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经营,实现森林保护与木材供应双赢
2016-02-21姜艳
姜 艳
(德江县平原镇林业环保站,贵州 铜仁 565200)
加强森林经营,实现森林保护与木材供应双赢
姜艳
(德江县平原镇林业环保站,贵州铜仁565200)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间间新屋崭新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却是资源的过度使用。虽然森林资源是可再生的,但是如果使用木材出现滥用的状况,导致再生的速度远远低于人们滥用的速度,树木也会逐渐消失不见。基于此,主要探讨如何加强森林经营,实现森林保护和木材供应的双赢。
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木材供应;双赢
根据我国林业统计局发布的消息显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相对于芬兰等国家非常低,仅仅只有14%,甚至是更少的百分比。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非常不均匀,西北地区的覆盖率非常低,东北、西南地区的覆盖率相对比较可观。森林资源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不仅仅只是提供木材,还能够有效地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因此,研究森林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加强森林经营的必要性
森林经营是林业永远不变、不过时的话题,为了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加强我国的森林经营。森林经营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了我国的林业发展,新世纪各国之间的竞争力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水平上,还包括了国家的可用资源。因此,加强森林经营还有助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地位。
森林大面积的减少,会引起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许多地区出现的滑坡、泥石流也与树木的减少有着不可分离的原因。因此,加强森林经营不仅对大自然有好处,更重要的是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1]。
2 实现我国木材自给自足的意义
在建筑工地、家具制造厂商、造船业、造纸业等方面,木材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这些产业赖以生存的原材料,值得庆幸的是,木材这种森林资源是可再生的,也是所有资源中消耗量相对较少的。但是近年来,很多地表的植被覆盖率都呈现了下降的趋势,过度砍伐最终会造成国家的灾难,所以应该重视木材的供应问题[2]。
无论哪一种进口资源都是暴利的,尽管当我国出现木材短缺的时候可以选择进口,但是进口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当我国森林资源消失的时候,进口再多的木材也无济于事,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此,我国一定要争取木材的自给自足,既可以节约我国的成本,也有利于我国的气候环境发展,还能够带领我国走向富国强国的道路。
3 实现森林保护和木材供应双赢的可能性
3.1增加树木的种植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都增加了树木的种植,在粮食产量不高的地区,放弃粮食的种植进而选择种植树木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很多乡镇都鼓励种植树木,树木长到一定的程度可以砍掉作为木材供应给各种生产商,这样的鼓励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我国实现木材自给自足的愿望[3]。
3.2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森林保护的法律条例
国家开始对林业的发展予以重视,说明这个产业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之上迈向了一大步。为了增加我国的植被覆盖率,我国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为我国的森林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面对森林保护取得的可喜可贺的成绩,也极大地提升了我国领导人的信心。
目前,我国还有很多法律条例并不是很完善,很多惩戒的制度不是很明确,因而有许多无良厂商仍然放肆的滥砍滥伐,国家应该加强立法,严格惩戒,从根本上实现森林的保护[4]。
3.3加强技术的发展
“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是像名字一样简单,实现这个过程需要很强的技术性,能够做到边采边种植是实现双赢的核心,目前荷兰、瑞士等国家已经实现了这项技术,我国应该积极地借鉴他国的经验,加强我国的技术发展,模拟可持续生态经营是一项技术,对此我国应该好好地研究,以期实现森林保护和木材供应的双赢[4]。
木材供应和森林保护并不是两个相互冲突的概念,森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是发展一个可持续健康的生态系统,木材供应是发展我国经济的关键因素。两者的实现不需要以放弃任何一方作为代价,只要计划好经营,不滥砍滥伐,合理地使用森林资源就一定会实现双赢[4]。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领导部门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人民群众都能够自觉地遵守木材的使用条例,实现森林保护和木材供应的双赢是有很大可能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观念,随着时间的流逝,仍然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不可能为了保护森林资源,而停止木材的供应,由于树木的生产周期比较长,人们应该严格遵守所有的法律条例,国家也应该重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条例。
[1]王迎.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3.
[2]谭志华,王艳琼.森林保护和木材供应的双赢[J].现代园艺,2014(24):239.
[3]张国强.森林保护与木材供应双赢实现途径[J].农技服务,2016(1):160.
[4]唐守正,雷相东.加强森林经营,实现森林保护与木材供应双赢[J].中国科学:生命科学,2014(3):223-229.
F326.2
A
1674-7909(2016)0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