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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红楼梦》主旨的阐释问题*

2016-02-26刘冠君车瑞

学术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红学主旨红楼梦

刘冠君 车瑞



二十世纪《红楼梦》主旨的阐释问题*

刘冠君车瑞

[摘要]纵观20世纪《红楼梦》主旨研究的历史,从开始人们执着于单一主题思想的讨论,到主题多元化的格局,再到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厌倦主题之争,甚至出现了取消主义的“无主题”说,一直未有共识。这迫使人们回到问题原点,重新审视论争的意义与合理性。《红楼梦》主旨研究应该以多元化和开放性的维度进入历史与现代阐释的视阈融合。

[关键词]意图谬见感受谬见视阈融合阐释之维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课题“江浙宝卷与明清小说研究”(Y201533060)的阶段性成果。

《红楼梦》主旨研究是红学研究的关键,也是一个历来分歧较大的话题。王国维发表于1904年的《红楼梦评论》从哲学与美学研究的观点出发,借鉴了叔本华的思想,认为《红楼梦》的创作本旨是宣传人生的痛苦和解脱之道,其美学价值则属于悲剧中的悲剧,即既不是由于恶毒之极人物在支配全局,又不是由于出现了意外的变故,而是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结果却造成了大悲剧。继之而起,1915年季新的《红楼梦新评》、1920年佩之的《红楼梦新评》、吴宓的《红楼梦新谈》等,或认为《红楼梦》是揭露封建宗法之弊害的小说,或认为《红楼梦》是描写和批评社会问题的小说,观点新颖,代表了20世纪初《红楼梦》主旨阐释的水平。但是《红楼梦》主旨研究的矛盾正如鲁迅《〈绛洞花主〉小引》所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一说法似乎预示了20世纪关于《红楼梦》的主旨讨论势必无法众口一词。红学论者聚讼纷纭,有的各执己见难分轩轾,有的互相驳诘言辞锋利,有的灵光乍现给人启迪,有的牵强附会捉襟见肘,有的论据充足令人信服,有的信口雌黄言之无理。《红楼梦》问世以来,关于它的题材和主题,切入点颇多,或谓之“爱情小说”,或谓之“色空观念”,或谓之“政治小说”,或谓之“社会小说”,或谓之“人情小说”,或谓之“政治历史小说”,还有女性崇拜、女权主义、生命主题、悼红说等等,直到今天仍无定论。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研究《红楼梦》思想主旨的文章见于各类报刊、杂志的近130篇。正是由于《红楼梦》思想的博大精深,才会使人们在理解与阐释的过程中“横看成岭侧成峰”,各种观点层出不穷。

一、阐释的困境

红学研究者都知道,谈论《红楼梦》的主旨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刘勰《文心雕龙·知音》篇说:“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慷概者逆声而击节,酝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会己则嗟讽,异我则沮弃,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所谓东向而望,不见西墙也”。这可谓是对阐释之难的经典描述。《红楼梦》主旨研究也面临着同样的理解与阐释的困难,单是论及《红楼梦》的多个命名,就已显示出这部小说主题思想的复杂多样性。“《石头记》,即‘石头所记之事也’,可以作为‘自叙说’的依据;《情僧录》又突出一个‘情’字,可为‘爱情’说张目;《风月宝鉴》又显出‘色空’观念,‘解脱’、‘成佛’说也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出处;《金陵十二钗》又着重在记述‘闺友闺情’,揭出‘风尘怀绣闺’的题旨。后来的《金玉缘》才突出了宝黛爱情悲剧”。[1]

