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牛羊“布病”监测情况分析及防治对策
2016-02-21梁尚海李玉成
梁尚海 ,李玉成
(永昌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永昌737200)
永昌县牛羊“布病”监测情况分析及防治对策
梁尚海 ,李玉成
(永昌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永昌737200)
近几年,永昌县家畜“布病”不断在牛羊中蔓延,流产、扑杀给一些养殖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困挠着全县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并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目前,“布病”已成全县主要的人畜共患病。为了确保永昌县家畜的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探索符合本地家畜“布病”实际的防治对策就显得更加重要。本文从永昌县近几年奶牛和羊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监测情况入手,分析了当前全县家畜“布病”流行的现状和原因,并提出了符合全县家畜“布病”实际的防治对策
1材料与方法
1.1监测对象
永昌县8月龄以上的奶牛,被确诊感染“布病”的养殖户饲养的羊只、种羊场及部分标准化规模养羊场5月龄以上羊。
1.2试验材料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试管凝集试验抗原、阳性血清、阴性血清等,均由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所有诊断液均在有效期内使用。0.50~1.00 mL吸管、碘酊、酒精、玻璃板、酒精灯、5 mL真空采血管。
1.3监测方法
1.3.1采血用真空管采集牛羊静脉血3 mL,在冷藏且尽量避免震动的条件下送实验室,用离心机分离出澄清、透明、略带微黄色血清。
将玻璃板上各格标记受检血清号,然后加相应血清0.03 mL。在受检血清旁滴加抗原0.03 mL。用牙签类小棒搅动血清和抗原使之混合。每次试验应设阴、阳性血清对照。
1.4判定标准
奶牛于1∶100稀释度、羊于1∶50稀释度出现“++”以上的凝集现象时,被检血清判定为阳性反应;奶牛于1∶50稀释度、羊于1∶25稀释度出现“++”以上的凝集现象时,被检血清判定为可疑反应。
按下列标准用加号记录反应强度:
+ + + +:出现大的凝集片或小的粒状物,液体完全透明,即100%凝集。
+ + +: 有明显的凝集片,液体几乎完全透明,即75%凝集。
+ +: 有可见的凝集片,液体不甚透明,即50%凝集。
+: 液体混浊,有仅仅可以看出的粒状物,即25%凝集。
-: 液体均匀混浊。
2结果与分析
2.1监测结果
牛、羊布病采用平板凝集实验和试管凝集实验监测。2012年至今奶牛布病共监测1 655头,阳性牛32头;羊布病共监测8 1605只,阳性羊2 003只。
2.2结果分析
奶牛、羊“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属于我国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主要症状为生殖系统发炎、流产、不孕、睾丸炎、关节炎等。性成熟后的母牛羊较公牛羊和犊牛多发。病牛羊及其分泌物、排泄物和流产的胎儿、胎衣、羊水是主要传染源,污染饲料、饮水、环境、土壤、用具等,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或皮肤、粘膜进行感染传播。由于该病直接影响奶牛生产效益并危害人类健康,所以,有效地对该病进行防治和净化极为必要。从以上“布病”检疫统计表可以看出,近几年永昌县牛羊“布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
3阳性率上升的原因
3.1“布病”监测净化工作不彻底
永昌县是全省养羊大县,近几年养羊业发展迅速,羊饲养量达160多万只,羊交易数量增大并且频繁,来源地复杂,“布病”监测净化工作面广量大,无法从根本上彻底净化。
3.2养殖户、牲畜贩运人员防治“布病”的意识不强
多年来,养殖户、牲畜贩运人员防治“布病”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外地引进动物时逃避检疫;二是引进动物时不隔离,直接混群;三是养殖户之间随意买卖、交换牛羊的现象很普遍;四是部分养殖户将怀疑有“布病”的牛羊出售给别人;五是部分养殖户忽视消毒;六是部分养殖户害怕被扑杀而逃避“布病”检疫。
4防治对策
4.1加强宣传力度,提升防治意识
通过电视、报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布病”对动物和人的危害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培训、发放材料等形式,使更多的人特别是从事规模化养殖的人员和动物贩运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布病”的防治技术。通过宣传,人们的“布病”防治意识必然提高,学法、知法、守法和科学养殖的习惯就有希望形成。
4.2加强执法力度,威慑违法现象
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那些逃避检疫、出售病畜病肉等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权威。平时要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杜绝一切漏洞,争取将“布病”消灭在萌发状态。
4.3增加检测点,方便养殖户
要充分发挥乡镇兽医站化验室的功能和能够就近服务养殖户的优势,开展“布病”初筛试验。让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布病”复核试验,避免以往阳性病例的最终确诊由市上决定带来的麻烦。如此,不但能大幅度提升全县“布病”检测的速度,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养殖户。
4.4及时扑杀阳性畜
家畜被确诊为“布病”阳性病例,政府要及时下达扑杀令。扑杀令下达后,公安、农牧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强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阳性病畜。
[收稿日期]2015-09-07
[作者简介]梁尚海(1968-),男,甘肃永昌人,本科,畜牧师,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防治、疫病监测与诊断和疫情监测等工作。
[中图分类号]S 852.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704(2016)01-01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