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
2016-02-25江杰英韶关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0
江杰英(韶关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广东韶关 512000)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
江杰英(韶关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广东韶关 512000)
摘 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宗教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既是我国一直以来坚持的政策导向,也是宗教自身发展和传承的必然趋势。本文探讨了我国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理清了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措施,为我国宗教更好的发展和造福人民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宗教引导;社会主义;适应;中国化方向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5.033
众所周知,宗教已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与传承,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具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随着国际大环境日益紧张,西方宗教问题和冲突日益严重,引导我国宗教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做贡献,成为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面对宗教问题时的工作重点,从而以确保各宗教团体和谐共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引导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走中国化道路势在必行。
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内容
1.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路
无数的历史史实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适应其生存的环境,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宗教自产生以来,已经历了数千年,其发展和传承的历史就是一个自我不断改进、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从印度传入我国的佛教以及我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亦是如此。历经千年,在当今依然保持着兴盛的局面,必然离不开其对我国文化、社会等的适应。宗教的发展和传承,尤其是本身文化差异巨大的西方宗教,要想在我国推广和普及,就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文化背景以及政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在中国土壤上落地生根,进而开花、结果。
2.坚持党领导下的自主办会原则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信仰,其本身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宗教和外部势力的干涉和影响。然而,在宗教文化冲突严重的中东地区,一些外部势力通过宗教控制信仰该教的教众,利用宗教矛盾,不断在地区间制造矛盾与冲突,甚至是颠覆国家政权,引起地区混乱和战争。我国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始终坚持宗教独立自主办教,防止外国势力借助宗教干涉我国内政。因此,我国宗教应坚持党领导下的独立自主办教,实现教会的健康发展。
3.坚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
信仰宗教是每一个公民的自由,于此同时,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利益也是每一个公民因尽的义务。爱国与爱教二者并不矛盾,是可以和谐共存的。对于任何一个教徒,只爱国不爱教,不能称之为合格的教徒。同样,借爱教之名,行害国之实,更不是一个公民应有的行为。无论是作为教徒还是普通公民,爱国守法守规是每一个人应有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要意义
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是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决定着其在中国的发展与传承。
1.是宗教发展的基本要求
纵观世界宗教发展史,宗教的发展无不取决于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变化,宗教也随之出现了一定形式的发展和变化,以期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形态。同样,宗教在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国家传播中,只有适应了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和文化特色,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从佛教在我国的兴盛普及和基督教、天主教在我国传播的情况对比可看出,宗教的发展和传播需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2.是宗教适应社会的根本出路
宗教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本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文化特征。因此,作为外来宗教,要想实现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就必须进行中国化。在中国化过程中,不断地适应中国的民族文化、社会形态、政治环境乃至人们的传统习俗。这样,外来宗教才能实现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因此,坚持走中国化道路是各宗教在中国发展的根本出路。
3.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考量
宗教的文化属性决定了其无国界这一特征。当今世界,宗教更是成为了国家之间交流的排头兵甚至是各国相互竞争和博弈的工具。因此,宗教坚持中国化道路,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繁荣的战略考量。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基本要求
1.依法依规治理宗教
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其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如今,党中央更是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宗教团体更因顺应时代潮流,遵纪守法,在法律赋予的权利范围类有序开展各类宗教活动,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无数的现实历史告诉我们,宗教一旦脱离法律的约束,就如同脱缰的野马,给人民、社会甚至是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严格宗教与政治界限
在历史上,曾出现过诸如印度、意大利、沙俄等政教合一的帝国,其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采用政教合一的制度,禁锢人民的思想,打压科学的进步。尤其是中世纪的欧洲,更是成为了“黑暗”的代名词。因此,严格划分政、教界限,既保证了人民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利,也防止了宗教对国家政治的干预。
3.促进宗教文化融合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注重礼义廉耻,倡导和谐共存。而宗教倡导人洗涤灵魂,积极向善,二者本质想同。促进二者相互融合,更利于提升中华文化内涵,实现文化的不断发展进步。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坚持走中国化方向道路,是外来宗教实现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由之路。坚持宗教中国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文化交流融合的关键所在,从而促进外来宗教在我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作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J].中国宗教,2016,02:1.
[2]何虎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适应观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07,02:154-165.
[3]答小群.社会主义社会宗教适应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4]记者应建勇.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N].浙江日报,2015-06-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