工作中担负着与其他地区志愿服务工作完全不同的神圣使命,这是新疆志愿文化发展高度的显著标志。

2.以团结奉献为内核,增强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力度

从逻辑上看,要增强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力度必须要以团结奉献为其文化内核。其一,从文化学意义上看,志愿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伦理道德文化。新疆志愿文化的长足发展也必定依托于新疆人民的奉献、利他、团结等道德意愿。只有在个体自觉、稳定的道德意识基础上,广大新疆人民才能共同参与志愿服务这一实践活动。其二,从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文化取向来看,它不仅仅要实现志愿文化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效用,更要促进新疆、甚至整个国家中个体的道德风貌和公共精神,这种现代公民的公共素养必然要以团结奉献的道德意识做支撑。

就内容而言,新疆精神中的团结奉献诠释了志愿文化发展的核心要义,表明了新疆人民在价值取向和行动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诠释了新疆人民在建设新疆大家庭这一普遍性实体中的雄心壮志,意味着每位新疆人在维护这一疆土中的公共情怀,这也必然涉及奉献。奉献是新疆精神和志愿精神的共同价值取向,表现了新疆人民在面对利益冲突、价值选择时的高尚情操,这必然会使每位新疆人在舍弃自身利益,维护集体发展,追求公共价值中自觉、自愿地参与志愿服务,而这一系列的价值追求都将成为新疆志愿文化中最厚重、最核心、最具文化价值的精神资源。

从实践来说,新疆精神中的团结奉献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必然会成为志愿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奉献是新疆人引为自豪的品格。老一辈援疆者曾告诫后人,甘于奉献是每一个立志成为新疆建设者的崇高精神追求。

其实,以团结奉献为内核增强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力度并非只是一种理论构想。从2003年开始,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事部共同发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全国推行开来。同时,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联发[2009]19号)的文件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新疆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新疆区实施细则》,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西部计划在新疆的切实推进给予了制度上的保障,为西部计划在新疆的有力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以勤劳互助为基础,拓展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广度

具体而言,勤劳表现为个体面对困难不逃避的积极心态、体现为个体实现目标和规划的脚踏实地的行为,彰显了个体实现自我价值的决心和毅力。因为勤劳是个体的实践品质,这种实践品质作用的对象不仅仅是自然,还包括自我和他者以及整个外围的社会,涉及改造自然、实现自我、人际交往等方面。这种多元、广泛的作用对象正是拓展志愿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丰富、多元的志愿文化的产生必须要借助能够贯通自我、自然界、他人等多领域的实践品质,这种品质就需要勤劳。

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互助其实是一种高层次的行为准则,它不同于奉献、利他这种单一向度的帮助行为,而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所采取的一种双向的、相互的互惠行为。所以,互助作为一种关系准则从志愿服务内涵上拓宽了其文化广度,又从人际交往的维度上拓宽了志愿文化的价值广度。志愿文化的根本意义在于要形成现代人之间的更具价值生态的交往关系,互助不仅能够激活每个新疆人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它更形成了信任、友善、公正、和睦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这一系列伦理关系的产生正是志愿文化的价值广度所在。

4.以开放进取为目标,开掘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深度

以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来开掘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深度,其根本用意在于要以此促进新疆志愿文化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对于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而言,开放进取意味着要将志愿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与新疆的地区特色有机结合,促进志愿文化发展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基于这样的志愿文化自觉意识就能促使新疆的志愿文化快速发展,促使新疆社会全面进步。

从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来促进新疆志愿文化的自觉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要对新疆志愿文化有客观、准确的把握和认识,要将志愿文化纳入新疆精神、新疆文化的构建和发展中,从新疆整体发展的高度赋予志愿文化发展以合理性。第二,要敢于承认新疆志愿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更加开阔的视角将新疆志愿文化纳入全国志愿文化建设中去,要将新疆志愿文化的特色和全国志愿文化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吸收和引进志愿文化较为发达的省市的实践经验,在文化交流和对话的过程中向外推广新疆志愿文化的发展特色和模式,这也是新疆文化繁荣的必经之路。第三,通过开放进取开掘新疆志愿文化发展的深度,必须要将新疆志愿文化与新疆建设发展结合,要将新疆志愿文化的建设落实在新疆公共服务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只有将开放进取落实于进步这一内涵中,新疆志愿文化才能在回应志愿精神的内涵中得到长足发展。

二、注重志愿服务的痕迹存留,夯实新疆志愿文化的物质基础

物质层面的志愿文化是志愿文化的基石,是最直观、外显的志愿文化表现形式,对于增强志愿服务团队凝聚力、提高志愿者内在自豪感与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1.发放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