主题,是作家对生活的细致观察、真切感受和深入思考,通过对生活的描绘而体现在作品里的中心思想,表达出作家对生活的认识、感悟和评价。“对一部文学作品的主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一方面是根据作家的创作动机而表达的中心思想,另一方面是后人对这部文学作品的理解、评价”。[2]如果从尊重作者、尊重文本的角度出发,那么“爱情”、“补天”、“惨恨愧悔”等对《红楼梦》的主旨认识似乎是正确的;如果联系时代发展,尊重社会规律,那么反封建、市民说、农民说、阶级斗争等一系列观点的出现又有其必然性。以反封建说为例,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小说,它预示了封建制度必然崩溃的历史命运,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作为今人对《红楼梦》的价值和地位的评价,这样的认识当然丝毫不为过。然而回到文本,我们在《红楼梦》中没有看到与封建地主阶级相对立的其他阶级(市民阶层或农民阶级)的出现,曹雪芹的创作意识中也认识不到这些阶级的存在。如果作家没有意识到另一个阶级的存在与日趋壮大,那么,要意识到本阶级必然没落和灭亡则是超过了历史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历来仕与隐都是中国古代文人解决上述矛盾的主要选择,所谓达则兼济天下,当无法力挽狂澜于即倒之时,中国古代那些愤世嫉俗的文人士大夫通常便归隐山林、遁入佛道。因而,“‘市民说’与‘农民说’乃是《红楼梦》的‘现实主义’命题的必要补充,是‘《红楼梦》的主题是反封建’这一命题的必然延伸,它们根源于相同的思维方式和论证方式,它们的基础是阶级斗争学说,思维框架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论模式,而历史依据则是‘明代中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3]这样的观点反映了从现代社会的认识水平和价值体系出发,对《红楼梦》思想主旨的评价与思考。作为今天的学者,完全有理由以诸如此类的学说或模式去考察任何一部文学作品。但是,如果假定曹雪芹也是运用这些学说、模式去构思其作品,则往往难以自圆其说。我们今天固然可以回过头来审视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整个过程,然而生活在封建制度里的文人却无法像我们现在看得这么清楚。他们因为反抗封建礼教而看到帝制的灭亡,那是很不简单的。但要反对皇朝更迭、漫长延续的封建制度,这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出现之前几乎是无法想象之事。我们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下展开研究,否则真的会“东向而望,不见西墙”。

法国哲学家福柯曾说,历史是说出来的。从旧红学到新红学再到现在的多元化红学,形形色色观点的出现都是后人对小说文本的“说”,所不同的是有的观点属于文学权威而显得不可动摇,有的观点则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属性或者意识形态性,他们的观点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占据统治地位,成为红学“名家”“大家”的“大说”,从而掩盖了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的“小说”,有的甚至歪曲了小说的本旨。然而,话语霸权的存在并未掩盖上个世纪的众说纷纭。纵观20世纪《红楼梦》主旨研究的历史,从开始人们执着于单一主题思想的讨论,然后到主题多元化的格局,再到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厌倦主题之争,甚至出现了陈大康取消主义的“无主题”说,至今仍无定论。这一方面体现出红学研究中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特色,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语言对人的操控性,不是人说语言,而是语言在说人。整个红学界在一片欢腾中多了几分激进,少了些冷静和反思。回到问题原点,重新审视论争的意义与合理性,才能推动《红楼梦》主旨研究持续发展。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消解主题的趋向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从批评观念的变革上看,还具有某种挑战意味,因为解构是为了更好地建构。

二、阐释的分歧

注重作者意图的权威性还是注重读者阅读的能动性反映了阐释的根本分歧。意图是作者在创作之前或创作中内心的构思或计划,英美新批评派以反对意图谬见著称,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认为,作者的意图与作品的价值无关,因为“就衡量一部文学作品成功与否来说,作者的构思或意图既不是一个适用的标准,也不是一个理想的标准。……文学批评中,凡棘手的问题,鲜有不是因批评家的研究在其中受到作者‘意图’的限制而产生的”。[4]不能把作品的意义(meaning)等同于作者在创作这部作品时的意图(intention),文学语言具有极高的涵括性,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在文学史或文化史上展开、生成的,当它离开作者以独立的物质形态展现在读者面前时,由于读者的积极参与,艺术作品的最终意义必定超越作者原初的意图,它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才刚刚开始。此外,新批评派还认为,诗不仅应该独立于诗人而存在,而且应该独立于读者而存在。因为读者在阅读之前大脑中已经存在一种前理解的价值体系和判断标准,它极可能造成对作品的有失偏颇的主观判断,读者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强加于作品,而是要按照作品本身的规范小心翼翼地加以解读,否则就会造成感受谬见。文学批评必须站在客观性、理论性、合理性的前提下开展合理有度的文献考证和文化阐释。将意图谬见和感受谬见施之于《红楼梦》研究,不难发现,《红楼梦》主旨研究虽然形态各异,但有一个参照系——“诗史交融”可将其大致划分为两个方面。《红楼梦》同时包孕着“史”和“诗”两种不同的因素,一般说来,“它那宝、黛爱情悲剧和大观园女儿悲剧有关部分,着重于‘诗’的抒写,而贾府的树倒猴散、一败涂地有关部分,则侧重于‘史’的刻绘。这两个部分又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诗’融于‘史’,‘史’融于‘诗’,浑然一体,显出了整个作品既有‘诗’的抒情风格,又有‘史’的历史画面。可以说,曹雪芹集大成地将中国文学的‘诗’与‘史’的两个方面的传统,融为一炉,化为一体,达到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相统一的艺术创造的最上乘”。[5]着眼于“史”者,注重作者,以知人论世的观点进行阐发,力主“明珠家世”、“政治历史”、“后继无人”等说;着眼于“诗”者,则注重感兴与意会,坚持“爱情”、“色空”、“悼红”等说。他们都所持有理,但都不乏偏颇之处。如果看清《红楼梦》诗史交融的艺术特征,或许意图谬见和感受谬见不无裨益。

