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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改革的探索及启示

2016-02-26

学习月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综合执法高新区行政

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种全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进行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已经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关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而提高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综合执法改革的主要举措

1、建一支队伍,统筹综合执法。一是相对集中所有区直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实现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主体唯一”。由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机构来行使其他行政处罚权;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形成“233”的工作格局,即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两个内设科室,城市管理、安全管理、社会管理三个执法大队,白洋工业园、生物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三个园区综合执法分局。二是争取省政府授权,实现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权责一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宜昌高新区设立专门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工程管理等19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执法人员“凡进必考”,推进实名制管理;强化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实效;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近20项内部管理制度。

2、拟一份清单,理顺部门权责。一是拟定了《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宜昌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明确了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建立了协同履职工作机制。二是将职责定位为“执法、服务、监督、问责”,统筹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厘清综合执法权限,划定综合执法范围,初步清理保留行政执法事项共207项,与综合执法改革前分散执法相比减少了150项。

3、明一套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建立和完善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制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案件移送(转办)、案件内部审批、案件审核等10余项执法案件办理流程。二是精简和统一综合执法文书。按照“性质相似、内容相近、用途一致、简便易行”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劳动监察等行业执法文书形式和内容予以合并,为实现统一高效的综合执法打下了基础。

4、创一个平台,强化服务监管。投资130万元开发建设了综合执法管理平台。该平台包括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协同办公、综合考评、移动执法、数据对接、应用维护等六大应用子系统及执法文书、法规条文、管理对象等三大业务数据库。投资40万元建设了监督指挥中心,三年滚动投资160万元采购了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蓝牙打印机、车载视频等执法终端设备,打通了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通道。

二、综合执法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1、构建了“执法、服务、监督、问责”的综合执法新格局。通过八个字的工作定位,突出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的综合组织、协调、监管职责,比较好的厘清了区直部门与区综合执法局的职责边界、权责划分、衔接机制,明确了园区、街办的属地管理、协同监管、协助查处等职责,避免了各部门、各园区推诿扯皮、权责不清的情况。

2、增加了行政执法的科技含量,实现了执法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及监督指挥中心的投入使用,将高科技智能化的系统运用到执法办案管理中,实现对辖区所有社会治理信息及监控资源的采集和调取,完成了对辖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城市防汛等状况的监控。

3、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项目”的执法理念。一是通过推动单一的行政执法检查向综合执法大检查转变,大大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通过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及时提示相关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整改安全隐患、核验资质证照。三是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收集、上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四是通过建立与辖区金融、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建设等行业“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利用。

4、提高了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改革原有人员配置实行划区管理,设立3个综合执法大队和3个园区分局,“集中力量办大事”、“一个队伍管全部”,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综合执法改革的启示

1、坚持问题导向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根本。综合执法改革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开出良方。高新区启动综合执法改革之因,即基于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推诿扯皮、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现实问题,既要抓住要害、从症结入手,又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加强总体设计,分步推进实施,做到边改革、边评估、边完善,重点突破,层层递进,从而使改革真正起到应有之义。

2、创新体制机制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核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突破点在哪里?从长远来看,应当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纲举才能目张,只有体制机制得到了保障,改革才会有生命力。高新区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从体制机制上率先突破,组建区综合执法局,从职能整合到机构整合,从联合执法到综合执法,事权、人权、财权理顺到位,由于抓住了核心本质,改革成效在短时间内凸显,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

3、强化监督制约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保障。综合执法改革虽然有利于解决多头、多层执法,重复交叉执法,但也易导致执法权力过于集中和膨胀,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妥善处理执法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督途径,推进阳光执法。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关键。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综合执法队伍是综合执法的关键,也是社会治理的根基。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执法部门任职。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明确综合执法人员录用标准,严把人员进口关。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统一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加强执法经费、装备和执法人员待遇保障,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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