首先,统一的着装可以时刻提醒志愿者“我是谁”,帮助其明晰自身的职责。如,参加2011年首届亚欧博览会的新疆机场集团志愿者们表示,每当他们套上亮眼的黄色T恤以及“青年志愿者”绶带时便无比激动,“一起微笑,一起创造”就是他们心中的信念。再如,新疆师范大学多位春运志愿者都曾表示:当穿上红色外套时,就会感到身上的责任重大。其次,统一的着装也可以传播一种理念和文化。如,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社区“七彩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分别设有“红色”党建志愿者队伍、“蓝色”困难救助志愿者队伍、“绿色”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橙色”文化传播志愿者队伍、“紫色”治安维稳志愿者队伍、“黄色”家政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及“白色”医疗保健服务志愿者队伍,他们以彩虹七色匹配各类不同的志愿服务内容,彰显不同的志愿服务理念。再次,统一的着装时时传递出优良的志愿者精神,激励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坚定志愿者的服务信念。如,在2014年“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新疆托里县团委让志愿者统一佩戴小红帽开展“走进‘老风口’·情暖公路人”主题慰问活动。有志愿者说:“当我戴上小红帽时,就感觉很激动。我会努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奉献爱心。”

然而,考察新疆的志愿服务活动,除由区县团委及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外,大部分志愿活动均无统一的着装或配饰。因此,我们建议,若有可能,应尽量给志愿者准备统一的着装;若条件不允许,可以重点考虑为志愿者们发放统一的配饰。如,新疆“七彩阳光”志愿服务活动,可以让每个志愿服务团队分别佩戴不同颜色的手环,以此强化志愿服务的文化内涵。

2.选准恰当时机,发放激励物品

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对于优秀志愿者及时发放荣誉证书或徽章等外在激励物,可以促使其提升境界、增强自豪感。如新疆库尔勒市举办2013~2014年度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极大地肯定了志愿者对于库尔勒市的贡献,这对于志愿者来说是莫大的殊荣。透过志愿者朴实的言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志愿者对于“志愿库尔勒”的依恋与不舍,感受到志愿者仍将以实际行动担起“库尔勒代言人”的坚定信念。

我们还可以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和累计时间对应发放公益卡和徽章。当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次数和时间增加时,公益卡和徽章也会变化和升级。如,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对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 000小时和1 500小时的志愿者,可分别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这样就会更加激发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热情。

3.完善网络平台,发挥资源优势

(1)优化志愿服务网站,创新管理水平。通过考察新疆志愿服务活动的网络平台发现,目前建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新疆文明网”“新疆共青团—新疆公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官方网站;在区内各高校团委网站下设有“志愿服务”专题板块。另外,关于新疆各地组织的优秀志愿服务活动也频频出现于“中国文明网”“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国家级网站和各大报纸上。因此,在志愿服务活动网络平台的利用方面,新疆可以说颇有成效。

目前,新疆志愿者网站中已有“新疆社区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但其内容有待深化。我们建议新疆借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做法,实施“志愿云”信息系统的一站式服务:进行志愿者实名注册、自动生成志愿服务电子证、志愿服务证书自助下载、志愿服务情况记录、手机APP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和志愿服务大数据分析等形式。此外,新疆志愿服务网络平台可以进一步加以改进与完善。我们建议在志愿者网站中开设“志愿培训”专栏,可以分为通用、岗位和专业等培训类别;培训内容包括网上授课视频、课件、图书资料、志愿服务相关成果等,以此方便志愿者便捷、及时地接受志愿服务的相关培训。我们还建议在志愿者网站中开设“网络志愿便利地”板块,包括志愿组织、志愿活动、志愿服务地图、志愿成果排行榜等内容。总之,改进和完善网络平台可以对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实现优化整合,发挥资源的集成效应。

(2)搭建志愿服务“微平台”,传播“微公益”理念。微志愿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每个人根据能力选择合适的参与方式,零负担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这与网站建设中的“项目空间”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二层是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参与志愿活动。2011年,微博线上“微公益”的出现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它利用微博的大众性、草根性、传播迅速性真正实现了公益的平民化与常态化。同“微公益”一样,“微志愿”以网络或手机为载体,借助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施善,将人们的爱心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志愿服务向平民志愿转化。

我们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促进微时代下新疆微志愿的发展。

第一,维护与完善“新疆志愿者”微信平台。可以在已开办的志愿微信平台上增加更加细化、生动的志愿服务内容提高志愿者,尤其是新疆青年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以及新疆人民对于志愿服务的关注度;同时,可在微信中开通志愿者信息查询、志愿项目查询等通道,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第二,完善新疆志愿者的官方微博。结合新疆现状,志愿者微博可与新疆各志愿组织友情对接,及时发布项目招募促使志愿服务高效运行,及时发布服务内容促使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另外,开发研究“新疆志愿APP”,实现与“新疆志愿者网”信息的同步运行,以当下最新的传播技术放大善举、传递志愿理念。

