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汉语里一些称谓词的考释
2016-02-25渐培
汉语中丈夫对“妻子父亲、母亲”的称呼有很多,如“舅、外舅、泰山、丈人、岳父”等是用来指妻父的,而“姑、外姑、泰水、丈母、岳母”等则是用来指妻母的。本文试对上述称谓词作一简单的考查梳理。
一、“舅、姑”
“舅”、“姑”都是起源很古的称谓词。《尔雅·释亲》中:“母之兄弟为舅。”又:“父之姊妹为姑。”《诗经》中已多见。《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毛传:“母之兄弟曰舅。”《邶风·泉水》:“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毛传:“父之姊妹称姑。”毛传自然是直接从《尔雅》中引来的。总之“舅”“姑”的这两个基本义项的历史,大约总在三千年以上了。
那么“舅、姑”的哪种意义更早些,为什么可以这样假借而用呢?这主要是与中国古今都盛行的“姑舅亲”婚姻习俗有直接的、重要的关系。在缺乏科学卫生知识的古代,人们并不知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间结婚的危害性,反而认为此类婚姻乃是“亲上加亲”。这种习俗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仍相当普遍地存在,即使是今天,在比较闭塞的农村也属家常便饭之事。“姑舅亲”婚俗极有可能就是使“舅”“姑”称谓义项扩展的直接原因:设某女嫁给其亲舅父之子为妻,则她的丈夫之父即公公本就是她的舅;若她嫁给亲姑之子为妻,则她的婆婆即丈夫之母本就是她的姑。在这两种情况下,某女对其公公、婆婆的称谓,就很可能依然按照原来的习惯称之为“舅”“姑”。从男子的角度说亦同理:某男娶其舅之女为妻,则称其岳父仍然为“舅”;娶其姑之女为妻,称其岳母仍然为“姑”。如此一来,习之既久,为社会所认同,本用以称母之兄弟、父之姊妹的“舅姑”渐次演变,生出新的义项,而用以称夫之父母、妻之父母。有时为了区别,还在表示“妻之父母”时用“外舅、外姑”。而《说文》中对于“姑”的解释并非是最早意义。
二、“丈人、丈母”
“丈人”这个词出现很早,但最早是泛指男性老人的。
《论语·微子》:“遇丈人,以杖荷蓧。”何晏注引包咸曰:“丈人,老人也。”《说文解字·十部》说:“丈,十尺也。从又持十。自两切。”实际上这应是“丈”字的引伸义。“丈”字应为象形字,手持杖也,本义实为手持杖之老人,后又引申为对长辈男子之称。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曰:“丈人亦长老之目,今世俗犹呼其祖考为先亡丈人。又疑‘丈’当作‘大’,北间风俗,妇呼舅为大人公。‘丈’之与‘大’,易为误耳。”如此,则南北朝时“丈人”可以兼指自己的父亲和配偶的父亲,也就是颜之推所谓的“中外丈人”。与此同时,“丈母”也已出现。《颜氏家训·风操》:“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时至今日,“丈人、丈母”仍是对“妻父、妻母”的俗称,被广泛应用。
三、“泰山、泰水”
关于这两个称谓词的出现说法还不确定。
《事物异名校注》杨绳信案语:“泰山有丈人峰,而玉匮经青城山黄帝亦封为五岳丈人。世俗以妇翁有丈人之称,而丈人又有山岳之典,遂引以为美称耳。”
而在宋代·晁说之《晁氏客语》中有较详细的论说:“一说云泰山有丈人峰,一说云开元十三年封禅于泰山,三公以下例进一阶,张说为封禅使,其婿郑鎰以故自九品骤迁至五品,兼赐緋。因大酺宴,明皇讶问之,无可对,伶人黄幡綽奏曰:‘此泰山之力也。’”自此,泰山也就成了对“妻父”的称呼。至于“泰水”则因妻父为“泰山”而推之“妻母”罢了,不多见。而“泰山”一说,至今仍在使用。
四、“岳父、岳母”
称“妻父、妻母”为“岳父、岳母”是当今比较正式说法,多用于书面语中。它们又是何时起源的呢?据《汉语大词典》“岳父”词条说:岳父,妻子的父亲。《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钱青道:‘若得岳父扶持,足感盛德。’”清顾张思《土风录》卷十六:“妻父亦曰‘岳父’,或称曰‘泰山’。”《儿女英雄传》第十一回:“你略歇歇儿就先回去把这话说给你娘,并致意你岳父岳母,叫他二位好放心。”曹禺《王昭君》第二幕:“看呼韩邪怎样讨他岳父的欢心吧。”
按照《汉语大词典》的编写体例,《醒世恒言》当为其最早的例证,依此“岳父”之称当不早于明朝。其实比之较早的《三国演义》就已经出现“岳父”一词。如:“诸葛均在后曰:‘此非卧龙家兄,乃家兄岳父黄承彦也。’”可见称“岳父”的时间还可以上溯。因而,对于这两个称呼的最早出现还有待于今后的继续考证。
渐培,教师,现居山东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