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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务劳动及其社会化与妇女解放*

2016-02-21

关键词:分工社会化劳动力

潘 萍

(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省妇女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6)



论家务劳动及其社会化与妇女解放*

潘 萍

(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省妇女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6)

在当代,妇女虽然已经广泛取得参加社会公共劳动的抽象权利,但家务劳动的性别属性依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家务劳动仍被普遍视为属于妇女的“天然”职责。由于家务劳动通常以“非生产性”与“纯私人化”的形式存在,不仅导致妇女作为生产者的价值被“暗藏”,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公共领域中男女不平等的结构。因此,妇女解放的历史酵素如果缺乏“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重要成分,那么妇女便将始终面临着被定义为一个“在家和家庭相关的活动中,负责生产简单的、供使用的价值”的受压迫群体的危险。

家务劳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妇女解放

伴随着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当代妇女已经广泛地进入到社会的公共劳动领域,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力量与家庭经济的重要供给者。但是,在家务劳动依然被视作妇女的首要职责的当代劳动性别分工格局中,加入到社会公共劳动体系的妇女因为必须同时承担着“家外”与“家内”的两份工作而面临着沉重的“双重负累”。这说明,参加社会劳动固然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只要家务劳动仍然是私人的产物与妇女的责任,那么单纯依靠这一先决条件就并不足以为妇女带来真实的平等与解放。因此,恩格斯清醒而明确地指出:“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的、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功夫的时候,才有可能。”[1]158

一、“家务劳动”的性别专属性

正如“家庭”和“社会”是两个互为外延的概念一般,发生于家庭私领域的“家务劳动”也是一个与发生于社会公领域的“公共劳动”互为外延的概念。离开了“家务劳动”,“公共劳动”的概念便无法捉摸,离开了“公共劳动”,“家务劳动”的概念同样也不可思议。“家务劳动”与“公共劳动”之间的这种概念互延性深刻地表明,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生存、维系家庭功能所必需的各种发生于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作为人类普遍劳动形式的一种,之于社会生产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但是作为人类不可或缺的普遍劳动形式,家务劳动在历史与现实中为何总是与妇女联系在了一起,或者说,家务劳动为什么会呈现出长期而一致的指归于妇女的性别专属性?根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一文中的论述,人类初期自发产生的天然性别分工是家务劳动性别专属性形成的重要历史根源。这一天然的性别分工使得妇女极其自然地成为了“家庭的主人”,负责管家、做饭、纺织、缝纫等雏形化的“家务劳动”;男子则极其自然地成为了“森林的主人”,负责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等雏形化的“公共劳动”。

所谓性别分工的“天然性”,不仅是指“男外、女内”的分工模式具有素朴天成的发生学特征,同时也是指这种分工模式具有穿越时空的历史连贯性。正是在天然性别分工所具有的历史惯性力的推动下,随着人类婚姻家庭形式的嬗变及相应社会条件的变化,妇女的劳动领域逐步发生了从“公”到“私”的萎缩,家庭劳动渐渐成为她们唯一“合理”的劳动形式。妇女在劳动领域与劳动形式方面所经历的这种变化符合了传统父权制力图建立男性家长权威的需要。或者说,男性家长权威的确立必须建立在将妇女排除在社会劳动之外而局限于家庭内部劳动的性别分工格局之上——只有在这种性别分工的格局下,作为家长的男性才有能力把妇女变为“家庭的女仆”与“传宗接代的简单工具”,并毫不费力地合法占有她们的一切劳动。

而在近代,由于“机器对于廉价妇女劳动力的特别青睐”,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曾经生发出瓦解传统性别分工的时代契机:一方面妇女作为维系资本齿轮运转的首批大规模雇佣劳动者突破了“女主内”的分工局限,另一方面男子则因此不得不开始分担那些传统上与他们毫不相关的家务劳动。这种状况的出现意味着家务劳动的分配秩序在资本的条件下出现了某种松动的迹象——但这仅仅只是迹象而已。并且,由于这种迹象与男子在传统父权统治格局中的既得性别利益发生着直接而深刻的矛盾,因而也就同时催生出社会公共劳动领域内男子“排挤”妇女的各种情绪与行动。