(3)制作影视宣传片,传播志愿理念。志愿服务宣传片主要是对于志愿活动的真实纪录,包括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过程、志愿者的心路历程等的记录,从而使社会大众对于志愿活动有更加清晰的认知与理解。如,2013年,新疆新闻对于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连续报道:《志愿服务,遍地开花》《志愿服务,浇筑民族之花》《乌鲁木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新疆服务队集结》等。在上述纪录片中,让我们仿佛置身其中,感受着服务对象的感动、体会着志愿者们的欣喜,内心涌动的是投身志愿服务的激情。

影视作品可以镜头还原真实情景,并且,优美的旋律和歌词在宣传志愿服务、传播志愿精神、赞扬志愿者形象风貌方面也起到渲染、烘托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新疆可以有组织地集中拍摄一些高质量的展示志愿服务风采的影视片子,并在全区进行志愿服务歌曲征集,这对凝聚志愿者团体、传播志愿理念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志愿服务的规范体系构建,优化新疆志愿文化的制度设计

1.完善《新疆志愿服务条例》,加强新疆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

2009年3月27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界定了志愿服务的内容、范围,明确了志愿者及其组织的权力、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新疆志愿服务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该志愿服务条例强化了组织指导,明确了志愿者组织的职责,强化了志愿服务风险防范意识,注重了经费保障,强调了就业优先。另外,在对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组织及志愿服务对象之间权益方面,《条例》也进行了详细阐释,明晰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实现了有法可依。

与其他省市相比,新疆的志愿服务立法条例应该说是较为完善的,充分保障了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服务对象的权益。但《条例》也有其不足之处。我们建议可以在《条例》中对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改进与完善。首先,关于志愿者权利方面,可加入志愿者“选择与自身行为能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项目”以及“退出志愿服务组织权”两个内容。其次,关于志愿者义务方面,可补充“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受保护的秘密”“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等内容,充分保障志愿者的权利。

2.构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推动新疆志愿服务事业长效发展

我们建议构建新疆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的三层架构。

第一层,统筹指导层。该层次包括志愿服务专家咨询组、战略决策组和行动指导组等,由高素质的志愿服务专家和资深志愿服务骨干组成,主要研究志愿组织的发展趋势、提出志愿工作的创新思路、策划重大志愿服务项目、评估志愿人员的服务效果。该层次对新疆志愿服务事业的宏观引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层,管理协调层。它包括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与调研组等,由志愿服务专业人员和骨干人员组成,主要工作是安排服务项目、拓展服务领域、整合服务资源。该层次侧重加强志愿者和志愿组织间的协调与合作。

第三层,实施操作层。包括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等,主要由广大热心的志愿人员组成,通过开展各种各样志愿服务项目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

为使志愿服务组织保持充分的活力,上述三层架构间应相互联系、相互合作、加强沟通,三个层次的人员之间可以互相流动。实施操作层的志愿者通过多年志愿服务后积累了管理经验和策划能力,可以逐渐向统筹指导层和管理协调层流动,统筹指导层和管理协调层的相关人员也要积极联系志愿服务的具体活动,以理论指导实践。

3.创新社区志愿服务管理,促进新疆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

当前,新疆的一大批志愿服务组织正以社区为单位、以居民需求为落脚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着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如果从高要求来说,当前新疆的社区志愿服务仍然存在可以改进的空间。

(1)建立新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制度,促其规范化。制度建设是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建议尽快制定《新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服务指南》《新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动态跟踪管理制度》《新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志愿者考核奖励制度》《新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反馈制度》,推动新疆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2)实施新疆社区志愿服务网格化管理,促其标准化。我们建议可以“邻里守望·温暖社区”为主题在全疆范围号召各片区或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实施相应的网格化管理。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市志愿服务中心、街道志愿者工作站、社区邻里守望服务点(社区服务工作站)”三级网络,实现组织架构和志愿服务的双延伸。二是,整合区域资源,了解志愿队伍情况和群众关爱需求,制定邻里守望项目清单,实现社区内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的网络化全覆盖。

(3)设立“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自助中心”,促其便捷化。我们建议设立具有新疆特色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自助中心”,即通过街道、社区面向所在辖区征集志愿服务项目,并通过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志愿项目向社区居民公开,由社区居民自主点单;根据居民点单的排序,将位于前两名的项目定期于每周或每月推出。项目可涵盖居民健康保健、法律咨询、电脑维修、电信服务、慰问探访、心理辅导、功课辅导、社区调解、医疗服务、社区代购、环保工作及社区安全等内容。这样,社区居民可自主选择自助中心内的各种服务,也便于志愿者第一时间掌握社区居民的需要和困难,从而积极主动地予以应对,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需要,形成便捷化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难,我有所解”。

毛立红:《中国志愿服务法制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佘双好:《志愿服务概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

责任编辑:刘 欣

D632.9

A

1009-5330(2016)05-0105-06

陶倩,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琰,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董芳源,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上海 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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