其实《红楼梦》主旨研究的分歧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考证红学和文学批评红学这一基本矛盾,具体表现为上世纪初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与胡适《红楼梦新证》的截然对立,上世纪中叶大陆的批俞斗争,最后则为周汝昌和余英时的激烈论证。①周汝昌《什么是红学》(《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把“红学”界定为四学: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这篇文章直接驳斥了余英时的红学史观点。余氏认为考证红学面临危机,红学必须回归文学性研究。而周氏则说考证红学正是红学的生机所在,甚至,考证红学才是红学。一石激起千层浪,红学界定立刻引起了一批研究者的反对,他们纷纷撰文,形成了一次场面热烈的学术讨论。这一持续时日不短的论证实际上和西方传统解释学与现代解释学之间的矛盾有几分相似之处。传统解释学始终贯穿着客观主义精神,他们主张解释学要努力帮助读者去把握本文的原意,去把握作者的原意,从而克服误解现象的发生。但是当历史进入20世纪时,西方解释学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向,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彻底否定了传统解释学的客观主义精神,他们认为把握本文作者之原意是徒劳的,因为人类的理解具有历史性。理解以历史性的方式存在,无论是理解者还是本文,都处于历史的发展演变中,这就使得本文和理解主体都具有各自所处的历史视阈。因此,理解不是消极地对本文的复制,而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是本文所拥有的诸多过去视界与理解主体现在视阈的融合。在《红楼梦》主旨研究中,我们同样面临着如何回归作者本旨和如何解决阐释的历史性问题。《红楼梦》所独有的诗史融合特质决定了红学研究的两大困境——等待阐释与等待考证,而“待释”与“待考”召唤着两类研究的出现:意义阐释与事实还原。于是,红学也就相应地具有两个本应并行不悖实际上却水火不容的世界,“这两个世界在宗旨、命题、论证方式等方而有着鲜明的不同,最重要的不同是:意义阐释研究是开放式的、生成性的,而事实还原研究则是回溯式的、对应式的;前者是人文研究,后者则是科学研究”。[6]以客观主义的、还原式的姿态去总结小说成功经验,人们会流连于本文的成书过程;而以开放式的、阐释性的立场去考察本文意义生成的时候,人们则会以小说的最终面貌为阐释的起点,这才是它作为杰出作品进入小说史、文化史的最初面貌,也是人文研究的最初面貌。