在男工人看来,妇女作为一支低报酬的独立经济力量在就业市场中与他们形成的竞争不仅直接减少了他们被雇佣的机会,同时还降低了他们与资本家讨价还价的能力。他们认为,倘若妇女能够呆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男子的工资就会增加,同时男子的罢工运动也会因为减少了“凡有妇女取代男纺织工的工厂就有女工贼”[2]63的现象而平添胜算。正如恩格斯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而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所形成的结论中指出的那样,男工人普遍相信“女人在工厂里做工不可避免地要把家庭整个地拆散,在目前这种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状况下,这种情形无论对夫妇或者对小孩都会产生最严重的败坏道德的后果”。[3]11他们即便承认在“许多情形下,女人在工厂里工作并不完全破坏家庭”,但多少总会认为妻子外出工作将使家庭的“头脑颠倒了。妻子挣钱养活全家,丈夫却坐在家里看孩子、打扫屋子、做饭。这种不得不专搞家务的男人,这种实际上的阉割在工人中激起什么样的正义的愤怒,它在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原封不动的时候会使整个家庭关系发生什么样的根本变化,那是不难想象的”。[3]12因此,对于男工人来说,有一个外出工作的妻子并非只是意味着他有了一个能与他共同支撑家庭经济的伙伴;相反地,不得不承担家务劳动的现实使他们很容易认为妻子外出工作而疏怠家务职责是件荒谬且不近情理的事情,认为“使男人不成其为男人、女人不成其为女人、而又既不能使男人真正成为女人、又不能使女人真正成为男人的情况,这种最可耻的侮辱两性和两性都具有的人类尊严的情况”[3]13正是由于妻子外出工作本身所直接造成的。这样,对于男工人来说,即便妇女外出工作能够确实地减轻他们的经济负累,但他们仍然期待工业革命能够朝向“男人的工资将根据家庭情况支付;并且为下列更为时新的观念做好思想准备:已婚妇女照料孩子,操持家务就是做充分的经济贡献”[2]63的方向发展。

而与男子期待妇女回归家庭、操持家务的想法和努力相一致,父权性的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也体现出一种试图将妇女与家务劳动紧密捆绑的图谋与趋势。为了做到这一点,它所使用的策略是在吸纳妇女进入社会化大生产体系的同时又为妇女的进入制造着各种现实的障碍,从而使妇女在各种不利因素的包围下“自觉”且“理性”地选择退居家庭、操持家务。在此过程中,自然经济条件下两性在家庭生产结构中不平等的权力地位起到了始源性的作用——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家庭同时具备组织与生产的双重功能,所以妇女在家庭内部的劳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价值生产的现实功能,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家务劳动”。通过家庭劳动,妇女与男子一道维系着家庭经济乃至社会整体经济的正常运转,但却从未在家庭生产结构中获得与男子同等的权力地位。她们通常从事着家庭劳动的辅助部分,对于家庭经济起到的是一种辅助性功能。这种辅助性经济功能不仅决定了妇女低下的家庭地位,同时也决定了她们在被吸纳至社会生产体系之时便面临着相较于男子更为不利的处境。

事实上,早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即家庭工业体制阶段,两性在生产体系中的权力关系便是:“在作为家庭工业发展的手工业中,妇女则加工处理原材料或加工最终产品。男人往往是生产单位的头,享有工匠师傅的地位。尽管妇女也属其丈夫所在的行会,但她们只能像附属品那样工作。”[2]59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仍然延续着传统性别分工的本质,继续推动着性别劳动力的等级化发展,即把妇女塑造成为辅助型的雇佣劳动者。因此,在接下来资本家通过工厂工业大规模地组织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妇女劳动力因为业已形成的辅助性特征而处于非常明显的不利位置,她们的从属性生产地位进一步通过工厂工业不平等的性别工资以及行业的性别隔离和性别分层制度得到强化。所以,虽然此时仍有许多妇女出于需要而作为雇佣劳动力在资本家开办的行业中寻找工作,但部分已婚妇女确实“理性”地产生出继续留守家庭操持家务的倾向,因为她们已经感受到:“雇佣劳动制度改变了男人对妇女劳动力的控制,但并没有使它们消失,在劳动力市场中,男人的支配地位得到性别分工的维护。妇女的劳动被认为缺少技术、报酬很低,所行使的权力和监督也少。”[2]61

