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中合肥投资环境的优化
2016-02-23周小莉
周小莉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中合肥投资环境的优化
周小莉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为推动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促进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协调发展,突出合肥作为两大城市群交叉地带的重要区位作用,优化合肥的投资环境至关重要。通过分析合肥投资环境面临的行政区域色彩浓厚、产业分工协作机制缺乏、信用环境有待改善等一系列问题,提出要做到政务环境标准化、法治环境公平化、重大决策透明化、分工协作利益共享化和信用环境法制化等针对性建议。以达到优化合肥投资环境,发挥合肥独特的区位优势,促进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的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提升在上江中下游城市群中地位的目的。
城市群;一体化;合肥;优化投资环境
1 相关研究和提出问题
合肥作为安徽的省会城市,既是“中四角”(即安徽、湖南、湖北和江西四省省会城市之间连接所形成的长江中游城市的集群)城市之一,又是长三角城市群的一员,在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由于合肥城市规模小、城市功能不健全、城市辐射能力弱,合肥亟需优化投资环境,以便在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枢纽作用。在合肥投资环境优化方面,范观兵认为优化合肥投资环境,加快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是培育安徽核心增长极,带动和引领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增强安徽的区域竞争力,加速安徽崛起的必然要求[1]。吴妍妍认为,实现安徽省域崛起,不论是合肥经济圈做大,还是江淮城市群向合肥都市圈聚集,关键都在于优化合肥投资环境,实现中心城市合肥的跨越和赶超[2]。程必定指出,在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合肥也必须逐步地弥补相应的不足,应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贯通网络体系,使城市群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另外,还必须更进一步加强产业之间的合作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等[3]。张宪平认为,合肥只有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城市规模,才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效应,带动全省经济的迅速提高和良性循环[4]。曹崇延等认为,作为皖江城市带的中心城市,合肥需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合(肥)巢(湖)一体化进程,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以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5]。赵辉指出,合肥要在江淮城市群区域内更好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必须继续优化软硬件环境,培育优势产业,注重保护环境,增强自身的集聚效应[6]。
如上所述,专家学者对如何优化合肥的投资环境提出了建议,但是这些建议都是从合肥本身或是在安徽省、江淮城市群、合肥都市圈的区域范围内提出的,对优化新环境下合肥的投资环境来说是不够的。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合肥要想使投资环境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要适应大城市时代要求,高起点站位,跳出合肥看合肥,跳出安徽看合肥,在更大的区域、更大的范围来思考和研究合肥未来的发展;要以超前的眼光,瞄准国际国内一流城市,高起点、大手笔,做好特大城市的整体规划。本文从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背景下来思考合肥的投资环境优化问题。
2 合肥投资环境面临的关键问题
“中四角”四省会城市经济加快发展为合肥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基础。当前,合肥投资环境相关指标在“中四角”中相对较好,但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则大多处于落后位置。显然,这方面的相对落后是“中四角”的共同特征,也是合肥所面对的特殊问题。合肥只有克服“中四角”面临的共同问题,解决自身的特殊问题,才能发挥枢纽作用,更好地起到“承东启西”的作用。笔者认为,“中四角”投资环境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合肥面临的特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色彩浓厚。行政区经济是指以行政管理区域为基本空间单元来开展经济活动,其中的某些经济活动难以遵循市场规律进行空间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四角”区域间行政区划界限有所淡化,生产要素的区域间流动日益紧密。但是,行政区划的障碍一直是影响区域间合作的主要障碍之一。“中四角”四省会城市之间的合作就面临着这样的障碍,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圈内部不同行政区同样如此。
行政区经济具有封闭性,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市场准入、质量技术标准、税收、行政性事业收费、信贷、户籍制度等筑起了人才、资金、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壁垒,适应区域经济整合发展的区域市场一体化难以形成,跨区域投资和贸易障碍重重。不仅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彼此之间恶性竞争,相互压低土地价格,有的甚至“零地价”出让土地,降低税收,无下限地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中四角”省与省之间、省内相邻城市之间的合作反而不如“中四角”与东部地区城市之间的合作,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严重阻碍了“中四角”投资环境的优化,不利于“中四角”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2)产业分工协作机制缺乏。城市群投资的效率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群体系的完善程度。城市群内城市体系发育不完善,不利于投资效率提高。成熟的城市群大都以大城市为核心,以卫星城市为依托,形成类似金字塔的比例结构。“中四角”城市群中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结构严重失衡,如武汉城市圈小城市明显不足、长株潭城市群和皖江城市带城市数量明显偏少、环鄱阳湖城市圈则刚刚达到城市群形成的下限。
在“中四角”城市群中,各个城市没有形成明确、合理的功能定位,都是什么对地方经济有利就做什么。每一个城市的功能都是综合性的,要么大而全,要么小而全,城市之间难以形成互补关系,同构竞争激烈。
由于城市群中缺乏区域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针对重大项目在发展产业链上缺乏主动合作的动力,自身的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因而难以形成围绕产业升级的产业集群,从长远看,不利于区域内各城市产业发展,产业同构竞争激烈。
