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四点思考
2016-02-25黄景泉
黄景泉
向软弱涣散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方正县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部署要求,从全县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既促进了“三农”工作的发展,又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探索出一条新路径。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应该向四个“工作相关方”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第一书记”要珍惜锻炼机会,提升实践能力。一是强学习。农村工作涉及组织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内容琐碎、任务繁多,“第一书记”需要认真向实践学习,虚心向群众学习。通过调研,摸透任职村的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和集体经济等情况,弄清群众的所盼所想所忧,进而与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相互印证,谋划发展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推进落实,使自己成为政策通、业务精、素质强的“第一书记”。二是抓核心。“第一书记”要适应由机关骨干到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由被领导变为领导、由执行者变为决策者的角色转变,紧紧抓住切实提升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这个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技术,提高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强阵地建设,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三是解难题。“第一书记”要针对村屯实际,解决发展问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建设,为农民增收开辟途径,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解决民生问题,重点在保障农村贫困学生教育、强化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上下功夫,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解决稳定问题,引领村“两委”成员积极主动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清查梳理信访积案,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苗头性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乡镇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一是给任务。乡镇党委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第一书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并将“第一书记”任期目标量化,在推进实践任务中锻炼“第一书记”,促进他们更快成长;要把“第一书记”当作自己的干部来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眼界宽、人脉广的优势,共同谋划村里的发展方向;部署农村工作时,要吸纳“第一书记”参加,让“第一书记”对乡镇各项工作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切实提升“第一书记”通盘考虑问题的能力。二是教方法。建立完善帮扶机制,指派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第一书记”结成对子,负责帮助“第一书记”及时了解村情实际,为“第一书记”传授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与农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方式和化解农村矛盾的经验,调动他们开展农村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让他们尽快融入任职村的工作环境之中。三是严管理。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对“第一书记”的直接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请假销假、随机督查等制度,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第一书记”履行职责。要加强监督,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掌握“第一书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日常的跟踪考察,切实把“第一书记”管好、管出成效。
派出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一是多关心。由于“第一书记”远离单位、远离家庭,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开展工作,会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派出单位要多关心理解“第一书记”的工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尽可能减轻“第一书记”在本单位的任务,确保“第一书记”有时间、有精力到村开展工作。在生活上,应多给予照顾,着力解决他们在家庭和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二是多倾斜。要把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摆上议事日程。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优势,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尽可能地向“第一书记”任职村倾斜,能出力的出力,能出钱的出钱,能上项目的上项目,为“第一书记”任职提供多方位保障。三是多支持。派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把“第一书记”的任职村当作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帮助“第一书记”出谋划策,理清发展思路,抓住关键环节。要发挥单位“一人驻村,集体帮扶”的优势,组织单位职工到“第一书记”任职村开展扶贫慰问、党员义工等活动,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上级的关怀和“第一书记”的工作成效。
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推动“第一书记”选派工作见实效。一是搭平台。通过建立“第一书记”微信群,鼓励他们通过网络分享好的工作做法,互相启发工作思路,查找不足,取长补短;适时编发“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心得体会等简报,相互传阅,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采取每季度集中座谈或实地观摩等方式,让“第一书记”们面对面交流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严考核。开展定期考核,每季度成立由组织部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工作状态、目标任务实施、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激发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第一书记”规定任务中的每一项工作进展情况,助推他们有效完成全部任务目标;开展任期考核,“第一书记”任职期满时,组织召开述职会议,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定奖惩。在健全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一书记”任期考核后,县委组织部要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排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平平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撤销“第一书记”职务,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作者系中共方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