并且,从资本家“加剧工人现有的分裂,以便使之进一步分裂,从而削弱工人阶级的团结,缩小他们讨价还价的力量”[2]70的需要角度分析,他们也必然会有意地加剧劳动力市场所固有的性别差异,将妇女置于更为不利的边缘地位。这是因为,善于谋算的他们异常清楚:“如果他们能用更廉价的妇女取代有经验的男子,那就更好了;如果他们能以威胁要这样做来压低劳动力的价格,那也不错;如果他们失败,他们也能利用这种地位的差别给男人以补偿,收买他们对资本主义及父权制利益的忠心,那也很好。”[2]70-71因此,在男工人基于传统父权制家庭家长地位所形成的热切期待、妇女基于自身在雇佣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利处境而形成的理性选择、资本家基于维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需要而形成的利益谋算的共同影响下,妇女退居家庭并与家务劳动紧密捆绑便成为当代性别分工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就是说,在妇女已经取得参加社会公共劳动的抽象权利之后,在传统家庭劳动大量被转化为资本逻辑控制下的社会劳动的时代背景下,家务劳动的性别专属性依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妇女依然又与家务劳动联系在了一起。

二、“家务劳动”的生产性

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不能从商品流通中产生,因为商品流通只不过是等价物的交换;也不能从加价中产生,因为买主和卖主间的盈亏必会抵消,并且这里所谈的正是大量的、平均的、社会的现象,而不是个别的现象。为要获得剩余价值,‘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它的使用过程同时也是价值的创造过程。这种商品确实有的,这就是人的劳动力。”[4]16而人的劳动力,是指“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5]190它潜藏于人类的肌体之中,并只有通过劳动过程中的被使用才能得以实现。一旦劳动力与实际的劳动过程相连,劳动力拥有者就能够提供创造一切价值的劳动。

但是,又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就个人来说,劳动力的生产存在于他自身的再生产和保养中。为了自身保养,他要求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只能由工作开动起来,但这样人的一定数量的肌肉、脑和神经等就消耗掉了,这些都要获得补充。”[6]38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前提之一是资本家必须按照按照劳动力的价值,即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工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的价值)购买劳动力,从而使劳动力本身得到维持性以及替代性的再生产。而在劳动力的维持性再生产过程中,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如食物、衣服、房屋等生活必需品通常并不能直接满足工人维持其健康、生命和力量的需要,它们只有在被添加了各种附加性的家务劳动,如烹制、盥洗、打扫、整理等劳动之后才能产生其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效用。并且,工人不可能永远活下去,同时也不可能始终保持同等旺盛的劳动力。受到衰老、死亡自然规律支配的雇佣劳动力必须通过替代性的再生产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即必须通过人类的自身再生产来实现代际的延续与更替。

在当代,在资本依然坚持对社会进行“公”、“私”双重领域顽固划分的前提下,人类的生育过程主要是通过私人领域的家务劳动来完成。因此,无论从劳动力的维持性再生产角度出发,还是从劳动力的替代性再生产出发,传统与现实中由妇女所从事的家务劳动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基础始终构成了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成分。换言之,家务劳动与劳动力再生产之间的关系将即便是扮演纯粹“家庭主妇”角色的妇女也置于了资本榨取劳动的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她们的家务劳动不仅给现在(以及未来)的工人提供衣物、食品,而且也给予他们情感的慰藉和家庭的温暖;她们的劳动是包括剩余劳动在内的其他一切社会劳动的必要条件,是使剩余价值规律机器齿轮得以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就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用于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换成必需品,消费这些必需品使现存的劳动者的肌肉、神经、骨骼和脑获得再生,新的劳动者产生了。因此,劳动者的个人消费,无论是在工厂内还是工厂外进行的,无论是不是生产过程的一部分,都成为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因素,如同清洁机器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因素一样”,[6]37-38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无论是否直接参与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再生产,实际上都已经被连接到了现代生产必不可少的剩余价值生产关系之中。