(3)信用环境有待改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2011年,中央政府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当前,我国信用环境堪忧,主要表现为经济合同失效、商品质量问题、关门宰客现象、政府公信力下降、诚信道德沦丧等。类似的问题在合肥同样存在。
林钧跃根据信用经济投放水平、征信服务能力、政府信用监管水平、失信违约惩戒措施、企业信用制度能力、诚信教育宣传普及力度、企业生存状况及企业家感受和政府重大负面事件等指标,构建了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对中国35个大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信用环境进行了评价[7],见表1。
表1 中国部分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排行榜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官网。
由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虽然合肥商业信用环境改善明显。并在“中四角”四省会城市中排在首位,但是与北京、杭州、上海、深圳等大多数沿海城市相比,合肥与“中四角”其他省会城市一样,其商业信用环境相对较差。
(4) 合肥空气环境质量有待改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环境质量,特别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大气环境的质量。从表2可以看出,近年来合肥的空气质量大幅下降,空气污染程度远远高于上海、长沙和武汉,空气质量问题愈发严峻。合肥为更好地发挥长江中上游城市群的枢纽作用,实现区域间的联动,必须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问题。
表2 合肥与长江流域城市空气质量比较
注:表中数字代表每年AQI/API>100的天数。2013年以上各市公布数据由API变为AQI,且存在数据缺省。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
(5)合肥市城市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GDP)是衡量一个国家、城市或地区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中心城市的辐射力涵盖城市的人才、产业、商品、技术、信息的溢出,最终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在GDP中得到体现。合肥市与其他“中四角”城市以及长三角其他沿海城市最近几年的GDP比较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2010-2014年合肥市GDP不仅远远低于上海、杭州、南京,而且还低于武汉和长沙。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合肥城市规模较小、城市基础设施不健全、城市辐射能力较差,对周边城市的经济带动能力不足。这就迫切要求合肥市改善投资环境,以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功能。
表3 2010-2014年“中四角”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网。
3 合肥投资环境优化的对策
合肥需要采取对策,建立公平、稳定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争创在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竞争中的新优势。
3.1 政务环境标准化
继续从政务公开标准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两个方面确立行政审批等各项政务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建立覆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最优化标准体系。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提出,要建立和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投资贸易管理制度,接轨国际,使审批更加透明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合肥要做好“承东”工作,必须优化政务环境,与上海等长三角城市保持“政通人和”。
推进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探索电子政务云计算标准规范,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慧化政务体系。建立宏观经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方面的大数据,谋划利用大数据,推动政务环境标准的进一步优化,在政务环境标准化关键领域成为标准的制订者。
3.2 法制环境公平化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行为规范化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重点,提高立、审、判、执、监等环节效率,加强司法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诉求,促进社会公平。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通过建立和完善便商、便民服务措施,建立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公平诚信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机制,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建设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内外部的监督。
3.3 重大决策透明化
规范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其变更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重大变更情况、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调整、重要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及其他事关全局的行政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
3.4 分工协作,利益共享
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坚持在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利益受损地区能在长期发展中受惠,也能使近期的利益受损得到补偿。建立互利共赢制度,确保属地财税收入增长。由此推进市场准入、信息共享、产业分工等一体化,逐步消除影响资源流通、要素流动的障碍,形成“同城化”的开放环境。
3.5 信用环境法制化
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形成,社会规范不成熟,制度安排不合理,整个信用环境亟待净化。同样,合肥信用环境的建设也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当前,需要加快信用环境法制化进程,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制定信用法规制度,以实行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实名信用记录为重点,
10.3969/j.issn.1673-2006.2016.08.011
2016-03-07
周小莉(1989-),女,安徽阜阳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
F299.27
A
1673-2006(2016)08-00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