三、阐释的维度

《红楼梦》主旨研究不应囿于一隅,而应是多维的,并且永远保持开放性。前文提到,现代哲学解释学认为,个人理解前结构的存在决定了本旨还原的不可能,因此理解和阐释根本无法复制本文作者的原意,《红楼梦》主旨的纷争也证明了这一点。任何单独的个人无论用怎样概括性强的术语,无论套用何种流行的公式,在一个哪怕是长之又长的复句之中,都无法准确精当地对《红楼梦》的主题作出尽善尽美的、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可的、超越历史局限性的、具有绝对权威性的论断。那么,是否前人的努力都是白费呢?事实并非如此。《红楼梦》的本旨客观存在于小说里,读者可以接近它,但它却是任何理解所无法企及的,它像圆周率一样永远都是一个近似值。美国当代文论家赫施提出的“含义”和“意义”的区别似乎对我们解决上述困境有所帮助。在赫施看来,人们对同一本文的理解历史地发生变化——即伽达默尔所说的理解的历史性,并非是本文作者的原初含义发生了变化,而是本文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含义存在于作者用一系列符号所要表达的事物中……,而意义则是指含义与某个人、某个系统、某个情境或与某个完全任意的事物之间的关系。”[7]如果看不到本文含义与本文意义的区分,那么也就无法正确解释理解的历史性,从而走向对作者本文原意的否定,似乎本文含义永远都是无法确定的。本文意义虽然处于变动不居的历史演变之中,而本文的含义则是确定的、不变的。《红楼梦》的作者自云和石头所记以一种特殊的不变的方式向读者说话,然而,每一个读者都以个人的不同的方式去理解和阐释,每一次与本文的碰面都是读者依据前理解对《红楼梦》做出的新诠释,这种诠释带有历史性,是对象本文和阅读主体各自所处历史视阈的融合。由此看来,对《红楼梦》本文含义、作者本旨的考察和对小说意义的阐释并非有你无我的对立关系,它们处于两个维度中,但应该是互为表里、相互补充的。

意义阐释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视阈融合,《红楼梦》的意义永远处于等待阐释的境遇之中,这种阐释必定是多维的。刘敬圻《红楼梦主题多义性论纲》的质问令人深思,文章指出:“为什么认定了这部内容浩瀚的巨著必须单单是(或主要是)‘围绕着一个现实问题’在作文章呢?为什么在把握主题的时候,必定是非此即彼,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呢?为什么各种真知灼见之间,不可以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各以所禀,共为佳好呢?”[8]《红楼梦》这部令其他中国小说艺术无法逾越,又具有极大现代性内涵的小说,本身包容性很强,具有丰富的可诠释性。作者本意虽不可还原,但它始终是各种阐释的前提与起点。从单一的主题到多元主旨的转变,显示了学术思想的时代转换。像《红楼梦》这样一部气象万千的作品,想要找到一个能够统摄全篇的主题思想,或定于一尊的说法,无疑是荒谬的。从单一主题到多元主题甚至无主题,这种转变从效果上并未澄清《红楼梦》的思想主旨,如果没有一个“史”的梳理存于胸中的话,反倒使人如在云里雾里一样而不明就里。但正是这种转变才显示出《红楼梦》研究思维方式的扭转和拓展。正如《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散佚造成小说的开放性结局一样,对《红楼梦》主题思想的讨论必定呈现出开放性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多元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一部伟大作品的主题,存在着永恒与流动的对立统一,它的意义和价值不变,但阐释与阐释的维度却是变动不居的。正是静中有动才构成了红学研究的动态平衡,使作品获得了永恒的魅力。20世纪红学界对主题之谜的探求,从最初的单一模式转入多元化格局,从冲动、盲目和保守,到冷静、客观和包容,论争的结果同中有异,但在差异中也找到了许多相似点和交叉点。无论是历时性还是共时性,无论从横向关系还是从纵向关系,《红楼梦》的主题研究是一项社会性、群体性的宏大工程。本旨还原与意义阐释应该打破对立格局,找到一个更具说服力和普适性的范型,从而达到对本文最大化的合理阐释。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尽可能剔除前理解,客观公允地阐释这部小说,对于后来的读者来说,阐释《红楼梦》不仅仅是在阐释这部小说,更多意义上是在阐释当代生活与艺术,这有可能是种阐释循环,但它将是无尽的,开放的。

[参考文献]

[1][5]白盾:《红楼梦新评》,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29、88页。

[2]胡文炜:《贾宝玉与大观园》,北京:华艺出版社,1995年,第3页。

[3]陈维昭:《红学的审美之维》,《邢台师范高专学报》1997年第4期。

[4]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09页。

[6]陈维昭:《〈红楼梦〉的现代性与红学的解释性》,《汕头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7] [美]赫施:《解释的有效性》,王才勇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第17页。

[8]刘敬圻:《红楼梦主题多义性论纲》,《红楼梦学刊》1986年第4期。

责任编辑:王法敏

作者简介刘冠君,中共中央党校助理研究员、文学博士(北京,100091);车瑞,宁波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讲师、扬州大学博士后(浙江宁波,315211)。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4-01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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