根据马克思有关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分析,资本家通过雇佣劳动最终所能获得的实际剩余价值量将表现为雇佣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产品价值量减去资本家为购买该雇佣劳动而支付的劳动力价值量,即工资的差额。与此相适应,工人的雇佣劳动也可抽象地分为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部分——必要劳动部分与剩余劳动部分。其中,必要劳动部分是工人在每天的工作中用以生产维持自身再生产所需的各种生活资料的劳动部分,这部分劳动所形成的价值通过资本家所支付的工资得到了相应的对价补偿;剩余劳动部分则是工人每天工作中除去必要劳动之外的其它劳动部分,这部分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因为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而成为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直接源泉。如果结合当代社会已为资本市场及劳动分工等因素割裂为“公共”与“私人”双重领域的事实,工人的必要劳动又可以进一步地抽象划分为两个部分——社会部分的必要劳动与家庭部分的必要劳动。其中,社会部分的必要劳动表现为工人在“公共”领域,即社会生产领域之内所进行的部分雇佣劳动,家庭部分的必要劳动则表现为工人在“私人”领域,即社会生产领域之外所进行的家务劳动。就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工作日中,工人的必要劳动获得报酬,而剩余劳动则是无酬的,但从工人角度说,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不存在区别,工资看起来也是为两部分的时间而支付的”,[5]590为剩余价值生产所支付的工资不仅掩盖着雇佣劳动中工人必要劳动的社会部分与剩余劳动之间的区别,同时更使家务劳动这一“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与实现剩余劳动的舞台——雇佣劳动分离了开来”。[7]这种分离使得资本家拥有了无需为妇女所承担的、构成了必要劳动的家务劳动支付工资的充足理由。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可进一步说,“由于不对家务劳动支付工资,妇女在家庭中的劳动为资本家实现最大的剩余价值做出了贡献。”[6]38

与此同时,雇佣劳动与家务劳动的分离还意味着现代生产的发展“在创造剩余劳动的领域和可以被准确地称为家务劳动的领域之间,划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8]147意味着资本通过提高生产力,特别是通过工业化的方法来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只会使得家务劳动与雇佣劳动在空间、时间以及组织制度等方面出现愈来愈严格的区分,意味着雇佣劳动与家务劳动之间出现日益尖锐的对立将是资本不断积累的必然结果。因此,伴随着现代生产方式的发展,雇佣劳动与家务劳动日益各自发生在特定的时空单位中,两性在生育劳动与必要劳动过程中的不同位置继续在这种方式下得到强化——就剩余价值生产不同劳动部分的整体性别分工状况而言,必要劳动中的家庭部分负担如同既往的生育劳动一般大部分地落在了妇女身上,剩余劳动的责任则较于既往的必要劳动更大部分地由男子承担。

但是,尽管一方面妇女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确实构成了剩余价值生产的基础,另一方面又为资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作出了贡献,可在现代社会中,家务劳动却仍然通常被视为无足轻重的非生产性劳动。毫无疑问,这种认识在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有关家务劳动是社会生产中人类自身再生产最为普遍而典型之劳动形式的基本判断。并且,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生产劳动一般”的论述,即“如果整个(劳动)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9]205家务劳动显然确属于人类“生产劳动”的一般形式。然而,在以资本生产为逻辑的现代社会,由于父权制与资本的紧密结合使得家务劳动在劳动时间、空间以及组织形式等方面呈现出严格而纯粹的“私人”特征,家务劳动所生产出的产品,如做好的饭菜、洗好的衣服、干净的房屋等通常只具有当然的使用价值,而不像其它生产性劳动的产品,如农业劳动种植出的谷物、纺织劳动生产出的布匹、工业劳动制造出的机器等,最终能够通过商品市场而形成交换价值。这就是说,仅仅由于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并没有出卖她们的劳动力,仅仅由于她们的劳动产品并没有通过出卖而成为可直接榨取出剩余价值的商品,因而在当代的生产关系中,家务劳动也就通常被视为了不能“直接增值资本的劳动或直接生产剩余价值”[10]148的非生产性劳动。

然而,家务劳动不直接增值资本、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这并不意味着资本的增值与剩余价值的生产就可以脱离家务劳动而单独进行。事实上,剩余价值的生产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即商品生产和家务生产。或者说,付工资的生产和不付工资性的生产、有交换价值的生产和仅有使用价值的生产。后一种生产虽然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换,但它是有用的、必需的,并为资本的累积发挥着最为本质的基础功能。可以说,没有家务劳动,剩余价值的生产便不可能产生,而既然没有家务劳动则一切剩余价值生产便不可能产生。因此,妇女的家务劳动也就当然是一种贡献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动,是一种应被理解为经济性资本生产的生产性劳动。

三、家务劳动社会化与妇女解放

在当代,家务劳动不仅具有性别分工的专属性,同时还通常被视为无足轻重的非生产性劳动,由此不仅导致了家务劳动价值本身的被低估,同时也导致了从事该劳动的妇女地位被贬低——在以货币决定价值、以货币体现价值的社会中,不通过商品市场而形成交换价值的家务劳动必然表现为“极端非生产性的、琐碎的、劳神的、使人愚钝的、折磨人的工作”,[3]289它的生产者——妇女也必然被视作“不事生产”者或者纯粹“消费”者,并与“生产性的”、能赚工资的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换言之,家务劳动的当代存在形式,或者更加准确地说是家务劳动的“非生产性”与“纯私人化”的存在形式不仅必然导致妇女作为生产者的价值被“暗藏”,同时还必然进一步造成社会公共领域中系列男女不平等的结构被强化。

因此,诚如列宁所指出的:“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开始了反对这种琐碎家务的普遍斗争,更确切地说,开始把琐碎家务普遍改造为社会主义大经济,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才开始有真正的妇女解放,真正的共产主义”,[3]289彻底实现妇女解放的现实途径不仅包括促进她们广泛地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同时还包括大力推动家务劳动实现充分的社会化。妇女解放的历史酵素如果缺乏“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重要成分,那么妇女便将始终面临着被定义为一个“在家和家庭相关的活动中,负责生产简单的、供使用的价值”[11]156的受压迫群体的危险。

所谓“家务劳动社会化”,是指为满足家庭成员自身生存、维系家庭诸功能所必需的各项家务劳动,逐步转化为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的过程。该过程以社会的物质经济基础为前提,基本内容包括家庭生活消费品的商品社会化与家庭服务的劳动社会化,根本目的是消除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使妇女作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以及平等和谐性别关系的构建不再受到性别间不对称的家务劳动负担的困扰。从历史的角度看,家务劳动社会化最早始于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并在20世纪通过现代商业与服务业的蓬勃发展表现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从发展动力的角度剖析,家务劳动社会化一方面固然是妇女实现彻底解放的必然要求,是妇女大规模参与社会生产劳动之后的“自然”产物,另一方面它也同样是剩余价值规律运行所推致的“合理”现象。这是因为,把工人所进行的雇佣劳动视为一个由“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相加而成的常量,那么作为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家务劳动量的大小便与工人所实现的剩余劳动量的大小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反向双关,即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体角度而言,家务劳动的存在会减少工人通过参与雇佣劳动而实现的剩余劳动。因此,这就像恩格斯所指出的:“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要把私人的家务劳动融化在公共的事业中”,[1]158资本积累的需要必将极大削减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从而使家务劳动在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作用下通过社会化的途径呈现出数量下降的客观趋势。

然而,剩余价值的生产规律虽将极大程度地削减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虽将“越来越要把私人的家务劳动融化在公共的事业中”,但基于家务劳动事实上已经被合法合理地视为一种由妇女所承担的非生产性无偿劳动,基于资本已经几乎无需支付任何报酬便能轻松地占有妇女通过家务劳动所创造的一切价值,所以现代父权制的资本生产同样也内含着继续维系家务劳动由妇女无偿承担的某种抗拒“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希冀与动力。这样,在父权制的现代生产格局内,一方面,资本累积需求下出现了家务劳动量日益缩减的客观趋势;另一方面,各种各样阻碍家务劳动社会化的“理性”因子也依然存在,家务劳动朝向社会化方向的发展将更多地只是一种未竟的趋势。

而事实上,幻想人类未来一切的家务劳动都能通过社会化的途径完美地完成同样也缺乏客观的可能——由于两性生理差异的自然天赋与不可更改,某些家务劳动,如与两性的生殖特点直接相关的劳动,就几乎无法也无需通过社会化的途径来改变性别专属承担的状态。因此,就像“消灭性别分工”并不是要消灭一切以性别为基础的分工一般,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也并不是、同时也不可能将所有形式的家务劳动都转化为由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这就是说,作为解放妇女的必然途径之一,“家务劳动社会化”是将那些带有强制性与对抗性社会性别分工色彩的家务劳动社会化,而并非力图使一切家务劳动全部都社会化。而在推动那些带有强制性与对抗性社会性别分工色彩的家务劳动社会化过程中,可以确定的是,只要资本的逻辑没有被推翻,只要父权制的力量没有被铲除,家务劳动的性别专属性就不会从根本上打破,家务劳动的非生产性与无偿化状态就不会得到彻底的改变。

同样值得重视的是,虽然在价值货币化的商品社会中,“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必须也必然表现为由劳动的无酬性向劳动的有酬性转化,但家务劳动的有酬化并不是“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全部内容与根本目的。这是因为,家务劳动有酬化虽然会使家务劳动因为无酬化而遮掩的价值创造功能“外显”,但又很可能“会把女人隔离在自己的家中,这里除了日益增加的繁琐家务以外,她们很少有机会做其他事情。其次,要求家务计酬,家庭主妇的作用将会助长资本逻辑把一切、包括夫妻关系和母子关系商品化的倾向。第三,家务得到报酬,妇女将失去到家庭之外工作的动力”。[11]159这样一来,作为解放妇女重要途径之一的“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核心目的原本是要打破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现在却因为家务劳动有酬化的策略而使“男女两性的劳动分工表面看来有所改善,事实上却被强化。男人再不会觉得有压力、应该干‘女人的活儿’,而女人也不再有动力去家庭外边做‘男人的工作’”。[11]159因此,对于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根本目的,即消除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来说,家务劳动计酬化“从最好的方面来看不过是缓和之计,而从最坏的方面看则是障碍”。[11]160

与此同时,如果立足于消除传统劳动性别分工的根本目的来审视当代父权社会中“家务劳动社会化”的现实结果,那么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便是: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本身甚至“也许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妇女明天在家庭以外所做的工作,其实无异于她们今天在家中所做的工作。例如,在家吃饭变成在公共食堂吃饭,这种变化的安排也许仅仅意味着女人走出她自己家狭窄的、私有的、个人的小厨房,进入宽敞的、公共的、集体的大厨房而已”。[11]157这就是说,不仅家务劳动计酬化的策略难以挑战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甚至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本身也同样会导致性别分工从家庭内部向公共领域进一步蔓延、强化,通过社会化的途径而实现了生产性与有酬性的各种传统家务劳动在更为广阔的公共领域成为了具有显著“妇女特点”,并被当然视作最适宜于妇女承担的低质工作。因此,家务劳动社会化之于解放妇女的重要意义可能并不在于它必然能够把妇女从这一工作中彻底解脱出来,而在于它能够让所有的人都认识到家务劳动的社会必要性,认识到家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与困难程度,从而改变家务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非生产性劳动观念,进而抛弃在“家庭妇女是不事生产的消费者”偏见基础之上所形成的一切对于妇女的偏见。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海迪·哈特曼.资本主义、父权制与性别分工[C]//李银河.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7.

[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盖尔·卢宾.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C]//李银河.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7.

[7] Paddy Quick.The Class Nature of Women’s Oppression[J].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1977,9(3).

[8] Lise Vogel.Marxism and the Oppression of Women: Toward a Unitary Theory[M].New Jersey: Rutgers Press,1983.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0]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1][美]罗斯玛丽·帕特南·童.女性主义思潮导论[M].艾晓明等,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熊先兰

On the Housework Socialization and Female Liberation

PAN Ping

(TheWoman’sStudyCenterofHunan,HunanProvincialPartySchool,Changsha,Hunan410006,China)

In modern time, although women have attained abstract rights to widely participate in social public work, housework is still generally regarded as women’s natural duties since the gender nature of housework has never converted at all.For the “non-productive” and “purely private” existence of housework, the value of women as producers is neglected.Moreover,it consolidates the unfairness of male and female social structure.Therefore, if housework socialization is not contained in the historical catalysts of female liberation, women are forced to defined as an oppressed group who only produce basic service in family activities and other activities relating to family.

housework; the socialization of housework; female liberation

2016-03-20

潘 萍(1976-),女,湖南湘乡人,湖南省委党校妇女理论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

D440

A

1001-5981(2016)05-01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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